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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产证面积、可售面积区分图示
住宅
套建筑面
套墙体面积
积
阳台建筑面积
幢电梯井、楼梯、
可
垃圾道、变电室、
售
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走道、地下
房
建筑
参加
面
公共
积
建筑
面积
公共用建筑空间之间
建筑的分隔墙以及外
面积墙〔包括山墙〕
政府、公共事
墙体水平投影面
业单位
积的一半
产权属业主共
有
本幢值班警卫
室、物业房
公共配套
公共配套设施1
设施〔非
售
面
积
可不
积
产
他单位无偿移交地方
公摊套〔单元〕与公
面证
设施
设备等
产
公共配套
非
营
利
性
无偿赠与地方
政府、公共事业单位以外其
积
产权不明
面
产权归开发商
营利性
套使用面积
商铺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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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多幢效劳的警
不参
加公
摊公
共建
筑面
积
卫房、管理用房、
发电配电设备
房。
地下人防工程及
过道
地上架空层
无
产
证
面
积
营利〕
公共配套设施2
次品
1、建筑面积-不参加公摊公共建筑面积=产证面积=套建筑面积+公摊公共面积
2、产证面积-有产证不可售公共配套设施面积=可售面积
3、不可售面积=不参加公摊公共建筑面积+有产证不可售公共配套设施面积
附:配套设施可售、不可售面积划分
营利性划分初始产权划分
营利性
开发商
产权归开发商
产权不明
可售面积
√
√
√
不可售面积
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共事业单位以外其他√
非营利性
单位
无偿移交地方政府、公共事业单位
产权属业主共有围棋人机大战
.z.
√
√
-
人防国有
商品房面积测算名词
√
知识点一:销售面积的测算标准在我国大局部城市,根据建立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
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规定,商品房销售仍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格。所谓建筑面积,是套或
单元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之和。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的,商品房的
建筑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置的套或单元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
筑面积之和。即:商品房销售面积=建筑面积=套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即公
摊面积)
为了减少纠纷,也有一些城市的开发商采取按套建筑面积计价销售的方法。此时,商品房销
售面积=商品房套建筑面积。知识点二:建筑面积的测算原则一般规定
(1)房屋面积计算系指外围水平面积及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
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的测算。
(2)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按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
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层高2.20米(含2.20米,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3)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4)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5)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地坪0米以上计算。假层、附层(夹层)、插
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6)房屋所在层次是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幢楼房中的第几层。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计
算全部建筑面积的围
(1)永久性构造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单层房屋如带有局部楼层者,符合上述
一般规定的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多层和高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3)房屋的技术层(管道层、附层、夹层等),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按其墙外围水平面积计
算。
(4)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的回廊局部,
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楼梯、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建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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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面积。
(6)属永久性构造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楼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按外围水
平面积计算。
(8)原始设计斜面构造屋顶下加以利用的空间,高度在2.20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
投影面积计算。
(9)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1)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层高在2.20米以上的地下层(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单页宣传单 库、地下商场等)及其相应出入
口,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3)有柱或围护构造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构造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4)玻璃幕墙、金属幕墙以及其他材料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
面积。既有主墙体又有幕墙时,以主墙体为准计算建筑面积,其墙厚亦按主墙体厚度计算。
(15)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米以上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6)与房屋相通的有柱雨篷按柱外围水保健体育 平面积计算。雨篷上盖面积小于柱外围水平面积时,
按上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7)室体育馆按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体育馆(场)看台下空间加以利用的,高度在2.20米
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按多层计)。
(18)机械车库不管其高度和停放层数,均按一层计算。
(19)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构造的,按其高度在2.20米以上部位的
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0)房屋的伸缩缝,假设与室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围
(1)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构造外围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
(2)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雨篷、车棚、货棚等,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构造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当围护
构造向倾斜时,按围护构造上沿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当围护构造向外倾
斜或外凸时,按底板外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4)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楼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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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顶盖不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围
(1)层高小于2.20米的房屋及房屋附属部位。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以及有主墙体
的玻璃幕、金属幕及其他材料幕墙。
(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4)房屋的天面、挑台,房屋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5)顶层挑台的底板局部是下层房屋的上盖时,挑台整体不计算建筑面积。
(6)房屋的平台、花台、晒台及与室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等。
(7)建筑物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8)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局部;临街楼房挑廊下用作社会公共通道的,
不管其是否有柱,是否有围护构造,都不计算建筑面积。
(9)屋面上有柱有盖但无围护构造的一些观景建筑设施。
(10)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作为顶盖的建筑。
(11)广场式室外楼梯。
(12)独立烟囱以及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
(13)与房屋室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区分原则在计算房屋建筑面积时,如遇上述以外的情
况按以下原则办理。判别房屋计算建筑面积的根本原则是:永久固定,层高2.20米〔含2.20
米〕以上的房屋及与室相通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1)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应是有顶盖全封闭的房屋及部位或底层有顶盖、有柱或有围护的部
位。
(2)计算一半建筑面积一般是不封闭的房屋及部位〔房屋底层的部位除外〕。
(3)不计算建筑面积通常是小于2.20米的房屋及部位;装饰性的建筑;与室不相通的部位;
沿街巷社会公用的建筑及无上盖或上盖为社会公用的建筑〔除挑阳台、非广场式室外楼梯算
一半面积外〕。特殊墙体及部位处理原则
(1)非垂直墙体处理原则:当房屋的墙体向倾斜时,按其外墙高度2.20米处的水平投影面
积测算房屋建筑面积;当房屋的墙体向外倾斜时,按底板〔地坪〕外沿测算房屋建筑面积。
(2)不规则〔弧状〕墙体处理原则:当房屋墙体向凹且凹的高度高于2.20米时,按其外墙
高度2.20米处的水平投影面积测算房屋的建筑面积。凹高度低于2.20米时,按最小局部的
外墙水平投影面积测算房屋的建筑面积。当房屋墙体外凸时,按底板〔地坪〕外沿测生日蛋糕款式 算房屋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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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知识点三:套建筑面积的测算套建筑面积,指套使用面积、套墙体面积及套阳台
建筑面积之和。即:套建筑面积=套使用面积+套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套使用面积套使
用面积,系指房屋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墙组水平投影计算。它包括卧室、起
居室、餐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假层、厕所、储藏室、壁柜等分户门面积的总和。计算
住宅使用面积,可以比拟直观地反映住宅的使用状况,但在住宅买卖中一般不采用使用面积
来计算价格。计算使用面积时有一些特殊规定:跃层式住宅中的户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
和计入使用面积;不包含在构造面积的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墙面装修厚
度计入使用面积。计算住宅租金,都是按使用面积计算。套墙体面积套墙体面积包括商品房
套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的面积,有共用墙及非共用墙两种:
(1)共用墙,包括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套与公用建筑空间投影面积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
括山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墙体面积。
(2)非共用墙,是指本套独用墙体,其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墙体面积。阳台建筑
面积套阳台建筑面积,系指阳台地面底板外沿在水平面的投影。套有多个阳台的,全部计算。
一般来说,阳台可以分为开放式阳台和封闭式阳台、外挑式阳台和含式阳台。其中,原始设
计为封闭式阳台的,全部计算建筑面积;原始设计为开放式阳台的,计算一半。知识点四:
公摊面积的测算共有建筑面积的构成商品房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主要包括以下两局部: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室、公共门厅和过道等其功能上为整栋楼建
筑效劳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之建筑面积;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如车库、自
行车库、会所或俱乐部、仓库、人防工程功能等〕;为多幢房屋效劳的警卫室、管理用房、
设备间等,均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共有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的公共墙体,墙体水
平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也就是说,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扣除整幢房屋各套套建筑面积之和,
并扣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及为多幢房屋效劳的警卫室、管理用房、设备间等,
即为整幢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全幢建筑面积-全幢各套套建筑面积之和-
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等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系数整幢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除
以整幢房屋各套建筑面积之和,即得到建筑物的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分摊
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各套套建筑面积之和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各套套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知识点五:其他相关面积指标及系数实用面积是
“建筑面积〞扣除公共分摊面积后的余额。面积误差比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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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产权面积房屋的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由
直辖市、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预测面积预测面积是指在商品房期房〔有
预售销售证的合法销售工程〕销售中,根据规定,由房地产主管机构认定具有测绘资质的房
屋测量机构,主要依据施工图纸、实地考察和测量规对尚未施工的房屋面积进展一个预先测
量计算的行为,它是开发商进展合法销售的面积依据。实测面积实测面积是指商品房竣工验
收后,工程规划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开发商依据规定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
参考图纸、预测数据及测绘规之规定对楼宇进展的实地勘测、绘图、计算而得出的面积。实
测面积是开发商和业主的法律依据,是业主办理产权证、结算物业费及相关费用的最终依据。
居住面积居住面积是指住宅中供日常生活起居用的卧室、起居室等的净面积的总拉面的热量 和。使用率
使用率又称得房率、出房率,是指套使用面积与建筑面积之比。即:使用率=套使用面积〔地
毯面积〕商品房销售面积〔建筑面积〕100%
一般来说,高层住宅的使用率为72%~75%,小高层住宅的使用率是78%~80%,多层住宅
的使用率是85%左右。房屋使用率是衡量物业使用效率的重要标准,目前物业市场上出售的
房屋大多以建筑面积表示,但对客户来说最具有实际使用意义的是使用面积。二者在数值上
差距越大,使用率就越低。但是,使用率并不是越高越好。现行的政策对住房使用率有一个
指导性规定,即要求高层建筑使用率不低于70%,多层建筑使用率不得低于75%。专业人士
认为70%至80%的使用率都是比拟合理的,购房者不应盲目追求使用率。房屋的价值除了套
使用面积以外,还与配套的公建、小区的环境和效劳设施等相关联。真正高档的物业,是不
能省略豪华的大堂、会所,即使是走廊也必须设计得宽一点才够档次。公共空间品质的提升
一要靠设计和后期管理,二要以一定的面积和空间作为代价。因此,当使用率超过合理的限
度时,一定要注意区分是以牺牲居住品质为代价换来的,还是在设计上有所突破。实用率实
用率是套建筑面积〔也就是套使用面积+套墙体面积+阳台面积〕与套〔单元〕建筑面积〔即
销售面积〕的比率。即:实用率=套建筑面积商品房销售面积100%
实用率是套建筑面积和销售面积之比,因为分子多了套墙体面积与阳台面积,所以其值要比
使用率大。数字上的好看对于销售是有很大帮助的。其实,有关房地产的所有法规文件中均
无对商品房实用率的明确定义,不属于行业必须准确计算、上报审核备案的刚性指标系数,
实用率是开发商在销售竞争中创造出来qqmima 的,并逐渐成为行规。
.z.
本文发布于:2023-04-12 05:50:1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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