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主席英文

更新时间:2023-03-16 07:05:35 阅读: 评论:0

川端康成作品集-仁爱之心

副主席英文
2023年3月16日发(作者:疏密有致)

英文中“副职”概念表达方式探析

总结了英语中表示“副职”的词素、“常务副职”和“隐性副职”表达方式和有表示“副职”

词素但不宜译作“副职”情况,指出assistant一般可译成“副”的观点值得商榷,同时也对汉语

“副职”的英译提出了一些建设性参考建议。

关键词:英语;“副职”;表达方式

一、引言

中文正职的英译基本上属于一对一的直译,而中文“副”职的英译却直译不得,因为英

语中表示“副”的词素较多。(马骁骁,2006:47)因此,要想正确地翻译汉语中的“副职”

中的“副”字,就必须厘清英文中哪些词可以表示汉语中的“副职”的“副”以及其搭配如何,惟

其如此,我们翻译时的英文表达才能够地道、有英文味。

2006年,《小议中文职务中“副”职的英译》文章对英语中表示“副职”几个常用词素vice、

deputy、associate、assistant、cond、under、sub-和co-在具体语言环境中如何使用的规律进

行了较为系统地探索和归纳。本文旨在从英译汉角度深入探究一番,以便能够更好地把握汉

译英时相应“副职”的理想译法。

与马文相比,本文主要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本文换了一个角度,改从英文角度探讨“副

职”的表示方法;二、对表示“副职”中“副”的词素予以补充,比如增加了pro-等;三、资料

更鲜活,涉及面更广,体现了与时共进特色;四、对常用来表示“副职”概念的under给予了

应有的重视;五、对assistant一般可译成“副”的观点提出了商榷;六、对用deputy表示“副

职”进行了更深入的探讨,提出了deputy汉译的新观点;七、挖掘了英语中一些隐性“副职”

的职务;八、讨论了“常务副”的几种译法;九、指出有“副”(如含vice词素)不译“副”的情

况。

二、英语中“副职”的表示方法

根据笔者研究,英语中“副职”的表示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显性表达方法,即,可通过

在职务词前加vice、deputy、under、assistant、associate、sub、pro-、co-、cond和junior

等词素来表示;另一种则为隐性表示方式,即,语词上并没有上述常见词素,然而却隐含着

副职的含义。下面我们来对这些表示方法进行一一论述。

2.1vice

根据词典解释,vice-指“nextinrankto,andtypicallydenotingcapacitytodeputizefor”

(Pearsall,2001:2058),即,“级别仅次于,且往往表示具备代理能力的”之意,故可译作汉

语中的“副”且常常是唯一的一个。英语中通过加vice词素来表示“副”的词很多(vice也是

汉译英中常使用的词素),如常见的vicepresident意义相当广泛,可指“副总统、国家副主

席、大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学生会副主席、大学副校长、银行副行长、参议院副议长、

协会副会长、科学院副院长、法院副院长、出版社副社长以及副班长”等、vicepremier(副

总理)、viceprimeminister(副首相、副总理)、viceminister(副部长)、vicechancellor

(德国和奥地利的副总理、美国等国家某些大学的副校长、秘鲁和乌拉圭等国的外交部副部

长)、theincumbentvicepresident(现任副总统)、vicechairman(副董事长、副主席等)、

ViceChairmanoftheJointChiefsofStaff(通译“美国国防部参谋长联席会议副主席”,笔者

认为应译作“副总参谋长”。试问,theJointChiefsofStaff中的“联席会议”从何而来?)、Vice

SpeakeroftheHou(众议院的副议长)、vicemarshal(副元帅)、vice-regent(副摄政王)、

vice-consul以及viceconsul-general(副总领事)等,比如世界银行的副行长叫“VicePresident

oftheWorldBank”。

英汉互译时,翻译有vice的职务时应注意几点:(一)、vice-常与president、chairman、

chancellor、premier和minister等词搭配;(二)、翻译实践中,通常将我国的人大常委会

副主任、副委员长、政协副主席、副董事长等译作“vicechairman”,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

员长译作“vicechairmanoftheStandingCommitteeoftheNationalPeople’sCongress”,全国政

协副主席译作“vicechairmanoftheChinePeople'sPoliticalConsultativeConference”,海峡交

流基金会副董事长译作“vicechairmanoftheStraitsExchangeFoundation(简称SEF)”;(三)、

如果有若干“vice+职务”时,也可将其中一名冠以executive以表示汉语中的“常务”概念,如

CanonUSAexecutivevicepresident(佳能公司美国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四)、含有vice

词素的词也不一定译作“副…”。如,英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新西兰、澳大利亚和南非

等英联邦国家以及香港某些高校中,由于其chancellor往往为荣誉头衔,即“名誉校长”,故

按功能对应角色,其唯一的Vice-Chancellor(简称VC)宜译为“校长”(张顺生,2006:74)

才更合乎逻辑,而苏格兰和加拿大的高校索性将chancellor和vice-chancellor腾出来,两地

大学的chancellor(学监或名誉校长)和vicechancellor(副学监或名誉副校长)都成了荣誉

头衔,只是Vice-Chancellor这个荣誉头衔往往由校长(往往称Principal或President)戴着,

这说明了英语国家之间也存在着文化差异。再比如,vice-roy和vice-reine均是在一个殖民

地等君主代表,因而,虽然其中含有词素vice,却分别译作“总督”和“女总督”。

2.2under和deputy

尽管我国的翻译实践中很少使用under表示副职,但是,此词素在英语中却也可用来

表示副职。2008年5月5日星期一10时许,笔者将undercretary键入google搜索引擎查

询,结果获得了15,600,000个词条,远远超过同时查询的deputymayor词条(1,270,000条),

可见,under也是经常用来表达“副职”的词素,不能惜墨。

根据辞典解释,under指“lowerinstatusorsubordinate”(Pearsall,2001:2014),即,“地

位次于的,下级的或级别低的”,因而可指译作汉语中的“副职”中的“副”。而根据辞典解释,

deputy指“apersonwhoimmediatesuperiorisafigurewithinanorganizationandwhoactsfor

thissuperiorinhisabnce”(Pearsall,2001:497),即,一个机构中顶头上司是正职的职务,

此职务为常设职务,以便正职缺席时代行正职职能,并协助正职开展日常工作,为了避免与

汉语中的“代”(英译为acting)相区别,如,尚未经过正式选举出正总理(fullpremier)之

前临时任命的代总理(actingpremier)。实践上,常将deputy这个领导其他副职的“二把手

(cond-in-command)”(/wiki/Deputy)译成“常务副…”。

根据under的定义,含under词素的职务一般比含vice和deputy等词素的副职级别低,

也不含代理之意。实质上,联合国机构及美国等政府常常用“under”词素来指部门的“副职”。

经考证,under常常与cretary、agent、boss和keeper搭配表示“副…、助理…”,如underagent

(副代表)和underboss(副当家)等,但主要还是与cretary搭配。

如,美国国务院(theUSDepartmentofState,相当于我国的外交部)一直设立国务卿

(SecretaryofState)1名(其实,译作“国务部长”或“外交部长”更容易理解,也更合理,因

为美国政府其他department均译作“部”,其cretary均译作“部长”)和若干UnderSecretary

ofState(副国务卿)协助国务卿分管各部门工作。根据目前美国国务院网站公布的相关资

料(/wiki/United_States_Deputy_Secretary_of_State),美国国务院目前

共有6位UnderSecretaryofState(副国务卿)。1972年,美国政府决定设立DeputySecretary

一职,全面协助国务卿工作,故DeputySecretary就成了比UnderSecretary高半级的职务,

通译作“常务副国务卿);美国的财政部(theUSDepartmentoftheTreasury)也有类似情形。

根据美国财政部网站(/organization/)管理机构图,财政部设有部长

(Secretary)以及1名拥有几乎和自己同样权力的DeputySecretary(部长仅多负责1名Chief

ofStaff,财政部办公室主任)共同领导着3名UnderSecretary、1名中国及战略经济对话特

使(SpecialEnvoytoChinaandtheStrategicEconomicDialogue)、1名InspectorGeneral(监

察总长)和1名TreasuryInspectorGeneralforTaxAdministration(财政部税务管理监察总长)。

由此可见,美国财政部的DeputySecretary也应译作“常务副部长”才合乎情理,而财政部的

UnderSecretary则为“副部长”。

比较而言,deputy用得更广泛。如deputymayorelect(候任副市长)、DeputyWhiteHou

ChiefofStaff(白宫办公厅副主任)、deputyconsul(副领事)、deputyconsul-general(副总

领事)、deputyprovost(美国某些大学的副教务长)、deputysheriff(美国的县副治安官)、

DeputyPermanentReprentativeoftheUnitedStatestotheUnitedNations(通译“美国常驻联

合国副代表“”)、deputymilitary/defenattaché(副武官)、DeputyDirectoroftheCentral

IntelligenceAgency(美国中央情报局副局长)、DeputyBoroughPresident(美国纽约市一些

区的副区长)和DeputyGovernor(银行的副行长,如deputygovernoroftheBankofEngland)。

另外,绝大部分军队副职均用deputy表示“副”的概念,如DeputyDivisionCommander(副

师长)、DeputyBrigadeCommander(副旅长)、DeputyRegimentalCommander(副团长)

和DeputyBattalionCommander(副营长)等。苏格兰的爱丁堡和格拉斯哥等城市的市长有

个特殊的称谓,即LordProvost(市长大人),因而其副市长也便有了一个特殊称号,即Deputy

LordProvost(副市长大人);同样,爱尔兰都柏林(Dublin)和澳大利亚悉尼(Sydney)等

城市的市长的称呼也比较特别,叫做“LordMayor”,故其副市长称作“DeputyLordMayor”。

值得注意的有两点:一、deputy常与cretary、mayor、chief、head、president和director

等搭配表示副职概念;其次,当某一正职下面有唯一deputy表示“副”职时或者有不止一个

deputy表示“副”职时,此时的deputy可译作“副…”,如纽约市市长便有7个副市长(deputy

mayor),美国国务院执行秘书处(ExecutiveSecretariat)设有executivecretary(执行秘书

1名)和3名deputyexecutivecretary(副执行秘书),这个deputy显然译作“副”比较合理。

上面提到,美国国务院的国务卿下设有1位DeputySecretary直接领导6位UnderSecretary

(副国务卿),因此,其中的DeputySecretary不应简单译作“副国务卿”,而应译作“常务副

国务卿”甚至“代国务卿”才对。同样,联合国秘书处原先只设有若干UnderSecretariesGeneral

(简称USG,通译“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分管各部门工作,1997年(/sg

/)安南宣布在联合国实行一系列改革,设立1名DeputySecretaryGeneral(简

称DSG)在自己缺席时代理自己处理日常工作,于是,这名DSG的地位便高于普通的USG,

故而译作“常务副秘书长”。首任联合国常务副秘书长加拿大人路易丝·弗雷谢特(Loui

Fréchette),联合国第二任常务副秘书长为英国人马洛克-布朗(MarkMallochBrown)。安

南届满离任时,布朗辞去常务副秘书长之职。为了抚慰非洲人失去秘书长的失落感,潘基文

特任命坦桑尼亚人阿莎-罗丝·米吉罗博士(-RoMigiro)接任此职。

我国的副市长通常不止一个,而且都译作“deputymayor”,此时“常务副部长”译作“First

DeputyMayor”,这种译法逻辑上讲得通,实践上也可行,因为美国纽约市的7个副市长中

便有一位FirstDeputyMayor(/html/om/html/orgchart/org_),相

当于“常务副市长”(第一副市长),莫斯科市的deputymayor中也有一位FirstDeputyMayor。

再比如,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副会长deputypresidentoftheAssociationforRelationsAcrossthe

Straits(简称ARAS)。当然,我们也要注意语境,因为根据词义,有时FirstDeputyMayor

完全可以表示“首任副市长”的概念,而且若有若干“deputy+职务”时,也可将其中一名冠以

executive管理日常事务,以表示“常务”概念,如海协会的常务副会长便译作“ExecutiveDeputy

President”。不过,如果设立若干个deputymayor,而其中设立一名chiefdeputymayor,如美

国的印第安那波里市(Indianapolis),那么,按照职务相当原则,chiefdeputymayor也可以

译作“常务副市长”。

2.3assistant

马骁骁认为,assistant也可以做“副”的解释(2006:48),马还列举了美国联邦财政部

金融管理局(FinancialManagementService)为例,称“该局局长称作Commissioner,金融管

理局金融管理局的2号人物称DeputyCommissioner,相当于我们中国的第一副局长,然后

是多名分管各个不同科室的副局长,如分管联邦金融事务的副局长(AssistantCommissioner,

FederalFinance)”等(2006:48)。

对此,笔者持不同见解。根据词典解释,assistant可作修饰语,意为“apersonwhoranks

belowaniorperson”(Pearsall,2001:101),即,“职位低于资深职位的人”。比照assistant

professor解释:auniversityteacherrankingimmediatelybelowanassociateprofessor(略低于

副教授的大学教师)(Pearsall,2001:101),而instructor(讲师)则是:auniversityteacherranking

belowassistantprofessor(Pearsall,2001:947),即,“职务略低于assistantprofessor的大学教

师”,如此一来,assistantprofessor就只能译作“助理教授”而非“副教授”。类比之下,我们认

为,将assistant译成“助理”更合乎逻辑。从金融管理局(theTreasuryforDomesticFinance)

公布的组织结构图上不难看出:金融管理局是由UnderSecretaryforTerrorismandFinancial

Intelligence(负责反恐及金融情报的副部长)直接主管的局之一(相当于我国司局级的单位),

属于美国财政部第四级官员,因而,与美国其他部级单位一样,其中assistantcretary不能

译作跟自己顶头上司“副部长”平级的职务,而属于笔者上面所说的情况之一,即,正职下面

有唯一deputy若干assistant的现象。依照逻辑,可将Commissioner译作“局长”,将Deputy

Commissioner译作“副局长”,而其下所属各AssistantCommissioner译作“助理局长”。

我们还可以用美国财政部本身的assistantcretary为例加以佐证:既然财政部的部长

(Secretary)、常务副部长(DeputySecretary)和副部长(UnderSecretary)逻辑上均成立,

那么,副部长所领导的assistantcretary就不能称作副部长:其一,从语词上讲,美国财政

部的assistantcretary宜译作“助理部长”(对应职务相当于我国的司长);其二,从地位和

逻辑上而言,assistantcretary职务位于undercretary(副部长)之下,且一般领导着若干

自己的deputyassistantcretary(副助理部长,对应职务相当于我国的副司长),也只能译

作“助理部长”才合乎逻辑。

关于assistant的译法之说也适合美国国务院(StateDepartment)的assistantcretary以

及联合国的assistantcretarygeneral。美国国务院(theDepartmentofState,顺便说一句,

本人认为美国的“theDepartmentofState”应译作“国务部”或者“外交部”)的首长国务卿

(SecretaryofState)下设1位DeputySecretary直接领导6位UnderSecretary(副国务卿),

而每个UnderSecretary又有自己的assistantcretary协助分管着各个局和部门,因而,

assistantcretary职务不能与其上级UnderSecretary(副国务卿)相提并论,故宜译作“助理

国务卿”,而其副手deputyassistantcretary便顺理成章地译作“副助理国务卿(通译为“助理

国务卿帮办”)”。同样,联合国的undercretarygeneral往往有自己的assistantcretarygeneral

(简称ASG),因而,译作“助理秘书长”更合乎逻辑。这一点跟我国的情况也颇为相似,

如市长助理(AssistantMayor)级别往往低于副市长(DeputyMayor)、校长助理(Assistant

President)级别往往低于副校长(VicePresident)。

AssistantAttorneyGeneral应译成“副检察长”(马骁骁,2006:48),这一说法不太合

乎逻辑。其一,根据美国的DepartmentofJustice(司法部)(/)

网上公布的情况,美国的司法部(也有人认为应译成检察院)的部长称AttorneyGeneral,

常务副部长(DeputyAttorneyGeneral)1名,直接下级2名,1个称SolicitorGeneral,另1

个则叫AssociateAttorneyGeneral,由于二者级别相同,故均可译作“副部长”,而司法部各

局则由AssistantAttorneyGeneral负责,故而,AssistantAttorneyGeneral不能译作“副部长”,

而应译作“助理部长”,正如assistantprofessor应译作“助理教授”而非“副教授”一样。

再比如,美国教育部(USDepartmentofEducation)的人事既设有assistantdeputy

cretary(助理常务副部长),也设有deputyassistantcretary(副助理部长),不难看出,

助理常务副部长级别接近于assistantcretary(助理部长,司级),略高于副助理部长(相

当于我国的副司级)。

当然,根据汉语语言表达习惯,在个别搭配中,assistant也偶尔译成“副”,如:assistant

militaryattaché(副武官,也可用deputymilitary/defenattaché表示)、assistantstoker(副

司炉)和assistantdriller(副司钻)。不过,笔者认为,总体而言,将“assistant+职务”结构

译作“助理…”、“assistantto+职务”译作“…助理”不仅操作起来方便,而且也更合乎情理和实

际情况,比如,将AssistantGeneralManager和SpecialAssistanttoGeneralManager可分别直

接译作“助理总经理”和“总经理特别助理”。

2.4associate

根据词典解释,associate“denotingsharedfunctionormembershipbutwithalesrstatus”

(Pearsall,2001:101),即,“具有同样的作用,但是地位略低”。associate常与professor、

president、fellow、judge、engineer、director、editor和dean等学术方面的职务搭配表示“副”,

如associateprofessor(副教授)、associateeditor-in-chief(副总编,也有deputyeditor-in-chief

说法)、AssociatePresidentfortheUniversityofCalifornia(加州大学副校长)、Associate

ChancelloratUniversityofCaliforniaatSanDiego(分管圣地亚哥分校的加州大学副校长)、

associaterearchfellow(副研究员)、associatedean(副院长、副教务长、副系主任)、Associate

AttorneyGeneral(美国司法部副部长)、associatedirector(副主任、副导演)、associateproducer

(副制片人)、副主治医师(associateprofessoroftreatment)、associatechiefdoctor(副主

任医师)、associatechiefengineer(副总工程师)、actingassociateattorneygeneral(司法部

代理副部长)、associateministers(副部长)和associatechiefjudge(法院副院长、副庭长、

副审判长)等。

美国能源部(/wiki/Image:DOE_org_)主要官员分

Secretary、DeputySecretary(常务副部长)、UnderSecretary(副部长)和assistantcretary

四个级别,而其主管核能安全的副部长兼国家核能安全管理局局长(administrator)手下有

4名associateadministrator(与assistantcretary和deputyundercretary等级别相同),显

然,其中的associate可译作“副”。

2.5pro-

在英联邦国家(如英国、澳大利亚、爱尔兰、新西兰和南非等)以及其他一些国家(如

奥地利国立大学)的大学中,我们发现还有pro-vice-chancellor和pro-chancellor说法,那么,

pro-到底是什么意思?根据词典解释,作为前缀的pro-的意思是actingasasubstituteordeputy

for,即“代表、代理”,据此似乎可译作“副”。通过搜索,笔者发现,上述所提及的每所大学

中的Chancellor一般均为荣誉头衔,译作“名誉校长”(陆谷孙,1993:285),这些Chancellor

往往由名人充当,他们既不拿工资,也不住校办公,有的还有设有pro-chancellor(名誉副

校长),因而其vice-chancellor是实质上的校长(参加《中国翻译》2006年6期拙作“校长

还是副校长-vice-chancellor汉译探析”),这些vice-chancellor(校长,退休后有的获得

Vice-PresidentEmeritus荣誉退休校长头衔)往往领导着若干助手pro-vice-chancellor。这样,

根据逻辑,这些pro-vice-chancellor当译作“副校长”。译界非常知名的苏珊·巴斯内特(Susan

Bassnett)便担任英国WarwickUniversity(华威大学)的pro-vice-chancellor(副校长)一职。

新西兰的UniversityofCanterbury

(/backgrnd/)最为典型。坎特伯雷大学

设有chancellor(学监或名誉校长)1名、pro-chancellor(副学监、名誉副校长)1名、vice

chancellor(校长)1名、deputyvice-chancellor(常务副校长)1名、pro-vice-chancellor(副

校长)若干以及assistantvice-chancellor(助理校长)2名。相对而言,由pro-前缀构成的“副”

职较少,目前常见的只有pro-chancellor、pro-vice-chancellor、pro-provost(伦敦大学学院等

副院长)和pro-rector(英联邦某些大学的副院长)等。

2.6sub-

英语中的sub-前缀来自拉丁文,意为“lowerinrank”(Pearsall,2001:1848),因而也会

用来与下列词搭配表示“副”,如:subagent(副代理人)、subchief(副主任等)、subdelegate

(副代表)、subeditor(副编辑)、subdirector(副导演)、subchair(副主任)、subchairman

(副主任、副主席、副会长)、sub-directoroftheminary(神学院副院长)、subdean(基

督教学校的副校长、学院副院长、系副主任、副教务长)、subdeacon(基督教学校的副执

事等)、submanager(副经理)、subprincipal(学校的副校长、学院的副院长)、subpresident

(副总经理等)、subprior(小隐修院副院长)和subcretary(副部长)等。

当然,有时,sub词素也不一定译作“副”,比如法国的subprefecture(法国大城市的区)

的subprefect便宜根据其相应职务译作“区长”,subaltern译作“陆军中尉”,而sublieutenant

则对译作“海军中尉”。

2.7、co-、cond和junior

作为前缀合成名词时,co-意为“joint,mutual,common”(Pearsall,2001:349),即“联合

的、相互的以及共同的”含义,如:co-anchor(联合主持人),co-author(合著者)、co-operator

(合作伙伴)、co-editor(合编者)和co-producer(联合制片人)等。按照汉语表达习惯可

译作“副职”中的“副”,如co-chair(副主席)、co-pilot(飞机的副驾驶)和co-driver(车辆

的副驾驶)等。co-的实质为“共同”,比如,有人这样指责希拉里(Hillary)竞选总统:BillClinton:

RogueCo-PresidentinWaiting(比尔·克林顿:等着合伙做总统的流氓,

/story/0,2933,327709,)。

不难看出,cond字面即有2号的含义,当然只有一个,故而,有时可译作“副”,但

是,由cond构成的副职很少,常见的只有cond-in-command(英国团营以下的副指挥官)

和condmaster(英国公立中学等学校的副校长)。

在餐饮业中,junior常作词素而译作“副”,如juniordirector(副主任)、JuniorSousChef

(冷餐副厨师长)等。

2.8隐性“副职”词

英语中,有些词虽然没有显性表示“副职”的词素,但是,根据其实际意义往往也能译

出“副”职概念来,如美国司法部的AttorneyGeneral常译作“司法部部长”,而其地位与另一

位AssociateAttorneyGeneral(司法部副部长)平级的SolicitorGeneral往往也译作“司法部

副部长”,英格兰、爱尔兰、新西兰、斯里兰卡、苏格兰和奥地利司法部中的Solicitor-General

也是如此。再比如,苏格兰最高民事法庭(theCourtofSession)的theLordPresident往往译

作“苏格兰高等民事法院院长”,而苏格兰最高民事法庭的2号LordJusticeClerk便因此译作

“副庭长”;governor为美国各州的州长,其副手lieutenantgovernor便合乎逻辑地译作“副州

长”;鉴于英国的MinisterofState位于SecretaryofState(外交大臣,相当于我国的外交部长)

之下,通译作“国务大臣”),因而,按实际职务也可将英国的MinisterofState译作“副外长”。

2.9“常务副职”的表示方法

通过梳理,我们发现,常见的“常务副”的表示方法有四种:一、如果有其他副职词素

(如under等)表示“副”概念且有一个deputy领导其他有“副职”头衔的deputy“副职”时,逻

辑上这个deputy宜译作“常务副…”。比如,香港城市大学(CityUniversityofHongKong)

设有1名校长(president)、1名deputypresident和若干名副校长(vice-president),而deputy

president往往全面协助校长工作,故译作“常务副校长”。其他的如美国国务院的常务副国务

卿等。再比如,美国司法部有三个副职,即DeputyAttorneyGeneral、SolicitorGeneral和

AssociateAttorneyGeneral,根据组织图的逻辑,DeputyAttorneyGeneral宜译作“常务副部

长”,而另外则译作“副部长”。另外,如果某一职务下设若干deputy时且存在着一个高于其

他deputy的“firstdeputy+职务”、“executivedeputy+职务”(如,国台办常务副主任的英译

“executivedirectoroftheTaiwanAffairsOfficeoftheStateCouncil.”)和“chiefdeputy+职务”,

那么,此时的上述副职一般可译作“常务副…”。

2.10含有表“副”词素而不译的“副”

研究表明,如果根据职务对应,有些职务虽然包含“副”词素,如,英联邦国家大学中

的大多数vice-chancellor。由于其chancellor实为“名誉校长”,故而根据功能相当,

vice-chancellor应译作“校长”,而其副手pro-vice-chancellor则译作“副校长”,即其中的vice

不译。另外,由于co-表示“共同”且往往不分大小,故,co-vice表示不止一个“副”,而非“副

副”,这样,co-vice-president便宜译作“副主席、副会长等”,chairmanoftheboard(董事长)

下设的Co-Vice-Chairman意为“副董事长”(不止一个),director下设的co-associatedirector

译作“副主任”等。deputy也有类似的用法,如co-deputydirector意为“副主任”(表不止一个),

即上述情况中的co-词素不译作“副”。

另外,含有associate也不一定译作“副”,比如:美国最高法院(theSupremeCourt)设

有9名法官,其中1名为ChiefJustice(首席大法官),其余8名为AssociateJustice便通

译作“大法官”。

三、结语

通过上述讨论,我们认为,英汉互译时,翻译“副”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3.1固定表达相对固定不固定表达选常用

有些表达比较固定,如:associateprofessor(副教授)等;有些表达则比较灵活,如:

既可以说deputycretary(常务副部长、常务副国务卿等)和under-cretary(副部长、副

国务卿等),也可以说sub-cretary(副部长等);既说vice-chairperson,也说sub-chairperson。

固定表达汉译英时宜采用“名从主人”,即,仿照对应职务翻译过去,而不应另起炉灶;灵活

表达者汉译英时建议采用最常用的说法,如用cretary表示“副部长”时宜选用

under-cretary或deputycretary,副主席、副董事长等则选用vice-chairperson。

3.2尊重约定俗成翻译兼顾译语受众理解

目前,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theInternationalLiaisonDepartmentoftheCCPCentral

Committee)、宣传部(thePublicityDepartment)、组织部(theOrganizationDepartment)

和统战部(theUnitedFrontWorkDepartment)等的“部”相对统一,即,用了department表示,

以与政府的“部”(ministry)加以区别,这还是可取的。然而,通过调查,我们发现:这几

个部的“副部长”则有三种表达,即deputyhead、deputychief或viceminister,再通过数据库

网络考查,似乎频率均较高。不过,相对而言,head最为笼统,viceminister则容易跟政府

的部长混淆,因此可以考虑统一使用deputychief,或采用英美人熟悉的undercretary等说

法表示。

汉语特有的现象宜表述清楚,如“副书记”与英语中undercretary或deputycretary等

还是不对等的,因此,翻译时,宜采用增译法(马骁骁,2006:47),可将“党总支副书记”

首次译为“DeputyGeneralPartyBranchSecretary”。

3.3注意原语翻译语境兼顾译语功能相当

遇到英译汉中的“副”词素要充分注意原语语境,比如白宫的DeputyWhiteHouChief

ofStaff,根据功能相当可译作“办公厅副主任”,而DeputyChiefofStaffoftheAirForce则应

译作“空军副参谋长”,同样,美国的DeputyChiefofStaffintheDepartmentofState则译作“国

务院办公室副主任”;再比如,美国国务院的undercretary译作“副国务卿”,而美国某些州

(如西弗吉尼亚州)的州务院(也称theDepartmentofState)设的undercretary就得译作“副

州务卿”才合乎逻辑;在美国等国家,各州、省等governor的副手叫lieutenantgovernor,故

其lieutenantgovernor应译作“副州长、副省长”,但加拿大的lieutenantgovernor就应译作“州

督”。有网友认为:加拿大各州的lieutenantgovernor应译作“副州长”,这是错误的,因为加

拿大各州和澳大利亚各州一样,一般设有premier(州总理,与国家的总理PrimeMinister

有所区别)1名负责全州政务,而其各州的lieutenant为英国君主在该州的代表,同时,各

州也没有governor(州长)一职,所以,何来“副州长”之说?当然,lieutenant本身就不一定

译作“副”,如LieutenantGeneral和LieutenantColonel便分别译作“中将”和“中校”。(现在想

来,按照习惯,加拿大应当说“省督”更合理)

加拿大司法部(DepartmentofJustice,/eng/dept-min/)

设有1名Minister、1名DeputyMinister和1名主管若干名包括assistantdeputyminister在内

的AssociateDeputyMinister,因此,根据职务对应和逻辑关系,DeputyMinister宜译作“常

务副部长”,而AssociateDeputyMinister则为主管包括助理部长在内的“副部长”。

如果是通过英语翻译过来的职务,我们最好回到原语境调查一番,遵照“名从主人”方

法回译过去。比如,ImperialCollegeLondon(伦敦帝国学院)等的3名副院长则称pro-rector,

那么,如果我们要谈到这所大学的副院长的话,我们理应译成pro-rector才对。

3.4不忘翻译逻辑视野培养翻译反思精神

从某种程度上而言,语言即文化,英语国家之间也存在着文化差异。有时要“打破原有

的思维定势,补充、纠正、甚至推翻前人的定论。”(方梦之,2003:56)尽量减少误译变

为“约定俗成”。(黄忠廉、李亚舒,2004:373)比如,英联邦国家的大学中,vice-chancellor

宜译作校长,而在美国等国家的大学中一般便译作副校长(张顺生,2006:74)。如果汉译

英发现有多种可能性翻译时,采用英美国家最通行的译法以避免歧义,如大学校长、副校长

可分别译作“president、vicepresident”而不用“chancellor、vicechancellor”。

研究表明,一般而言,美国等国以vice、deputy和associate等表示的行政副职有时也

隐含着只有一个副职的概念,如美国副总统(VicePresident)以及伦敦大学大学学院的常务

副院长(Vice-Provost,下面设有若干名为pro-provost的副院长)。

3.5充分利用数据资源力争语词搭配地道

可以通过BNC,即,BritishNationalCorpus(/)

等大型数据库考查搭配,确定所选搭配更符合英语表达方式,如果都可以,再看哪一种使用

频率更高比,避免不断“人为地制造文化障碍”(陆永昌,2006:215;张顺生,2008:66)。比

如,如果,我们想比较一下deputymayor与vicemayor的搭配,我们可先打开网页,在Simple

SearchofBNC-World的Pleaenteryourquery对话框中键入deputymayor,然后点击solveit!

搜查结果(resultsofyourarch)显示有41次;如果,我们采用同样方法,再将vicemayor

键入,搜查结果显示数据库中只有1条。换而言之,deputymayor表达更地道。

虽然pro-等词素也会用来表示“副”,由于出现频率不高,建议除了出于“名从主人”在回

译中采用之外,一般不要使用这些表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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