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高等学校在京成人高等教育校
外教学站(点)检查备案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12.04.25
• 【字 号】京教函[2012]195号
• 【施行日期】2012.04.25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高等学校在京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
站(点)检查备案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12〕195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各在京成人高等教育函授教育辅导站、业余教育校外教学点,北
京教育考试院:
为进一步加强对高等学校在京成人高等教育函授教育辅导站、业余教育校外教
学点的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秩序管理的通知》(教发
〔2007〕23号)和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管理提
高教育质量的意见》(京教高〔2008〕23号),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对高等学校
在京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函授教育辅导站、业余教育校外教学点开展检查和备案工
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了解高等学校在京举办成人高等教育函授教育辅导站、业余教育校
外教学点的现状,建立监控机制,加强规范管理,保证教育质量,促进高等学校继
续教育健康有序开展。
(二)通过对符合设置条件、合作办学良好的站(点)备案,将此纳入北京高
等学校继续教育的有效指导和监督管理。
(三)推进高等学校在京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不断完善办学条件,严格教学管
理,强化支持服务,保证教育质量。
二、工作组织
市教委统筹组织检查、备案工作。根据需要,聘请在京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
方面专家组成检查工作组。
市教委副主任付志峰任检查工作组组长,检查工作组成员见附件1。
三、检查、备案的范围
检查、备案范围包括高等学校在京举办的所有成人高等教育函授教育辅导站、
业余教育校外教学点。
按照市教委《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在京设置校外函授教育辅导
站等普查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0〕785号),已有在京41所高等学校和京
外9所高等学校申报了15个成人高等教育函授教育辅导站和135个业余教育校外
教学点,已报情况作为本通知附件,以便有关主办高校确认并再次申报(名单见附
件2)。
考虑到有些高等学校存在对所属站(点)漏报以及近期变动等情况,为进一步
规范管理,决定此次检查、备案工作要求所有在京举办成人高等教育的主办学校再
次申报。申报范围包括:所有在京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函授教育辅导站、业余教育
校外教学点(凡不在主办高校校内授课的所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业余教育授课
点)。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再次申报表格见附件
3)。
本次检查备案范围,以本次通知下发后,各主办高等学校以学校名义正式上报
的在京成人高等教育函授教育辅导站、业余教育校外教学点为准。未经本次检查并
备案的成人高等教育函授教育辅导站、业余教育校外教学点,从2013年起不再具
有成人高等教育的在京招生、办学资质。
四、检查内容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主办院校办学资质、设站(点)单位资质、合作办学基本
情况,校外教学站(点)基本条件、管理队伍和师资队伍、制度建设、招生、教学
管理、收费等。
五、工作安排
检查、备案工作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启动检查和备案工作。各主办高等学校及其在京函授教育辅
导站、业余教育校外教学点进行自查,由主办高等学校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提交各
站(点)的自查报告和备案申请。自查报告要点见附件4,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
5。
上报截止时间为5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有关主办高校要切实梳理本校成人高等教育在京的校外教学站(点),有效控
制校外教学站(点)数量和办学规模。对生源不足、办学不规范、管理不到位、教
学质量没有保证的校外教学站(点)应自行撤销。各校拟自行撤销的校外教学站
(点)要在本次申报时注明,从2013年起不再具有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学资质。
第二阶段:6月,检查工作组对主办高校申报的校外教学站(点)材料进行审
查和实地检查。每个校外教学站(点)实地检查时间一般为一天。
实地考察主要程序:
1.检查工作组组长主持检查工作,介绍检查目的和要求;
2.校外教学站(点)负责人汇报;
3.检查工作组质询,根据需要,召开管理人员、辅导教师、学员等座谈会;
4.查看教学场地和有关资料;
5.检查工作组与主办高校、教学站(点)交流。
校外教学站(点)按照附件6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备查。
第三阶段:7月,检查工作组提交检查报告,提出相关建议。市教委对经检查
合格的成人高等教育函授教育辅导站、业余教育校外教学点予备案并公布。
六、检查结果
本次检查结果分为同意备案、暂缓备案和不予备案。
暂缓备案的函授教育辅导站、业余教育校外教学点,经限期整改后可提出复检
申请,接受复检。复检仍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间未提交复检申请的站(点)不予备
案。
对不予备案的成人高等教育函授教育辅导站、业余教育校外教学点由主办高校
予撤销,并负责妥善处理在校生等后续事宜。
七、工作要求
(一)各主办高校要重视这次检查、备案工作,主动配合,如期如实申报相关
情况。
(二)各主办高校和函授教育辅导站、业余教育校外教学点要按照本次检查要
点要求,首先做好自查,备齐有关资料。主办高校要在规定期内提交自评报告和调
查表。
(三)实地检查时,函授教育辅导站、业余教育校外教学点主要负责人及主办
高校继续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负责人要到场。
(四)各函授教育辅导站、业余教育校外教学点应针对存在问题和检查工作组
的反馈意见,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八、其它事项
(一)评估工作联系人:陈雷
电话:************
电子邮箱:*********************.cn
(二)成人高等教育函授教育辅导站、业余教育校外教学点应协助检查工作组
做好检查的事务性工作。
(三)主办高校提交的自查报告和备案申请要盖本校公章,邮寄到:北京市海
淀区高梁桥斜街44号,北京交通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收件人:黄平,孙晓
丽。
邮编:100044
电话:************,************
资料封面请注明:高等学校在京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站(点)检查、备案资
料。同时发送电子版到:***************.cn;******************.cn。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高等学校在京成人高等教育函授教育辅导站、
业余教育校外教学点检查、备案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 长:付志峰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副组长:黄 侃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陈 庚(常务) 北京交通大学
刘承邠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成 员:张筱华 北京邮电大学
李国斌 北京大学
谢咏才 中国农业大学
陈晋南 北京理工大学
杨 鹏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李建平 北京工业大学
张汝胜 首都师范大学
刘晓春 北方工业大学
刘 季 北京电影学院
周 伟 北京市海淀区职工大学
米淑兰 北京宣武红旗业余大学
唐 荔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
范继芳 北京师范大学
陈 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秘 书:黄 平 北京交通大学
李 洋 首都师范大学
刘 英 北京工业大学
刘 超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康 敏 北京市海淀区职工大学
孙晓丽 北京交通大学
附件2:
已申报的高等学校在京函授教育辅导站、
业余教育校外教学点名单
序序
高校名称 在京站点名称 依托单位名称
号 号
北京市海淀区思德培训学
1 北京邮电大学 1 南城教学部
校
2 北京直属站
北京西城经济科学大学教
2 中国传媒大学 3 北京西城经济科学大学
学点
4 北京翻译研修学院 北京翻译研修学院
北京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北京市顺义区社区教育中
3 北京物资学院 5
顺义区分校 心
6 北京住总集团党校 北京住总集团
北京市顺义区社区教育中
7 顺义教学点
心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
8 大兴教学点
4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中华会计函授学院昌
9 昌平教学点
平区分校
酒店管理学院
10 崇文区教学点
北京市崇文区财贸干部学
校
11 北京科讯培训学校 北京联合大学商务学院
12 通州区东大培训学校 北京联合大学商务学院
5 北京联合大学
13 北京计算机专修学院 北京联合大学商务学院
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首都师范学院初等教育学
14
院通信教学点 院
6 北京理工大学 15 红旗大学教学站 北京宣武红旗业余大学
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职业
16 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
体育运动技术学院
7 北京体育大学
北京市石景山区爱得斯培北京市石景山区爱得斯培
17
训学校教学点 训学校
8 首钢工学院 18 首钢矿业公司培训中心 北京市石景山首钢工学院
9 19 北京昌平卫生学校
北京财贸职业学北京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昌
院 平区分校
北京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燕北京会计燕山分校、北京
20
山分校 送变电职工学校
北京林业大学继续教育学北京广播电视大学房山分
21
院电大房山分校 校
10 北京林业大学 22 首联大教学点 首都联合职工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继续教育学
23 南城教学点
院
北京市房山区房区职业学
24 房山教学点
校
顺义区成人教育招生考试北京市顺义区社区教育中
25
11 北京工业大学
办公室 心
26 东高地 北京市航天中学
27
北京市宣武区第一职业学北京市宣武区第一职业学
校 校
28 大兴社区学院 北京市大兴区社区学院
29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30 密云社区教育中心 密云社区教育中心
31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32 北京市商业学校教学点 北京市商业学校
北京市房山区名师职业技北京市房山区名师职业技
33
能培训学校教学点 能培训学校
12 中国地质大学 34 北京翻译研修学院教学点 北京翻译研修学院
35 菜市口百货教学点 北京菜市口百货有限公司
北京市崇文区财贸干部学
36 崇文区教学点
校
北京阿博泰克北大青岛信
37 中关村教学点
息技术有限公司
38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函授站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
中国人民公安大
13
学
39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夜大学
14 中国政法大学 40 北京吉利大学教学点 北京吉利大学法政学院
昌平区医药实用技术培训
41 昌平教学点
学校
房山社区服务与管理职业
42 房山教学点
15 首都医科大学
43 大学区教学点 大兴区医学教育培训中心
学校
怀柔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44 怀柔区教学点
继续教育学校
16 45 学习中心一
北京石油化工学北京市思德职业技能培训
院 学校
北京市丰台区电子商务培
46 学习中心二
训学校
北京市宣武区实用信息培
47 学习中心三
训学校
48 学习中心四 通州区东大文化培训学校
49 通州函授站 通州区教师研修中心
17 北京师范大学 50 宣武红旗业余大学教学点 北京宣武红旗业余大学
51 北京师范大学昌平函授站
52 大兴社区学院教学站 北京市大兴区社区学院
18 首都师范大学
53 舞蹈专业文化宫教学区 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
北京经济管理职
19 54 房山成教中心 房山区政府
业学院
55 北科教学点 北京科技职业学院
中国青年政治学56 西城教学点 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
20
院
北京市海淀区向导培训学
57 军博教学点
校
58 培黎职业学院教学点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
北京信息科技大59 信息职业学院教学点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1
学
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机电
60 北人集团教学点
分院
61 京煤集团党校培训站 北京京煤集团职工学校
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
62 北汽党校辅导站
22 北京交通大学
63 红旗大学辅导站 北京宣武红旗业余大学
任公司干部学校
64 顺义成招办辅导站 顺义区社区教育中心
65 崇文区职工大学辅导站 北京市崇文区职工大学
66 北京水利水电教学点 北京水利水电学校
67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教学点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北京房山区农业机械化学北京房山区农业机械化学
68
23 中国农业大学 校教学点 校
北京海淀区达德职业技能
69 达德教学点
培训学校
70 中国农业大学
71 房山教学点 房山职业学校
北京英才华杰企业管理顾
72 北京民族大学教学点
24 中华女子学院 问有限公司
华夏爱婴教学咨询有限公
73 通州教学站
司
北京市西城区文华培训学
74 西城教学点
校
75 通州东大学 通州区东大文化培训学校
76 密云社区教育中心 密云社区教育中心
北京农业职业学
25
院
77 北京金通远建筑公司 北京金通远建筑工程公司
78 昌平成人学校教学点 北京市昌平区成人学校
79 昌平教学部 北京市昌平区成人学校
对外经济贸易大
26
学
80 首都联大夜大部 首都联合职工大学
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
81 燕化公司教学部 油化工有限公司教育培训
27 北京化工大学
中心
82 昌平教学部 北京市昌平区成人学校
83 华腾教学部 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
84 北京经济职业学院 北京经济职业学院
85 第三教学站 中国电力报社培训中心
28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培训中
86 第四教学站
心
87 昌平教学部 北方工商管理研修学院
北京电子科技学88 成教中心现代教学部 北京现代艺术学校
29
院
北大青鸟佳音旗舰科技发
89 北京佳音教学部
展有限公司
90 房山教学点 房山职业学校
91 石景山教学点 石景山区委党校
30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昌平分
92 昌平教学点
校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宣武分
93 宣武教学点
校
94 门头沟教学点 门头沟区财贸干校
北京市西城实用美术职业北京市西城实用美术职业
95
学校北址教学点 学校
北京市西城经济
31
科学大学
北京市西城实用美术职业北京市西城实用美术职业
96
学校东址教学点 学校
97 宣武教学点 宣武实用信息培训中心
中国劳动关系学
32
院
98 昌平教学点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
99 顺义区社区教育中心 顺义区社区教育中心
北京信息职业技
100 北京市新媒体技师学院 北京市新媒体技师学院
33
术学院
北京市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北京市有色金属工业总公
101
司培训中心 司
34 北京印刷学院 102 北京市新媒体技师学院 北京市新媒体技师学院
103 朝阳教学点 建设部干部学院
丰台区考试中心自学考试
104 丰台教学点
中国石油大学
35
(北京)
105 崇文教学点
校
北京市崇文区文汇培训学
学校
北京市大兴区第五职业高
106 大兴教学点
中
107 北京供电公司教学点 北京供电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达德职业技
108 达德教学点
36 华北电力大学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北京超
109 华北局超高压教学点
高压公司
能培训学校
110 华大研修学院教学点 北京华大研修学院
111 华北电大大学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
112 燃气集团试点
公司
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
113 首发试点
有限公司
北京市总工会职
114 燕京啤酒试点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
37
工大学
115 北京现代试点 北京现代汽车公司
116 燕化试点 燕山石化公司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
117 北汽福田试点
司
118 密云县教师培训中心 密云县老师培训中心
38 北京教育学院
119 通州区教师研修中心 通州区教师研修中心
120 房山区教师进修学校 房山区教师进修学校
121 朝阳分院培训中心 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培训中
122 平谷区教育培训中心 平谷区教育培训中心
123 延庆县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延庆县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124 昌平区教师进修学校 昌平区教师进修学校
125 丰台职业技术学校 丰台职业技术学校
126 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 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
127 中国国际青年交流中心 中国国际青年交流中心
128 平谷分校 平谷区教委
39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 129 怀柔分校 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
130 崇培中心工作站 北京市崇文区教委
131 昌平分校 北京市昌平区成人学校
132 门头沟分校 门头沟区教委
133 供销社分校 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
北京市一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4 一商干校工作站
部学校
135 密去分校 密云县教委
136 顺义分校 顺义区社区教育中心
137 大兴分校 大兴社区学院
138 文化局工作站 首都图书馆
139 金融学院工作站 金融学院
140 电大房山分校教学部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房山分校
40 北京语言大学
141 西城(原宣武)教学点 北京市宣武区第一职业学校
50 北京舞蹈院 151 北京函授站
41 中国民航大学 142 北京首都机场函授站
42 重庆大学 143 重庆大学北京函授站
武汉大学北京测绘设计研究院函授
43 武汉大学 144
站
44 武汉理工大学 145 北京函授站
45 沈阳药科大学 146 北京函授站
华东交通大学北京铁路电气化学校
46 华东交通大学 147
函授站
47 长江大学 148 长江大学北京海淀卫校教学站
48 长沙理工大学 149 长沙理工大学北京交职院函授站
49 南华大学 150 南华大学北京函授站
在京高校41所,京外高校9所,15个函授站,135个教学点
附件3:
高等学校在京函授教育辅导站、业余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情况一览表
高等学校(盖章): 地址:
设 站 (点) 高 校 校 内 管 理 机 构
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负责人 座机电话 手机
在 京 校 外 教 学 站 (点)
站(点)名
序号 地 址 有无设点单位 设点单位名称 上 课 地 点
称
1 o有 o无
2 o有 o无
3 o有 o无
4 o有 o无
5 o有 o无
6 o有 o无
7 o有 o无
8 o有 o无
9 o有 o无
10 o有 o无
11 o有 o无
12 o有 o无
13 o有 o无
14 o有 o无
15 o有 o无
填表说明:
1、表中“在京校外教学站(点)”:函授教育辅导站、业余教育校外教学点
(包括所有不在高等学校校内授课的成人高等教育业余教育授课点,一个授课点作
为一个站(点)填写)。
2、“设点单位”:指与主办高校签有合作办学协议的单位。如果由主办高校
自行直接管理则填写“无”。
3、“继续招生”:指2013至2014年是否计划继续招生。
附件4:
高等学校在京函授教育辅导站、业余教育校外教学点
自查报告要点
一、主办院校的办学资质
1.主办高校基本情况;
2.主办高校是否具有举办成人高等教育资格
;
二、设站(点)单位的情况
1.设置校外教学站(点)单位的基本情况,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是否与设站(点)的单位签有正式的合作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
三、合作办学基本情况
1.主办高校与设站(点)单位合作的历史;
2.主办学校在京开设的专业是否为该校的特色专业,并有较大的社会需求;
3.近两年的招生、办学的基本情况。
四、校外教学站(点)的基本条件
1.校外教学站(点)所在地生源是否较为集中,交通较为方便;
2.是否具有固定的教学场所,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教室、教学设施和必须的
仪器设备以及其他教学条件;
3.是否符合国家与地方有关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五、校外教学站(点)的管理队伍和辅导教师队伍
1.校外教学站(点)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可否保证日常管理的需要。管理
人员是否熟悉成人教育的各项管理工作,工作负责,岗位职责明确;
2.辅导教师的情况,是否经主办高校审核。
六、校外教学站(点)的管理
1、主办高校有关成人教育招生、学籍、教学等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2、校外教学站(点)行政、教学、后勤、财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七、招生
1.主办高校如何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2.主办高校对招生录取工作如何管理;
3.生源是否稳定。
八、校外教学站(点)的教学管理
1.主办高校如何组织教学工作;
2.教学计划、课程大纲、学生学籍、考试考核、毕业等环节如何管理;
3.校外教学站(点)与主办院校在教学中是如何分工的;
4.主讲教师和辅导教师如何选派。
九、校外教学站(点)收费
1.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办法是否符合国家物价部门和主管院校的有关
规定,无另立名目的收费现象;
2.如何提供或筹集满足合作办学需要的经费
附件5:
高等学校在京函授教育辅导站、业余教育校外教学点基本情况调查表
主办高校名校外教学站点名
称 称
依托单位名
单位性质 □公办 □民办 地址
称
法人代站点负责人姓
电话 在依托
表 名
站点工作人员其中:专职: 人 兼职: 人;学历:本科以上: 人 本科: 人;
数 人
教学场□全部自有 □部分自有 □全部租
地 用
办公场地 面积:平米 地址:
办学经费来
与高校分成比例 本站点备案情况
源
2010年
开设专业 层次 开设专业 层次
收费标教学方
招生数 授课地点
准 式
学生数量合
计
累计毕业生数
附件6:
高等学校在京函授教育辅导站、业余教育校外教学点
检查、备案工作站(点)需提供备查资料
1. 主办高校的办学资质和成人教育资质。
2. 设站(点)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
3. 与主办高校签订合作办学协议书。
4. 本教学站(点)的管理制度。
5. 近两年招生宣传材料。
6. 与合作办学有关的管理人员名册(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及联
系方式)。
7. 辅导教师名册(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及联系方式)。
8. 近两年学生名册及信息表。
9. 教学管理档案,如主办高校下发的有关通知、教学计划、课表、面授辅
导的课堂记录、成绩管理资料、教材、学生作业、毕业论文等。
10.主办高校的拨款记录、收费记录等。
其他与合作办学有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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