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的初七上班 调查报告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开展,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
入城市,同时产业化的地区差异,也促使外来人口的大量流动。从
2000年至xx年,太原市流动人口从17.5万增至108万,增幅超过
517%。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一方面为当地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
源,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开展,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
题,给当地的治安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平安隐患,特别是外来人口违
法犯罪现象已成为社会关注的治安焦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面临极
大挑战。为此,亟需将流动人口管理纳入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
科学开展观的一项战略性根底性工作,在正视流动人口管理存在问
题的同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流动人口管理新路子。
调查分析法。我通过对县公安局暂住人口登记记录表,进展分
析,最终得出调查结论。
我市已登记的暂住人口,其中的50人。
(一)素质低能化。在流动人口中,大部分人于生活、经济欠兴
旺地区。他们自身文化程度较低,法律知识匮乏写雪景的作文 ,缺乏劳动技能,
且缺少学习和培训的时机。
(二)心理功利化。流动人口中大部分在本地生活窘迫,对自身
处境不满才流入他乡。他们背井离乡的主要目的就是打工挣钱,以
此改善自己当前的生活处境。这些人口中不乏为了经济利益而急功
近利,甚至不择手段之人。
部分流动人口因对自身处境不满,对社会产生仇视心理,并通
过各种形式发泄私愤。还有一部分流动人口受外界刺激和腐朽思想
影响,为到达自己物质上满足和精神上刺激滋生犯罪动机,走上犯
罪道路。如很多地区,发生一流动人员为到达侵财目的入室抢劫等
特大案件。
(三)构造复杂化。流动人口的流动,在很大程度上处于无序状
态,广泛,流出地多,其来去行踪不易掌握,且成份复杂,良莠不
齐。流窜犯罪分子肖显 混迹其中,成为一个特殊的危险群体,随时都有
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从近几年犯罪方式看,外来流窜犯罪人员
相互结成团伙进展作案越来越多,一人被抓,其余便作鸟兽散,给
追捕和办案、结案造成很大困难,给社会治安也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性。
(四)行为短期化。大部分流动人口所从事的职业均非正式,无
正式劳动书,雇主或雇用单位辞退他们异常随意,再者流动人口由
于从业场所和职业的多变,使他们居无定所,呈流动居住态势。行
为短期化极易造成顺手牵羊,打一枪换一炮的犯罪动机。
目前,我国对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备,尽管各地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已经
不适应当前需要,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明显滞后。由于流动人口的逐
年增加和管理工作的滞后,给社会治安稳定带来了诸多不安定因
素,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也呈上升趋势。据有关数字统计,
违法犯罪案件当中,流动人口占50%之多。当前流动人口在管理上
还存在以下弊端。
(一)管理体制不畅。流动人口的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社会性工
作,但从目前情况看,流动人口管理未真正纳入政府行政行为的管
理轨道,有关部门
侧重于文件的上传下达或做协调工作,没有真正投入力量进展
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没有很好地发挥和调动用人单位的作用,相
关部门、单位、基层组织缺乏信息沟通、约束、责任追究机制,无
法形成强大的管理合力,从而造成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只能由公安机
关单枪匹马、孤军作战的详细管理的现状。
(二)协作配合不顺。从近年来的工作看,流动人口的流出地与
流入地间相互脱节,流出地不能积极主动地配合流入地做好工作,
往往暂住人口的发函均到达100%,但是回函却了了无几。特别是对
一些在逃犯罪分子和混迹其中的不法分子失去了抓捕时机,给流动
人口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
(三)雇用责任不明。雇用流动人口的单位和个人不明确自身的
法律责任,为了到达自己的经济利益,对“谁管理、谁负责、谁用
人、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那么置假设罔闻,不如实呈报
外来务工人员的底数,贪图方便,存有幸运心理,随意留用“三
无”人员等违反流动人口管理的比比皆是,极大地减弱了流动人口
管理工作的效果。
(四)管理难度大。流动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收入不稳定,生
活不安定,居住不固定,缺乏自律约束。其中的不少人不懂得用法
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其人身财产平安得不到有效保护时,
往往盲目地采取聚众闹事等群体行为,给社会带来危害。外来人口
中大部分在私人出租房、个体小旅店、建筑工地栖身。公安机关由
于警力缺乏,难以经常巡查,而一些私人房东、个体老板见利忘
义,有意庇护,使这些场所成笑话爆笑 为违法犯罪的“避风港”,对社会造
成极大危害,给治安管理工作增加很大的难度。
目前,正值流动人口流动顶峰与刑事案件发案顶峰的双顶峰
期,尽快形成新的管理机制,在确保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前提下,
进一步提高对流动人口的管控能力,成为当前公安机关面临的新挑
战。
(一)转变管理观念,提供平等的社会保障。
作为流动人口管理的主体,尊重和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是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根底。应当首先考虑如何改善广阔流动
人口的生活、工作条件,为他们创造更好的环境,使他们安居乐
业,创造更多的财富。流动人口应当享有与城市居民相同的权利,
我们不能把他们当“外人”看待,也重壳蟹 决不能将他们视为治安恶化的
罪魁祸首,随意侵犯他们的合法权益。应当逐步减少对流动人口各
种各样的限制。同时,要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就业、改善
就业环境、保障其子女平等承受义务教育等工作,为流动人口更好
地工作与生活创造更加有序的社会管理环境,从而引导、促进流动
人口有序流动,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安康开展。
(二)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基层根底建立。
党委、政府和政法各部门要以改革强化基层、创新建立基层、
开展效劳基层为目标,花大力气、下真功夫研究解决基层根底工作
中的重大问题,从政策导向、力量配置、经费保障、技术装备等方
面向基层倾斜,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效率,切
实推动流动人口效劳和管理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在根底工作方
面,各乡镇应建立由综治、派出所、工商、计生、民政、司法等部
门组成的流动人口管理效劳机构,形成齐抓共管的场面。公安、计
生部门要以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为目标,大力加强以人口登记
为根底的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和查验等项根底工作,
全面、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底数和有关情况,加强对具有现实和潜在
社会危害性的高危人员的管理,积极预防、控制犯罪。在基层工作
方面,要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政权组织建立,积极发挥乡、镇和
街道等基层政权组织和党组织在流动人口效劳和管理工;
(三)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提高管控能力。
加强出租房屋管理,首先要理顺管理体制,打破房屋管理部
门、公安部门分别管理出租房屋的体制,改由流动人口管理部门统
一领导,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健全和完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
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综合管理,
强化流动人口落脚点控制,落实“以房管人”的工作机制。并且要
认真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依法严厉处分违反《租赁房屋治安管理
规定》者;要提高出租人自觉管理承租人的意识,使出租房管理工作
走上良性循环轨道,为更有力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根底保证,
从而确保广阔居(村)民安居乐业,确保房主和承租人员的合法权
益。公安机关对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要着重从日常跟踪管理、流动
管理入手,突出对形迹可疑人员的重点查控。这就需要民警真正树
立一切依靠群众的观念,深入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依靠群众了
解情况,发现线索,然后实行重点跟踪查控。要在流时间有关的名言 动人口中开展
治安积极分子,取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通过他们了解和掌握流动
人口中可疑人员的动向。
(四)树立“科技强警”观念,强化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
一是切实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录入工作,加快电脑录入进度,确
保流动人员信息实时登记、实时录入。
二是加强信息检索工作。充分用公安部网上追逃人员信息,实
行不连续的检索比对工作,及时从中发现在逃人员。
三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加快旅馆业计算机联网
管理的进程。各有关部门要加快暂住人口、出租房屋、旅馆业、人
力资源市场、方案生育信息管理的建立步伐,并推动信息资源跨部
门、跨系统的共享进度。
本文发布于:2023-03-19 12:02:3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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