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宪法的主题班会记录
导读:如何教育学生知法守法?接下来小编为您收集《学
习宪法》主题班会的内容。
“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主题班会:法在身边——
走好青春每一步
【活动背景】
做好法制宣传活动,举行“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主
题班会,积极响应号召。
【活动目的】
1.通过班会,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完善
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
2.引起学生的现实关注,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将校内法
制教育学习与社会生活实践:相结合,有助于学生自觉地提高公
民意识和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感、社会认识能力。
【活动方式】
班干部主持,师生共同参与,以讲解、朗诵、讨论、竞赛
等形式展开。
【活动要求】
注重人人参与,讲究活动秩序,联系实际。
【主持人】
【活动地点】九年四班教室
【活动过程】
一、主持人开场导语,说明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意义。
甲:学习法律是社会进步对个人的外在要求。现代社会是
法制社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制建设的逐渐完善,人们的生活
与法息息相关。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的一种风尚,不懂法、
不学法的人在现今社会将寸步难行,无法立足,因此,在学生中
开展法制教育是社会对人的要求。
乙:法制精神是现代人的一种内在修养。伴随着社会的进
步,人的内在素质的内涵正在逐渐丰富。以前的学好数、理、化,
走遍天下都不怕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现代人除了具有丰富的
文化知识之外,还应该具有人文和法律精神。
甲:尊法守纪是每个社会公民的义务,
乙:尊法守纪是保护每个人个人利益的保障。
合:为此我们开展主题为“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的主题班会。
二、《宪法》法律知识简介(学生10人)
主持人:《宪法》共四章: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
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
徽、首都。
10名学生带领同学们学习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
务。
三、案例结合,讨论法律案例
主持人:同学们,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发生在我们身边
的许许多多鲜活的事例已然清楚地告诉我们,法律与我们的生活
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学法,懂法,用法,是青少年素质的重要
组成部分。同学们都有十七、八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
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
犯罪的道路呢?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
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
案例一:据《闽西日报》报道:2005年6月26日中午,
某中学生林某因与同年级同学钟某发生矛盾后斗殴,当晚8时许
钟某纠集同学挟持林某到校外一小巷内,将林某打倒在地。后来
林某起身掏出水果刀,对其中的王某等人乱刺后逃离现场,王某
被刺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1月17日,县法院以林某犯故
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例二: 2010年12月11日上午7点20分左右,楚雄
市紫溪中学高二1班学生小阳与同班同宿舍同学小磊在男生公
寓401室因发生口角冲突,小阳用刀捅伤小磊,另一名同班同
宿舍的同学小宇在劝架过程中也被小阳捅伤,之后小阳割腕自
杀。当学校领导赶到现场将3名学生送往州医院救治时,小磊和
小宇经抢救无效死亡,小阳在医院包扎后被公安机关控制。
案例三:06年,一名19岁青年利用木马程序通过极复杂
的手段,在三天内从一名网友的网上银行账户分16次盗走存款
1.5万元。上午,黑龙江青年于龙因涉嫌犯有盗窃罪在朝阳法院
受审。法庭上,于龙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痛哭流涕。被带出
法庭的一刻,他回过头向旁听席上早已泪流满面的母亲喊了一句:
“妈,对不起。”于龙实施犯罪时刚满18岁。据于龙讲,他上初中
的时候曾在一家电脑公司打工,从事电脑配件工作。被捕前于龙
处于无业状态。
案例四:06年,15岁的小杰是一名网络游戏的玩家,有
一天看到化名“白天使”的玩家,竟然有等级相当高的装备,让小
杰好生羡慕,小杰和“白天使”聊了起来,发现“白天使”竟就在不
远的网吧,突然心声歹念,打算带着一群朋友前去,胁迫“白天
使”将装备交出来…为了网络装备,不少青少年宁愿以yuan jiao、
诈骗、恐吓手段来得到宝物,类似这样的案例,已成社会隐忧。
案例五:16岁的少年胡某在合肥市一网吧里玩“用刀捅人”
的暴力游戏时,由于技术欠佳,每次都被别人“捅”倒。坐在旁边
的一同龄少年忍不住对胡某冷嘲热讽。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
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随身携带的刀具捅向这位少年,致使其当
场死亡。而胡某依旧深浸在暴力游戏中。
案例六: 谁应为未成年人夜不归宿负责任?晓雪今年17
周岁。自今年5月份起,她在课余时间常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
的青年人混在一起,进行小的赌博,观看色情淫秽电影,甚至夜
不归宿。叔叔得知此情況后告诉了晓雪父母,并劝说他们多管管
孩子。可他们却说晓雪已经懂事,不会出问题的。无奈,叔叔又
找到留宿晓雪的房屋主人李某交涉。李某卻反唇相讥:“你侄女愿
意住在这儿,叫我有什么办法,你家人是如何教育孩子的?”请
问,晓雪父母和房主李某的行为是否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
任?
案例七:“才5块钱就要判刑呀”几个中学生谈及下面这个
案例时,几乎都表现出惊讶,都不理解:区区5元钱怎么和触及
刑法呢? 某中学上高三的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其中马
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同意。四人将路过此处的陈
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一顿拳打脚踢,抢得现金5元后逃离现
场。案发后四人相继落网。法院认为四被告行为构成抢劫罪,分
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及有期徒刑
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因在缓刑期内,他们为此
失去了宝贵的高考机会,但悔之晚矣。
案例八:16岁的男孩小华虽然从小爱玩好动,但学习成绩
还算不错。这个年纪的孩子,爱打游戏机的挺多,小华也不例外。
一次,在游戏机房里,小华认识了一群“哥们”。他们掏出一种白
色粉末,围坐在那里吸,一副“飘飘欲仙”的样子,一下子就引起
了小华的好奇。当“哥们”怂恿他尝一口时,小华毫不犹豫地伸出
了手。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后来,为了弄钱吸
毒,小华开始学会说谎,学也没心思上了,甚至骗起低年级同学
的钱。
案例九:“我爸是李刚” 。 2010年10月16日晚,一辆黑
色轿车在河北大学校区内撞倒两名女生一死一伤,司机不但没有
停车,反而继续去校内宿舍楼接女友。返回途中被学生和保安拦
下,该肇事者不但没有关心伤者,甚至态度冷漠嚣张,高喊“有
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后经证实了解,该男子名为李启铭,
父亲李刚是保定市某公安分局副局长。此事一出迅速成为网友和
媒体热议的焦点,“我爸是李刚”语句也迅速成为网络最火的流行
语。
案例十:“药家鑫事件”。 21岁大学生药家鑫,深夜驾着私
家车看望女友,途中撞倒骑电动自行车的女服务员张萌(化名),
下车后发现张萌在 看自己的车牌号,药家鑫拿出刀子,对张萌
连捅8刀,致其死亡。
小结:由于法制观念淡薄,法盲现象严重,在不知什么是
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触犯刑律的事也屡有发生;而因缺乏法律意
识,在自身受到侵害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时却不会保护,
吃哑巴亏的人也确有不少。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学法,知法和守法,
更要学会用法。
四、讨论:青少年犯罪原因(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
沉迷网络,盲目攀比,交友不慎,沾染恶习,情感纠葛,
模仿追风,骄纵溺爱,粗暴管教,流浪失控。
国家的有关的规定: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
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已
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或者死亡、qiang jian、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偷渡罪
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成为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已
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
一年龄段称为减轻刑事责任时期。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不负
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同时刑法还明
文规定,因不满十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五、学习青少年犯罪的十大征兆,杜绝犯罪。
1.对学习不感兴趣,学习成绩无缘无故的下滑, 不按时完
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考试时进行抄袭,对考试结果不以为然,留
级也无所谓;
2.对事物的兴趣开始变化,劳动懒散,上课思想不集中,
而对武打、言情和低级庸俗甚至黄色的录像、书刊和光盘甚感兴
趣;
3.经常迟到、早退、旷课,厌恶学校生活,这种孩子如果
与校外的不法分子或无业人员有了联系,就会越来越不愿意回
家;
4.心理方面有变化,如精神恍惚,情绪波动,举止反常,
心神不定,东张西望;
5.对教师和家长的关心帮助表示反感,甚至怀有敌意,恶
语顶撞,有时给教育者出难题,看笑话;
6.对遵守纪律、要求进步的学生进行讽刺、挖苦和打击,
同情和包庇甚至效仿有劣迹或不法行为的人,把反社会的人格或
行为当作是“勇敢”的表现;
7.原本养成的生活规律出现变化,如从早起变成睡懒觉,
从注意卫生变为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甚至肮脏,或一反常态地特
别喜欢梳妆打扮;
8.道德品质起了变化,如从诚实变成爱撒谎, 爱说空话、
大话、假话,从谦虚变成傲慢,从斯文变成野蛮,喜欢逞能,从
文明礼貌变成口吐秽言、动作粗野,或在家长、老师面前循规蹈
矩,而背后却胡作非为;
9.结交不三不四的人,或与校外的流失生和有前科的人结
交, 或拉帮结伙聚在一起甩扑克打麻将,或三五成群出入公共
场所, 惹是生非,遇事便大打出手,惟恐天下不乱;
10.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习
惯,如抽烟喝酒等。
六、法律知识抢答
我们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竟答,法律知识竟答分抽
签必答和小组抢答两部分,必答题20分(每组抽5题);抢答
题答对10分,答错扣10分,最后看哪个小队得分最多就是优
胜小队。知识竞赛题目由法律知识中抽取。
必答题: 共20问(略);抢答题: 共14问(略)
七、活动总结:
不管一个人的知识多么丰富,一个人的家庭背景如何好,
当他带上法盲的眼镜时,就容易走错路,跨过法律的界线。让我
们擦亮法律的镜片,让他们与法同行吧。
共勉:“勿以善小而不为 勿以恶小而为之”。
佛教中有个故事,说一日佛祖闲坐于花园的井边向下望去,
看到无数生前作恶多端的人正因自己的邪恶而饱受地狱之火的
煎熬。此时,一个江洋大盗透过地狱之火看到了慈悲的佛祖,立
刻向佛祖高声呼救。佛祖以他睿智的目光看到此盗生前虽然杀人
越货,无恶不作,但是,有一次走路正要踩到一只小蜘蛛时,却
突生恻隐之心,移开脚步使其得以存活,成了一生中罕见的善业。
佛祖决定用那小蜘蛛的力量来救他脱离苦海。一根蛛丝从井口垂
了下去,那大盗发现了,并立刻抓住游丝向上爬去。不想其他备
受煎熬的恶人们看到了也蜂拥上来抓住了游丝,任凭大盗恶声大
骂,他们仍然拼命地向上爬。大盗怕游丝不堪重负,毁了自己脱
离苦海的惟一希望,便抽刀将身下的游丝砍断,结果,本来攀很
多人都安然无恙的蜘蛛丝却突然崩断,大盗也因抛弃了心中最后
的怜悯,而重新跌入万劫不复的地狱。这个故事至少告诉我们:
很小的善,可以拯救很多人的生命;很小的恶可以毁了一个人最
大的希望。
本文发布于:2023-05-22 05:29:3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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