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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
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
效。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
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业务技术水平及管理能力
的运用和发挥、业务知识更新、工作创新等情况.
勤,主要考核公益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工作
态度等方面的表现。
绩,主要考核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
取得的社会效益,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等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廉洁从业及遵章守纪方面情况。
二、考核标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
不合格四个等次,具体标准为:
(一)管理人员(含领导人员)考核结果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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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
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清正廉洁,精通业务,工
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领导人员能出色完成岗位
目标或任期目标.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
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
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领导人员能较好完成岗位目标或任
期目标.
基本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业务较熟悉,工作态度
端正,基本能够完成工作任务。领导人员能够完成岗位目标或任
期目标。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
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
造成严重失误。领导人员不能完成岗位目标或任期目标。
(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结果基本标准: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
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
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在科研、专业技术业务工
作、新技术推广应用中成绩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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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
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
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无责任事故。
基本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法
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较熟,基
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无责任事故或重大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
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在工作中造成严
重失误或责任事故.
(三)工勤技能人员考核结果基本标准:
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
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
突出。
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
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无责任事故,注重劳动安全,能够履
行岗位职责。
基本合格:政治思想表现较好,能够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
规章制度,业务较熟悉,工作责任心一般,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
责。
不合格: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
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
失误,忽视劳动安全规定,发生严重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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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下列人员的年度考核按以下规定办理:
(1)复转,由其接收单位进行考核。其复转前的情况,
可参阅部队的鉴定,无其他问题者,一般当年应确定为合格等次;
(2)挂职锻炼人员,在挂职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
定考核等次。在挂职单位工作不足半年或挂职锻炼结束的当年,
由原单位根据挂职单位提供的情况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3)因公负伤的工作人员,治疗和恢复时间六个月以上的
免予考核,根据受伤前的工作表现确定考核等次。病、事假累计
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4)公派学习、进修的人员,由派出单位依据学习、进修
单位提供的情况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5)初次就业人员在本年度试用期内参加考核,只写评语,
不定考核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转正和定级的依据;
(6)非初次就业,本年度在单位工作累计满全年工作日的一
半(含试用期)的,由其现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本年度在单位工作累计不满全年工作日
的一半(含试用期)的,参加本单位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
次;
(7)年度内未按规定参加培训的工作人员,不得确定为优秀
等次.连续两年不参加培训的,不得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8)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暂不
写评语,不确定考核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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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受处分的事业单位人员应当参加年度考核。其中,受行
政警告处分的人员,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到记过处分的人员,
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不得确
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从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
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10)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
仍拒绝参加的,确定其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本文发布于:2023-03-08 19:43:2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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