涉密文件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麦黍稷涉密文件管理制度(试行)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内控管理水平,加强公司各类文件的保密,防止公司生产经
营等各类信息的泄密和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与公司一切经营活动有关的,公司不允许对外公布和
扩散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往来文件、函件、银行以及资管公司等提供
的不良资产表、文档、报表、会议纪要、资产包内容等。
二、密级划分
(一)保密文件根据其内容不同,分为绝密、机密、秘密文件;
1.“绝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最重要的机密,关系公司未来发展的前途命
运,对公司根本利益有着决定性影响的保密文件;
2.“机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的重要秘密,其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
受严重损害的保密文件;
3.“秘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一般性秘密,其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受
到损害的保密文件。
(二)密级标识
密级由公司领导层确认后,文件应当按其密级在其醒目位置加盖或加印相
应标识。
三、文件外发
(一)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外发应当有所记录。绝密、机密、秘密文件必
须发至相关部门指定文件接收人签收。
(二)绝密、机密文件、秘密文件严禁在内部办公网络上发布、公开和传送。
(三)在对外合作中,如确需向合作方提供公司保密文件的,应当首先按其密
级由公司领导层书面批准,并在提供前与之签订保密协议。
(四)外发公司涉密文件必须填写文件查阅申请表。
(五)绝密文件、机密文件:向余振说明,并经公司领导层签字批准后方可外
发。
(六)秘密文件:统一交由余振负责外发审批并做好借阅记录。
(七)严禁复制绝密文件。
四、文件保管、存档
(一)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由余振负责登记归档,文件签收人需要暂时使用
的,可先行保管并做记录。
(二)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查阅人和机密、秘密文件的复制应当在余振处
进行登记,以备核查。
(三)如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保管人、使用人不慎将文件丢失,应立即向
公司相应的领导汇报情况。
五、保密责任
(一)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保管人不得擅自复制、外发文件,不得让无关
人员接触这些文件。
(二)严禁未被授权的人员查阅、复制和摘抄绝密、机密、秘密文件。
(三)员工在离职时不得携带公司的秘密、机密、秘密文件。
(四)如以上行为一旦发现,公司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
律责任。
六、作废文件的处理
文件保管人应对保管的文件进行定期清理。已过时或作废的文件要进行销
毁或者解密。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解密和销毁须领导层签字批准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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