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公司)成本核算工作,提高成本核算的
准确性和及时性,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成本信息,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会计法》和集团及股份公司关于加强成本管理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xx有限公司成本管理要求的“严格控制,规范管理”的原则,各部
门、车间应严格遵守本核算办法,不得采用本办法规定外的其他核算方法。
第二章成本计算方法
根据我公司产品的生产特点,成本计算方法采用综合结转分步法。按八个
主要车间(水处理车间、备煤车间、动力车间、空分车间、造气车间、净化车间、
甲烷分离车间、合成车间)分为八个步骤,第一步骤是水处理车间用原水配置成
化水、中水、循环水,将污水经过处理生成回流水继续使用;第二步是备煤车间
对煤炭进行筛选、输送,然后供给动力车间和造气车间使用;第三步是动力车间
由自制半成品原煤生成蒸汽、电、硫酸铵;第四步骤是空分车间对空气进行处理,
生产出氮气和氧气;第五步骤是造气车间由自制半成品原煤生产粗煤气并同时产
生重质酚、轻质酚、混酚等副产品及废料含水重质酚;第六步净化车间对粗煤气
进行净化处理,生产出净煤气和硫酸等副产品,第七步由甲烷分离车间对净煤气
进行分离处理,生产出天然气(LNG)及脱甲烷净煤气,第八步由合成车间对脱
甲烷净煤气进行合成粗甲醇,然后再经过精馏等处理,生产出精甲醇和杂醇,成
本核算时也按八个步骤确定成本核算对象。每个步骤生产出的不同产品再按各产
品种类在本生产环节按产值比进行分配。
第三章成本开支范围
第三条为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直接材料、职工薪酬、动力(水、电、
蒸汽)和制造费用计入制造成本。
1.直接材料:指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构
成产品实体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和
其他直接材料。例如:煤炭、化工原料、其他。
2.职工薪酬:指在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的工
资、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及其他。
3.燃料及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及自产水、电、汽等动力费用。
4.制造费用:指应由产品制造成本负担的,不能直接计入各产品成本的有关费
用,主要指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生产车间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
折旧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修理费、安全生产费、机物料消耗、低
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降温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
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劳动保护费,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以及其他制造费用。
第四条下列各项支出不得计入成本:
1.资本性支出,即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2.对外投资的支出。
3.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4.违法经营罚款和被没收财产损失。
5.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6.灾害事故损失赔偿。
7.各种捐赠支出。
8.各种赞助支出。
9.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10.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第四章成本核算的任务、原则
第五条公司成本核算的任务是: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合理归集与核算生产经营
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正确计算产品成本并根据公司内部经营管理需要和有关
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成本报告和有关分析资料。
2.监督成本费用发生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3.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耗费,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成本核算的原则
1.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竞争和内部管理需要的
成本费用核算体制。
2.开展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加强对下属单位成本核算的组织与管理。
3.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必须在不断加强与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前提下进行,
使成本费用的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
4.成本费用计算期应与会计核算期一致,规定为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每月1日至当月月末。计入当月成本的费用要素消耗和产品产量的起止日期须与
成本计算期保持一致,不得提前和延后。
5.成本核算必须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真实准确反映特定会计期间的实际成
本。
6.成本核算须划清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在产品与产成品的界限,各种
产品之间的成本界限。
7.根据计算期内完工验收入库的产品数量、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计算产品的
实际成本,不得以估计成本、目标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8.遵循谁受益谁承担费用的原则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对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发生
的各项费用,应设置成本费用账册,以审核无误、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为依据,
对成本项目在各成本核算与管理对象间进行分配,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9.公司成本核算中的各项具体方法(包括材料计价、费用分配方法、完工产品
和在产品成本计算等),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报股
份公司批准,并将变更的原因及其对成本费用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在当期的会计
报告中加以说明。
第五章生产费用的分类、归集、分配
第七条生产费用按经济内容(或性质)分类称为生产费用要素。
1.外购材料: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一切从外部购进的原材料及主要材料、
半成品、辅助材料、包装物、修理用备品备件和低值易耗品等。
2.外购燃料: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一切外部购进的各种燃料,包括固体、
液体和气体燃料。
3.外购及自制动力: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由外部购进的各种动力。
4.职工薪酬:指应计入生产费用的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等。
5.折旧费:指各生产单位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按照规定的折旧率
计算提取的折旧费用。
6.安全生产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
企业或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情参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
法》。
7.其他支出:指不属于以上各要素的费用支出。如物耗和非物耗等。
第八条生产费用按经济用途分类称为成本项目。公司成本项目规定如下:
1.直接材料:直接用于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各种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购半成品
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并具有消耗定额的辅助材料,包括包装物。
2.燃料及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和自制的各种燃料和动力。
3.直接人工: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发生的职工薪酬支出。
4.制造费用:指各单位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
(1)职工薪酬:指车间的管理人员、辅助工人、勤杂人员的职工薪酬。
(2)折旧费:指车间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费。
(3)修理费:指车间维修各类固定资产所发生的修理费用。
(4)办公费:指车间发生的文具、纸张、印刷品等办公费用。
(5)水电费:指车间非工艺过程用水和照明用电的费用。
(6)取暖费用:指车间应分担的采暖费用,不包括支付职工取暖费津贴。
(7)租赁费:指车间从外部租入各种固定资产和工具而支付的租金。
(8)差旅费:指车间因公外出的各种差旅费、市内交通费。
(9)机物料消耗:指车间非直接用于产品、劳务的一般消耗材料,不包括修理费
用、劳动保护用品等。
(10)保险费:指车间应负担的财产保险费
(11)低值易耗品摊销:生产车间耗用的通用工具、生产用具、仪器等。
(12)劳动保护费:车间为保证劳动安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应由制造费用
开支的各项劳动保护措施费、劳动保护装置维护费、防暑降温费、劳动保护用品
等。不包括增加固定资产的劳动安全防护措施支出。
(13)季节性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
(14)运输费:车间内部运输所发生的费用和运输部门为车间提供的劳务费用。
(15)外部加工费:指车间产品零部件委托外公司加工协作的费用。
(16)试验检验费:指为鉴定某种产品质量而发生的产品的试验费、原材料、成品
及半成品的检验费用、理化试验、质量监控等费用。
(17)设计制图费:指对产品和工艺进行科研、设计所发生的费用。
(18)安全生产费: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
企业或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详情参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
办法》。
(19)其他:指不属于以上项目的其他应计入制造费用的支出。
第九条生产费用归集与分配的原则
1.按产品品种设置成本核算对象,对难以直接计入的间接费用按照产值比在各
产品中分配。
2.凡能直接计入各生产线、各作业、各产品的费用均应直接计入。
3.分配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十条购入材料的成本:
1.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购材料的成本包括:买价、运杂费、保险费、运输
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但不包括购进材料增值税、运输费
用中可按规定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和购进免税农产品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
进项税额。
2.购进材料直接用于非应税产品的,应按包括增值税进项额在内的全部支付价
款全额计入材料成本。
3.进口材料的采购成本应包括国外进价、进口税金。
第十一条材料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1.月终未收到发票及账单的材料,按计划价办理暂估入库,于次月初冲回。
2.车间核算员根据领料单,将属于直接构成产品实体的材料,计入生产部门产
品的生产成本。不能直接计入产品实体的,计入领用部门制造费用。成本核算员
将直接计入产品实体的材料按材料核算员转来的“材料领用单”,以材料核算价
分配到各产品。
3.月末车间核算员负责将已领未用的材料办理“假退库”手续。
第十二条动力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1.动力包括水、电、蒸汽、压缩空气等,分为外购和自制两种。自制动力以及
需经本单位辅助车间处理后使用的外购动力,均应作为辅助生产核算。
2.动力费用根据计量仪表记录的实际耗用数量进行核算,没有计量仪表的,应
由动力部门或有关部门确定的合理的分配标准,作为分配动力费用的依据。
3.动力费用的核算要划清生产用和非生产用的界限、内供和外供的界限。
第十三条职工薪酬的归集与分配
1.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各项工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工资总额。各项工资性
支出都应根据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进行核算和汇集。
2.按照规定的工资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等级,依据有关的原始凭证,正确计
算应付工资和实发工资。
3.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计算、提取和支付社会保险费、福利费、住房公积金、工
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
4.每月应付职工薪酬应按部门、车间进行汇集与分配,分别计入有关科目中。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的折旧费
1.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根据确定的折旧年限和折旧率,按月提取,分类计入各有
关科目。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折旧率应按会计政策中的规定确定。
2.公司购置或竣工验收交付试生产的固定资产,都要按经审计确认的资产原值
(或估计原值)入账并计提折旧;对长期不用或不需用的资产要及时办理封存手
续。对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要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
预算、造价或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据以计提折旧。竣工决算
办理完毕以后,按决算数调整原固定资产估价和已提折旧,以保证成本水平的真
实性和合理性。
第十五条制造费用
1.制造费用按照生产车间和规定的费用项目进行汇集。
2.应由某一成本核算对象单独负担的制造费用,应直接计入。应由一个以上成
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制造费用,按各成本核算对象采用产值比分配计入。
3.各月发生的制造费用,应当全部由当期完工产品负担。
第六章成本核算中涉及的主要凭证和会计记录
第十六条产品的生产过程实际就是原材料转化为产成品的过程。该过程包括制
定生产计划,控制、保持存货水平以及与制造过程有关的交易和事项,涉及领料、
生产、库存产成品等主要环节。该过程涉及的凭证和记录主要包括:
⒈生产任务单:生产任务单是企业下达生产产品等生产任务的书面文件,用
以通知供销部门组织材料采购,生产车间组织产品生产,财务部门组织成本计算。
⒉领发料凭证:领发料凭证是企业为控制材料发出所采用的各种凭证,包括材
料发出汇总表、领料单、退料单等。
⒊产量和工时记录:产量和工时记录是登记工人或生产班组出勤内完成产品数
量、质量和生产这些产品所耗费工时数量的原始记录。主要包括工作通知单、工
作班产量报告、产量通知单、产量明细表等。
⒋工薪汇总表及工薪费用分配表:工薪汇总表是为了反映企业全部工薪的结算
情况,并据以进行工薪结算总分类核算和汇总整个企业工薪费用而编制的,它是
企业进行工薪费用分配的依据。工薪费用分配表反映了各生产车间各产品应负担
的生产工人工薪及福利费。
⒌材料费用分配表:材料费用分配表是用来汇总反映各生产车间各产品所耗费
的材料费用的原始记录。
⒍制造费用分配汇总表:制造费用分配汇总表是用来汇总反映各生产车间各产
品所应负担的制造费用的原始记录。
⒎成本核算表:成本计算单是用来归集某一成本计算对象所应承担的生产费用,
计算该成本计算对象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记录。
⒏存货明细表:存货明细账是用来反映各种存货增减变动情况和期末库存数量
及相关成本信息的会计记录。
第七章成本核算步骤
第十七条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1.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生产费用,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分别归集,对直
接构成产品成本的直接计入,间接费用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在产品之间分配;
2.计算产品的制造成本。
第十八条辅助生产车间的成本费用按辅助生产车间资产折旧比例分配。
第十九条生产成本计算步骤:
1.第一步骤是水处理车间用原水配置成化水、中水、循环水;将污水经过处理生
成回流水,该步骤首先归集形成化水、中水、循环水、回流水等各环节投入的各
项费用,包括药剂、人工、动力、折旧、修理、物料消耗等成本费用,产品及半
成品(电、蒸汽)按以下成本项目归集:⑴原煤;⑵其他费用:①材料,包括配
件、油脂、其他材料;②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
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非货币性福利;③水电;④折旧费;⑤
修理费;⑥其他,如生产车间的办公费、水费、取暖费、租赁费、保险费、排污
费、技术开发费、试验检验费、运输费、差旅费、其他等。总成本按当月累计
各种水量进行分配。
2.第二步骤,成本核算对象为原煤,备煤车间由煤炭进行筛选、破碎、输送形成
自制半成品原煤,该步骤首先归集形成自制半成品原煤各环节投入的各项费用,
包括煤炭、人工、动力、折旧、修理、物料消耗等成本费用,产品及半成品(电、
蒸汽)按以下成本项目归集:⑴原煤;⑵其他费用:①材料,包括配件、油脂、
其他材料;②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非货币性福利;③水电;④折旧费;⑤修理费;⑥
其他,如生产车间的办公费、水费、取暖费、租赁费、保险费、排污费、技术开
发费、试验检验费、运输费、差旅费、其他等。总成本按当月累计输送原煤量
进行分配。
3.第三步骤是动力车间由原煤生产蒸汽、电和副产品硫酸铵,成本核算对象为蒸
汽、电和副产品硫酸铵。首先归集该生产步骤投入的各项费用,⑴原煤;⑵其他
费用:①材料,包括配件、油脂、其他材料;②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工资、职工
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非货币性福利;
③水电;④折旧费;⑤修理费;⑥其他,如生产车间的办公费、水费、取暖费、
租赁费、保险费、排污费、技术开发费、试验检验费、运输费、差旅费、其他等。
动力车间的各项成本费用按照产值比在蒸汽和硫酸铵之间分配,然后计算出各产
品的单位成本。
4.第四生产步骤,空分车间空气进行合成处理,生产出氮气和氧气,成本核算对
象为氮气和氧气。该生产步骤首先归集该生产步骤投入的材料、人工、动力、折
旧、修理、物料消耗等成本费用,按以下成本项目归集:⑴空气;⑵其他费用:
①材料,包括配件、油脂、其他材料;②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
社会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非货币性福利;③水电;
④折旧费;⑤修理费;⑥其他,如生产车间的办公费、水费、取暖费、租赁费、
保险费、排污费、技术开发费、试验检验费、运输费、差旅费、其他等,计算空
分车间总的制造成本,总成本在氧气和氮气之间按产值比进行分配,计算出氧气
和氮气的单位成本。
5.第五步骤,造气车间由原煤生产粗煤气并同时产生重质酚、轻质酚、混酚等副
产品,成本核算对象为粗煤气、重质酚、轻质酚、混酚。首先归集该环节投入的
各项费用,⑴原煤;⑵其他费用:①材料,包括配件、油脂、其他材料;②职工
薪酬,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住
房公积金、非货币性福利;③水电;④折旧费;⑤修理费;⑥其他,如生产车间
的办公费、水费、取暖费、租赁费、保险费、排污费、技术开发费、试验检验费、
运输费、差旅费、其他等。造气车间的总成本费用按各产品产值比进行分配,然
后计算出各产品的单位成本。
6.第六步骤净化车间对大部分粗煤气进行处理,生产出净煤气、碳六混合物和硫
酸,成本核算对象为净煤气、碳六混合物、硫酸。首先归集该环节投入的各项费
用,⑴粗煤气;⑵其他费用:①材料,包括配件、油脂、其他材料;②职工薪酬,
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住房公积
金、非货币性福利;③水电;④折旧费;⑤修理费;⑥其他,如生产车间的办公
费、水费、取暖费、租赁费、保险费、排污费、技术开发费、试验检验费、运输
费、差旅费、其他等。净化车间的总成本费用按各产品产值比进行分配,然后计
算出各产品的单位成本。
7.第七步骤甲烷分离车间对净煤气进行处理,生产出脱甲烷净煤气和天然气
(LNG),成本核算对象为脱甲烷净煤气、天然气(LNG)。首先归集该环节投入的
各项费用,⑴净煤气;⑵其他费用:①材料,包括配件、油脂、其他材料;②职
工薪酬,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住房公积金、非货币性福利;③水电;④折旧费;⑤修理费;⑥其他,如生产车
间的办公费、水费、取暖费、租赁费、保险费、排污费、技术开发费、试验检验
费、运输费、差旅费、其他等。甲烷分离车间的总成本费用按各产品产值比进行
分配,然后计算出各产品的单位成本。
8.第八步骤合成车间对脱甲烷净煤气进行处理及合成,生产出甲醇,成本核算对
象为甲醇、。首先归集该环节投入的各项费用,⑴脱甲烷净煤气;⑵其他费用:
①材料,包括配件、油脂、其他材料;②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
社会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非货币性福利;③水电;
④折旧费;⑤修理费;⑥其他,如生产车间的办公费、水费、取暖费、租赁费、
保险费、排污费、技术开发费、试验检验费、运输费、差旅费、其他等。合成车
间的总成本费用按各产品产值比进行分配,然后计算出各产品的单位成本。
产品成本计算方法一经确定至少一年内不得变更,如要变更须报能源股份公司
审批。
第二十条销售成本的结转
所有产成品销售成本的结转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其计算公式为:单位
销售成本=(月初库存成本+本月生产成本)÷(月初库存量+本月生产量)。
第八章核算职责
第二十一条财务部职责
一、人员设置:材料部分:1-3人,成本部分:1-2人。
二、具体职责及工作完成时间节点:
1.供销部库房管理员根据材料验收单、领料审批单,及时、准确无误的收、发材
料。每月1日09:00之前完成上月所有出入库单的采购供应链录入工作;
2.财务部材料会计每月1日17:00之前完成上月所有材料的入库、出库核算;
每月2日19:00之前完成上月各车间材料核算表的审核工作并编制材料出库分类
汇总表。
3.每月1日19:00时之前将上月已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并发放给各车间成本
核算员,让其完成车间成本费用明细汇总表。
4.每月1日19:00时之前将上月工资分配明细汇总表,发给各车间成本核算员,
让其完成车间成本费用明细汇总表。
5.每月月1日19:00时之前将上月水、电分配数量由水处理车间和电气车间报
给财务部。
6.每月1日19:00时之前将上月蒸汽分配量由动力车间报给财务部。
7.每月2日17:00之前财务部成本会计根据各车间上报的车间成本费用明细汇
总表编制全厂成本费用明细汇总表,配辅助车间成本费用,审核车间产品(半成
品)产、销、存统计表,编制各车间成本核算表。
8.每月5日18:00之前财务部成本会计完成本月各车间修理费、化工原料、机物
料消耗明细发至新能源成本核算群,供各车间使用。
第二十二条车间核算员职责
一、人员设置:八个主要车间(水处理车间、备煤车间、动力车间、造气车间、
空分车间、净化车间、甲烷分离车间、合成车间)各设置核算员一名,辅助车间
各设置核算员1名,行政管理隶属于各车间,工作指导隶属于财务部。
二、车间核算员具体职责及工作完成时间节点:
1.管理本车间的资产和工器具台账
2.每月1日18:30之前将上月各车间产品(半成品)产销存统计表经生产部审
核后报送至财务部一份留存。
3.配合领导编制车间的生产计划、成本分析、作好成本核算工作,提出自己的合
理化建议等!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本文发布于:2023-03-13 10:39:1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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