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水平,保证财务管理信息化工作的
统一、规范和有序开展,深化财务管理信息化应用,使财务管理会计信息化工作
更好的服务于公司的管理,根据《会计法》和《会计电算化工作基础规范》的规
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信息化是会计工作的发展方向,是促进会计基础工作和
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和重要措施。
第三条财务管理信息化是一项系统化工程,财务管理部是实施财务信息
化的主要部门,负责信息化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财务会计部各岗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制度要求,相互配合,
及时发现信息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向信息化领导小组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
进措施,推动公司财务管理信息化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财务管理信息化岗位管理
第五条信息化岗位设致。根据会计核算与管理需要,财务信息化主要设致
系统管理员、软件操作员和档案管理员三类工作岗位。系统管理员由财务管理部
指定人员兼任,也可由公司信息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兼任,软件操作人员指财务管
理部各岗位的工作人员,档案管理员由公司办相关人员担任。
第六条信息化系统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财务电算化信息系统的运行与管理;
2、进行电算化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协助各岗位操作人员建立账套和报表系
统,协助总账增加或删除会计科目及辅助核算选项;
3、负责电算化设备的管理,财务软硬件、办公软件的安装、维护及日常故障
的排除;
4、硬件的管理与维护,主要包括服务器、各操作终端、打印输出设备;
5、在电算化应用软件技术人员的帮助和指导下,设定会计核算岗位、科目编
码数据库的建立、软件试用等业务的初始化工作。
6、负责定期对电算化数据资料的备份。
第七条软件操作员管理规定
1、掌握WINDOWS操作系统一般指令的使用方法,熟悉OFFICE办公软件并能
够熟练运用;
2、掌握所使用微机及附属设备的基本性能和使用方法,能够熟练运用金算
盘、久其等财务软件;
3、各操作人员只能在操作系统管理员确定的权限范围内使用软件的功能,
不得擅自越权操作;
4、各操作员必须牢记自己的密码,不得告诉非授权人员,不定期修改自己
管理的计算机口令;
5、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进入系统时必须以自己的真实身份登
录,工作完毕后或暂时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及时退出操作系统;
6、出纳员和复核员进行网上银行业务操作时,严格按照网上银行操作程序
和权限进行操作,操作结束后及时退出系统,妥善保管自己的密钥,不定期修改
网上交易密码,确保本单位银行资金的安全。
7、办理网上远程纳税认证时,操作员持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相关操作,操作
结束后及时退出系统。
8、各操作员关机前一律要退出财务软件系统,返回工作站的操作系统管理
页面下。下班离岗之前应切断总电源,以防止线路故障发生火灾。
9、各操作员年末负责打印所分管会计科目的分类账并按规定装订成册。
第八条档案管理员管理规定
1、全面负责财会电算化形成的磁性数据档案管理,负责财务软件生成的纸
质会计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2、对磁介质会计档案按规定和要求妥善保管,做好防磁、防尘、防潮、防
火等相关工作;
3、配合系统管理员做好数据的定期备份工作,负责保管信息管理员备份形
成的磁质,确保数据信息的安全与完整;
4、月末检查所有凭证是否有缺号情况,按时完成全部账簿机内的记账工作,
记账完毕后进行结账工作;
5、年终审计结束后,负责将数据介质和纸质会计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管理。
第三章财务信息化计算机硬件管理
第九条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专用于运行账务处理软件和常用办公软件,
任何人不得用于电子游戏、不得用于对外服务;
第十条配备于会计核算的计算机终端,要严格建立管理台账,由系统管
理员负责定期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非系统管理员不得随意移动微机设备和网络
信号线;
第十一条各操作员要爱护办公设备,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机器设备,外
来人员未经本部门领导允许,不得使用任何一台办公自动化设备。
第四章财务信息化软件管理
第十三条财务系统软件无论是自行开发还是委托开发,均要视同会计原始
档案,保管期限是该系统停止使用或有重大修改之后的五年,对在用的系统软件
不得擅自修改。
第十四条软件修改必须在硬盘上进行,修改完毕的软件统一安装到各终端
后应及时拷贝归档,归档软件应和系统现运行软件保持一致。
第五章财务信息化数据管理
第十五条为了保证财务信息化系统的安全、正常、可靠、稳定运行,公司
信息中心配备专职的系统管理员,定期对财务数据进行备份。
第十六条信息中心负责对财务电算化会计数据进行备份,形成备份数据文
件不少于两份,分不同的场地进行保管。即当天的数据备份到两台计算机上,当
月的数据至少要复制到两套存储介质上,并刻制成光盘,一份送交财务管理部保
管,并由财务管理部建立台账进行登记,一份留存信息中心,年末所刻录的光盘,
一份送交财务管理部保管,一份移交档案处存档。备份光盘应帖上保护标签并用
印章或封条签封,备份光盘应装在保护封条和包装盒内,存放在安全、洁净、防
热、防潮、防磁的场所。
第六章财务信息化病毒防护
第十七条所有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病毒防范制度,主动配合反病毒
工作。公司信息中心应定期发布杀毒软件病毒库、操作系统补丁,及时对财务信
息化系统的计算机进行病毒库升级、查杀和系统漏洞修复。对财务信息化系统的
内部软件特别是工具软件及时进行升级。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各子公司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财务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财务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章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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