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占地面积

更新时间:2023-03-20 07:03:05 阅读: 评论:0

戴安娜玫瑰-中国的春节

长春占地面积
2023年3月20日发(作者:新年信息)

1

长春市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第一章总则

为促进我市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提高中小学校办学

条件的现代化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长春市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

规划,按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长

春市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是本市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普通山药大枣 中小学校的重

要依据。《标准》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标准是本市新建普通中小学校

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改建、扩建项目参照执行。

《标准》有关场所建设及配置设施、设备的具体要求,由市教育

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和实施意见,并根据经济社会以

及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订。

要加强本区域内教育资源的统筹规划,充分利用和整合各种社会

资源,推进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注重资源共享,提高资源使用效益。

本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应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中小学校园、校舍标准

一、学校网点布局、规模、选址与规划设计标准

(一)学校网点布局

1、中小学校网点布局,应根据长春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

新区建设中,必须规划建设义务教育学校。学校规划布局应结合人口

密度与人口分布,尤其是学龄人口数量及其增减的发展趋势,以及交

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使学校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

发展空间。新建住宅区内,要根据规划的居住人口数量及实际人口出

生率,建设规模适宜的中小学校。长春市中小学校网点布局一般应符

合下列原则:(1)学生能就近走读入学;(2)学校应具有较好的规

模效益和社会效益;(3)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2

2、学校服务半径要根据学校规模、交通及学生居住条件、方便

学生就学等原则确定。中小学生不应跨越铁路干线、高速公路及车流

量大、无立交设施的城市主干道上学。

3、新建高中应独立设置;有条件的地区可考虑九年制义务教育

学校的设置。

(二)学校规模

为保证学校教育质量、管理效率和办学效益,一所学校的规模(班

级数量规模、每班学生人数规模、学校占地面积规模、校舍建筑面积

规模)应控制在一定范围以内。凡符合本《标准》规定规模的学校为

“适宜规模学校”。新建或改建学校应以适宜规模为标准进行规划建

设。

依据教育质量个人描述 和办学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本市学校小学每班学生

人数不超过45人,初中和高中不超过50人。学校的适宜班级规模

见表2-1。

表2—1学校适宜班级规模

学校类型

适宜规模(班级数)班额(人/

班)

完全小学18班24班30班36班≤45

初级中学18班24班30班36班≤50

九年制学校18班27班36班45班

小学≤45

中学≤50

高级中学24班30班36班48班≤50

(注:完全中学适宜规模参见高级中学)

(三)校址选择

1、新建的中小学校,校址应选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空

气清新、阳光充足、排水通畅、环境适宜、公用设施比较完善、远离

污染源的地段。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丘地区的

3

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河湾及泥石流地区、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

带。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及通航河道等不得穿越校区。

2、学校选址应避免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精神污染源(如集贸市

场、公共娱乐场所、精神病医院、太平间、公安看守所等);避免各

种生物污染源(如垃圾站、传染病医院、粪便贮存处等);避免电磁

波等物理污染源;避免工业生产和生活中所产生的化学污染源和危险

品库;避免交通和工业噪声的干扰等。

3、学校选址应注意学生上下学安全,尽量不安排在城市轻轨、

快速路和城市干道旁。

(四)校园规划设计

1、校园的总体规划设计应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并

根据需要适当预留发展余地。教职工住宅应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统筹安

排,不应建在校园内。

2、校园规划应功能齐全、分区明确,布局设计宜按教学、体育

运动、生活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以达到布局合理,整体协调。有关

建筑用地、体育活动用地及绿化用地等,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校园规划设计应当适应和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以

有利于学生和教师学习、工作、交往,确保师生安全为宗旨,最大限

度地提供较为宽裕的活动空间。

4、学校设施的规划设计应当考虑学校资源向社会开放的需要,

为促进学校与社会资源共享创造条件。

5、校园内的主要交通道路应根据学校人流、车流、消防要求布

置。路线要通畅便捷,道路的高差处宜设坡道。路上的地下管线井盖,

应与路面标高一致。

6、室外水、电、气、弱电系统等地下管线,应根据校园总体规

划的要求合理布置,并按防火规范要求在适当位置设置室外消防栓供

水接口。变配电系统应独立设置,规划设计用电负荷应当留有余量。

室外多种管线的敷设应用地下管沟暗设。室内的水、电、气、弱电系

统等管线的设置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设计时应考虑管线设置一步

4

到位,避免事后增设管线对建筑的美观和使用造成影响。弱电系统的

综合布线应充分考虑到校园网络、闭路电视、广播音响、电话通讯、

防盗监控的需要。需设置空调的校舍,应预留空调室外机组位置,做

好立面处理,减少其对建筑立面效果的影响。

7、学校主要出入口的位置,应设置人流集散广场,应便于学生

就学,有利于人流迅速疏散,不宜紧靠城市主干道。校门外侧应留有

缓冲地带和设置警示标志。有条件的学校应考虑设置一定数量的机动

车临时停车场。

8、旗杆、旗台应设置在校园中心广场或主要运动场区等显要位

置。

9、校园应有围墙,沿主要街道的围墙宜有良好通透性。

二、学校用地标准

(一)校园占地面积确定的原则和依据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及《长春市

中心城区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教育局编制)

用地标准来确定,并充分考虑长春市日照间距系数较大、同等情况下

容积率略低,以及长春市是国家园林城市、学校绿化率高等具体情况。

生均用地指标采用两级控制标准,即基本指标和规划指标。新建学校

用地应按本《标准》中的规划指标进行配置;改建、扩建的学校可参

照本《标准》的指标进行配置,但不得低于基本指标的标准。

*县镇中小学建设参照该标准执行。

(二)校园占地面积指标

表2-2—表2-5为各类型学校占地指标的下限值。

*完全中学的用地指标参照高级中学指标。

表2-2完全小学生均占地面积及校园占地面积

学校

规模(班)

规划指标基本指标

生均占地面

积(㎡/)

校园占地面

积(㎡)

生均占地

面积(㎡/)

校园占地

面积(㎡)

5

12150

24120

3200

36820

表2-3初级中学生均占地面积及校园占地面积

学校

规模

(班)

规划指标基本指标

生均占地面积

(㎡/)

校园占地面积

(㎡)

生均占地面积

(㎡/)

校园占地面积

(㎡)

16200

2420

3500

36173

表2-4九年制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及校园占地面积

学校

规模

(班)

规划指标基本指标

生均占地面积

(㎡/)

校园占地面积

(㎡)

生均占地面积

(㎡/)

校园占地面积

(㎡)

1820

27250

36400

45750

表2-5高级中学生均占地面积及校园占地面积

学校

规模

(班)

规划指标基本指标

生均占地面积

(㎡/)

校园占地面积

(㎡)

生均占地面积

(㎡/)

校园占地面积

(㎡)

24200

3000

36000

48174

6

(三)学校用地的具体要求

本《标准》根据不同学校规模确定了学校占地面积的下限值,满

足了教学及附属设施、体育场地、绿化用地的需求。另外,对其中的

体育场地、绿化用地等做以下具体规定:

1、田径场地:独立小学设置200米环行跑道,独立初中(含九

年制学校)设置300米环行跑道,独立高中(含完全中学)设置400

米环行跑道。

2、课间操场地:小学生:3平方米/生;

中学生:4平方米/生。

3、篮球(或排球)场地:每6班设一个。

4、校园绿化:

(1)、校园绿化覆盖率达到校园面积的40%,形成环形绿化带;

(2)、具备条件的学校要进行垂直绿化;

(3)、建立以乔(50%)、灌(30%)为主,地被植物为主要绿

地(20%),花卉配置为辅的节约型校园生态园林体系。

三、校舍建筑标准

(一)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校舍建筑标准依据《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城

市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确定。

校舍建筑及附属设施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的设计规范、建筑规

范、环保规范、安全规范等标准。同时应特别考虑到在紧急意外情况

出现时师生避险、疏散的需要。

设计和建设学校基础设施,应充分考虑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所需

通讯、强弱电、燃气、采暖、采光等方面的要求。

学校各类设施应兼顾残疾学生的使用和安全,实现无障碍的要

求。

生均建筑面积指标采用两级控制标准,即基本指标和规划指标。

新建学校建设应按本《标准》中的规划指标进行配置;改建、扩建的

学校可参照本《标准》的指标进行配置,但不得低于基本指标的标准。

7

表2-6到表2-9为不同学校校舍建筑面积的下限值。建筑面积

中包括了教学、实验、办公、图书、风雨操场(体育馆)的功能,不

含学生宿舍、食堂和自行车存放面积。本指标未列完全中学面积指标,

完全中学面积指标参照高级中学指标执行。本《标准》中核算校舍建

筑面积时采用的平面利用系数为0.6(平面利用系数=使用面积/建筑

面积)

表2-6完全小学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学校

规模(班)

学生总

人数(人)

规划指标基本指标

生均建筑面

积(㎡/)

校舍总建筑

面积(㎡)

生均建筑面

积(㎡/)

校舍总建筑

面积(㎡)

188108.367235.84698

2410807.985325.45832

3013507.297205.27020

36162

表2-7初级中学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学校

规模(班)

学生总

人数(人)

规划指标基本指标

生均建筑面

积(㎡/)

校舍总建筑

面积(㎡)

生均建筑面

积(㎡/)

校舍总建筑

面积(㎡)

1890010.190907.16390

2412009.8117606.78040

3.49600

3618008.7156606.110980

表2-8九年制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学校

规模(班)

学生总

人数(人)

规划指标基本指标

生均建筑面

积(㎡/)

校舍总建筑

面积(㎡)

生均建筑面

积(㎡/)

校舍总建筑

面积(㎡)

188409.378126.55460

2712607.999545.87308

8

3616808.0134405.69408

4521007.8163805.511550

表2-9高级中学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学校

规模(班)

学生总

人数(人)

规划指标基本指标

生均建筑面

积(㎡/)

校舍总建筑

面积(㎡)

生均建筑面

积(㎡/)

校舍总建筑

面积(㎡)

2412.98280

3015009.2138006.69900

3618008.9160206.411520

4824008.6206406.114640

(二)教学用房的配置标准

1、完全小学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使用面积

(1)、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使用面积不小于61㎡。

(2)、专用教室。专用教室按下表设置,且使用面积不小于表

2-10中规定。

表2-10完全小学专用教室使用面积指标(单位:平方米)

规划指标基本指标

18-24个班30-36个班18-24个班30-36个班

套数面积套数面积套数面积套数面积

自然教室71147

音乐教室96

美术教室11091109————

书法教室186186小众香水品牌 ————

语言教室1109

计算机教室1109

劳动技术教室1109

9

(注:每套用房面积中包括辅助用房面积)

(3)、公共教学用房。公共教学用房按下表设置,且使用面积

不小于表2-11中规定。

表2-11完全小学公共教学用房使用面积指标(单位:平方米)

规划指标基本指标

18

24

30

36

18班24班30班36班

多功能教室66

图书室17

科技活动室36547272————

心理咨询室18181818————

体育活动室(器材室)67(40)(61)(61)(61)

(注:各种用房面积中包括辅助用房面积)

2、初级中学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使用面积

(1)、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使用面积不小于67㎡。

(2)、专用教室。专用教室按下表设置,且使用面积不小于表

2-12中规定。

表2-12初级中学专用教室使用面积指标(单位:平方米)

规划指标基本指标

18-24个班30-36个班18-24个班30-36个班

面积

面积

面积

面积

物理11421-2142-28411421-2142-284

化学11421-2142-28411421-2142-284

生物21142

音乐教室6

美术教室11191119————

书法教室196196————

10

地理教室196196————

语言教室1-2119-2119

计算机教室91119

劳动技术教室91119

(注:每套用房面积中包括辅助用房面积)

(3)、公共教学用房。公共教学用房按下表设置,且使用面积不

小于表2-13中规定。

表2-13初级中学公共教学用房使用面积指标(单位:平方米)

规划指标基本指标

18

24

30

36

18班24班30班36班

多功能教室33

图书室261340420480

科技活动室54729090————

心理咨询室18181818————

体育活动室(器材室)1340(63)(63)(63)(63)

(注:各种用房面积中包括辅助用房面积)

3、九年制学校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使用面积。

(1)、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小学教室使用面积不小于61㎡,

初中教室使用面积不小于67㎡。

(2)、专用教室。专用教室按下表设置,且使用面积不小于表

2-14中规定。

表2-14九年制学校专用教室使用面积指标(单位:平方米)

规划指标基本指标

18-27个班36-45个班18-27个班36-45个班

面积套数面积套数面积套数面积

自然教室86

11

物理21142

化学21142

生物21142

音乐教室21692-3169-2421961-296-169

美术教室11192215————

书法教室196196————

地理教室196196————

语言教室91119

计算机教室91119

劳动技术教室91119

(注:每套用房面积中包括辅助用房面积)

(3)、公共教学用房。公共教学用房按下表设置,且使用面积不

小于表2-15中规定。

表2-15九年制学校公共教学用房使用面积指标(单位:平方米)

规划指标基本指标

18班27班36班45班18班27班36班45班

多功能教室33

图书室2

科技活动室36547290————

心理咨询室1带和字的成语 8181818————

体育活动室(器

材室)

67(48)(48)(48)(48)

(注:各种用房面积中包括辅助用房面积)

4、高级中学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使用面积

(1)、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使用面积不小于67㎡。

(2)、专用教室。专用教室按下表设置,且使用面积不小于表

2-16中规定。

表2-16高级中学专用教室使用面积指标(单位:平方米)

12

规划指标基本指标

24-30个班36-48个班24-30个班36-48个班

套数面积套数面积套数面积套数面积

物理2284228422842284

化学2284228422842284

生物21142

音乐教室1961-296-169196196

美术教室11191119————

书法教室196196————

地理教室196196————

语言教室1-2119-2119

计算机教室91119

劳动技术教室91119

(注:每套用房面积中包括辅助用房面积)

(3)、公共教学用房。公共教学用房按下表设置,且使用面积

不小于表2-17中规定。

表2-17高级中学公共教学用房使用面积指标(单位:平方米)

规划指标基本指标

24

30

36

48

24班30班36班48班

多功能教室22

图书室3881468556645

科技活动室547290108————

心理咨询室18181818————

体育活动室(器材

室)

1340(63)(63)(63)(63)

(注:各种用房面积中包括辅助用房面积)

(三)办公用房的配置标准

13

学校应配置教学办公用房和行政办公用房。教学办公室使用面

积不得小于4㎡/人。其他办公用房和管理用房的配置可在办公用房

面积内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安排。办公用房的使用面积的基本指标和规

划指标分别不小于下表2-18、2-19规定。

表2-18中小学校办公用房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使用面积基本指标(单位:平方米)

学校类别

规划指标

18个

24个

27个

30个

36个

45个

48个

完全小学386476—552620——

初级中学534658—788918——

九年制学校459—599—741881—

高级中学—720—842978—1130

表2-18续中小学校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规划指标(单位:平方米)

学校类别

基本指标

18个

24个

27个

30个

36个

45个

48个

完全小学314380—446515——

初级中学500586—692798——

九年制学校382—498—610726—

高级中学—672—770868—966

(四)生活服务用房的配置标准

生活服务用房包括学生宿舍、教职工单身宿舍、食堂、锅炉房、

车库等,可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配置。

(五)校园校舍安全防范设施

1、新建学校的出入口、校内主要道路等人员聚集场所安装监控

系统;财会室、实验室、计算机室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库

房等部位安装红外线报警器、制式防盗门、有条件的安装监控系统,

14

技术防范设施符合国家、行业和省市有关部门标准。

2、学校必须在校门口设置外来人员接待室,有专人管理。

3、学校内各独立建筑之间要符合防火要求,学校应设有消防车

通行的出入口。

第三章中小学装备条件标准

一、常规装备

(一)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

执行国家教育部2006年发布的《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

(JY/T0385—2006)的标准。

(二)中小学各学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

执行国家教育部最新发布的中小学各学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

(三)图书配备标准

表3—1图书资料及用房面积

项目

小学初中高中

农村城市农村城市农村城市

生均图书册数0

工具书6200

报刊(种)3

藏书室

标准藏书总量600/㎡

+15㎡

标准藏书总量500/㎡+15㎡

学生阅览室

(㎡)

学生总数1/201.5㎡学生总数1/121.5㎡

教师阅览室

(㎡)

教师总数1/32.1㎡教师总数2/52.1㎡

(四)常规实验员配备

1、小学科学实验员

要求:学历大专以上

15

表3—2小学实验员配备标准

科学教室/科学活动室2—4个平行班4—6个平行班6—8个平行班

实验员数11—22—3

2、中学实验员

要求:学历本科以上

表3—3中学实验员配备标准

4—8个平行班8—12个平行班12—16个平行班

初中高中初中高中初中高中

物理实验员11—21—32—33—53—5

化学实验员11—21—22—32—33—5

生物实验员11—21—32—32—33—5

二、现代教育技术装备

(一)现代教育技术教室设置

1、小学

名称

2个~4个4个~6个6个~8个

平行班平行班平行班

配备数量配备数量配备数量

基本选配基本选配基本选配

互联网接入系统111

计算机网络教室11~22~3

计算机资料及工作室111

软件制作室111

语言教室112

电子备课室1111

多媒体班级教室2~44~66~8

综合电教室11~22~3

校园网络管理中心111

校园闭路电视系统111

校园广播系统111

*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系统111

2、初级中学

名称

2个~4个8个~12个16个

平行班平行班平行班

配备数量配备数量配备数量

16

基本选配基本选配基本选配

互联网接入系统111

计算机网络教室12~3

≥3

计算机资料及工作室111

软件制作室111

语言教室123

电子备课室111

多媒体班级教室1~24~68

综合电教室12~3

≥3

校园网络管理中心111

校园闭路电视系统111

校园广播系统111

*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系统111

3、高级中学

名称

4个~8个8个~12个16个

平行班平行班平行班

配备数量配备数量配备数量

基本选配基本选配基本选配

互联网接入系统111

计算机网络教室1~22~3≥3

计算机资料及工作室111

软件制作室111

语言教室1~223

电子备课室12~31

多媒体班级教室1/61/61/6

综合电教室1~22~3≥3

校园网络管理系统111

校园闭路电视系统111

校园广播系统111

4、装备要求:

(1)小学、初级中学少于2个平行班的按“2~4个平行班”标

准配备,高级中学少于4个平行班的按“4~8个平行班”标准配备。

(2)学校功能室的数量各校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3)互联网接入系统,学校接入互联网速率不低于512Kb/s。

条件好的学校应以2Mb/s以上速率光纤接入互联网。因为线路原因

不具备宽带接入互联网的学校,至少应能拨号接入互联网。

17

(4)计算机网络教室,生均面积不小于1.91平方米,所有计算

机形成网络平台,应至少保证开展教学活动时,每名学生都能独立使

用可以正常教学应用的计算机。

(5)“计算机资料及工作室”与“软件制作室”可合并设置。

(6)网络环境下学生用计算机数量应保证满足教学班整班需

求。学校若没有电子备课室,每个教研组应至少配备一台联网计算机,

条件好的学校应为飞蝇钓法 每名教师配备计算机一台。

(7)根据学校规模,建有相应数量的语音教室,以适应语音教

学的需要。中学必配,小学可根据开课选配。语音教室可选用与计算

机教室合一的数字语音教室,但不能影响信息技术课的正常教学。

(8)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只限要求于农村中小学校,

目前我市农村中小学普通普及率为100%,各项规定参照国家相关标

准。

(9)每间功能室均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消防要求,并有相应的防

尘、防盗等设备与设施。

第四章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标准

表4-1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和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公用经费每个学生应占有(元/生、年)

基本标准

其中:预算内生均公用

经费标准

类别城市县镇农村城市县镇农村

高中

初中440-600360-420320-360120-200100-18080-160

小学340-400280-340240-300100-18080-16060-140

本标准依据吉教联字[2005]30号(吉林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省财政厅)文件执行。如果上级有新调整的文件和政策,

以上级文件调整标准为准。

第五章教职工队伍配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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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师资配备标准

(一)普通中小学编制核定方法

普通中小学教职工的编制核定办法严格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转发吉林省普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深化改革的实施意

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4]65号)要求核定。如果上级有新调整的文

件和政策,按照新文件执行。

(二)教师资格要求

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在岗教师均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三)学历要求

1.普通高中教师

新补充的高中教师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城区高中教师具有大

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达到100%,县(市)区高中教师具有大学本科

及以上学历的达到95%以上,其他学校高中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历的达到80%;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的,省示范高中教师中

占15%以上,其他学校高中教师不少于5%。

高中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达到85%。到2015年,

高中教师大学本科学历达标率100%,城市和县城学校均有一定数量

的高中教师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

2.初中教师

新补充的初中教师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城市和县城学校初中

教师大学专科学历达标率100%,其他学校初中教师大学专科学历达

标率98%;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市区学校达70%,其他学

校50%。

初中教师大学专科达标率100%。到2015年,初中教师全部达到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小学教师

新补充的小学教师必须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城区新补充的小学教

师基本达到大学本科学历。城市和县城小学教师中师以上学历达标率

100%,具有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的,市内学校达80%,其他学校

19

50%。

小学教师合格学历达标率100%。到2015年,小学教师全部达到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学校内设机构和干部配置

普通中小学校内设机构和干部配置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吉林省普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的

通知》(吉政办发[2004]65号)精神进行设置和配备。如果上级有新调

整的文件和政策,按照新文件执行。

第六章附则

基础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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