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从事民事活动管理制度
民事活动是指公民或者法人为了一定的目的设立、变更、
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作为学校,从事民事活动
也要遵循自愿、公平、绿色、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守法、
禁止滥用的原则,为更有效地应对法律风险和纠纷,特制订
龙岗镇初级中学民事活动管理制度。
一、学校从事民事活动应遵循的原则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
等。
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
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2.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
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
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4.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
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二、学校从事民事活动的管理
1、学校法人设立、终止、变更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
行为,必须遵循法律规定,一切责任由学校法人负责。
2.学校法人从事民事活动要遵循平等、公平、诚信、公
序良俗原则,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3、对外签署的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
本文发布于:2023-05-22 08:58:2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684717104173187.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学校从事民事活动管理制度.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学校从事民事活动管理制度.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