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 总则
1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合同法规、政策,依照
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凡本公司员工的人事管理,悉依照本规则规定办理。
2 公司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在有关劳动人事管理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
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3 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与
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劳动合同。
4 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
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面试录取、聘用、调岗、晋升、解聘、辞职、
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 各职能部门实行定岗、定编
1 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分公司,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2 下属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人事部门提出方案,报
总经办批准后实施。
3 因工作及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分公司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企
业用工规定,由人事部门办理用工审批手续后方准实施。
4 下属公司、各部门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15天作出计划报行政人事部
审批,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统一择优聘用。
5 行政人事部负责每季度编制用工计划及方案,报总经办审批。
第三 员工的聘用
1 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
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
人唯贤。
2 原则上,公司招聘以内部员工介绍为主,且关键岗位优先选用公司总部驻地人
员(唐县),上述方式不能满足的,选用外部市场人员。
3 公司各职能岗位人员招聘基础条件:年满十八周岁;中专/高中以上学历;
4 公司所有员工面试,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分公司?)。
5 公司当前所有面试应由总经理、用人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组成面试小组进行
面试。不得出现未经面试直接到岗的情况。
6 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开发公司标准化面试流程。
7 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8 各级员工的聘任权限如下:
(一)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经理、审计经理由董事会聘用。
(二)部门经理、大区经理、区域经理:由总经理提请公司总经办聘用。
(四)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聘用。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9 新进人员一律须经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行政人事部审
查考核,符合聘用条件者,经公司新员工培训后试用三个月至六个月。原则上,
公司各岗位试用期最低标准为三个月,特殊情况需缩短由总经理另行批准。
10 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
等,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行政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放。
11 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
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决定不录
者试用期满终止与企业的劳动关系。
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实考核。试用成绩欠佳,或品行不良,或发现
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行为者,可随时停用。
12 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一)填妥本公司新进职员履历表和员工登记表。
(二)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
(三) 缴验医院最近一个月体格检查表。
(四) 缴验前任职机构离职证明书。
(五) 缴验遵守本公司人事等规章规定的保证书(保证服务期间行为、安全及
保管财物等连带赔偿责任)。
(六) 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三张。
(七)签订《保密协议》
(八)特殊岗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13 本公司按经营业务需要聘用或解雇人员,其待遇、工作期限及工作条件
以合同规定执行。
14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三)受治安处罚宣告,尚未撤销者;
(四)通缉有案,尚未撤销者;
(五)吸食毒品者;
(六)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七)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八)未满十八周岁者;
(九)患有精神疾病及其他传染病者;
(十) (十)不符合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者。
(十一)
第四 工资、待遇
1 公司执行总经办批准实行的工资方案。
2 公司按照“岗位绩效、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
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3 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行政人事部行文通知财
务部门发放。
4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部门单
位可将材料报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5 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6 员工的绩效工资由公司、下属分公司、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考核规
定提取、发放。
7 本公司工作时间为弹性轮休方式,每月可累休3天(季度内可累积),具体
规则执行考勤制度。
第五 员工转正
1,试用期满,应转正的试用人员,由本人填写转正申请表并经部门经理审核
后,部门经理将其转正申请及试聘工作评价一起提交行政人事部,由行政
人事部负责约谈员工,办理转正手续。
2,原则上,现阶段所有正式员工转正,均应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六 岗位调整
1, 公司岗位调整分为三种:主动调岗、公司调岗、晋升或降职调岗;
2, 所有员工均应服从公司岗位调整,拒不执行公司调岗的,公司有权解
除劳动合同。
3, 个人主动调岗应填写《调岗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行政人
事部审核,并最终报总经理审批。公司调岗,应有行政人事部拟定调
岗通知,经总经理签批后通知相应员工办理调岗手续。
4, 所有类型调岗,均应办理调岗交接手续后方能至新岗位报到。
第七 员工保险
1 公司所有人员,应一律参加商业意外伤害保险。,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办理。
2. 公司所有员工意外伤害保险受益人应为公司。
第八 辞职、辞退、开除
1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
手续。
2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行政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行政人事部
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申请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
辞退手续。
3 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职能部
门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给予办理辞职手
续。
4 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应负相应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5 员工或用人职能部门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行政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
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三个月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
聘、辞退。
6 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
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7 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
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行政人事部核
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行政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未经行政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8 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9 合同期满,员工或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到行政人事部办理解除合同手
续。
10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11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
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行政人事部不予
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12 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
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八 附则
1 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2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
经办批准后实施。
项目考核及奖惩管理制度(附加)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项目管理行为,鉴定项目管理水平,确认项目管理成果,
对项目管理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并以此为依据进行相应奖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公司项目定义及相关概念均参见《项目管理办法》。
第三条 公司项目考核评价的主体是公司总裁办公会或经总裁办公会授权后
的项目领导小组。公司项目考核评价的对象是项目组,其中应突出对项目主管的
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第四条 项目考核评价的依据是项目经审核立项后所签订的《项目任务书》,
考核按项目进度计划划分阶段进行。项目完成后,必须对项目管理进行全面的终
结性考核。
在《项目任务书》中应由项目领导小组、计划建设部、市场开发部和项目主管
一起,按项目的具体情况明确项目进程中对项目组和项目主管的奖惩原则和具体
奖惩措施,并报总裁办公会核准。
第五条 项目终结性考核的内容应包括确认阶段性考核的结果,确认项目管理
的最终结果,确认该项目经理部是否具备"解体"的条件。经考核评价后,兑现《项
目任务书》确定的奖励和处罚。
第六条 项目考核评价可按下列程序进行:
1 项目领导小组制订考核评价方案,经总裁办公会审批后实施。
2 听取项目组汇报,查看项目组的有关资料,对项目管理层和作业层进行调
查。
3 考察项目已完成部分。
4 对项目管理的实际运作水平进行考核评价。
5 提出考核评价报告。
6 向被考核评价的项目组公布评价意见。
第七条 项目组应向考核主体提供下列资料:
1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各种计划、方案及其完成情况。
2 项目所发生的全部来往文件、函件、签证、记录、鉴定、证明。
3 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分析资料。
4 项目管理的总结报告,包括技术、质量、成本、安全、分配、物资、设备、
合同履约及思想工作等各项管理的总结。
5 使用的各种合同、管理制度、项目经费使用方案以及项目组人员薪资发放
标准等。
第八条 项目领导小组应向项目组提供项目考核评价资料。资料应包括下列内
容:
1 考核评价方案与程序。
2 考核评价指标、计分办法及有关说明。
3 考核评价依据。
4 考核评价结果。
第九条 考核评价指标
考核评价的定量指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项目质量等级;
2 项目成本降低率;
3 项目开发终止期及提前率;
4 其他《项目任务书》中规定量化的考核指标。
考核评价的定性指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的情况。
2 项目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
3 思想工作方法与效果。
4 相关支持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评价。
5 在项目管理中应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6 在项目管理中采用的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
7 环境保护。
第十条 项目主管责任制
项目主管根据总裁办公会、项目领导小组授权的范围、时间和内容,对项目自
开始准备至终止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项目从开始到完结公司原则上不
撤换项目主管;但当项目发生重大技术、安全、质量、财务事故或项目主管违法、
违纪时,公司总裁办公会、项目领导小组可撤换项目主管。
第十一条 对于通过验收评价的项目,项目主管享有以下利益:
l 获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
2 除按 《项目任务书》规定可获得物质奖励外,还可获得或参评嘉奖、记功
等荣誉奖励。
第十二条 经考核和审计,未完成《项目任务书》确定的项目管理责任目标或
造成亏损的,项目主管应按其中有关条款承担责任,并按公司规定接受经济或行
政处罚。
第十三条 项目组成员的奖惩原则
项目组成员由项目主管分别按相关岗位确定并签订聘书,岗位职责作为聘书
的重要内容应予以确定,并以此作为奖惩的依据。
项目组自成立之日起,应在项目领导小组确定的期间内制订人员项目费用计
取及结算方式、奖励与处罚条款等方案,审核通过后予以严格执行。
第十四条 对于通过验收评价的项目,项目组成员享有以下利益:
l 获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
2 按所作贡献获得应得项目奖金(分配方案由项目主管作出,总裁办公会审
核后实施)。
3 在项目进程中表现杰出或作出重大贡献的项目组成员还可获得或参评嘉奖、
记功等荣誉奖励。
第十五条 未完成项目任务的项目组成员只能获得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
第十六条 项目组成员的奖惩依据项目期间相关作业表现进行,指标应含括项
目技术、项目成本、项目材料、项目设备、方案改进等各方面。一般奖惩事项的
实施和申报由项目主管主持,并报项目领导小组备案。特别重大的奖惩事项须先
经项目领导小组审核,报总裁办公会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十七条 其他相关或未尽事项参照《项目管理办法》或公司相关制度中的有
关条款执行。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草拟,总裁办负责修订、解释,并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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