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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第一章总则
为促进我市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提高中小学校办学
条件的现代化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长春市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
规划,按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长
春市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是本市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普通山药大枣 中小学校的重
要依据。《标准》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标准是本市新建普通中小学校
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改建、扩建项目参照执行。
《标准》有关场所建设及配置设施、设备的具体要求,由市教育
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和实施意见,并根据经济社会以
及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订。
要加强本区域内教育资源的统筹规划,充分利用和整合各种社会
资源,推进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注重资源共享,提高资源使用效益。
本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应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中小学校园、校舍标准
一、学校网点布局、规模、选址与规划设计标准
(一)学校网点布局
1、中小学校网点布局,应根据长春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
新区建设中,必须规划建设义务教育学校。学校规划布局应结合人口
密度与人口分布,尤其是学龄人口数量及其增减的发展趋势,以及交
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使学校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
发展空间。新建住宅区内,要根据规划的居住人口数量及实际人口出
生率,建设规模适宜的中小学校。长春市中小学校网点布局一般应符
合下列原则:(1)学生能就近走读入学;(2)学校应具有较好的规
模效益和社会效益;(3)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2
2、学校服务半径要根据学校规模、交通及学生居住条件、方便
学生就学等原则确定。中小学生不应跨越铁路干线、高速公路及车流
量大、无立交设施的城市主干道上学。
3、新建高中应独立设置;有条件的地区可考虑九年制义务教育
学校的设置。
(二)学校规模
为保证学校教育质量、管理效率和办学效益,一所学校的规模(班
级数量规模、每班学生人数规模、学校占地面积规模、校舍建筑面积
规模)应控制在一定范围以内。凡符合本《标准》规定规模的学校为
“适宜规模学校”。新建或改建学校应以适宜规模为标准进行规划建
设。
依据教育质量个人描述 和办学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本市学校小学每班学生
人数不超过45人,初中和高中不超过50人。学校的适宜班级规模
见表2-1。
表2—1学校适宜班级规模
学校类型
适宜规模(班级数)班额(人/
班)
完全小学18班24班30班36班≤45
初级中学18班24班30班36班≤50
九年制学校18班27班36班45班
小学≤45
中学≤50
高级中学24班30班36班48班≤50
(注:完全中学适宜规模参见高级中学)
(三)校址选择
1、新建的中小学校,校址应选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空
气清新、阳光充足、排水通畅、环境适宜、公用设施比较完善、远离
污染源的地段。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丘地区的
3
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河湾及泥石流地区、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
带。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及通航河道等不得穿越校区。
2、学校选址应避免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精神污染源(如集贸市
场、公共娱乐场所、精神病医院、太平间、公安看守所等);避免各
种生物污染源(如垃圾站、传染病医院、粪便贮存处等);避免电磁
波等物理污染源;避免工业生产和生活中所产生的化学污染源和危险
品库;避免交通和工业噪声的干扰等。
3、学校选址应注意学生上下学安全,尽量不安排在城市轻轨、
快速路和城市干道旁。
(四)校园规划设计
1、校园的总体规划设计应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并
根据需要适当预留发展余地。教职工住宅应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统筹安
排,不应建在校园内。
2、校园规划应功能齐全、分区明确,布局设计宜按教学、体育
运动、生活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以达到布局合理,整体协调。有关
建筑用地、体育活动用地及绿化用地等,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校园规划设计应当适应和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以
有利于学生和教师学习、工作、交往,确保师生安全为宗旨,最大限
度地提供较为宽裕的活动空间。
4、学校设施的规划设计应当考虑学校资源向社会开放的需要,
为促进学校与社会资源共享创造条件。
5、校园内的主要交通道路应根据学校人流、车流、消防要求布
置。路线要通畅便捷,道路的高差处宜设坡道。路上的地下管线井盖,
应与路面标高一致。
6、室外水、电、气、弱电系统等地下管线,应根据校园总体规
划的要求合理布置,并按防火规范要求在适当位置设置室外消防栓供
水接口。变配电系统应独立设置,规划设计用电负荷应当留有余量。
室外多种管线的敷设应用地下管沟暗设。室内的水、电、气、弱电系
统等管线的设置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设计时应考虑管线设置一步
4
到位,避免事后增设管线对建筑的美观和使用造成影响。弱电系统的
综合布线应充分考虑到校园网络、闭路电视、广播音响、电话通讯、
防盗监控的需要。需设置空调的校舍,应预留空调室外机组位置,做
好立面处理,减少其对建筑立面效果的影响。
7、学校主要出入口的位置,应设置人流集散广场,应便于学生
就学,有利于人流迅速疏散,不宜紧靠城市主干道。校门外侧应留有
缓冲地带和设置警示标志。有条件的学校应考虑设置一定数量的机动
车临时停车场。
8、旗杆、旗台应设置在校园中心广场或主要运动场区等显要位
置。
9、校园应有围墙,沿主要街道的围墙宜有良好通透性。
二、学校用地标准
(一)校园占地面积确定的原则和依据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及《长春市
中心城区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教育局编制)
用地标准来确定,并充分考虑长春市日照间距系数较大、同等情况下
容积率略低,以及长春市是国家园林城市、学校绿化率高等具体情况。
生均用地指标采用两级控制标准,即基本指标和规划指标。新建学校
用地应按本《标准》中的规划指标进行配置;改建、扩建的学校可参
照本《标准》的指标进行配置,但不得低于基本指标的标准。
*县镇中小学建设参照该标准执行。
(二)校园占地面积指标
表2-2—表2-5为各类型学校占地指标的下限值。
*完全中学的用地指标参照高级中学指标。
表2-2完全小学生均占地面积及校园占地面积
学校
规模(班)
规划指标基本指标
生均占地面
积(㎡/)
校园占地面
积(㎡)
生均占地
面积(㎡/)
校园占地
面积(㎡)
5
12150
24120
3200
36820
表2-3初级中学生均占地面积及校园占地面积
学校
规模
(班)
规划指标基本指标
生均占地面积
(㎡/)
校园占地面积
(㎡)
生均占地面积
(㎡/)
校园占地面积
(㎡)
16200
2420
3500
36173
表2-4九年制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及校园占地面积
学校
规模
(班)
规划指标基本指标
生均占地面积
(㎡/)
校园占地面积
(㎡)
生均占地面积
(㎡/)
校园占地面积
(㎡)
1820
27250
36400
45750
表2-5高级中学生均占地面积及校园占地面积
学校
规模
(班)
规划指标基本指标
生均占地面积
(㎡/)
校园占地面积
(㎡)
生均占地面积
(㎡/)
校园占地面积
(㎡)
24200
3000
36000
48174
6
(三)学校用地的具体要求
本《标准》根据不同学校规模确定了学校占地面积的下限值,满
足了教学及附属设施、体育场地、绿化用地的需求。另外,对其中的
体育场地、绿化用地等做以下具体规定:
1、田径场地:独立小学设置200米环行跑道,独立初中(含九
年制学校)设置300米环行跑道,独立高中(含完全中学)设置400
米环行跑道。
2、课间操场地:小学生:3平方米/生;
中学生:4平方米/生。
3、篮球(或排球)场地:每6班设一个。
4、校园绿化:
(1)、校园绿化覆盖率达到校园面积的40%,形成环形绿化带;
(2)、具备条件的学校要进行垂直绿化;
(3)、建立以乔(50%)、灌(30%)为主,地被植物为主要绿
地(20%),花卉配置为辅的节约型校园生态园林体系。
三、校舍建筑标准
(一)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校舍建筑标准依据《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城
市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确定。
校舍建筑及附属设施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的设计规范、建筑规
范、环保规范、安全规范等标准。同时应特别考虑到在紧急意外情况
出现时师生避险、疏散的需要。
设计和建设学校基础设施,应充分考虑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所需
通讯、强弱电、燃气、采暖、采光等方面的要求。
学校各类设施应兼顾残疾学生的使用和安全,实现无障碍的要
求。
生均建筑面积指标采用两级控制标准,即基本指标和规划指标。
新建学校建设应按本《标准》中的规划指标进行配置;改建、扩建的
学校可参照本《标准》的指标进行配置,但不得低于基本指标的标准。
7
表2-6到表2-9为不同学校校舍建筑面积的下限值。建筑面积
中包括了教学、实验、办公、图书、风雨操场(体育馆)的功能,不
含学生宿舍、食堂和自行车存放面积。本指标未列完全中学面积指标,
完全中学面积指标参照高级中学指标执行。本《标准》中核算校舍建
筑面积时采用的平面利用系数为0.6(平面利用系数=使用面积/建筑
面积)
表2-6完全小学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学校
规模(班)
学生总
人数(人)
规划指标基本指标
生均建筑面
积(㎡/)
校舍总建筑
面积(㎡)
生均建筑面
积(㎡/)
校舍总建筑
面积(㎡)
188108.367235.84698
2410807.985325.45832
3013507.297205.27020
36162
表2-7初级中学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学校
规模(班)
学生总
人数(人)
规划指标基本指标
生均建筑面
积(㎡/)
校舍总建筑
面积(㎡)
生均建筑面
积(㎡/)
校舍总建筑
面积(㎡)
1890010.190907.16390
2412009.8117606.78040
3.49600
3618008.7156606.110980
表2-8九年制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学校
规模(班)
学生总
人数(人)
规划指标基本指标
生均建筑面
积(㎡/)
校舍总建筑
面积(㎡)
生均建筑面
积(㎡/)
校舍总建筑
面积(㎡)
188409.378126.55460
2712607.999545.87308
8
3616808.0134405.69408
4521007.8163805.511550
表2-9高级中学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学校
规模(班)
学生总
人数(人)
规划指标基本指标
生均建筑面
积(㎡/)
校舍总建筑
面积(㎡)
生均建筑面
积(㎡/)
校舍总建筑
面积(㎡)
2412.98280
3015009.2138006.69900
3618008.9160206.411520
4824008.6206406.114640
(二)教学用房的配置标准
1、完全小学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使用面积
(1)、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使用面积不小于61㎡。
(2)、专用教室。专用教室按下表设置,且使用面积不小于表
2-10中规定。
表2-10完全小学专用教室使用面积指标(单位:平方米)
规划指标基本指标
18-24个班30-36个班18-24个班30-36个班
套数面积套数面积套数面积套数面积
自然教室71147
音乐教室96
美术教室11091109————
书法教室186186小众香水品牌 ————
语言教室1109
计算机教室1109
劳动技术教室1109
9
(注:每套用房面积中包括辅助用房面积)
(3)、公共教学用房。公共教学用房按下表设置,且使用面积
不小于表2-11中规定。
表2-11完全小学公共教学用房使用面积指标(单位:平方米)
规划指标基本指标
18
班
24
班
30
班
36
班
18班24班30班36班
多功能教室66
图书室17
科技活动室36547272————
心理咨询室18181818————
体育活动室(器材室)67(40)(61)(61)(61)
(注:各种用房面积中包括辅助用房面积)
2、初级中学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使用面积
(1)、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使用面积不小于67㎡。
(2)、专用教室。专用教室按下表设置,且使用面积不小于表
2-12中规定。
表2-12初级中学专用教室使用面积指标(单位:平方米)
规划指标基本指标
18-24个班30-36个班18-24个班30-36个班
套
数
面积
套
数
面积
套
数
面积
套
数
面积
实
验
室
物理11421-2142-28411421-2142-284
化学11421-2142-28411421-2142-284
生物21142
音乐教室6
美术教室11191119————
书法教室196196————
10
地理教室196196————
语言教室1-2119-2119
计算机教室91119
劳动技术教室91119
(注:每套用房面积中包括辅助用房面积)
(3)、公共教学用房。公共教学用房按下表设置,且使用面积不
小于表2-13中规定。
表2-13初级中学公共教学用房使用面积指标(单位:平方米)
规划指标基本指标
18
班
24
班
30
班
36
班
18班24班30班36班
多功能教室33
图书室261340420480
科技活动室54729090————
心理咨询室18181818————
体育活动室(器材室)1340(63)(63)(63)(63)
(注:各种用房面积中包括辅助用房面积)
3、九年制学校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使用面积。
(1)、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小学教室使用面积不小于61㎡,
初中教室使用面积不小于67㎡。
(2)、专用教室。专用教室按下表设置,且使用面积不小于表
2-14中规定。
表2-14九年制学校专用教室使用面积指标(单位:平方米)
规划指标基本指标
18-27个班36-45个班18-27个班36-45个班
套
数
面积套数面积套数面积套数面积
自然教室86
11
实
验
室
物理21142
化学21142
生物21142
音乐教室21692-3169-2421961-296-169
美术教室11192215————
书法教室196196————
地理教室196196————
语言教室91119
计算机教室91119
劳动技术教室91119
(注:每套用房面积中包括辅助用房面积)
(3)、公共教学用房。公共教学用房按下表设置,且使用面积不
小于表2-15中规定。
表2-15九年制学校公共教学用房使用面积指标(单位:平方米)
规划指标基本指标
18班27班36班45班18班27班36班45班
多功能教室33
图书室2
科技活动室36547290————
心理咨询室1带和字的成语 8181818————
体育活动室(器
材室)
67(48)(48)(48)(48)
(注:各种用房面积中包括辅助用房面积)
4、高级中学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使用面积
(1)、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使用面积不小于67㎡。
(2)、专用教室。专用教室按下表设置,且使用面积不小于表
2-16中规定。
表2-16高级中学专用教室使用面积指标(单位:平方米)
12
规划指标基本指标
24-30个班36-48个班24-30个班36-48个班
套数面积套数面积套数面积套数面积
实
验
室
物理2284228422842284
化学2284228422842284
生物21142
音乐教室1961-296-169196196
美术教室11191119————
书法教室196196————
地理教室196196————
语言教室1-2119-2119
计算机教室91119
劳动技术教室91119
(注:每套用房面积中包括辅助用房面积)
(3)、公共教学用房。公共教学用房按下表设置,且使用面积
不小于表2-17中规定。
表2-17高级中学公共教学用房使用面积指标(单位:平方米)
规划指标基本指标
24
班
30
班
36
班
48
班
24班30班36班48班
多功能教室22
图书室3881468556645
科技活动室547290108————
心理咨询室18181818————
体育活动室(器材
室)
1340(63)(63)(63)(63)
(注:各种用房面积中包括辅助用房面积)
(三)办公用房的配置标准
13
学校应配置教学办公用房和行政办公用房。教学办公室使用面
积不得小于4㎡/人。其他办公用房和管理用房的配置可在办公用房
面积内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安排。办公用房的使用面积的基本指标和规
划指标分别不小于下表2-18、2-19规定。
表2-18中小学校办公用房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使用面积基本指标(单位:平方米)
学校类别
规划指标
18个
班
24个
班
27个
班
30个
班
36个
班
45个
班
48个
班
完全小学386476—552620——
初级中学534658—788918——
九年制学校459—599—741881—
高级中学—720—842978—1130
表2-18续中小学校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规划指标(单位:平方米)
学校类别
基本指标
18个
班
24个
班
27个
班
30个
班
36个
班
45个
班
48个
班
完全小学314380—446515——
初级中学500586—692798——
九年制学校382—498—610726—
高级中学—672—770868—966
(四)生活服务用房的配置标准
生活服务用房包括学生宿舍、教职工单身宿舍、食堂、锅炉房、
车库等,可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配置。
(五)校园校舍安全防范设施
1、新建学校的出入口、校内主要道路等人员聚集场所安装监控
系统;财会室、实验室、计算机室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库
房等部位安装红外线报警器、制式防盗门、有条件的安装监控系统,
14
技术防范设施符合国家、行业和省市有关部门标准。
2、学校必须在校门口设置外来人员接待室,有专人管理。
3、学校内各独立建筑之间要符合防火要求,学校应设有消防车
通行的出入口。
第三章中小学装备条件标准
一、常规装备
(一)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
执行国家教育部2006年发布的《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
(JY/T0385—2006)的标准。
(二)中小学各学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
执行国家教育部最新发布的中小学各学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
(三)图书配备标准
表3—1图书资料及用房面积
项目
小学初中高中
农村城市农村城市农村城市
生均图书册数0
工具书6200
报刊(种)3
藏书室
标准藏书总量600/㎡
+15㎡
标准藏书总量500/㎡+15㎡
学生阅览室
(㎡)
学生总数1/201.5㎡学生总数1/121.5㎡
教师阅览室
(㎡)
教师总数1/32.1㎡教师总数2/52.1㎡
(四)常规实验员配备
1、小学科学实验员
要求:学历大专以上
15
表3—2小学实验员配备标准
科学教室/科学活动室2—4个平行班4—6个平行班6—8个平行班
实验员数11—22—3
2、中学实验员
要求:学历本科以上
表3—3中学实验员配备标准
4—8个平行班8—12个平行班12—16个平行班
初中高中初中高中初中高中
物理实验员11—21—32—33—53—5
化学实验员11—21—22—32—33—5
生物实验员11—21—32—32—33—5
二、现代教育技术装备
(一)现代教育技术教室设置
1、小学
名称
2个~4个4个~6个6个~8个
平行班平行班平行班
配备数量配备数量配备数量
基本选配基本选配基本选配
互联网接入系统111
计算机网络教室11~22~3
计算机资料及工作室111
软件制作室111
语言教室112
电子备课室1111
多媒体班级教室2~44~66~8
综合电教室11~22~3
校园网络管理中心111
校园闭路电视系统111
校园广播系统111
*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系统111
2、初级中学
名称
2个~4个8个~12个16个
平行班平行班平行班
配备数量配备数量配备数量
16
基本选配基本选配基本选配
互联网接入系统111
计算机网络教室12~3
≥3
个
计算机资料及工作室111
软件制作室111
语言教室123
电子备课室111
多媒体班级教室1~24~68
综合电教室12~3
≥3
个
校园网络管理中心111
校园闭路电视系统111
校园广播系统111
*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系统111
3、高级中学
名称
4个~8个8个~12个16个
平行班平行班平行班
配备数量配备数量配备数量
基本选配基本选配基本选配
互联网接入系统111
计算机网络教室1~22~3≥3
计算机资料及工作室111
软件制作室111
语言教室1~223
电子备课室12~31
多媒体班级教室1/61/61/6
综合电教室1~22~3≥3
校园网络管理系统111
校园闭路电视系统111
校园广播系统111
4、装备要求:
(1)小学、初级中学少于2个平行班的按“2~4个平行班”标
准配备,高级中学少于4个平行班的按“4~8个平行班”标准配备。
(2)学校功能室的数量各校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3)互联网接入系统,学校接入互联网速率不低于512Kb/s。
条件好的学校应以2Mb/s以上速率光纤接入互联网。因为线路原因
不具备宽带接入互联网的学校,至少应能拨号接入互联网。
17
(4)计算机网络教室,生均面积不小于1.91平方米,所有计算
机形成网络平台,应至少保证开展教学活动时,每名学生都能独立使
用可以正常教学应用的计算机。
(5)“计算机资料及工作室”与“软件制作室”可合并设置。
(6)网络环境下学生用计算机数量应保证满足教学班整班需
求。学校若没有电子备课室,每个教研组应至少配备一台联网计算机,
条件好的学校应为飞蝇钓法 每名教师配备计算机一台。
(7)根据学校规模,建有相应数量的语音教室,以适应语音教
学的需要。中学必配,小学可根据开课选配。语音教室可选用与计算
机教室合一的数字语音教室,但不能影响信息技术课的正常教学。
(8)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只限要求于农村中小学校,
目前我市农村中小学普通普及率为100%,各项规定参照国家相关标
准。
(9)每间功能室均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消防要求,并有相应的防
尘、防盗等设备与设施。
第四章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标准
表4-1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和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公用经费每个学生应占有(元/生、年)
基本标准
其中:预算内生均公用
经费标准
类别城市县镇农村城市县镇农村
高中
初中440-600360-420320-360120-200100-18080-160
小学340-400280-340240-300100-18080-16060-140
本标准依据吉教联字[2005]30号(吉林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省财政厅)文件执行。如果上级有新调整的文件和政策,
以上级文件调整标准为准。
第五章教职工队伍配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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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师资配备标准
(一)普通中小学编制核定方法
普通中小学教职工的编制核定办法严格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转发吉林省普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深化改革的实施意
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4]65号)要求核定。如果上级有新调整的文
件和政策,按照新文件执行。
(二)教师资格要求
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在岗教师均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三)学历要求
1.普通高中教师
新补充的高中教师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城区高中教师具有大
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达到100%,县(市)区高中教师具有大学本科
及以上学历的达到95%以上,其他学校高中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历的达到80%;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的,省示范高中教师中
占15%以上,其他学校高中教师不少于5%。
高中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达到85%。到2015年,
高中教师大学本科学历达标率100%,城市和县城学校均有一定数量
的高中教师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
2.初中教师
新补充的初中教师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城市和县城学校初中
教师大学专科学历达标率100%,其他学校初中教师大学专科学历达
标率98%;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市区学校达70%,其他学
校50%。
初中教师大学专科达标率100%。到2015年,初中教师全部达到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小学教师
新补充的小学教师必须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城区新补充的小学教
师基本达到大学本科学历。城市和县城小学教师中师以上学历达标率
100%,具有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的,市内学校达80%,其他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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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小学教师合格学历达标率100%。到2015年,小学教师全部达到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学校内设机构和干部配置
普通中小学校内设机构和干部配置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吉林省普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的
通知》(吉政办发[2004]65号)精神进行设置和配备。如果上级有新调
整的文件和政策,按照新文件执行。
第六章附则
基础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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