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基本内容概述
各位领导、们:
纪委党风室的全称叫“党风廉政建设室”,从广义上来
讲党风廉政建设几乎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和工作目标相
重叠,可以说纪检监察的所有工作都是在加强党风廉政建
设。在党风室加挂了一个县委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
牌子(简称反腐办),现在惩治和预防反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惩防办)也挂靠在党风室。
作为纪委机关的一个职能室,党风室的工作职责是:监
督检查、综合分析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组织全县性或重
要专题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指导各部门、各行业的党
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工作的落
实;负责联络、组织全县纪委监督员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
活动。承担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党内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制等三方面的具体工作。
反腐败工作有三大格局,一是必须坚持领导干部廉洁自
律,二是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三是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
之风。在这当中,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占三分之一,又处
在首要位置。查办案件是抓惩处,发挥警示作用;纠正行业
不正之风解决的是依法行政的问题,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所
要解决的是勤政廉政问题,侧重的是预防的工作。领导干部
廉洁自律工作是预防腐败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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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的最基本内容也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领导
干部廉洁自律;二是加强党内监督;三是落实党风廉政责任
制。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所要解决的是:通过多种多样的思想
道德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纪条规教育(包括学习贯彻《廉
政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
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提高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
又要加强“他律”,综合运用巡视、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
廉政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方式加强监督,督促领导干
部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使广大人民群众看到我们党的
优良作风和良好形象,增强人民群众对我们搞好党风廉政建
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信心。
“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
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这是《党内监督条
例(试行)》确定的重点监督对象,重点要监督的对象还是
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
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对自己管辖
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把“一把手负总
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级抓一级
地落实到实处,突出的还是,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主要领导
要负总责,出了问题要追究领导的责任。
归纳起来,党风廉政建设的三项内容,最主要的是促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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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通过党内监督,加强对领导
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则是重在
督促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本的出发点都是针
对领导干部,所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反腐败工作三大格局
之一,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内容。
我今天的发言就分为三部分。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
作概述;二、如何加强党内监督;三、怎样落实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制。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概述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党和
国家有关廉洁从政的制度规定,实行严格的自我约束,正确
行使权力,做到清正廉洁、克己奉公。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特点
1、工作对象涉及各级党员领导干部。2010年1月18
日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适用对象做了界定:党的机
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
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参照执行的有: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
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县(市、区、
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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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所站的党员负责人。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规定是对在这个范围内
所有领导干部提出的从政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在这个范围
内的所有领导干部都必须严格遵守。也就是《廉政准则》对
所有在这个范围内的对象都有普遍约束力,大家必须严格遵
守。
2、工作内容涵盖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各个方面。
近几年中央制定了许多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廉洁自律工作的内容十分宽泛,共包括18个方面的内容,
主要包括:规范领导干部在职权行使方面的内容,也就是规
范权力运行方面,如禁止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等;
规范领导干部在职务消费方面的内容,如禁止用公款大吃大
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等;规范领导干部在职务影响方面
的内容,如禁止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
取不正当利益等等。三方面的内容,权利运行、职务消费、
职务影响都有受到《廉政准则》的严格限制。
3、工作任务以解决某一阶段领导干部在从政行为方面
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的
发展变化,领导干部的不廉洁行为可能会出现一些新的表现
形式和不同的演变趋势。如用公款为领导干部配置通信工具
和住宅电脑,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领导干
部违反规定在企业兼职等,都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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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的阶段性的新情况、新问题。对这些阶段性的问题都必须
及时进行纠正。
4、工作方式以规范和监督为主,多管齐下。既要加强
党风廉政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又要加强“他
律”,综合应用各种手段和方式加强监督,督促领导干部遵
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既要开展专项清理(如小金库专项
治理和现在正在开展的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又要严肃查处
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典型案件。
5、工作目标是要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廉洁
自律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患,其目标是
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具有根本性和长效性。要通
过不断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使领导干部知道,在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提倡什么,反对什么,领导干部
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从而树立起严格自律的意识;使
领导干部的一些不廉洁行为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小错酿成
大错,逐步减少大案要案的发生。
(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
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发展的客观需要,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把教育与惩
处有机结合起来,规范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自律与他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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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结合起来,求真务实,改革创新,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洁
从政意识,逐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努力构筑领导
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2、重要意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是党要管党、从
严治党方针的具体体现;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的形
象、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内容和手段;是维护党纪政纪,
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道德防线;是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环节;是落实惩防体系
《实施纲要》的重要内容,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各项规定
的有效载体。
(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主要内容
规定的内容主要来自于中央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
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的“8个禁止、52个不准”
的基本内容。重点围绕“八个子”:
1、票子。指违规收送礼金、礼券和高档贵重礼品问题。
2、房子。是指对领导干部建房、分房有关规定、办公
用房的装修标准,中央和省以及各地的房改政策、房改面积
标准和补贴标准。
3、车子。是指领导干部公务用车有关标准,对公务用
车管理的各项规定。
4、位子。是指违反干部人事制度方面有关规定的问题。
5、杯子。是指公款吃喝、大操大办、盲目攀比、奢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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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费等问题。
6、骰子。是指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问题。
7、老婆(丈夫)孩子。是领导干部配偶及子女从业等
有关规定。
8、“印把子”。指印章,即权力。本质是利益冲突。
二、如何加强党内监督
党内监督,是依据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察、督
促、保障党组织行使职权、完成任务,党员履行义务、行使
权力,党的干部履行职责、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的活动,
是党的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包括党的组织和党的纪律检查
机关的监督,党的领导干部相互之间的监督,党员群众的监
督和党内上下级相互之间的监督,等等。
(一)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
2004年2月17日,党中央总结党内监督的长期经验,
结合实际需要,颁布了《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条例中规
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
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其理由是:
1、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执掌着重要权力,党内监督以
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体现了监督的规律和实质。
2、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地位高,影响大,党内监督以
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有利于发挥示范导向作用。
3、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所处的特殊地位和所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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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特殊影响力,必须把他们作为重中之重的监督对象。
(二、)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
《党内监督条例》中规定有七个方面的内容:
1、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
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
作部署的情况。
2、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行政的情况。
3、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4、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
5、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
况。
6、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利益的情况。
7、廉洁自律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三)党内监督的职责
根据党内监督工作的实践经验和发展规律,《党内监督
条例》规定了党的委员会、党的委员会委员、党的纪律检查
委员会、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党员和党的代表大会在
党内监督方面应承担的职责、权利。这是我们党第一次以法
规的形式明确六种党内监督主体的职责或责任、权利。
《党内监督条例》第八条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
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在党内监督工作中担负5项职责:
1、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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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
2、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3、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
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
提出建议,依据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
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5、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查和党员的
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四)党内监督的主要制度
党内监督的主要制度有十项: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
制、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
理、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
换要求及处理。这些都有文件规定,如《关于领导干部报告
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
规定》、《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
法》。
三、怎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特点
1998年11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2010年11月10日,经
中共中央、国务院修订后颁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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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制是指某一岗位的责任、权力、利益相结合的一种
管理制度。
党风廉政责任制,是指我们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班子、
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种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制
度。实施责任分解是基础,严格责任考核是关键,落实责任
追究是核心,完善具体制度是保障。
“党风廉政建设”既包括“党风建设”,也包括“廉政
建设”。“党风建设”是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建设,强
调的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偏重纪委的业务。“廉
政建设”是指廉洁从政方面的建设,主要解决公务员、行政
监察对象特别是领导干部不廉洁的问题,偏重行政监察业
务。从目前情况看,多数行政监察对象是党员,但是也有一
部分行政监察对象不是党员,因此党风建设与廉政建设既有
重叠的内容,又有各自的业务范畴,因此,不能用党风建设
涵盖廉政建设,也不能用廉政建设去限制党风建设,两者必
须紧密结合起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仅仅是反腐败工作
责任制,还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
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责任。
(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深入实施“三三五五”工程
按照全省农村“五要”工程经验交流会的会议精神,巩
固、深化、拓展“三三五五”工程,认真解决发生在农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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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断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农村
源头防腐长效机制。
一是全面实施“五要”工程。全县各村制定简便、易行
的“五要”工程实施流程图,对“五要”工程进行具体细化,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每个工程的实施主体,以及
具体内容、操作规则、形式载体等,着力模式化、程序化运
作,使“五要”工程衔接紧密、运转顺畅,确保“五要”规
范实施。
二是抓好“三个中心”规范化建设。继续抓好乡镇“三
个中心”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加大培训力度,提高
综合素质;“三个中心”严格把关,严格履行程序,严格监
管,切实发挥监管作用。
三是规范监管村级“三资”。继续抓好村级“三资”清
理整顿后续工作,做到清查彻底、登记全面、数据准确、台
账规范、公开到位。进一步摸清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健
全完善资产资源台账。将清理出的资产资源拍成图片,实行
资产资源图文并茂公示,便于村民监督。
四是创新推广村级党务村务公开“四位一体”工作。今
年4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针对传统公开栏存在的形式单
一、受众面窄等缺陷,运用“制度+科技”手段,利用手机、
电脑、电视等现代传媒,创新“栏上贴、掌中看、网上晒、
电视播”的“四位一体”党务村务公开模式,并进行拓展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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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到县级,构建了县、镇、村三级联动。与办事公开标准化
相结合,党务、政务、村务和公共服务“四轮并驱”的公开
机制,使公开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做到组织机构标准
化、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形式标准化、监督体系标准化,
形成制度体系,促进农村基层干部“阳光”行政、廉洁履职。
该项工作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全市党务政务公开标准
化建设工作现场会在我们县召开,我们县在会上作了典型发
言。该项工作还在《新华每日电讯》、《中国纪检监察报》、《福
建日报》、《海峡都市报》、省《纪检监察信息》、《闽南日报》、
《漳州反腐败信息》和福建电视台、漳州电视台《廉政之窗》
等报刊、媒体上刊登、播放。
2、扎实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
一是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严格选任标准和程序,
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户代表会议推选村务
监督委员会成员,注意配备具有财会、管理知识人员,严格
执行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
成员的规定。整合监督力量,明确监督职责,创新监督方式,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参与民主理财,
开展民主评议、询问质询活动,依法充分行使监督职权。
二是全面推行户代表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村
民代表会议,全面推行户代表会议制度,拓宽民主决策的渠
道。户代表会议承担村民会议职责,对本村重大事项进行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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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决定。健全完善配套制度,明确户代表会议的决策权限和
议事内容,规范决策程序,切实抓好决议实施和监督,及时
进行决议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
3、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政勤政
一是加强教育引导。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坚持“以人为
本、执政为民”理念,加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注重培
养、树立勤廉兼优先进典型,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积极推进
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引导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夯实廉洁自律、
服务群众的思想基础。
二是规范履职行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
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及省实施办法。加大治
庸治懒力度,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和领导干部问责制,严肃
查处因庸懒而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积
极开展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活动,实
行村干部任期目标承诺制。
三是完善服务机制。加强乡镇机关效能建设,深入推进
基层站所民主评议和办事公开工作。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联系
点、基层干部驻村蹲点、结对帮扶等制度,积极开展以联系
和服务群众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四是严肃换届纪律。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
先,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换届纪律的宣传教育。开展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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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述职述廉活动,加大对镇、村领导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
任审计力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要官、干扰换届等行
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五是加大查处力度。坚持依法依规,加大查办农村违法
违纪案件力度,重点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在征地拆迁、强
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案件,严肃查处少数农村基层党员干
部滥用职权、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严肃
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集体腐败”案件。
4、切实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
一是切实解决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加强和改进农村
土地征用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征地补偿机制,完善失地农民
生产生活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失地农民合法权益。依法规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农民依法取得宅基地的
正当权益,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认真纠正侵害
农民土地权益问题。
二是切实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
重加强对农民直接补贴资金、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农村社会事业投入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农田水利
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管。紧紧抓住项目申报、资金拨付等关键
环节,强化对涉农补贴面积申报、对象确定、金额公示的监
督检查,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低效浪
费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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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对损害农
民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重点纠正在农民建房、计划生
育、农机具推广等方面乱收费、乱罚款以及各种集资摊派问
题,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坚决纠正在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医
疗卫生、环境保护、移民安置、扶贫开发和社会保障等方面
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
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四是积极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以规范基层权力运
行为核心,积极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建立长效机制,
不断完善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
改革,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加强对村组改革方案、民主决策、
确权发证等重点环节的监督。
(三)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
责任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
重要手段。根据《责任制规定》的要求,各级党委(党组)
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
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
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
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
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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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党组)、
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
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
施,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常委会议(党组
会议)和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
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2、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
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3、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
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4、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
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
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5、监督检查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
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6、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
上的不正之风。
7、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
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8、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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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四)责任分解的概念及种类
1、责任分解的概念:责任分解是指每年年初各级党委、
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中纪委、监察部关
于当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
际将这些任务细化为若干小项,然后按照各职能部门的业务
特点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逐项分解到各职能部门,
同时明确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2、责任分解的种类:静态和动态两种:静态责任就是
按照班子成员的分工,明确每位领导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
面应负的领导责任,同时明确谁负主要领导责任,谁负重要
领导责任。动态任务分解就是要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责
任,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标准、完成时期、保障措施和监
督主体。
(五)责任追究的情形和种类
1、责任追究的情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
能正确履行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
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
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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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的。
(三)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
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
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
成恶劣影响的。
(六)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
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七)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2、责任追究的种类。
领导班子违反责任制规定,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
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
处理。
领导干部违反责任制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
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
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依法处理。
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
而免予追究。已退休但按照本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仍须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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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单独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
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
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的,按影响期较长的执行。
我就讲这些,如有讲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
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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