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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XXXXX—XXXX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WasteWaterTreatmentProjectsofRuralDomesticSewage
(征求意见稿)
(本稿完成日期:2011.6)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浙江省XXX
发布
目次
前言................................................................................II
1适用范围...............................................年终评语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污染物与污染负荷..................................................................3
5总体设计..........................................................................4
6工艺选择..........................................................................6
7污水处理..........................................................................9
8恶臭控制.............杜仲的作用 ............................................................15
9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15
10施工与验收.......................................................................15
11运行与维护.......................................................................18
(资料性附录).....................................................................23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农村生活污水污
染,规范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与运行,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以国家当前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我省污染控制技术为基础,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
基本设施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的技术要求,其余技术及设施可参照相应技术规范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安吉县环境保护局、浙江环兴生态环境工
程有限公司、浙江大学。
本标准由XXX201□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解释。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的全过程环境管
理,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设计、施工和环境保护验收以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所指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涉及农村人口参考人数为1500人以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
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7959《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6554《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500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6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41《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即验收规范》
HJ526《环境工程技术规范制订技术导则》
HJ554《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HJ574《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HJ2005-2010《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T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496《环境工程技术分类与命名》
CJJ60《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
CJJ124《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23《镇(乡)村给水工程技术规程》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国家计委计建设[1990]215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村
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的聚居点。
3.2农村生活污水
农村生活污水是指农村居民生活和经营农家乐产生的污水,包括冲厕、炊事、洗衣、洗浴以及家庭
圈养畜禽等产生的污水。农村生活污水一般可分为灰水和黑水两部分。
3.3黑水
黑水通常指人排泄及冲洗粪便产生的高浓度生活污水。
3.4灰水
家庭厨房污水、洗衣和家庭清洁污水、洗浴污水及黑水经化粪池或沼气池处理后的上清液统称为灰
水。
3.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对不能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农村生活污水,采取就地或就近处理而建设的分散式的村庄生活污水处
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与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共同组成全社会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体系。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处理单元一般包括一级处理、二级处理和三级处理三个单元组成,三级处理主要
为自然处理,如人工湿地、稳定塘等。
3.6一级处理
污水进入二级处理之前,根据后续处理流程对水质的要求而设置的处理设施。主要包括格栅、隔油、
沉砂等处理设施。
3.7二级处理
一般指生物处理单元,主要包括厌氧生物处理和好氧生物处理。
3.8厌氧生物处理
是在厌氧条件下,形成了厌氧微生物所需要的营养条件和环境条件,利用这类微生物分解废水中的
有机物并产生甲烷和二氧化碳的过程。一般包括传统厌氧消化、厌氧生物滤池等形式。
3.9好氧生物处理
在有氧气的条件下进行的污水处理。在有氧气的条件下利用好氧菌或兼性厌氧菌的作用,把复杂的
有机物转化、降解成简单的无机物,使污水得到净化。曝气生物滤池、生物转盘、好氧活性污泥法、兼
性和好氧稳定塘等都属于好氧生物处理法。
3.10自然处理
利用自然生物作用的污水处理方法。人工湿地、稳定塘等均属于自然处理。
3.11人工湿地
用人工筑成水池或沟槽,底面铺设防渗漏隔水层,填充一定深度的土壤或填料层,种植芦苇一类的
维管束植物或根系发达的水生植物,污水由湿地的一端通过布水管渠进入,以推流方式与布满生物膜的
介质表面和溶解氧进行充分的植物根区接触而获得净化。人工湿地类型有表流湿地和潜流湿地。
3.12稳定塘
经过人工适当修整,设围动漫人物女生 堤和防渗层的污水池塘,通过水生生态系统的物理和生物作用对污水进行
自然处理。
4污染物与污染负荷
4.1一般规定
4.1.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水量应根据所纳农户实际产生的废水水量确定,没有实测数据的
宜参考浙江省用水定额试行(2004)设计(详见附录A确定),也可参考相似工程或参考当地类似生活
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值确定。
4.1.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进水水质应根据农户实际的排放废水水质确定,没有实测数据的
宜根据相似工程经验。
4.2设计水量
4.2.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水量应根据农户实际产生的废水水量确定,没有实测数据的宜参
考全国及各地水资源公报的用水指标乘以折算系数得到的排水量,或参考各地水务部门提供的用水统计
数据乘以折算系数得到的排水量,也可以参考相似工程经验。设计水量应与当地排水系统普及程度相适
应。
4.2.2本规范设计水量可用日均综合生活污水量来计算,也可参照附录A中参数确定人均排水量,再
乘以人口估算村日均综合生活污水量。
4.3设计水质
4.3.1农村生活污水的设计水质宜以实测值为基础分析确定,在无实测资料时,可参考相似工程或参
考当地类似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值确定:
4.3.2污水处理设施内生物处理构筑物进水的水温宜为10~37℃。
4.3.3黑水进入处理系统前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如有畜禽散养废水接入,当猪散养存栏量不超过两
头时,设计须考虑接入水量水质;当猪散养存栏量超过两头时,畜禽散养废水必须经过处理达到COD
小于500mg/l后才能进入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4.3.4本规范设计水质可按同类型污水水质资料采用,也可参考本规范附录A的参数。
4.3.5排放水质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或参照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或有关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的,出水水质应满足《农田灌溉水
质标准》GB5084的规定。
5总体设计
5.1一般规定
5.1.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应符合当地的相关规划。
5.1.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及工程招投标、重要设备与材料的采购等工程管理
环节,应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5.1.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环境工程(废水)、市政(排水)设计资质。
5.1.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应实行源头控制,推行节约用水,雨污分流,各类生活污水应全部收集进行
处理。
5.1.5黑水不得直接接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主体工程,必须经化粪池或沼气池处理;厕所粪污应设计
标准化粪池进行无害化处理,畜禽散养粪污宜采用标准化粪池或沼气池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后
的卫生学指标应符合《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7959的有关规定。
5.1.6经无害化处理后还田综合利用的,应有充分的土地用于轮作施肥。
5.1.7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排放口设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不得排入敏感水域或特殊水
域。
5.1.8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电气设计应符合《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低压配电设计规
范》GB50054的规定。
5.1.9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应防止二次污染的产生,废水、废气,废渣,噪声及其它污染物的排放
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
5.2项目构成
5.2.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对象主要包括主体处理构筑物与设备、配套工程及运行管理服务
设施。
5.2.2排水管渠和附属构筑物的设计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有助睡眠的食物 0014有关规定执行。
5.3选址要求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选址要求参照《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有关规定执行。
5.4总平面布置
5.4.1平面布置应以污水处理系统为主体,其它各项设施按污水处理流程合理安排,确保相关设备发
挥功效,保证设施运行稳定,维修方便,经济合理,安全卫生。
5.4.2总体布置应根据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功能和流程要求,结合地形、气候和地质条件,优化运行
成本,便于施工、维护和管理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5.4.3各建筑物造型应简洁美观,节省材料,选材适当,并应使建筑物和构筑物群体的效果与周围环
境协调。
5.4.4污水处理的工艺流程、竖向设计宜充分利用地形,符合排水通畅、降低能耗、平衡土方的要求。
6工艺选择
6.1一般规定
6.1.1原则上应进行雨污分流,雨水应就近排入水体。
6.1.2新建污水收集系统应采用雨污分流制;已建成合流制收集系统的地方,应尽量创造条件进行改
造;近期确实无法改造的,宜采用截流式合流制,中远期仍应逐步改造为分流制。
6.1.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通用模式为:一级处理单元+二级处理单元+三级处理单元,污水进入二级
处理单元前必须经过一级处理。
6.2污水收集系统
6.2.1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可分为单户收集系统、多户收集系统和农村集聚区收集系统。
6.2.2单户收集系统
单户收集系统一般污水量不大于0.5m/d,服务人口5人以下,服务家庭户数1户;化粪池上清
液、厨房、洗衣洗浴间污水收集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此类收集系统适用于单一住户生活污水收集。网管示意参见图6-1。
厕所化粪池
洗漱间
厨房
上清液
格栅池等单户污水处理系统出水井
隔油池
图6-1单户式污水收集系统示意图
注:若该户为农家乐经营户,则虚线框内隔油池必须设置;若为普通住户,可不设隔油池。
6.2.3多户收集系统
该收集系统一般污水量不大于5m/d,服务人口50人以下,服务家庭户数2-10户,污水处理设
施布置在村落中;网管设置在单户收集系统基础上,将各户的污水用管道或沟渠引入污水处理设施。
此类收集系统适用于宜多户合并处理的农居点生活污水收集。网管示意参见图6-2。
厕所化粪池
洗漱间
厨房
上清液
格栅池等
多户污水处理系统
出水井
隔油池
图6-2多户式污水收集系统示意图
注:若涉及农家乐经营户,则虚线框内隔油池必须设置;若为普通住户,可不设隔油池。
厕所化粪池
洗漱间
厨房
上清液
隔油池
6.2.4农村集居区收集系统
该收集系统一般污水量在5m/d以上之间,服务人口50人以上,服务家庭户数10户以上;网管
设置在单户收集系统基础上,将各户的污水用管道或沟渠引入污水处理设施。
此类收集系统适用于整村、联村或新建农村生活小区生活污水收集。网管示意参见图6-3。
厕所
化粪池洗漱间
厨房
上清液
格栅池等
污水处理系统出水井
隔油池
图6-3农村集聚区污水收集系统示意图
注:若涉及农家乐经营户,则虚线框内隔油池必须设置;若为普通住户,可不设隔油池。
窨井
厕所
化粪池洗漱间
厨房
上清液
隔油池
窨井
厕所
化粪池洗漱间
厨房
上清液
隔油池
窨井
(10~300户)
收集管网收集管网收集管网
收
集
管
网
6.3污水处理工艺模式
6.3.1工艺选择原则
6.3.1.1根据村庄所处自然地理环境条件,人口规模、集聚程度、排水特点及排放去向、经济承受能
力等因素来确定污水工艺路线和处理目标。充分利用农村地形地势、可利用的水塘及闲置地,降低能耗,
节约成本。结合当地农业生产,积极采取工程或非工程措施加强生活污水的源头削减和尾水的回收利用。
6.3.1.2按照适用性、最佳性、符合性和前瞻性原则,兼顾实用性、经济性、可靠性,因地制宜地选
择适合当地自然条件、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的工艺,优先选用工程造价低、运行费用少、运行维护简单
方便、出水水质稳定达标、适合当地农村特点的生活污水处理技术。
6.3.2工艺应符合下列条件:
a)污水处理工艺应根据处理规模、水质特性、受纳水体的环境功能及当地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在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和经全面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b)对污水的现状水质特性、污染物构成应进行详细调查或测定,作出合理的分析预测;
c)在水质成分复杂或特殊时,应通过试验确定污水处理工艺;
d)采用自然处理,应采取有效措施,严禁污染地下水;
e)应尽可能减少臭气和噪声对人居环境的影响。
6.3.3最佳实用工艺模式
6.3.3.1工艺模式一
a)工艺模式示意图
一级处理单元
格栅等
二级处理单元
厌氧生物处理
三级处理单元
人工湿地等
b)适用于经济条件一般、土地较宽裕(拥有空闲地、自然池塘或闲置沟渠等)及周边无特殊环境
敏感点的村庄。
c)工艺流程图
灰水
厌氧反应池
污泥定期清掏
稳定塘
人工湿地等
出水井
三级处理单元
格栅井等
农家乐餐饮废水
隔油池
二级处理单元一级处理单元
6.3.3.2工艺模式二
a)工艺模式示意图
一级处理单元
格栅等
二级处理单元1(可选)
厌氧生物处理
三级处理(可选)
人工湿地等
二级处理单元2
好氧生物处理
b)适用于居住集聚程度较高、经济条件相对较好、对氮磷去除要求较高的村庄,处理规模不宜小
于10m3/d。
c)工艺流程图
虚框表示可视情况选择设置的单元
灰水
厌氧反应池
定期清掏
出水井
三级处理单元
格栅池等
农家乐餐饮废水
隔油池
好氧活性污泥法
好氧生物膜法,等
二级处理单元二级处理单元一级处理单元
稳定塘
人工湿地等
7污水处理
7.1一般规定
7.1.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宜根据农村的功能、人口、地形地貌和地址等特点,合理划分排水区域,可
采用单户、多户、农村集聚区的收集系统。
7.1.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宜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和水体环境容量,因地制宜地选择简单、经济、有效的
技术措施。
7.1.3污水处理设施位置的选择,应符合新农村总体规划和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整治规划等规划相关要
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的有关规定。
7.1.4污水处理设施应综合考虑现状水量和排水系统普及程度,合理确定处理规模。
7.1.5农村污水处理程度和方法应根据现行的国家和地方有关排放标准、污染物性质、排入地表水域
的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确定。
7.1.6缺水地区的农村、纳入水体为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或处于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特殊功能区内,污
水处理宜从严设计,处理后宜进行回用。
7.1.7污水处理设施除验收要求的监测项目之外,因地制宜地选择其他监测项目。
7.1.8污水处理设施的供电可按三级负荷等级设计。
7.1.9污水处理设施总进水应设进水井(可与格栅井合建)和总出水排放井,当污水处理量超过10m3/d
时应设标准排放口。各处理单元应设取样口。
7.2工艺模式一
7.2.1一级处理
7.2.1.1一般规定
生活污水处理前应强化一级处理,一级处理包括格栅、隔油池、集水池等。
处理规模较小时,隔油池、格栅井、集水井等一级处理设施宜组合设计。
7.2.1.2隔油池
处理农家乐废水时应强化隔油池设置。
隔油池设计参照《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的要求和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2中标准
图(S217-8-6)。
7.2.1.3格栅
废水进入二级处理单元前应设置格栅。
格栅根据处理规模选择,一般选用人工清除格栅,水量较大时采用机械格栅。
格栅的技术要求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的有关规定执行。
7.2.1.4沉砂池
处理有一定规模废水或有一定数量散养家禽的住户废水集中处理时应强化沉砂池设置;其他情况废
水处理可使设置的集水井具有一定的沉砂功能。
沉砂池的设计参照《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的有关规定。
7.2.1.5集水池
集水池前宜设置拦截漂浮物的设施,格栅井宜与集水池合建。
集水池设计参照《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24。
7.2.2厌氧生物处理(二级处理)
7.2.2.1厌氧生物处理的类型和设计应根据污水种类和工艺路线确定。厌氧反应池容积宜根据水力停
留时间(HRT)确定,计算见公式(1):
VQHRT(7.2.1-1)
式中:
V——厌氧反应池的行测判断推理 有效容积,m3;
Q——设计流量,m3/d;
HRT——水力停留时间,d。一般不低于2d。
7.2.2.2厌氧反应池应保持一定的密封性,以保持处理温度相对稳定。当温度条件不能满足工艺要求
时,可通过池外保温措施改善厌氧池处理温度。
7.2.2.3厌氧反应池应达到水密性与气密性的要求,应采用不透气、不透水的材料建造,内壁及管路
应进行防腐;池内各池之间应设通气孔,以平衡各池压力,防止沼气局部积聚。
7.2.2.4厌氧反应池应设有取样口、测温点。
7.2.2.5厌氧反应池应设有检修孔、排泥管等。
7.2.2.6厌氧反应池布水:应选用合理的布水方式,以保证液体均匀上升或下降,避免短路、勾流。
宜采用多孔管布水系统。
7.2.2.7厌氧反应池填料选择:
填料应质坚、耐腐蚀、高强度、比表面积大、孔隙率高、适合就地取材,一般宜采用碎石、卵石、
炉渣、焦炭等无机滤料。用作填料的塑料制品应抗老化,比表面积大,一般为100~200m2/m3;孔隙率
高,一般80%~90%。
低负荷厌氧反应池采用碎石类填料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滤池下层填料粒径宜为60~100mm,厚0.2m;上层填料粒径为30~50mm,厚1.3~1.8m;
b)处理生活污水时,正常气温下,水力负荷以滤池面积算,宜为1~3m3/(m2•d),五日生化需
氧量容积负荷以填料体积计,宜为0.15~0.3kgBOD5/(m3•d)
7.2.2.8污泥宜定期清掏,可采用定期人工清掏,也可采用设置排泥管排泥。
7.2.2.9厌氧处理产生的沼气必须安全排放,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设置标识,禁止明火。有条件的
地区可以考虑收集利用沼气。
7.2.2.10厌氧反应池的防火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中的有关规定。
7.2.3三级处理
7.2.3.1人工湿地
人工湿地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根据当地地形条件和工艺要求选择适宜的湿地类型,优化湿地结构设计,宜选择潜流式人工湿
地。
b)人工湿地不同类型的组合形式、多级串联、多级并联等形式,宜根据实际土地条件及污水处理
规模来确定。
c)污水进入人工湿地单元前应经过二级处理。
d)人工湿地宜由进水管、出水管、透气管、砂砾或岩石填料构成的过滤层、底部不透水层和具有
一定净化功能的水生植物组成。透气管宜埋入填料中,其管口宜低出填料300mm。
e)人工湿地有效面积一般根据水力负荷计算。
As=
Q
a
(7.5.3-1)
式中:As——人工湿地表面积(m2);
Q——污水的设计流量(m2/d);
——人工湿地的水力负荷(m3/m2•d),取值按表面负荷折算。
f)潜流人工湿地的表面负荷8~12gBOD/m2•d,经济较发达地区取值略高;水力停留时间2~7d;
湿地床层深度0.8~1.0m;水力坡度0.01~0.02,坡向出水一端;湿地床层自下而上各层填料
分布:夯实粘土、防水土工膜、土壤、不同粒径和功能的砾石级配区、表层种植层。
g)人工湿地水深应根据污水处理要求、植物生长要求和管理要求具体调节。潜流湿地水深需由所
选用的植物种类来确定。
h)人工湿地单元长宽比不宜过大,单池长宽比宜小于2:1。
i)人工湿地系统应考虑防渗,防止地下水受到污染或防止污染地下水反渗湿地,宜采用土工膜防
渗材料或砼结构底板进行防渗处理。
j)地表坡度:原则上要求潜流湿地的床底坡度与水力坡度一致。
k)人工湿地宜采用线性布水和集水,布水、集水系统可采用明渠、管道等。
l)人工湿地总进水应设置进水井。如人工湿地采用多级并联形式,进水应采用阀门控制,每级人
工湿地进水应设置阀门井。
m)人工湿地总出水应设置总出水井,内贴瓷砖。如人工湿地采用多级并联形式,每级人工湿地出
水宜单独设出水井,各级出水汇流后经总出水口统一排放。
n)过滤层宜按一定级配布置基质填料。当采用潜流式时,自上而下填料级配宜为2~8mm、12~
30mm和30~100mm;填料高度宜为0.15~0.30mm、0.35~0.50mm和0.25~0.30mm;表层种植
层宜采用2~3mm的沙子或瓜子片。
o)基质宜选用沸石、石灰石、砾石、高炉渣、煤灰渣、草炭、陶瓷滤料等。
p)污水宜在填料表层30mm以下流动,水面以上为保护层,保护层材质可用石屑、煤屑、砂或覆
土等。
q)应因地制宜的选择人工湿地植物,总体要求要耐水、根系发达、多年生、耐寒、吸收氮、磷量
大,兼顾观赏性、经济性。不同类型的人工湿地要根据池处理效率,对种植的植物种类进行合
理搭配。
r)常用的人工湿地植物有芦苇、香蒲、菖蒲、美人蕉、风车草、水竹、水葱、大米草、蕨草、灯
芯草、水竹芋、再力花、芦竹、鸢尾、千屈菜、纸莎草等。栽种方法视植物而定,一般每平方
米8~10穴,每穴栽2~3株。亦可用行距10cm、簇距15cm控制。
s)冬季保温措施可采用覆盖秸秆、芦苇等植物。
t)人工湿地种植的植物衰败后应及时收割。
7.2.3.2稳定塘
稳定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根据当地地形条件和工艺要求选择适宜的稳定塘类型,塘型主要为厌氧塘、兼性塘、好氧塘、
水生植物塘和生态塘等。
b)稳定塘塘址为池塘、沟谷时,应有排洪设施;塘址为沿海滩涂时,应考虑潮汐和风浪的影响;
蒸发量大于降水量地区使用时,应有活水来源,确保运行效果。
c)规模较小的稳定塘宜布置为单级塘。
d)污水进入稳定塘前应经过二级处理。
e)稳定塘进水口宜设置在距塘底0.6~1.0m处;出水口宜设置在水面下0.6m处,并应位于冰层
和浮渣层之下。
f)应考虑排泥或清淤措施,并宜分格并联运行。
g)稳定塘的设计数据应由试验资料确定;当无试验资料时,根据污水水质、处理程度、当地气候
和日自命不凡 照等条件,可按表7.3-1的规定取值。
表7.3-1稳定塘典型设计参数
塘型
BOD5表面负荷
kgBOD5/(hm2•d)
单元塘水力停留时间
(d)
有效水深
(m)
BOD5处理
效率(%)
Ⅰ区Ⅱ区Ⅲ区Ⅰ区Ⅱ区Ⅲ区
厌氧塘2003004003~72~51~33~530~70
兼性塘30~5050~7070~10020~3015~205~151.2~1.560~80
好氧塘
常规处理塘10~2015~2520~3020~3010~203~100.5~1.260~80
深度处理塘<10<10<102~50.5~0.640~60
曝气塘
部分曝气塘50~100100~200200~3001~33~560~80
完全曝气塘100~200200~300200~4001~153~570~90
注:Ⅰ、Ⅱ、Ⅲ区分别适用于年平均气温在8℃以下地区、8~16℃地区和16℃以上地区。
h)曝气塘的人工充氧设备一般为表面曝气机、水平轴转刷曝气机等;也可根据景观要求选用喷泉
设备进行充氧。
i)稳定塘水生植物宜选用浮水植物、挺水植物和沉水植物。选用的水生植物应具有良好的净水效
果、较强的耐污能力、易于收获和有较高的利用价值。
j)稳定塘其他设计要求及塘体设计参考《污水稳定塘设计规范》CJJ/T54的有关规定执行。
k)稳定塘中水生植物应专人定期管理,及时打捞成熟、衰败的水生植物。
7.3工艺模式二
7.3.1工艺模式二中的确二级处理单元1和三级处理单元可根据工艺要求进行选择。
7.3.2一级处理参照本规范中7.2.1内容进行设计。
7.3.3厌氧生物处理参照本规范中7.2.2内容进行设计。
7.3.4好氧生物处理
7.3.4.1宜采用具有脱氮除磷功能的好氧处理工艺,如具有脱氮功能的好氧活性污泥法、好氧生物膜
法等。
7.3.4.2好氧活性污泥法
根据工艺要求、外部环境条件和处理规模,选择适宜的好氧活性污泥处理工艺。
好氧活性污泥法设计参照《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7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
中相关内容设计计算。
7.3.4.3好氧生物膜法
根据工艺要求、外部环境条件和处理规模,选择适宜的好氧生物膜法工艺,宜选用接触氧化法。
好氧生物膜法处理污水可单独应用,也可与其他污水处理工艺组合应用。污水进行好氧生物膜法处
理前,宜经沉淀处理。
好氧生物膜法设计参照《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7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中相
关内容设计计算。
8恶臭控制
8.1厌氧生物处理单元宜设置为密闭形式,减少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8.2人工湿地、稳定塘等宜设在通风无遮蔽物的地方。
8.3好氧生物处理单元的构筑物应根据当地气温和环境等条件,采取除臭措施。
8.4污水处理设施选址宜建在下风口,以免恶臭对居民居住环境的影响。
9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重视安全卫生问题,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
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和预防手段。
10施工与验收
10.1一般规定
10.1.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市政工程或环境工程专项承包资质。工程施工
应实行工程监理,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实行监督。
10.1.2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明确施工质量负责人和施工安全负责人,与业主、设计方进行技术
交底后方可实施。
10.1.3建筑、安装工程应符合施工设计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对工程的变更应取得设计单位变
更文件后再行施工。
10.1.4施工中,应做好材料设备、隐蔽工程和分项工程等中间环节的质量验收;隐蔽工程应经过验收
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10.1.5污水处理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将有关设计、施工和验收的文件归档。
10.2工程施工和验收
10.2.1管道工程的施工和验收,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
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有关规定。
10.2.2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的有关规定.
10.2.3砌体结构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的有关规定。
10.2.4构筑物的施工和验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即验收规范》GBJ141的
有关规定。
10.2.5工程的竣工验收应执行《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10.2.6工程的环境保护验收应执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10.2.7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规定的验收材料外,申请单位还应提供污染治理工
程的系统性能试验报告,性能试验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
a)各构筑物按设计满负荷运行时,各构筑物高程布置是否有问题;
b)计算并测试各构筑物和工艺参数;
c)各池的进出水水量、水质;
d)技术经济指标,包括人工费、电费、药剂费。
10.2.8在符合下列条件时,可进行水池满水试验:
a)池体的混凝土或砖石砌体的砂浆已达到表演的英文 设计程度;
b)现浇钢筋混凝土水池的防水层和防腐层施工及回填土以前;
c)砌水池防水层施工后;
d)石砌水池勾缝后。
10.2.9水池满水试验前应完成下列工作;
a)将池内清理干净,修补池内外欠缺,临时封堵预留孔洞、预埋管口和进出水口等,检查进水哈
排水闸阀,不得渗漏;
b)设置水位观测标尺;
c)准备现场测定蒸发量的设备;
d)宜采用清水作为充水水源,做好充水和放水系统的准备工作。
10.2.10水池满水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a)向水池内充水宜分三次进行,第一次充水高度宜为设计水深的1/3,第二次充水至设计水深的
2/3,第三次充水至设计水深;
b)充水时,水位上升速度不宜大于2m/h,相邻两次充水的间隔时间不宜小于24h;
c)每次充水宜测读24h水位下降值,并应计算渗水量;在充水过程中和充水后,应对水池作外观
检查;当渗水量过大时,应停止充水,待处理后方可继续充水;
d)水至设计水位进行渗水量测定时,宜采用水位测针和千分表测定水位;水位测针的读数精度宜
为0.1mm;
e)测读水位的初读数与终读数之间的间隔时间宜为24h;
f)若第一天测定的渗水量符合标准,宜再测定一天,若第一天测定的渗水量超过标准,而以后的
渗水量逐渐减少,可延长观测时间;
10.2.11水池满水试验时,应无渗水现象,混凝土水池的渗水量应小于2L/(m2•d),砌体水池的渗水
量应小于3L/(m2•d)。
10.2.12水池的渗水量宜按下式计算:
1
1212
2
[()]()]
A
qHHhh
A
(10.3-1)
式中q——渗水量[L/(m2•d)];
A1——水池的水面面积(m2);
A2——水池湿面积(m2);
H1——测定水池水位的初读数(mm);
H2——初读后24h时测定水池水位的初读数(mm);
h1——测定H1时,水箱水位读数(mm);
h2——测定H2时,水箱水位读数(mm)。
10.2.13水池工程施工完毕后必须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宜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管理(使用)、
质量监督、监理和有关单位联合进行。
10.2.14水池工程验收宜包括下列内容:
a)工程竣工图,包括底板、池壁、柱、梁和预埋管道的位置、高程、平面尺寸,管件的安装位置
和数量;
b)水池的渗水量;
c)水池材料的各类强度和等级;
d)水池四周土的回填夯实和平整情况。
10.2.15水池管配件工程验收宜包括下列内容:
a)管材、管径、长度、走向、埋深、坡度、连接方式和管线的位置;
b)管道的密封性,防腐情况;
c)闸、阀的数量和位置,启闭和密封情况。
11运行与维护
11.1一般规定
11.1.1设施的运行管理除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11.1.2发现异常情况,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的主管部门。
11.1.3应制定相应的运行管理、维护保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各类设施、
设备应按照设计的工艺要求使用。
11.1.4运行管理人员上岗前均应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紧急处理等理论知识和
操作技能培训,熟悉处理工艺和设施和设备的运行要求与技术指标。
11.1.5处理设施的运行稳定率应达到95%,设备的综合完好率应达到90%。
11.1.6处理设施启动前应做好全面检查和准备工作,确认无误后方可开机运行。
11.1.7操作人员在构筑物上巡视或操作时,应注意防滑或高处坠落,防止造成人身伤害。
11.1.8维修人员应按设备使用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换安全和消防等防护设施、设备。
11.1.9设备应按要求进行定期检修,设计特种设备的检修,应由安全劳动部门认可的维修单位进行。
11.1.10运行检测项目应符合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11.1.11运行管理要求如下:
a)运行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污水处理工艺和设施、设备的运行要求与技术指标。
b)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污水处理工艺,熟悉本岗位设施、设备的运行要求和技术指标。
c)污水处理工程应有工艺流程图、安全操作规程等,并应示于明显部位。
d)运行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按要求巡视检查构筑物、设备、电器和仪表的运行情况。
e)根据不同机电设备要求,应定时检查,添加或更换润滑油或润滑脂。
f)操作人员发现运行不正常时,应及时处理或上报。
g)各种机械设备应保持清洁,无漏水、漏气等。
h)水处理构筑物堰口、池壁应保持清洁、完好。
11.1.12安全操作要求如下:
a)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后方可上岗。
b)启动设备应在做好启动准备工作后进行。
c)电源电压大于或小于额定电压5%时,不宜启动电机。
d)操作人员在启闭电器开关时,应按电工操作规程进行。
e)各种设备维修时必须断电,并应在开关处悬挂维修标牌后,方可操作。
f)雨天或冰雪天气,操作人员在构筑物上巡视或操作时,应注意防滑。
g)清理机电设备及周围环境卫生进,严禁擦拭设备运转部位,冲洗水不得溅到电缆头和电机带电
部位及润滑部位。
h)操作人员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i)严禁非操作人员启闭处理设施的机电设备。
11.1.13维护保养要求如下:
a)运行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应熟悉机电设备的维修规定。
b)应对构筑物的结构及各种闸阀、护栏、爬梯、管道等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及防腐处理,并及时
更换被损坏的照明设备。
c)应经常检查和紧固各种设备连接件,定期更换联轴器的易损件。
d)各种管道闸阀应定期做启闭试验。
e)应定期检查、清扫电器控制柜,并测试其各种技术性能。
f)应定期检查电动闸阀的限位开关、手动与电动的联锁装置。
g)在每次停泵后,应检查填料或油封的密封情况,进行必要的处理。并根据需要填加或更换填料、
润滑油、润滑脂。
h)凡设有钢丝绳的装置,绳的磨损量大于原直径10%,或其中的一股已经断裂时,必须更换。
i)各种机械设备除应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外,还应按设计要求或制造厂的要求进行定期检修。
j)检修各类机械设备时,应根据设备的要求,必须保证其同轴度、静平衡等技术要求。
k)不得将维修设备更换出的润滑油、润滑脂、实验室废水及其它杂物丢入污水处理设施内。
l)维修机械设备时,不得随意搭接临时动力线。
m)建筑物、构筑物等的避雷、防爆装置的测试、维修及其周期应符合电业和消防部门的规定。
n)应定期检查和更换消防设施等防护用品。
11.2污水处理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要求
11.2.1一级处理单元的运行与维护要求
以下各单元设施的运行与维护可参照《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60的有关
规定执行。
11.2.1.1隔油池的运行与维护要求如下:
a)操作人员应定期对隔油池进行清理。
b)清理出的油污应及时放置到指定堆放点,纳入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无害化处理。
11.2.1.2格栅的运行与维护要求如下:
a)操作人员应定期对格栅进行清理。
b)清理出的垃圾应及时放置到指定堆放点,纳入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无害化处理。
c)日常管理主要注意对栅条、除渣耙、栅渣箱和前后水渠等的清扫。及时清运栅渣,保持格栅通
畅。
d)定期检查维修,对主要部件进行定期检修,主要的消耗性零部件的更换期大约为1~2年,基
本部件3~10年。出现初期故障时,应及时查清原因,及时处理。
11.2.1.3沉砂池的运行与维护要求如下:
a)及时排砂除渣,沉砂量取决于进水水质,运转人员应认真摸索总结该设施砂量的变化规律,及
时排砂。
b)沉砂池上的浮渣应定期清除。
c)清理出的浮渣应及时放置到指定堆放点,纳入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无害化处理。
11.2.1.4集水池的运行与维护要求如下:
a)操作人员应定期对集水池巡回检查、及时捞清浮渣。
b)根据正常运转情况应定期进行排泥。
c)清捞出的浮渣和污泥应及时放置到指定堆放点,纳入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无害化处理。
11.2.2二级处理单元的运行与维护要求
11.2.2.1厌氧生物处理的运行与维护要求如下:
a)厌氧处理池在进入正常运行之前,应进行气密性试验,然后进行厌氧污泥的培养和驯化。
b)厌氧处理池进水应按具体工艺设计要求进行,避免进水有机负荷过高或过低、温度骤升或骤降
等情况发生。
c)宜定期监测厌氧反应池内液体的pH值、温度及内部沼气压力等指标,并根据监测数据及时调
整厌氧反应池运行工况或采取相应措施。各项目的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d)厌氧反应池应按要求进行定期清砂和清淤。
e)厌氧反应池需停运防空清理和维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应打开人孔和顶盖,采取强制通风措
施24h后,采用活体小动物(鸡、狗等)进行有害气体检测无误后维修人员在有安全保护下方
可进入,池外必须有人进行安全保护防止意外发生,一次进入维修时间一般不超过2h。
f)安全运行。厌氧处理产生的沼气含易燃易爆气体甲烷,在运行中应注意防爆问题。
11.2.2.2好氧生物处理的运行与维护要求如下:
除应满足《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60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满足相应的好
氧工艺工程技术规范要求。
11.2.3三级处理单元的运行与维护要求
11.2.3.1人工湿地的运行与维护要求如下:
a)人工湿地植物栽种初期的管理应保证其成活率,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确保栽种的植物成
活。
b)应通过控制湿地的水位,促使植物根茎向下生长。
c)做好日常护理防止其他杂草滋生,及时清除枯枝阔叶防止腐烂污染。
d)暴风雨后,湿地床上植物发生歪倒,应及时扶培,排除积水。
e)对不耐寒的植物在冬季来临之前要做好防冻措施或及时收割。
f)加强管理,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湿地。
11.2.3.2稳定塘的运行与维护要求如下:
a)做好日常护理防止其他水生杂草滋生,及时清除枯萎植物防止腐烂污染。
b)对不耐寒的水生植物在冬季来临之前应及时收割或打捞。
c)加强管理,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稳定塘。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单位:升/(人.日)〕
村庄类型定额值
全日供水,室内有给排水设施且卫生设施齐全120~180
全日供水,室内部分有给排水设施且卫生设施较齐全100~160
水龙头入户,室内部分有给排水设施和卫生设施80~120
水龙头入户,无卫生设施70~90
集中供水点取水的边远海岛及偏僻山区60~70
注1:全日供水是指日供水时间在12小时以上;
注2:各地可根据本地水资源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相应的范围内确定用水定额。
水资源丰富、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取高值;反之取低值;
注3:产污系数取0.6~0.9;
注4:排放系数取0.8~0.9;
注5:变化系数取1.9~2.5。
本文发布于:2023-03-18 10:09:0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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