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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销假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劳动节手抄报简单好画 加强人员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请销假行为,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请假类别
请假的类别分为病假、事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年
休假等。
二、假期时间
(一)假期时间自离岗之日起至办理销假手续止,具体假期
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探亲假、婚丧假、病假、生育假、事假(5天以上),
假期包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时间.
(三)年休假、5天以内(含5天)事假,不包含公休假日和法
定节假日时间。
三、审批程序
干部职工因事、因病等原因需请假的,须履行请销假手续。
请假采用书面形式,由请假人按规定填写《请假审批表》,销假
采取本人签到。
(一)请假的须填写《请假审批表》,遇特殊情况本人不能
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的,可通过电话方式请假,经领导同意后,委托
他人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二)请病假的须提供县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和病例复印件等材料,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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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请假期满需续假自小在一起目前少联系打一字 的,提前1天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
续与请假手续相同。未履行请销假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岗
的,按旷工处理。
(四)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因特殊原因请事假超过
20天的,超出天数从年休假中扣除,并履行年休假审批手续。
(五)请事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年休假等逾期的,
均按旷工处理。
四、审批权限
(一)局系统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正科级以上干部请假1天
以内的,分别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审批;请假1天以
上的,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处
级领导干部请假按照市委干部管理有关规定报批。
(二)局机关副科级及以下人员请假1天以内的,经科室负责
人同意后,由局分管领导审批;请假1天以上的,经科室负责人、
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
(三)下属处级事业单位副科级及以下人员请假3天以内的,
由单位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经单位负责人和局分管领
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副科级及以下人员
请假1天以内似可以组什么词 的,由单位负责人审批;请假1天以上的,经单位
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
(四)局机关、正科级事业单位支一扶"、实习大学生、
公益性岗位等辅助人员请假1天以内的,由所在科室(单位)负
责人审批;请假1天以上的,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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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分管领导审批。下属处级事业单位辅助人员请假的,由单位自
行管理。以上辅助人员请事假,原则上年度累计不超过15天,其
他假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出国(境)探亲或因私出国(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审批手续。
上述由局领导审批的请假手续,一律报送局办公室备案;假
期结束后,及时到局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
五、具体措施
(一)建立请假登记台账.局办公室指定专人做好请销假登
记,并定期向审批人反馈。
(二)建立量化考核机制。将请销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三评
一推优”日常考核,对不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或逾期不到岗的
每读书交流 次扣1分。
(三)建立督查检查制度,局办公室对各单位执行规定情况定
期不定期进行督查检查,坚决纠正执行规定不严、变通走形等问
题。
(四赢家的英文 )建立每月通报制度。局办公室每月初通报上月干部职
工请销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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