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F6断路器运行规程(暂行)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1.1.1 本规程适用于我局国产10kV 35kV 110kV运行或备用中的户内外六氟化硫断路器以及GIS组
合电器设备。
1.1.2 我局有SF6断路器以及GIS组合电器设备运行变电所的值班人员、所长、车间专责工程师、技术
领导均应熟悉并遵守本规程相应的规定。
1.1.3 本规程是在遵守《高压断路器运行规程》基础上,对SF6断路器运行提出的补充规定要求。
1.2 一般要求
1.2.1 断路器标以基本参数齐全、准确。断路器技术参数必须满足装设地点运行工况的要求。
1.2.2断路器的分、合闸指示器、应易于观察且指示正确。外壳接地、接线连接、温度监视均应符合《高
压断路器运行规程》规定。
1.2.3每台断路器应有运行编号和名称。
1.2.4应装有密度继电器或压力表,监视SF6气体压力。
1.2.5断路器应附有压力温度关系曲线。
1.2.6具有SF6气体补气接口。
1.2.7操动机构的配置要求
a.电磁操动机构;
b.弹簧操动机构;
c.液压操动机构。
d.气动操动机构
1.2.8应配备绝缘油或SF6气体试验记录;
1.2.9应有完善的分、合闸闭锁及信号回路。当气体压力降到某数值时,不允许进行合闸和分闸操作。一
般该值比工作气体压力低8%~15%。
1.2.10 GIS设备的分解检修周期不小于15年,或按制造厂要求。
1.2.11 接地。运行中GIS对于运行、维修人员易触及的部位,在
正常情况下,其外壳及构架上的感应电压不应超过36V,其温升不应超过30K。如果外壳可触及,但在正
常操作时无需触及,其温升极限可增加到40K。
2 断路器的运行、维护
2.1断路器的投运
2.1.1新装断路器的验收项目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及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规定执行。
2.1.2投运前,制造厂家或施工方向运行单位提供安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报告、出厂调试报告、交接
试验报告等资料,并提供下列维护说明:
a.断路器不检修的操作次数、运行时间间隔或其他合适的判据,在完成操作次数、运行时间间隔后,应
对断路器的某些部件进行维护。
b.断路器进行短路操作次数和正常操作次数之后,应对断路器进行大修。
c.对断路器检修工作中必要的分解组装的重要零部件及相对位置示意图、检查和试验项目、检修后的试验
项目。
2.1.3断路器在运输及仓储过程中,应充以气体压力符合标准的SF6气体,以免潮气侵入。
2.1.4充注SF6气体
a. 对SF6断路器充SF6气体,必须由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的人
员操作。
b. 从SF6气瓶中引出SF6气体时,必须使用减压阀降压。
c. 对户外断路器充注SF6气体时,工作人员应在上风方向操
作。
d. 对GIS室的环境保护及户内断路器充注SF6气体时,要开
启通风系统,尽量避免和减少SF6气体泄漏到工作区域。要求用捡漏仪检测,GIS室内SF6气体的允许
含量以及工作区域空气中SF6气体含量不得超过1000L/L(或6g/m3)。
μ
2.1.5 SF6气体密封检验项目一般有极柱上的瓷套端部连接处、各种连接头与气体管路之间的连接处、端
盖密封处等进行密封性检验。
2.1.6 SF6断路器和操作机构进行联动操作试验时,具有防慢分、慢合装置的,在进行快速分、合闸时,
必须先进行慢分、慢合操作。
2.1.7 SF6断路器或GIS安装室与主控室之间要做气密性隔离,以防有毒气体扩散进入主控室。
2.2运行维护的项目与周期。
a)巡视检查。
b)定期检查。
c)临时性检查。
2.3 断路器正常运行的巡视检查
2.3.1进入SF6断路器或GIS安装室之前应先进行通风15min。
2.3.2巡视检查的周期:有人值班的变电所每天当班巡视不少于一次,无人值班的变电所每周不少于1次。
2.3.3正常巡视项目:
a. 检查断路器瓷套、瓷柱有无损伤、裂纹、放电闪烙和严重
污垢、锈蚀等现象。
b. 检查断路器接头处有无过热及变色发红等现象。
c. 检查断路器实际分、合闸位置与机械、电气指示器是否位置一致。
d. 检查断路器与操作机构之间的传动连接是否正常。
e. 检查油箱的油位、气压是否正常。
f. 检查储能油泵、空气压缩机每日起动次数。
g. 检查储压器的漏氮或进油情况。
h. 液压系统的外漏和内漏情况。
i. 加热器投入和切除情况,照明回路完好情况。
j. 每日定时记录SF6气体压力和温度;
k. 断路器各部分及管道无异声(漏气声、振动声)及异味,管
道夹头正常;
l. 套管无裂痕,无放电声和电晕;
m. 引线连接部位无过热、引线弛度适中;
n. 断路器分、合位置指示正确,并和当时实际运行工况相符;
2.3.4运行中特殊巡视项目
a. 新安装投入运行的SF6断路器的巡视检查,周期应相对缩
短。投入72小时以后转入正常巡视。
b. 夜间闭灯巡视,有人值班变电所应每周进行一次,无人值
班变电所应每月进行一次。
c. 气温突变时,增加巡视。
d. 雷雨季节雷雨过后,应进行巡视检查。
e. 高温季节高峰负荷期间,应加强巡视检查。
2.4 定期检查:每4年进行1次,或按实际情况而定。GIS处于全部或部分停电状态下,专门组织的维
修检查,除操动机构外,不对GIS设备进行分解工作。
2.5 临时性检查:断路器达到规定的开断次数或累计开断电流值时;当发现有异常现象或GIS内部发生
故障时;GIS处于全部或部分停电状态下,对断路器或其它设备进行的分解检修,其内容与范围应根据运
行中所发生的问题而定,这类分解检修宜由制造厂承包或在制造厂指导下协同进行。
3断路器的技术监督及运行维护的基本技术要求
3.1.1 SF6气体湿度监测:
a)周期:新设备投入运行后1年监测1次;运行1年后若无异常情况,可间隔3年监测1次。
b) SF6气体湿度允许标准见表1,或按制造厂标准。
表 1 SF6气体湿度允许标准
气 室 有电弧分解的气室 无电弧分解的气室
交接验收值 ≤150l/l ≤250l/l
μμ
运行允许值 ≤300l/l ≤500l/l
μμ
注:测量时环境温度为20℃,大气压力为101325Pa。
3.1.2 GIS室应设置专用消防设施,如CO2灭火器、干式灭火器等。
3.1.3 GIS室控制盘及低压配电盘内应封堵一切孔洞。
3.1.4 GIS室应备有防毒面具、防护服、塑料手套等防护器具
4.断路器的不正常运行和事故处理
4.1气体监测
4.1.1 SF6气体泄漏监测:根据SF6气体压力、温度曲线、监视气体压力变化,发现异常,应查明原因。
4.1.2当发现压力表在同一温度下,相邻两次读数的差值达0.01~0.03MPa时。
4.1.3气体泄漏标准:每个隔室年漏气率小于1%。
4.1.4 SF6气体补充气:根据监测各隔室的SF6气体压力的结果,对低于额定值的隔室,应补充SF6气
体,并作好记录(对装有密度继电器的GIS,发现报警后应进行补气)。
4.1.5气体采样操作及处理一般渗漏时,要在通风条件下戴防毒面具进行。当GIS发生故障造成大量SF6
外逸时,应立即撤离现场,并开启室内通风设备。
4.2 安全防护
4.2.1事故发生后4h内,任何人进入室内必须穿防护服,戴手套,以及戴备有氧气呼吸器的防毒面具。
事故后清扫GIS安装室或故障气室内固态分解物时,工作人员也应采取同样的防护措施。
4.2.2处理GIS内部故障时,应将SF6气体回收加以净化处理,严禁排放到大气中。
4.2.3防止接触电势的危害。在GIS上正常操作时,任何人都应禁止触及外壳,并保持一定距离。手动操
作隔离开关或接地开关时,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
4.2.4 SF6气瓶应储存在阴凉、通风良好的库房中,直立放置。气瓶严禁靠近易燃、油污地点。
5 GIS运行及维护的安全技术措施
5.1.1 GIS解体检查前,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必须对被解体部分确定完全处于停电状态,并进行可靠的
工作接地后,方可进行解体检查。
5.1.2 GIS分解前,如有必要及条件许可时,可取气样做生物毒性试验及做气相色谱分析和可水解氟化物
的测定。
5.1.3 GIS分解前,气体回收并抽真空后,要用高纯氮(纯度应达99.99%)冲洗,且每次排放氮气后均应
抽真空,每次充氮压力应接近SF6额定压力。排放氮气及抽真空应用专用导管,人须站在上风方位。
5.1.4 工作人员必须穿防护服,戴手套,以及戴备有氧气呼吸器的防毒面具,做好防护措施。封盖打开后,
人员暂时撤离现场30min,让残留的SF6及其气态分解产物经室内通风系统排至室外,然后才准进入作
业现场。
5.1.5 分解设备之前,应确认邻近气室没有向待修气室漏气的现象。分解设备时,必须先用真空吸尘器吸
除零部件上的固态分解物,然后才能用无水乙醇或丙酮清洗金属零部件及绝缘零部件。
5.1.6 工作人员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清洗手、脸及人体外露部分。
5.2 GIS发生故障有气体外逸时的安全技术措施
5.2.1 GIS发生故障有气体外逸时,全体人员立即迅速撤离现场,并立即投入全部通风设备。
5.2.2 在事故发生后15min之内,只准抢救人员进入室内。4h内任何人员进入室内都必须穿防护衣,戴
手套及防毒面具。4h后进入室内虽可不用上述措施,但清扫设备时仍须采用上述安全措施。
5.2.3 若故障时有人被外逸气体侵袭,应立即送医院诊治。
6附录1 SF6气体的质量监督
6.1 SF6新气的质量监督
6.1.1 SF6新气到货后,应检查是否有制造厂的质量证明书,其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气瓶编
号、净重、生产日期和检验报告单。
6.1.2 SF6新气到货的一个月内,以不少于每批一瓶抽样检验,按表2标准进行复核。
表 2 SF6新气标准
项 目 名 称 IEC 376 GB 12022
纯度(SF6)(m/m) ≥99.8%
空气(N2+O2或Air)(m/m) ≤0.05% ≤0.05%
四氟化碳(CF4)(m/m) ≤0.05% ≤0.05%
湿度(H2O) ≤15g/g ≤8g/g
μμ
酸度(以HF计) ≤0.3g/g ≤0.3g/g
μμ
可水解氟化物(以HF计) ≤1.0g/g ≤1.0g/g
μμ
矿物油 ≤10g/g ≤10g/g
μμ
毒性 生物试验无毒 生物试验无毒
6.1.3 国外进口的新气,亦应进行质量复试,可按IEC新气标准(见表2)或按生产厂的国家标准验收。
6.1.4 充气前,每瓶SF6气体都应复核湿度,不得超过表2中的标准。
6.2 运行中SF6气体的监督
6.2.1 SF6气体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见表3。
6.2.2 GIS设备补气时,如遇不同生产厂家的气体需混用时,符合新气质量标准的气体均可混合使用。
6.3 GIS设备解体时的气体监督
6.3.1 GIS解体时,SF6气体检验按表3执行。从设备中取气样的技术要求按IEC376的6执行。
表 3 SF6气体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 号 项 目 周 期 要 求 说 明
1 湿度(l/l)20℃ 1.运行中3年2.大修后3.必要时4.投运后1年 1.断路器灭弧室: 大修后不大于
μ
150 运行中不大于300 2.其它隔室: 大修后不大于500 运行中不大于1000 1.按GB5832.1、
GB5832.2、DL506进行 2.新装及大修后1年内复测湿度,不符合要求则应按实际情况增加检测次数
2 密度(kg/m3)(标准状态) 必要时 6.16 按IEC376进行
3 毒性 必要时 无毒 按GB12022进行
4 酸度(g/g) 1.大修后2.必要时 ≤0.3 按GB12022进行
μ
5 空气(m/m) 1.大修后2.必要时 ≤0.05% 按GB12022进行
6 可水解氟化物(g/g) 1.大修后2.必要时 ≤1.0 按GB12022进行
μ
7 矿物油(g/g) 1.大修后2.必要时 ≤10 按GB12022进行
μ
8 电弧分解物 必要时 待定
6.3.2 当SF6气体中有害杂质超过允许值时,必须先进行吸附净化,经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回收再用。
7附录2 试验
GIS在解体检修后应进行试验,内容包括:
a)绝缘电阻测量。
b)主回路耐压试验。
c)元件试验。
d)主回路电阻测量。
e)密封试验。
f)联锁试验。
g)湿度测量。
h)局部放电试验。
7.1 绝缘电阻测量:应在整体组装完毕,在耐压前后进行。主回路用2500V及以上兆欧表测量,其值应
不低于制造厂规定值;低压回路用1000V兆欧表测量,应不低于1M。
Ω
7.2 主回路耐压试验:应在设备充入额定密度的SF6气体情况下进行。试验按DL/T555—94进行。有
条件时可用故障定位器监测。
7.3 元件试验:按各自元件的标准进行。
7.4 主回路电阻测量。
7.4.1 主回路电阻测量一般可采用以下方法:
a)当接地开关导电杆与外壳绝缘时,可临时解开接地连接线,利用回路上的两组接地开关导电杆关合到
测量回路上,用压降法测量,测量电流应为100A。
b)若接地开关导电杆与外壳不能绝缘分隔时,可先测量导体外壳的并联电阻R0和外壳的直流电阻R1,
然后按下式换算
7.4.2 主回路的电阻值不得大于厂方提供值的120%。
7.5 密封试验。GIS必须定期用检漏仪检验设备的密封程度,按GB11023《高压开关设备SF6气体密
封实验方法》有关规定进行。
7.6 联锁试验:GIS检修完毕,投运之前应验证电气的、气动的和其他联锁的动作性能,以防止误动作。
7.7 湿度测量:GIS中SF6气体的湿度应在投运前测定,按表3序号1要求,其含量不得超过规定值。
7.8 局部放电试验。有条件时可和交流耐压试验同时进行,试验按DL290《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技术条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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