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工、器具和电动工具的使用、管理,
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项制度。
第二条凡从事检测修理、运转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
员,有关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均应熟悉和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各单位、班组的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应指定专人管理,
并有专用的橱柜或钩架。放置时应对号入座,存放地点应干燥、通风、
保持清洁,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应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以下
简称《安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所有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登高用具均应分类编号,电
气的绝缘用具(绝缘靴、绝缘手套)、防毒面具应当由部门统一编号,
梯子、移动电动工具、固定电动工食品生物技术 具、电焊机、起重工具按专业统一
编号,安全带以及其他工器具以班组为单位统一编号。安全帽按班组
编号,编号方法为:班组-编号,班组可用简称,如:“燃运班-
01”,后面的编号由01开始,依次为02、03…n。编号统一印在安全
帽的后部正中位置。安全帽的颜色按以下标准分类:
1.管理人员为红色。
2.运转人员为黄色。
3.检测修理人员为蓝色。
4.参观、学习、实习、临时工以及其它人员为白色。
(二)安全工器具的试验及检查,其试验标准和周期,应当严格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及相关的国家标准规定执
行。
(三)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每次试验后,试验部门和使用部门、
班组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试验记录,试验合格的由试验人在标签
上签名后,将“合格”标签贴好,未贴合格标签的不准使用。
(四)各班组应明确专责人,负责落实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备
关标准规定,并将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安
全检查考核的内容之一。
(五)在使用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前,当对安全工器具、电动
工具的绝缘可靠性有怀疑时,应当认真进行检查或必须的试验。
(六)使用基本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时(如电钻)必须和辅助
安全工器具(如绝缘手套)配合使用。
(七)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在使用之前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检验。
2.不得超过检验的有效期限。
3.使用电压与设备电压相对应。
4.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严禁移作它用。
(八)凡报废的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应当及时予以销毁并登
记,以防误用。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备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1.经检查存在严重的缺陷经修理无法恢复规定使用状态。
2.使用期限达到厂家规定的或有关标准规定的有效期限。
3.电气或机械检验、试验不合格。
(九)电动工具、绝缘工具、安全工器具的领用、检验、登记、
编号按生产技术部规定执行。
第二章绝缘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
第四条绝缘手套每次使用之前,必须做到外观检查,如有发粘或
破损则禁止使用,检查时采用充气挤压法,检查有无漏汽,即使有微
小漏气,也不许使用。
第五条绝缘手套应放在柜内或特制的木架上,上面不要堆放其他
物件,以防刺破手套。
第六条绝缘手套应当保持干燥,清洁、若有灰尘油污时,可用不
高于45度的低温肥皂水清洗擦净,并撒上滑石粉。
第三章标示牌和遮栏
第七条电气设备上,热力系统上,开关把手上等所挂的标示牌,
除运转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得移动或拆除。
第八条对字迹模糊,颜色脱落及残缺不全的标示牌必须及时修复
更换或报废。
第九条悬挂标示牌牢固,防止滑落或被风吹掉,电气设备上所挂
的标示牌安装牢固,以防造成电气设备短路或触电伤亡事故。
第十条所有电气设备的试验现场,检测修理场所,现场揭开的临
时孔洞,高处作业有落物可能的地方等均应设临时围栏或安全网,并
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牌。
第十一条临时遮栏必须设置牢固、可靠、醒目,电气设置的遮栏
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其他地点所设的围栏上依据现状
应悬挂警告性标示牌,如“危险”、“请勿靠近”、“当心孔洞”等
标示牌。
第十二条所有标示牌不得乱丢乱放,临时遮栏不得悬挂衣服或移
作他用。
第四章其他安全工器具
第十三条安全帽的帽壳,帽箍、下腭带等附件,必须确保完好无
损,并且妥善保管,保证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许随意乱扔乱坐或移
作它用。
第十四条安全帽戴上后,必须扎好下腭带,防止工作中前倾后仰
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
第十五条安全带每次使用之前必须做一次外观检查,应无破损断
裂,霉变、附件损坏或缺失等缺陷。
第十六条使用安全带必须系在固定且牢固的常温物体上,禁止系
在棱角锋利处,以防割裂破坏。安全带应高挂或平行挂使用。禁止低
挂高用,使用时活动卡子应锁紧。
第十七条安全带应保存在干燥良好的常温室内,防止受潮生霉。
第十八条梯子在每次使用之前必须进行检查,发现缺陷要及时修
理,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梯子。
第十九条梯子应按专业统一编号,有关使用梯子的具体要求,按
《安规》的具体要求执行,试验按照国家标准(GB12022-05)执行。
第五章电动工器具
第二十条所有电动工具使用之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绝缘有破损
的,不完整的不准使用,固定或移动的电动工具无接地线的不准使用。
第二十一条电动工器具必须设专人管理,每六个月须由电气试验
班进行定期检查,测试绝缘,禁止使用绝缘不良的电动工器具。
第二十二条不熟悉电动工器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
电动工器具。长征5号运载火箭
第二十三条使用手提式电动工具,不准提着电动工具的导线或转
动部分。
第二十四条在梯子上使用电动工具,应该做好防止感应电坠落的
安全措施。
第二十五条在使用电动工具中,因故障离开工作场所或暂时停止
工作及遇到临时停电时,须立即切断电源。
第二十六条电气工器具的电线不准接触热体,不要放在湿地上,
并避免重物滚过或压在电线上。有关使用梯子的具体要求,按《安规》
的具体要求执行。
第二十七条特别潮湿的地方或金属容器内使用电动工具,使用电
压应为12V。
第二十八条有关电动工具试验、使用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
(GB2022-05系列)及《安规》要求执行。
第六章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及劳动安全保护用品的采购
第二十九条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及劳保用品的采购,必须符合
国家及电力行业相关标准,必须采购国家或行业检验合格、具备生产
许可的产品。
第三十条购置安全工器具、劳保用品必须经安全监察部、生产技
术部审核,公司主管负责人批准,方可采购。
第三十一条劳保用品选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劳动用品选用规则》
(GB12022-05)规定的要求,采购、使用特种劳保用品应当严格执行
《劳保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
及《特种劳保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采购的特种劳保
用品必须是取得“LA”特种劳保用品安全标志,且安全标志证书在有
效期内的的产品。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各级生产管理人员、运转人员、检测修理人员,在检
验、试验、使用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工作活动中所形成的有关报
告、记录、应按行政日常性工作规定签发、传递、立档。有关安全工
器具、电动工具的更新(异动)、检测修理和使用中存在的不足以及
人员的误操作必须立档,长期保存。立档的有关报告、记录、资料由
各级指定专人保管,以备查阅。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委托安全监察部解释。
电动工器具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动工具的使用、维护、管理,确保人身
设备安全,特制定本项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电动工具包括:磨光机、电磨、电剪刀、手提
电钻、电焊机、砂轮机、台钻、切割机、滤油机、轴承加热器、电动
液压拉马、电源盘等工器具。
第三条磨光机
1、磨光机应有专人管理,共存放在干燥、通风、保持清洁的地点,
不准接触热体及沾染油脂等物。
2、磨光机应有良好的接地及漏电保护等装置,使用中不允许随意
拆除。
3、磨光机的试验及检查,其试验标准和周期,应当严格按照部颁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相关的国家标准规定执行。
4、磨光机每次试验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试验记录,合格的
贴上“合格”标签,未贴合格标签的不准使用。
5、每次使用之前应进行检查,导线是否完好,对于角向磨光机要
检查防护罩是否牢固可靠,有无漏电的可能,存在缺陷的不准使用。
6、使用中应戴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并不准提着工具的导线和转
动部分。
7、高处作业时,使用磨光机应该做好防止坠落的安全措施。
8、工作中暂时离开或临时停电时,应该先切断电源。出现故障时,
应当立即找电工进行维修,确保无问题后,方可使用。
9、每次使用完后,应进行检查共存放在指定地点。
10、使用中随时检查磨片磨损情况,超出使用范围的及时进行更
换磨片。
11、磨光机使用管理专责人应当认真管理好所辖设备,检查发现
未能按照相关规定维护管理磨光机的,发现一次考核50元;因使用不
当造成磨光机受损,将视损坏情况,按照生产管理制度进行相应考核。
12、凡检查报废的磨光机应当及时予以销毁并登记,以防误用。
第四条电磨
1、电磨应有专人管理,共存放在干燥、通风、保持清洁的地点,
不准接触热体及沾染油脂等物。
2、电磨应有良好的接地及漏电保护等装置,使用中不允许随意拆
除。
3、电磨的试验及检查,其试验标准和周期,应当严格按照部颁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相关的国家标准规定执行。
4、电磨每次试验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试验记录,合格的贴
上“合格”标签,未贴合格标签的不准使用。
5、每次使用之前应进行检查,导线是否完好,有无漏电的可能,
存在缺陷的不准使用。
6、使用中应戴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并不准提着工具的导线和转
动部分。
7、高处作业时,使用电磨应该做好防止坠落的安全措施。
8、工作中暂时离开或临时停电时,应该先切断电源。出现故障时,
应当立即找电工进行维修,确保无问题后,方可使用。
9、每次使用完后,应进行检查共存放在指定地点。
10、使用中随时检查磨头磨损情况,超出使用范围的及时进行更
换磨头。
11、电磨使用管理专责人应当认真管理好所辖设备,检查发现未
能按照相关规定维护管理电磨的,发现一次考核50元;因使用不当造
成电磨受损,将视损坏情况,按照生产管理制度进行相应考核。
12、凡检查报废的电磨应当及时予以销毁并登记,以防误用。
第五条电剪刀
1、电剪刀应有专人管理,共存放在干燥、通风、保持清洁的地点,
不准接触热体及沾染油脂等物。
2、电剪刀应有良好的接地及漏电保护等装置,使用中不允许随意
拆除。
3、电剪刀的试验及检查,其试验标准和周期,应当严格按照部颁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相关的国家标准规定执行。
4、电剪刀每次试验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试验记录,合格的
贴上“合格”标签,未贴合格标签的不准使用。
5、每次使用之前应进行检查,导线是否完好,有无漏电的可能,
存在缺陷的不准使用。
6、使用中应戴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并不准提着工具的导线和转
动部分平均分函数 。
7、使用电剪刀时,应按使用说明书中,裁剪技术规定范围以内的
尺寸。
8、工作中暂时离开或临时停电时,应该先切断电源。出现故障时,
应当立即找电工进行维修,确保无问题后,方可使用。
9、每次使用完后,应进行检查共存放在指定地点。
10、使用中随时检查刀片磨损情况,刀钝或损坏应当及时修磨和
更换。
11、电剪刀机使用管理专责人应当认真管理好所辖设备,检查发
现未能按照相关规定维护管理电剪刀的,发现一次考核50元;因使用
不当造成电剪刀受损,将视损坏情况,按照生产管理制度进行相应考
核。
12、凡检查报废的电剪刀应当及时予以销毁并登记,以防误用。
第六条手提电钻
1、手提电钻应有专人管理,共存放在干燥、通风、保持清洁的地
点,不准接触热体及沾染油脂等物。
2、手提电钻应有良好的接地及漏电保护等装置,使用中不允许随
意拆除。
3、手提电钻的试验及检查,其试验标准和周期,应当严格按照部
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相关的国家标准规定执行。
4、手提电钻每次试验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试验记录,合格
的贴上“合格”标签,未贴合格标签的不准使用。
5、每次使用之前应进行检查,导线是否完好,有无漏电的可能,
存在缺陷的不准使用。
6、使用中应戴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并不准提着工具的导线和转
动部分。
7、工作中暂时离开或临时停电时,应该先切断电源。出现故障时,
应当立即找电工进行维修,确保无问题后,方可使用。
8、高处作业使用电钻时,应该做好防止坠落的安全措施。
9、每次使用完后,应进行检查共存放在指定地点。
10、手提电钻使用管理专责人应当认真管理好所辖设备,检查发
现未能按照相关规定维护管理手提电钻的,发现一次考核50元;因使
用不当造成手提电钻受损,将视损坏情况,按照生产管理制度进行相
应考核。
11、凡检查报废的手提电钻应当及时予以销毁并登记,以防误用。
第七条电焊机
1、电焊机应有专人维护管理,共存放在干燥、通风、保持清洁的
地点,不准接触热体及沾染油脂等物。
2、电焊机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使用中不允许随意拆除和移作它
用。
3、电焊机的试验及检查,其试验标准和周期,应当严格按照部颁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相关的国家标准规定执行。
4、电焊机每次试验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试验记录,合格的
贴上“合格”标签,未贴合格标签的不准使用。
5、每次使用之前应进行检查,导线是否完好,有无漏电的可能,
存在缺陷的不准使用。
6、工作中暂时离开或临时停电时,应该先切断电源。使用中出现
故障,应当及时找电工修理,不得长期带病运转使用。
7、电焊机使用时的电流、电压应在使用范围以内适当地进行调整,
不得长时间在极限电流下进行使用。
8、每次使用完后,应进行检查共存放在指定地点。
9、电焊机使用管理专责人应当认真管理好所辖设备,检查发现未
能按照相关规定维护管理电焊机的,发现一次考核50元;因使用不当
造成电焊机受损,将视损坏情况,按照生产管理制度进行相应考核。
10、凡检查报废的电焊机应当及时予以销毁并登记,以防误用。
第八条砂轮机
1、砂轮机应有专人维护管理,共存放在干燥、通风、保持清洁的
地点。
2、砂轮机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使用中不允许随意拆除和移作它
用。
3、砂轮机的试验及检查,其试验标准和周期,应当严格按照部颁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相关的国家标准规定执行。
4、砂轮机每次试验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试验记录,合格的
贴上“合格”标签,未贴合格标签的不温度计使用方法 准使用。
5、每次使用之前应进行检查,电线是否完好,有无漏电的可能,
砂轮有无裂纹等不良情况,防护罩是否齐全牢固等,存在缺陷的不准
使用。
6、工作中暂时离开或临时停电时,应该先切断电源。使用中出现
故障,应当及时找电工修理,否则不准使用。
7、砂轮机使用之前应该先空转检查,有无碰擦或其它异常声响,
各部件有无松动、损伤或裂纹等,如有,应进行检查修复后方可使用。
8、使用一段时间,应检查工作台与砂轮的间隙,最大不得超过
3mm,超过时应当及时进行调整。
9、工作中不得用砂轮的侧面进行研磨,工作人员必须站在砂轮的
正面进行研磨。
10、操作中,不准将工件与砂轮猛烈撞击,必须渐渐施加压力,
使砂轮不受冲击,避免砂轮爆炸。
11、砂轮机在使用之前,应该先运转2-3分钟,情况正常后,方
可进行操作。
12、砂轮机应当严格按照额定工作方式进行运转,不得超载运转。
13、操作中,工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或装设防护玻璃。
14、操作中,严禁将砂轮机的防护罩拆除。
15、对于砂轮机的轴承,每隔半年要进行加油保养,并及时清理
防护罩内的磨屑。
16、当砂轮磨损超过规定极限时,应当及时进行更换砂轮。
17、砂轮机使用管理专责人应当认真管理好所辖设备,检查发现
未能按照相关规定维护管理砂轮机的,发现一次考核50元;因使用不
当造成砂轮机受损,将视损坏情况,按照生产管理制度进行相应考核。
18、凡检查报废的砂轮机应当及时予以销毁并登记,以防误用。
第九条台钻
1、台钻应有专人维护管理,共存放在干燥、通风、保持清洁的地
点。
2、台钻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使用中不允许随意拆除和移作它用。
3、台钻的试验及检查,其试验标准和周期,应当严格按照部颁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相关的国家标准规定执行。
4、台钻每次试验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试验记录,合格的贴
上“合格”标签,未贴合格标签的不准使用。
5、每次使用之前应进行检查,电线是否完好,有无漏电的可能,
存在缺陷的不准使用。
6、工作中暂时离开或临时停电时,应该先切断电源。使用中出现
故障,应当及时找电工修理,否则不准使用。
7、台钻在使用之前,应该先运转2-3分钟,情况正常后,方可进
行操作。
8、台钻应当定期检查皮带轮的磨损情况和松紧度,并及时更换和
调整。
9、操作中严禁戴手套和用手直接清理铁屑。
10、操作中,应将被钻物件夹持牢固后,方可进行。
11、台钻使用管理专责人应当认真管理好所辖设备,检查发现未
能按照相关规定维护管理台钻的,发现一次考核50元;因使用不当造
成台钻受损,将视损坏情况,按照生产管理制度进行相应考核。
12、凡检查报废的台钻应当及时予以销毁并登记,以防误用。
第十条切割机
1、切割机应有专人维护管理,共存放在干燥、通风、保持清洁的
地点。
2、切割机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使用中不允许随意拆除和移作它
用。
3、切割机的试验及检查,其试验标准和周期,应当严格按照部颁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相关的国家标准规定执行。
4、切割机每次试验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试验记录,合格的
贴上“合格”标签,未贴合格标签的不准使用。
5、每次使用之前应进行检查,电线是否完好,有无漏电的可能,
开关是否完好,防护罩是否齐全牢固等,存在缺陷的不准使用。
6、工作中暂时离开或临时停电时,应该先切断电源。使用中出现
故障,应当及时找电工修理,否则不准使用。
7、切割机使用之前应该先进行检查,并进行试转,看有无碰擦或
其它异常声响,各部件有无松动、损伤等,如有,应进行检查修复后
方可使用。
8、使用中随时检查锯片磨损情况,出现豁口、裂纹等情况,应当
立即停止使用,并更换新锯片。
9、操作中,必须将工件加固牢后,方可进行。并且不准用力过猛,
应将锯片缓慢的靠近被锯物件。
10、操作中,严禁将切割机的防护罩取下,修理后的切割机应将
防护罩牢固的装复,方可使用。
11、每隔半年要对切割机进行加油保养,并及时清理防护罩内的
磨屑。
12、当锯片磨损超过规定极限时,应当及时进行更换锯片。
13、切割机使用管理专责人应当认真管理好所辖设备,检查发现
未能按照相关规定维护管理切割机的,发现一次考核50元;因使用不
当造成切割机受损,将视损坏情况,按照生产管理制度进行相应考核。
14、凡检查报废的切割机应当及时予以销毁并登记,以防误用。
第十一条滤油机
1、滤油机应有专人维护管理,共存放在干燥、通风、保持清洁的
地点。
2、滤油机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使用中不允许随意拆除和移作它
用。
3、滤油机的试验及检查,其试验标准和周期,应当严格按照部颁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相关的国家标准规定执行。
4、滤油机每次试验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试验记录,合格的
贴上“合格”标签,未贴合格标签的不准使用。
5、每次使用之前应进行检查,电线是否完好,有无漏电的可能,
存在缺陷的不准使用。
6、工作中暂时离开或临时停电时,应该先切断电源。使用中出现
故障,应当及时找电工修理,否则不准使用。
7、滤油机使用之前应该先进行检查,并进行试转,看进出油口是
否接反。
8、使用中随时检查滤油机使用情况,出现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
止使用,并找电工及时检查修理。
9、操作中,滤油机的电源拆、接,应当由电气人员进行,其他人
员不得擅自进行。
10、定期要对滤油机进行检查、保养,并及时清理油道,防止堵
塞。
11、滤油机使用管理专责人应当认真管理好所辖设备,检查发现
未能按照相关规定维护管理滤油机的,发现一次考核50元;因使用不
当造成滤油机受损,将视损坏情况,按照生产管理制度进行相应考核。
12、凡检查报废的滤油机应当及时予以销毁并登记,以防误用。
第十二条轴承加热器
1、轴承加热器应有专人维护管理,共存放在干燥、通风、保持清
洁的地点,不准接触热体及沾染油脂等物。
2、轴承加热器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使用中不允许随意拆除和移
作它用。
3、轴承加热器的试验及检查,其试验标准和周期,应当严格按照
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相关的国家标准规定执行。
4、轴承加热器每次试验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试验记录,合
格的贴上“合格”标签,未贴合格标签的不心理罪李易峰 准使用。
5、每次使用之前应进行检查,电线是否完好,有无漏电的可能,
存在缺陷的不准使用。
6、工作中暂时离开或临时停电时,应该先切断电源。使用中出现
故障,应当及时找电工修理,否则不准使用。
7、轴承加热器使用之前应该先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使
用。
8、使用中随时检查加热器的使用情况,出现异常情况,应当立即
停止使用,并找电工及时检查修理。
9、操作中,加热器的电源拆、接,应当由电气人员进行,其他人
员不得擅自进行。
10、加热器加热过程当中,要把控好加热温度,防止过热损坏轴
承和设备。
11、加热器使用管理专责人应当认真管理好所辖设备,检查发现
未能按照相关规定维护管理加热器的,发现一次考核50元;因使用不
当造成加热器受损,将视损坏情况,按照生产管理制度进行相应考核。
12、凡检查报废的加热器应当及时予以销毁并登记,以防误用。
第十三条电动液压拉马
1、电动液压拉马应有专人维护管理,共存放在干燥、通风、保持
清洁的地点,不准接触热体及沾染油脂等物。
2、电动液压拉马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使用中不允许随意拆除和
移作它用。
3、电动液压拉马的试验及检查,其试验标准和周期,应当严格按
照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相关的国家标准规定执行。
4、电动液压拉马每次试验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试验记录,
合格的贴上“合格”标签,未贴合格标签的不准使用。
5、每次使用之前应进行检查,电线是否完好,有无漏电、泄压的
可能,存在缺陷的不准使用。
6、工作中暂时离开或临时停电时,应该先切断电源。使用中出现
故障,应当及时找电工修理,否则不准使用。
7、电动液压拉马使用之前应该先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
使用。
8、使用中随时检查电动液压拉马的使用情况,是否有泄压、渗漏
等异常情况。如有,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检查修理,确保无问
题后方可继续使用。
9、操作中,拉马的电源拆、接,应当由电气人员进行,其他人员
不得擅自进行。
10、操作中,应将物件加固牢后进行,并不时检查,出现工件歪
斜、棘爪偏移时,应当立即停止操作,调整好后再进行。
11、操作前,应该先检查油泵填充油液是否符合规定,没有加油
和不符合要求的,不准启动。
12、电动拉马使用管理专责人应当认真管理好所辖设备,检查发
现未能按照相关规定维护管理电动拉马的和因使用不当造成电动拉马
受损,将视损坏情况,按照生产管理制度进行相应考核。
13、凡检查报废的电动液压拉马应当及时予以销毁并登记,以防
误用。
第十四条电源盘
1、电源盘应有专人维护管理,共存放在干燥、通风、保持清洁的
地点,不准接触热体及沾染油脂等物。
2、电源盘应有良好的接地和漏电保护装置,使用中不允许随意拆
除和移作它用。
3、电源盘的试验及检查,其试验标准和周期,应当严格按照部颁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相关的国家标准规定执行。
4、电源盘每次试验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试验记录,合格的
贴上“合格”标签,未贴合格标签的不准使用。
5、每次使用之前应进行检查,电线是否完好,有无漏电的可能,
存在缺陷的不准使用。
6、工作中暂时离开或临时停电时,应该先切断电源。使用中出现
故障,应当及时找电工修理,否则不准使用。
7、电源盘使用之前应该先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使用。
8、电源盘使用中,应当严格按照说明规范电压使用,不准超负荷
使用。
9、使用中,不准随意拉拽电源盘的电源线,电源盘的移动应在断
开电源后进行。
10、电源盘使用管理专责人应当认真管理好所辖设备,检查发现
未能按照相关规定维护管理电源盘的和因使用不当造成电源盘受损,
将视损坏情况,按照生产管理制度进行相应考核。
11、凡检查报废的电源盘应当及时予以销毁并登记,以防误用。
梯子的日常检查、维护和使用管理制度
1、梯子应统一以专业、班组的简称进行编号。例如:燃电梯—01
依次续延编号。字体选用手写或打印刻字后喷漆、宋体字、颜色为大
红色、字大小为30—40毫米、位置在由梯子与地面接触处向上1.5米
处为界,由上向下书写。
2、在短时间内可以完成工作,可使用梯子,但梯子必须坚固完整。
各专业、班组使用的梯子应指定专人管理。使用之前应进行检查,且
应当及时修理,以保持完整。
3、梯子的支柱须能承受工作人员携带工具攀登时的总重量。梯子
的横木须嵌在支柱上,不准使用钉子钉成的梯子。梯阶的距离不应大
于40厘米。
4、在工作之前须把梯子安置稳固,不可使其动摇或倾斜过度。在
水泥或光滑坚硬的地面上使用梯子时,须用绳索将梯子下端与固定物
缚住。
5、在木板或水泥地上使用梯子时,其下端须装有带尖头的金属物。
或用绳索将梯子下端与固定物缚住。
6、若已采用上述方法仍不能使梯子稳固时,可派人扶着,以防梯
子下端滑动,但必须做好防止落物打伤下面人员的安全措施。
7、禁止把梯子架设在木箱等不稳固的支持物上或容易滑动的物体
上使用。
8、在转动部分附近使用梯子时,为了避免机械转动部分突然卷住
工作人员的衣服,应在梯子与机械转动部分之间临时设置薄板或金属
网防护。
9、严禁人在梯子上时移动梯子,在梯子上工作时应使用工具袋,
物件应用绳子传递,严禁上下抛递工具、材料。
10、禁止在悬吊式的脚手架上搭放梯子进行工作。
11、软梯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0。软梯应挂在可靠的支持物上。
12、软梯必须每隔半年进行1次荷重试验,试验时以4900N的重
量挂在绳索上银行合规学习心得 ,经5min,若无变形或损伤即认为合格标准,然后才准
继续使用。试验结果应做记录,由试验负责人签章。过期未做试验的
软梯,不准继续使用。
13、使用软梯前,必须由工作负责人进行检查,并清除软梯上方
可能掉落的物件。
14、软梯的架设应指定专人进行负责或由使用者亲自架设。未经
过批准的人员不准攀登软梯,也不准做软梯的架设工作。
15、在软梯上只准一个人工作。在软梯上工作的人员,衣着必须
灵便,并应使用安全带,戴安全帽,带工具袋。
16、梯子应能承受工作人员携带工具攀登时的总重量。
17、梯子不得接长或垫高使用。如需接长时,应用铁卡子或绳索
切实卡住或绑牢并加设支撑。
18、梯子应放置稳固,梯脚要有防滑装置。使用之前,应该先进
行试登,确认可靠后方可使用。有人员在梯子上工作时,梯子应有人
扶持和监护。
19、梯子与地面的夹角为65度左右,工作人员必须在距梯顶不少
于2档的梯蹬上工作。
20、人字梯应具备坚固的铰链和限制开度的拉链。
21、靠在管子上、导线上使用梯子时,其上端须用挂钩挂住或用
绳索绑牢。
22、在通道上使用梯子时,应设监护人或设置临时围栏。梯子不
准放在门前使用,必要时应采取防止门突然开启的措施。
23、在变电站高压设备区或高压室内应使用绝缘材料的梯子,禁
止使用金属梯子。搬动梯子时,应放倒两个人搬南阳理工大学 运,并与带电部分保
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24、梯子每六个月由所在班组安全员负责,按有关要求进行保养
自我检查合格之后,班长审核并联系企业起重机械检验员监督检查和
做荷载试验,全部项目检验合格之后,签发合格证书。出现问题,应
进行深度整治,复检合格之后方可使用。
25、试验方法:静负荷试验;将梯子置于工作状态,与地面夹角
为75度5度,在梯子的经常站立部位,对梯子的踏板施加1765N的
载荷,踏板受力区应有10cm宽,不允许冲击性加载,试验在此载荷下
持续5min,卸荷后,梯子的各部件应不发生永久变形和损伤。
26、经试验或检验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不能达到有效防护功
能指标的梯子即予以报废。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进一步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防止设备事故,保障人身
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项制度。
1.2本制度所称的起重机械设备是指公司的电动单梁起重机、倒
链。
2管理和使用
2.1起重机操纵人员须经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有劳动部门签发特
殊工种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严禁非工作人员使用和操作行车。
2.2起重机的使用班组应建立设备台帐,健全起重机设备安全技术
档案。内容包括:
2.2.1设备出厂技术资料;
2.2.2使用、检查、保养、维修和试验记录;
2.2.3安全技术鉴定报告;
2.2.4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2.2.5设备存在问题及评价;
2.3起重机使用班组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检查、保养、维修。
2.3.1起重机设备使用之前后必须进行日常检查保养;每6个月必
须进行1次定期检查、维修;每年必须进行1次全面检查。
2.3.2检测修理班负责对起重机的定期全面检查、日常检查保养及
检测修理消缺的工作。
2.4使用之前、后必须对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和主要部件进行仔细检
查,确认灵活、可靠时,方可操作、使用。
2.5如发现设备、机件有异常现象或故障时,应设法及时排除后再
使用,严禁带病运转。
2.6行车使用完毕后,要断开总控电源,对操作室并进行加锁,防
止外人使用损坏。
2.7每次使用完毕后,将设备运转情况以及设备检查情况填写在台
帐记录上。
3监督检验
3.1电动单梁起重机检验周期为三年;
3.2检测修理班平时做好检查、维修、消缺工作,到检验周期时,
由公司组织班组按局电动单梁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书》内容进
行自我检查,自我检查合格之后,上报厂生技科申请检验。
4考核
对违反上述规定,按责任公司及燃运公司相关部门规定进行定期
或不定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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