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操作规程
一、作业前准备工作
1、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源部分和防护保险部分是否完好.
2、起吊前应检查起吊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3、定期给钢丝绳添加黄油,钢丝绳发生纠集或有一个绳段断裂,应立刻更换钢丝绳。
4、必须经常检查行车制动器,大车行走制动器发现异常应及时调整,齿轮箱一般每半年添加
齿轮一次,对各部位轴承一般一年添加润滑油一次。
5、行车与轨道各连接点必须时常检查,定期对轨道各螺丝部件进行牢固,以防松动(一般
时间为一年)。6、起吊时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其他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时应立即停
车。
7、当行车吊装至限位时速度要缓慢,严禁用倒车制动,严禁用限位代替停车.
8、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才能升高吊运,严禁同
时操两个方向吊运。
9、行车吊运必须做到“十不吊”
①超过额定负荷的不吊;
②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的不吊;
③钢丝绳不合格、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吊;
④停车吊挂材料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⑤设备带病或负荷强烈抖动的不吊;
⑥歪拉斜吊、锐角、刃角不垫好的不吊;
⑦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有堆放物的不吊;
⑧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品不吊;
⑨不知负荷的不吊;
⑩吊物重心过偏的不吊。
10、吊运物品坚持”三不越过":
①不从人头上越过;
②不从汽车、火车头上越过;
③不从设备上越过;
11、运行时,任何人发出停车信号均应立即停车。
12、工作停歇不得将超重物悬挂在空中停留,运行中或下放吊物时应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
上越过,吊动物件时离地不得过高。
13、严禁在同跨车间内同一柱距之中停留两台行车。
14、起吊重物时,距地面距离不许超过0.5米。
15、吊运接近额定负荷时,应升至100mm高度停车检查刹车能力。
16、吊运过程中,不允许同时操作三个机构(即大车、小车、卷扬不能同时动作)。
17、正常情况下不准打反车.
18、严禁使用两台起重量不同的起重机共吊一物。用两台起重能力相等的起重机共吊一物时,
应采取使两台起重机均能保持垂直起重措施,其吊物重量加吊具重量之和的不准超过两台起
重机起重能力总和的80%。且须总工程师或其指派的专人在场指挥,方能起吊.
19、上下车时需由梯子平台通过.不准从一台车爬至另一台车。不准沿轨道行走.
20、车上不准堆放活动物或其他物品,工具应加以固定。
21、同一跨轨道上有两台以上吊车时,不准相互推车碰撞。
22、两台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起的重
物)距离不得小于5米.
23、吊钩不载荷运行时,应升至一人以上高度。
24、露天起重机作业完毕后应加以固定。
25、在处理故障或离车时,控制器必须放于”0”位,切断电源。不准悬挂重物离开车.下班时
把小车停于驾驶室一端,吊钩升至规定高度.
26、吊运大件、弯曲板材,严禁通过单绳升高方式,应采用二台行车抬运.
27、车厢式行车必须听从地面指挥人员指挥,地面指挥人员必须使用哨子指挥行车吊运.
28、在操作行车按钮时严禁戴手套。
29、行车的维护与保养由设备检修员负责。葫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一、对葫芦式起重机
操作者的要求1.操作者必须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0.7以上,无色
盲症,听力能满足具体工作条件的要求。2.操作者应能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掌握有关安全
注意事项。3.操作者应熟悉经常操作的葫芦式起重机的基本结构和性能。4.操作者应熟悉
葫芦式起重机安全装置的作用,掌握相应的吊装作业知识。
二、开始作业前的注意事项
1.作好必要的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
2.对长期停止使用的葫芦式起重机,重新使用时,应按规程要求进行试车,认为无异常方可
投入使用。3.开始作业前应检查起重机轨道上,步行范围内是否有影响工作的异物与障碍
物,清除异物或障碍物后才能开始作业.
4.检查电压降是否超出规定值.
5.检查操作按钮标记是否与起重机动作一致。
6.检查制动器制动效果是否良好.
7.检查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是否安全可靠.
8.检查起升、运行机构空车运转时是否有异常响声与振动。
9.检查吊装钢丝绳是否有故障与损坏.
10.检查吊装钢丝绳是否有故障与损坏。
三、葫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不得超载进行吊装作业。
2.不得将吊载在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
3.不得侧向斜吊。
4.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作起升停车使用.
5.不得在正常作业中经常使缓冲器与止挡器冲撞,或达到停车的目的.
6.不得在吊载中调整制动器。
7.不得在吊载作业中进行检修与维护.
8.不得在吊载有剧烈振动时进行起吊,横行与运行作业。
9.不得在吊载重量不清情况下,如吊拔埋置物及斜拉作业.
10.不得随意拆改葫芦式起重机上任何安全装置.
11.不得在下列有影响安全的缺陷及损伤情况下作业:制动器失灵、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
防松装置损坏、吊装钢丝绳损伤已达到报废标准等。
12.不得在捆绑不牢、吊载不平衡、易滑动、易倾翻状态下,重物棱角处与吊装钢丝绳之间
未加衬垫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13.不得在工作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与被吊物的情况下作业。
14.注意作业中吊载附近是否有其他作业人员,以防出现冲撞事故。
15.注意吊钩是否在吊载的正上方.
16.注意在狭窄的场所,吊载易倾倒的情况下,不宜盲目操作。
17.注意作业中应随时观察前、后、左、右各方位的安全性能。
18.确认操作处于易见方位再进行操作。
19.确认手电门按钮标记后再操作。
20.确认吊具与吊装钢丝绳处于正常,没有挂扯其它物体时,再按动手电门按钮。
21.发现起重机故障时,应及时与安全维护人员取得联系,及时排除故障。发现故障时要先
切断总电源。
22.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进行起升吊运。
23.重物下降至距地面300毫米处时,应停车观察是否安全再下降.
24.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葫芦式起重机,在吊具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
保证有不少于两圈的安全圈数。
25.翻转吊载时,操作者必须站在翻方向的反侧,确认翻转方向无其他作业人时,再进行操
作。
26.为减少吊载的摆动与冲击,可以采取反向动作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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