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突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在当前我县经济工作中的重腹地位和关键
作用,踊跃落实“项目立县、招商活县、引资兴县”的进展方略,全面掀起招商
引资热潮,确保实现全年引进县外资金12亿元以上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实施
办法。
一、招商引资确认
一、本办法所称招商引资是指:从宁城县区域外,引进资金(含有形资产和
无形资产),新上项目,新办企业和重组现有企业。不包括计划内国家扶持资金
和从国家及区市争取的政策性资金项目。所引进资金性质的确认,由县招商引资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二、我县鼓励进展的招商引资项目为:符合我县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农副产
品和矿产品深加工、加工制造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商贸流通、服务业企业和基
础设施项目,专门是具有高(科技含量高、财政奉献率高、就业率高)、新(新技术、
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快(投资生效快、占据市场快)、好(经济效益好、社
会效益好、生态效益好)特点的项目。
二、目标责任
一、将全年任务分解到全县1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66个
县直和中区市直单位,其中乡镇完成9亿元,县直和中区市直部门完成2.5亿
元。
二、继续在县级班子开展招商引资专项推动活动,县级班子领导都要踊跃带
头招商。依照县级领导招商引资重点项目专项推动责任制的要求,每人负责一个
重点招商项目。每一个招商引资专项推动小组,年内必保引进一个500万元以上
的工业项目。
3、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本单位招商引资的第一责任人要将招
商引资任务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形成全员参与招商,人人都有招商任务的责任
体系。
4、进一步增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
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对外招商引资活动,按期召开会议,沟通情形,及时解
决投资项目中的有关困难和问题。
五、增强催促检查,由县招商局负责组织,县考查办和两办督查室参与,每
季弄一次专项督查,半年一次考核,适时举行拉练观摩。
三、招商方式
一、平台招商。发挥工业园区在土地储蓄和各类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的现有优
势,打破行政区域限制,踊跃推行“异地办工业”政策,凡新引进的县外企业,
能够跨乡镇向工业园区集中。鼓励乡镇和部门引来的项目落户到工业园区,对乡
镇引进园区的项目列入乡镇的统计范围和考核指标,实现税收归乡镇财政调控。
二、定向招商。对准东北、环渤海、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发达地域的产业转移,
组建专业招商小分队,带项目、定目标、包经费、常年开展上门招商项目推介活
动。同时,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到发达地域挂职招商。
3、产业招商。发挥现有的主导产业优势,着重抓好玉米深加工、畜产品深
加工、蔬菜精细加工、铁精粉深加工、膨润土深加工等资源型产业项目的招商引
资,拉长产业链条,提升产业档次;利用现有的中小型加工制造企业基础,着重
抓好嫁接、合作、联合重组项目的招商引资,增进加工制造型企业做大做强,形
成产业规模。
4、以商招商。充分利用我县外来投资商的优势和影响力,带动更多的客商
来我县投资兴业,形成招商引资的连锁效应和群体效应。今年聘用30名客商为
我县的招商引资信息员。
五、项目招商。切实弄好招商引资项目的谋划、包装、开发和推介工作。发
改局、经贸局和招商局要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外商投资热点,认真做好项目前期
工作,科学论证储蓄一批吸引力强、牵动力大、事关全县进展的项目,确保我县
招商项目库要维持在150个项目以上。
六、悬赏招商。肯定5—10个投资额较大的重点招商项目,实行悬赏招商,
每一个项目奖励30万一100万元。由县发改局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优惠政策
一、对新引进的生产经营性企业(矿山、采选企业除外)享受国家和自治区关
于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二、新办工业企业(矿山、采选企业除外)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自投产之日起,营业税地方留成部份两年内按实缴数20%由财政返还,增值税、
所得税县内留成部份两年内按实际上缴额由财政予以全数返还,第3-5年减半返
还企业,用于扶持奖励企业进展。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的,
自投产之日起,除享受上述政策外,所缴纳的所得税享受地方留成部份8年、10
年先征后返的优惠政策。
3、新引进的工业项目利用土地,凡符合进驻工业园区条件的招商企业,可
实行零地价,具体操作办法是土地出让金先缴,待企业投产后由县财政返还。
4、新引进的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加工类项目和县里肯定的重
点工业项目,需依托本地资源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优先考虑资源配置。
五、外来投资企业在执行上述优惠政策进程中,遇有特殊情形,经县招商引
资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办法解决。规模较大、效益较
高的招商企业,可给予特殊的优惠政策。
五、鼓励机制
一、奖励范围:县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县内机关企事业单
位及工作人员和外来客商),在招商引资上做出奉献的,经确认后,均按本办法
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二、奖励标准:依照引进项目的首期固定资产投资额和投产后实际年缴税金
肯定一次性奖励标准。①投资500万元以下,纳税5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
1‰和上缴税金的2%奖励;②投资500万元(含500万元)一一1000万元,纳税
1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2‰和上缴税金2.5%奖励;③投资1000万元(含
1000万元)一一2000万元,纳税2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3‰和上缴税金3%
奖励;④投资2000万元(合2000万元)一一5000万元,纳税500万元以上的,按
投资额的4‰和上缴税金3.5%奖励;⑤投资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纳
税10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5‰和上缴税金4%奖励。
3、奖励程序:引资人应当在招商引资事项进入意向协议时报招商局备案,
项目实施后申报奖励确认,并由引资人向投资所在地政府提出书面受奖申请,填
写《招商引资奖励申报审批表》,提交投资者身份证明、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引
进资金协议、银行进帐凭证、设备价值评估报告、上缴税金证明等有关材料。采
取分步授奖的办法,引进项目动工后,即予以奖金的20%奖励,建成投产后予
以奖金40%的奖励,实现税金后予以奖金40%的奖励。
4、招商引资奖励实行属地管理,由项目受益地域或单位提供奖金,县招商
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五、对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在政治上重用。对县属机关干部在招商引资中取得
突出成绩的,经组织部门考核后,优先提拔利用,一般干部可提拔为副科级干部
或享受副科级待遇,副科级干部可提拔为正科级干部或享受正科级待遇,正科级
干部可对照副处级提高工资待遇。
六、将招商引资工作列入党政目标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对完成任务指标的,
年末按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和部门的引资实绩排序,对成绩突出的
予以表奖,授予招商引资先进单位称号,奖金为0.4万元一一1.2万元。对未
完成任务指标的乡镇和部门,单位昔时不评为实绩突出,个人不评优、不晋级、
不提拔。
六、优化环境
一、成立招商引资项目联席会议和联合办公制度,对重点招商项目实行一站
式办公,有关部门当场不能办结的事项,必需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需上报
审批的必需在3个工作日内会同企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对招商企业实施“一条龙”服务,招商局负责做好外来投资者的咨询对
接、项目推介及相关审批工作;已经达到投资协议的,所需一切证照手续和有关
批准手续全数代为办理;负责协调投资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提出的需要有关单位
出面办理的事宜。
3、对重点投资企业进行挂牌保护,实行半封锁式管理,由纪检监察部门和
改善投资环境办公室监督落实。
4、严格控制针对企业的各类行政检查,任何单位进入企业检查必需持有县
改善投资环境办公室签发的《检查企业批准通知书》。惩罚程序明确为:任何部
家世一次进入企业检查不准进行行政惩罚,可对企业进行警告,提出限期整改要
求,对整改不力确需惩罚的,须经县改善投资环境领导小组批准。对上级部门检
查提出惩罚的由对口部门出面协调,并把协调结果作为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县改善投资环境办公室负责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成立实施企业
收费明白卡制度,年初一次审核肯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未列入收费目录的一
概不得进入企业收费。
六、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发布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结果,各职能部门一概不得擅
自设立和恢复已经明令取缔的审批项目。
7、各行政执法部门都要对改善投资环境做出公开许诺,按公开许诺的办理
标准和办结时限为招商企业提供服务。
八、成立外商投资企业绿色通行证制度。对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招
商企业,由县改善投资环境办公室、招商局、经贸局;交通局联合审发企业公事
用车道路通行证,县内各收费站、检查站等对持证车辆不得收费。
九、严厉冲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商业讹诈、制假售假和敲诈勒索、挑衅
滋事等扰乱外来投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违法犯法行为。此项工作由县公安
局牵头,协调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卫生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10、对不按规定程序进入企业进行检查收费和惩罚的县直部门由改善投资环
境办公室予以通报批评,影响较坏的对部门主要领导给予黄牌警告。垂直管理部
门的工作人员违背上述规定由县政府将其违规情形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并建议
调整工作职位或调离宁城。
本文发布于:2023-03-15 18:13:3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67887521329759.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招商引资工作方案.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招商引资工作方案.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