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简介
科举制度的历史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大鹅养殖 隋文帝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
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
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据史载,开皇三年(583年)正月,隋文帝曾
下诏举“贤良”。开皇十八年(598年)七月,又令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
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四月,诏令文武官员有职事者,可
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结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饶”“学业优敏”
“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骄壮”等10科举人。大业五年(609年)正月,又诏令诸郡
以“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骄壮,超绝等伦”“在官勤慎,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
强御”等4科举人。这些虽都是临时取人之法,尚未形成制度,但分科举人的特征,以具科
举制的雏形。大业年间,隋炀帝还曾设置明经,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去士,这标志着科
举制已经诞生了。
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
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
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
选举史上回暖是什么意思 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
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
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
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是完善科举制的关键人物。
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
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
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
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
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
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
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
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
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
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
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
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
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
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大雁塔下
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
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
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
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
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
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
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
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
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唐太宗重视人才的培养和选拔。他即位后,大大扩
充了国学的规模,扩建学舍,增加学员。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
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
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摔交等。“高第者授以官,
其次以类升”。
唐玄宗时,诗赋成为进士科主要的考试内容。他在位期间,曾在长安、洛阳宫殿八次亲
自面试科举应试者,录取很多很有才学的人。
▲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
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
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
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第;二
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
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
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
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
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
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
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
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
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
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
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
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誊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
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誊录制度
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
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
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誊录。考官
评阅试卷时,不仅不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
官徇情取舍的确产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
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
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
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
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
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宋神宗下令废
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
《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
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
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
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宋代的科考分为三级:解试(州试)、省试(由礼部举行)和殿试。解试由各地方进行,
通过的举人可以进京参加省试。省试在贡院内进行,连考三天。为了防止作弊,考官俱为临
时委派,并由多人担任。考官获任后要即赴贡院,不得与外界往来,称为锁院。考生到达贡
院后,要对号入座,同考官一样不得离场。试卷要糊名、誊录,并且由多人阅卷。而殿试则
于宫内举行,由皇帝亲自主持及定出名次。自宋代起,凡于殿试中进士者皆即授官,不需要
再经吏部选试。
南、北宋三百二十年,总共开科一百一十八次。取进士二万人以上。
▲元——科举制度的暂停时
蒙古人不着重开科取仕,灭宋后一度不举办科举,至元仁宗延祐二年(1315年)才再次
开办。
元代的科举制度基本沿袭宋代,用“经义”、“经疑”为题述文。科举分为地方的乡试,
和在京师进行的会试及殿试。元代科举只考一科,但分成左右榜。右榜供蒙古人、色目人应
考;乡试时只考两场,要求相对较简单。左榜供汉人、南人应考,乡试时考三场,要求相对
较严格。乡试、会试考获名单俱按种族分配。
元朝自仁宗至顺帝时灭亡止,科举时办时废,共举办过十六次,取士一千余人。但元科
举所选人材通常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在元政府中产生的影响也不大。
▲明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朝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
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
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
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美女侧面 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
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
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
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
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
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
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
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
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
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
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
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儿童快速学拼音 科考列一、二等
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
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
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
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
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寅
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
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
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
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
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
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
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
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
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
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
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
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黄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蛋糕怎样做 合格者,叫翰林
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
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
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
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
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
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
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
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
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
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
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
股之害,甚于焚书。”
▲清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族人享有种种特权,
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
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
族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
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清人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参加童试的人称为儒生或童生,
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清代有府学、州学和县学,统称为儒学)。儒学和孔庙在一起,称
为学宫。生员“入学”后即受教官(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的管教。清初生员尚在学宫
肄业(有月课和季考,后来变成有名无实了),又称为生,俗称秀才。这是“功名”的起点。
生员分为三种:成绩最好的是廪生,有一定名额,由公家发给粮食;其次是增生,也有
一定名额;新“入学”的称为附生。每年由学政考试,按成绩等第依次升降。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乡试,会试,殿试。
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由于是在秋季举行,所以又称为秋
闱。参加乡试的是秀才(生),但是秀才在参加乡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
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乡试考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第二名至第十名称
“亚元”。
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会试又称为礼闱,又称为春闱。参加会试
的是举人,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会试后一般要举行复试。
以上各种考试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试帖诗等。八股文题目出自四书五经,略仿宋代的经义,
但是措辞要用古人口气,所谓代圣贤立言。结构有一定的程式,字数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
求排偶,又称为八比文、时文、时艺、制艺。
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校园一角 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
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
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儒林院编修。其余诸进士再参加朝考,考论诏奏议诗
赋,选擅长文学书法的为庶吉士,其余分别授主事(各部职员)、知县等(实际上,要获得主
事、知县等职,还须经过候选、候补,有终身不得官者)。庶吉士在翰林院内特设的教习馆(亦
名庶常馆)肄业三年期满举行“散馆”考试,成绩优良的分别授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检讨(原
来是第二甲的授翰林院编修、原来是第三甲的授翰林院检讨),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或分发
到各省任知县。
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分两个阶段,一个是科举的初步考试,一个是科举的正式考试。科
举的初步考试有这么三种,一种叫童试,一种叫岁试,一种叫科试。童试,一般又叫做“小
考”。凡童子开始应初试的时候称做“童生”,童生经过一定的考试选拔,在县里面选拔了以
后到督学进行考试,督学考试合格就可以称做“秀才”了。范进是多年的童生,最后终于考
上秀才了。秀才每一年考一次,这也是一个选优的过程,这叫“岁试”。每三年还要参加一次
大的考试,叫“科试”。每三年考一次,主要是为了推举举人考试的资格,通过这个考试的提
名,便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范进刚好赶上童试这一年也是科试的同一年,他考上了童试
的第一名秀才,自然就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这是科举的初步考试。
接下来是科举的正式考试,它也有三种:乡试、会试、殿试。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即
在子、卯、午、酉这四个年中的八月举行乡试。乡试考中了以后就称为举人,举人实际上是
候补官员,有资格做官了。按清代的科举制度规定,举人可以到吏部注册,可以取得一定官
职,可以当县官了。当然这个职位很少,每年大概就40人到130人的名额。举人的名额很少,
那么举人当中候补做官的人就更少了,这样就往往有候补官。这是第一种乡试。接下来是会
试。会试是紧接着乡试,在第二年的二月份举行。乡试是头年的八月份考完,第二年的二月
是春天,到京城考试,叫“春试”,这就是会试。会试如果考中了,称为进士,进士每年的名
额大概有300名左右。会试考完以后还要进行第三场考试殿试,在会试以后的第二个月,
大概在4月份前后。殿试是皇帝在太和殿亲自考试,考中后就是钦定的进士,可以直接做官
了。
科举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八股文。八股文主要测试的内容是经义,《诗》《书》《礼》《易》
《春秋》,五经里选择一定的题目来进行写作。题目和写作的方式都是有一定格式的。八股文
中有四个段落,每个段落都要有排比句,有排比的段落,叫四比,后来又叫八股。八股文在
当时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一个人能不能升官,能不能科举考试中进士升官。所以在小说
中说:“当今天子重文章,足下何须讲汉唐。”“汉”是指汉代的文章,“唐”指的是唐诗,汉
代的文章也好,唐代的诗歌也好,都不如当今皇帝所看重的八股文,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
要的。所以当时的人们都一门心思地扑在八股文上,只有八股文章才能敲开科举考试的大门。
明清科举简表
科别/内容/项目院试乡试
(秋闱)
会试
(春闱)
殿试
考场学政巡回案临考场(府、县)京城和各省贡院(省城)京城贡院(礼部)皇宫
(宫殿)
主考人各省学政中央政府特派官员钦差大臣皇帝
参加者童生
(儒生)
生员及监生举人贡士
中者名称生员
(秀才)
举人贡士进士
日期三年之内两次子、夘、午、酉年八月,桂榜乡试次年三月,杏榜会试同年四月,
金榜
第一名案首解元会元状元
第二名榜眼
第三名探花
科举制度的内容和形式
从隋朝开始,各朝科举考试科目都在不断变化。从各个朝代科举设置的科目和形式的变
化可以看出统治阶层的用人取向,也反映了不同时代的人才需求。隋文帝仅有策问,隋炀帝
开考十科。唐朝考试科目很多,常设科目主要有明经(经义)、进士、明法(法律)、明字(文
字)、明算(算学)。到明朝只设进士一科。清袭明制,但也开过特制(特别科),如博学鸿词
科、翻译科、经济科等。
科举除了特制科目外,明经,进士科考的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考试形式在各个朝代也
有不同,唐朝主要有墨义、口试、贴经、策问、诗赋等,宋朝主要是经义、策问、诗赋等,
到明代只有经义一门了。
▲墨义
墨义,就是围绕经义及注释所出的简单问答题。在一张卷子中,这类题目往往多达30
至50道。口试则是口头回答与墨义同类的问题。
▲帖经
帖经,有如现代诗卷的填空与默写。考官从经书中选取一页,摘其中一行印在试卷上。
根据这一行文字,考生要填写出与之相联系的上下文。
▲策问
策问,即议论。依据考官提出的有关经义或政事问题,考生发表见解,提出对策。策问
所及范围较广,有政治、教育、生产、管理等,比起帖经、墨义来难度更大,有的也还有一
些实用价值。
▲诗赋
诗赋,唐高宗永隆二年(681)有人认为明经多抄义条,议论只谈旧策还是表现不出真才
实学,建议加试杂文两篇(一诗一赋),于是开始了诗赋考试。
▲经义
经义,是围绕书义理展开的议论。如果说策问还有考生发挥的余地,经义便已经无所谓
个人的思想,考生惟朝廷指定的“圣贤书”是遵。自宋朝开始,经义取代帖经、墨义,而明
朝就干脆专考经义,读书人真正走进了“死读书,读死书”的死胡同。
科举名衔称谓一览
孝廉本是汉朝选拔官吏的科目之一,为士大夫的主要途径。明清俗称举人为孝廉。
举主与门生汉代士人通过察举和征辟人仁做官、主持州郡察举的列侯。刺吏、郡称为
举主,被举、被辟的贤士便成为举主、府主的生日邀请函 门生故吏,后科举考试及第者对主考官亦自称
门生。宋太祖之后,进士由御前殿试取录,进士从此成为“天子门生”;同时亦明文规定以后
举人不得自称考官门生。
进士意即贡举的人员。唐代科目中以进士科最被重视,明、清两代,始以进士为考中
者的名称,凡是举人(乡试考中者)经过会试考中者为贡士,由贡士经过殿试录取者为进士。
状元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状元。唐代举人赴京应礼部考试都须投状,因此称进士
科及第的第一名为状元,也叫状头。宋代以殿试首名称状元。明、清会试以后,贡士须作殿
试,分三甲取士,一甲三名,第一名为状元。
榜眼科举殿试一甲第二名称榜眼。北宋初期,殿试录取的一甲第二、三名都称榜眼,
意思是指榜中双眼。明、清两代专指第二名,第三名称探花。榜眼授翰林院编修。
探花科举殿试一甲第三名称探花。唐代进士曲江杏园初宴,称“探花宴”,以同榜俊秀
少年进士二三人为探花使,遍游名园,探采名花,探花之名始于此,宋代又称探花郎。南宋
以后,专指殿试一甲第三名。元、明、清三代沿袭不改。探花授翰林院编修。
贡士古代向朝廷荐举人才的制度。自唐以后,经乡贡考试合格的叫贡士。清代,会试
考中的为贡士。
会元科举制度中乡试中式为举人,举人会试中式第一名为会元。
举人原指被推荐之人,为历代对各地乡贡入京应试者的通称。明、清两代,为乡试考
中者的专称,作为一种出身资格,中了举人叫“发解”、“发达”,简称“发”,习惯上俗称为
“老爷”。
解元唐代,举进士者皆由地方解送入试,故相沿称乡试第一名为解元。宋以前称解头。
秀才别称“茂才”。本系优秀人才的通称。汉代以后,成为荐举人才的科目之一。南北
朝时,最重此科。唐代初期,设秀才科,后来渐渐废去,仅作为对一般儒生的泛称。明太祖
曾采取荐举的方法,举秀才数十人,反以知府为官。明、清两代,专门用来称府、州、县的
学员。习惯上也称为“相公”。
贡生明、清时府、州、县学的生员,凡已考选升入国子监肆业的称为贡生。意思是以
人才贡献给皇帝。
科举考试的等级名称
【察举】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察举有考察、推举的意思,又叫荐举。由侯国、
州郡的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
官职。察举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贤良文学、茂才等。《张衡传》:“永元中,举孝廉不行。”《陈
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lol奥巴马 。”(汉代避刘秀讳,称秀才为茂才)
【征辟】也是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征,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
要职。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再向朝廷推荐。《张衡传》:
“连辟公府,不就。”“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
【孝廉】汉代察举制的科目之一。孝廉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意思。实际上察举多为
世族大家垄断,互相吹捧,弄虚作假,当时有童谣讽刺:“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
【科举】指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
以叫科举。从隋代至明清,科举制实行了‘干三百多年。《诗话二则推敲》“岛(指贾岛)初
赴举京师”,意思是说贾岛当初前去长安参加科举考试。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
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
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童生试】也叫“童试”;明代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包
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
习,所以又叫入学考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左忠毅公逸事》“及试,吏呼名至
史公”,这里就是指童生试,在这次考试中左光斗录取史可法为生员(秀才),当时史可法二十
岁。《促织》“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
【乡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
又称秋闱(闱,考场)。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
叫解(jie)元。
【会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考试由
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
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
甲第。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大臣主管殿试,并不亲自策问。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
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
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
二、三甲统称进士。
【及第】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应试未中的叫落第、下第。《祭妹文》:“逾三年,予披宫
锦还家。”古时考中进士要披宫袍,这里“披宫锦”即指中进士。《祭妹文》:“大概说长安登
科,函使报信迟早云尔。”“登科”是及第的别称,也就是考中进士。
【进士】参见“殿试”条。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儒林外史》第十七回:“读书毕竟
中进士是个了局。”贡士参加殿试录为三甲都叫进士。据统计,在我国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制
度史上,考中进士的总数至少是98749人。古代许多著名作家都是进士出身,如唐代的贺知
章、王勃、宋之问、王昌龄、王维、岑参、韩愈、刘禹锡、白居易、柳宗元、杜牧等,宋代
的范仲淹、欧阳修、司马光、王安石、苏轼等。考中进士,一甲即授官职,其余二甲参加翰
林院考试,学习三年再授官职。
【状元】参见“殿试”条。科举制度殿试第一名,又称殿元、鼎元,为科名中最高荣誉。
历史上获状元称号的有一千多人,但真正参加殿试被录取的大约七百五十名左右。唐代著名
诗人贺知章、王维,宋代文天祥都是经殿试而被赐状元称号的。
【会元】参见“会试”条。举人参加会试,第一名称会元,其余考中的称贡士。
【解元】参见“乡试”条。生员(秀才)参加乡试,第一名称解元,其余考中的称举人。
【连中三元】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凡在乡、会、殿三试中连续获得第一名,被
称为“连中三元”。据统计,历史上连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欧阳修《卖油翁》中提到的“陈
康肃公尧咨”,陈尧咨与其兄陈尧叟都曾考中状元,而陈尧叟则是连中三元。
【鼎甲】指殿试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称鼎甲。状元居鼎甲
之首,因而别称鼎元。
【贡士】参见“会试”条。参加会试而被录取的称贡士。
【举人】参见“乡试”条。参加乡试而被录取的称举人。举人可授知县官职。《儒林外史》
第三回写范进中举后,张乡绅立即送贺仪银和房屋,范的丈人胡屠户也立时变了嘴脸吹捧女
婿“是天上的星宿”,而范得了消息,高兴得发了疯。说明古代中举后便可升官发财。
【生员】即秀才,参见“童生试”条。通过院试(童试)的可称为生员或秀才。如王安石
《伤仲永》“传一乡秀才观之”。东汉时避光武帝刘秀讳,而称秀才为茂才,《阿Q正传》中称
赵少爷“茂才公”,表示讽刺。
【八股文】明清科举考试制度所规定的一种文体,也叫时文、制义、制艺、时艺、四书
文、八比文。这种文体有一套固定的格式,规定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
后股、束股八个部分组成,每一部分的句数、句型也都有严格的限定。“破题”规定两句,说
破题目意义;“承题”三句或四句,承接“破题”加以说明;“起讲”概括全文,是议论的开
始;“入手”引入文章主体;从“起股”到“束股”是八股文的主要部分,尤以“中股”为重
心。在正式议论的这四个段落中,每段都有两股相互排比对偶的文字,共为八股,八股文由
此得名。八股文的题目,出自《四书》、《五经》,八股文的内容,不许超出《四书》、《五经》
范围,要模拟圣贤的口气,传达圣贤的思想,考生不得自由发挥。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八
股文起到了束缚思想、禁锢人才的作用。
【金榜】古代科举制度殿试后录取进士,揭晓名次的布告,因用黄纸书写,故而称黄甲、
金榜。多由皇帝点定,俗称皇榜。考中进士就称金榜题名。
【同年】科举时代同榜录取的人互称同年。《训俭示康》:“同年曰:‘君赐不可违也。’”
【校】夏代学校的名称,举行祭祀礼仪和教习射御、传授书数的场所。
【庠xiang】殷商时代学校的名称。《孟子齐桓晋文之事》:“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
之义。”
【序】周代学校的名称。《孟子滕文公》:“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古人常以庠序称地
方学校,或泛指学校或教育事业。
【国学】先秦学校分为两大类:国学和乡学。国学为天子或诸侯所设,包括太学和小学
两种。太学、小学教学内容都是“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为主,小学尤以书、数
为主。
【乡学】与国学相对而言,泛指地方所设的学校。
【稷下学宫】战国时期齐国的高等学府,因设于都城临淄稷下而得名。当时的儒、法、
墨、道、阴阳等各学派都汇集于此,他们兴学论战、评论时政和传授生徒,孟子和荀子等大
师都曾来此讲学,是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重要园地。
【太学】中国封建时代的教育行政机构和最高学府。魏晋至明清或设太学,或设国子学
(监),或两者同时设立,名称不一,制度也有变化,但都是教授王公贵族子弟的最高学府,
就学的生员皆称太学生、国子生。《张衡传》:“因入京师,观太学。”《送东阳马生序》:“东阳
马生君则在太学已二年。”
【国子监jian】参见“太学”条。汉魏设太学,西晋改称国子学,隋又称国子监,从此
国子监与太学互称,都是最高学府兼有教育行政机构的职能。如明代设“国子监”,而《送东
阳马生序》中则称之为“太学”。
【书院】唐宋至明清出现的一种独立的教育机构,是私人或官府所设的聚徒讲授、研究
学问的场所,宋代著名的四大书院是: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湖南善化的岳麓书院、湖南
衡阳的石鼓书院和河南商丘的应天府书院。明代无锡有“东林书院”,曾培养了杨涟、左光斗
这样一批不畏阉党权势、正直刚硬廉洁的进步人士,他们被称为“东林党”。
【学官】古代主管学务的官员和官学教师的统称。如祭酒、博士、助教、提学、学政、
教授和教习、教谕等。
【祭酒】古代主管国子监或太学的教育行政长官。战国时荀子曾三任稷下学宫的祭酒,
相当于现在的大学校长。唐代的韩愈、明代的崔铣(《记王忠肃公翱事》的作者)都曾任过国
子监祭酒。
【博士】古为官名,现为学位名称。秦汉时是掌管书籍文典、通晓史事的官职,后成为
学术上专通一经或精通一艺、从事教授生徒的官职。《三国志吕蒙传》:“孤岂欲卿治经为博
士邪!”《送东阳马生序》:“有司业、博士为之师。”
【司业】学官名。为国子监或太学副长官,相当于现在的副校长,协助祭酒主管教务训
导之职。
【学政】学官名。“提督学政”的简称,是由朝廷委派到各省主持院试,并督察各地学官
的官员。学政一般由翰林院或进士出身的京官担任。《促织》:“又嘱学使俾入邑庠。”学使即
学政的别称。《左忠毅公逸事》:“乡先辈左忠毅公视学京畿。”指左光斗任京城地区的学政。
【教授】原指传授知识、讲课授业,后成为学官名。汉唐以后各级学校均设教授,主管
学校课试具体事务。
【助教】学官名。是国子监或太学的学官,协助国子祭酒和国子博士教授生徒,又称国
子助教。安安粉刺露
【监生】国子监的学生。或由学政考取,或地方保送,或皇帝特许,后来成为虚名,捐
钱就能取得监生资格。《祝福》中的“四叔”就是“一个讲理学的老监生”,《儒林外史》中的
严监生则是一个吝啬鬼的典型。
【诸生】明清时期经考试录取而进入府、州、县各级学校学习的生员。生员有增生、附
生、廪生、例生等,统称诸生。《送东阳马生序》“今诸生学于太学”,则是指在国子监学习的
各类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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