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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更新时间:2023-03-08 14:02:54 阅读: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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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2023年3月8日发(作者:吃什么可以下奶)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篇: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防火巡查制度

一、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及时开展防火巡查。

二、防火巡查时应填写《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巡查

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填写《单

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

《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在《每日

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记录存档。

三、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在营业

时间应至少每2h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四、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清晰;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填写《每日防火巡

查(夜查)记录表》,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填写《每周防火检查情况

记录表》,单位应每月一次,填写《每月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对建

筑消防设施检查每季度一次,填写《第季度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查记

录表》。

二、检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

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

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记录存档。

三、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7、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9、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10、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予

以清除。

第二条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消防管理部门根据管理分

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

并提出整改方案。

第三条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

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

范措施。

第四条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

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第五条对公安消防机关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

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关。

第六条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

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

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第七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第八条对本单位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

第二篇: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解析

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

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

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

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

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

制度给予处罚。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

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

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

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

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

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XXX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一月一日

第三篇: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防火检查制度

第一条单位防火检查分为四级管理责任制。分别由消防安全责任

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负责人和员工负责完成。

第二条消防安全责任人每月、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半月至少组织一

次检查,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对本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

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开展一次检查;员

工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第三条单位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的内容: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

执行和落实情况;

2、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

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消防水源是否充足;

3、消防设施、控制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4、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

情况;

5、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6、有无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情况;

7、电气线路是否破损、老化、连接松动,有无私拉乱接电线、违

章使用电器等违章用电情况;

8、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

9、消防控制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各项记

录是否真实准确,突发事件处置是否得当;

10、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预案的编制合理科学,演练一年2—3次;

11、员工消防知识与技能掌握良好;

12、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场所的工艺装置、

紧急事故处理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落

实情况;

13、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4、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四条单位员工上班前、下班后按照以下内容进行防火检查,如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值班人员(班、组长)报告,由值班人员(班、

组长)填写有关记录: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五条消防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

责人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社会单位火灾隐患

整改情况记录表,并督促整改。

二、防火巡查制度

第一条社会单位防火巡查由社会单位保安负责完成。第二条消防

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社会单位应对消防安全重

点部位每日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当每

两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

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在

夜间进行不少于两次的防火巡查。

第三条防火巡查人员应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危

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立即向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报

告。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责令责任部门进行改正。

第四条防火巡查人员发现初起火灾应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第五

条防火巡查应填写记录;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存档备查。

第六条社会单位防火巡查的内容:

1、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5、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

响使用等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实行情况)。

三、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单位消防安

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有关部门负责人、员工积极配合落实。

第二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令有关人员

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

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

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发现人应当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消

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按要求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三条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接到火灾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

组织核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责任

人和部门,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

应立即采取确保安全的防范措施。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应当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物

资和组织保障。

第四条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部门应当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

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

第五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验收并做

好记录。

第六条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责令改正的火灾隐患,

应当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

所。

第七条各部门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应积极组织整改,因火灾隐患未

能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按消防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

任。

第四篇:2018.9防火巡查、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防火检查制度

第一条单位防火检查分为四级管理责任制。分别由消防安全责任

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负责人和员工负责完成。

第二条消防安全责任人每月、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半月至少组织一

次检查,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对本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

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开展一次检查;员

工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第三条单位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的内容: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

执行和落实情况;

2、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

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消防水源是否充足;

3、消防设施、控制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4、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

情况;

5、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6、有无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情况;

7、电气线路是否破损、老化、连接松动,有无私拉乱接电线、违

章使用电器等违章用电情况;

8、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

9、消防控制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各项记

录是否真实准确,突发事件处置是否得当;

10、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预案的编制合理科学,演练一年2—3次;

11、员工消防知识与技能掌握良好;

12、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场所的工艺装置、

紧急事故处理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落

实情况;

13、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4、其他消防安全情况。第四条单位员工上班前、下班后按照以

下内容进行防火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值班人员(班、组长)

报告,由值班人员(班、组长)填写有关记录: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第五条消防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

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及

时填写社会单位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记录表,并督促整改。

防火巡查制度

第一条社会单位防火巡查由社会单位保安负责完成。

第二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社会单位

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

营业期间应当每两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

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

幼儿园应当在夜间进行不少于两次的防火巡查。

第三条防火巡查人员应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危

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立即向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报

告。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责令责任部门进行改正。

第四条防火巡查人员发现初起火灾应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第五条防火巡查应填写记录;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存档备查。

第六条社会单位防火巡查的内容:

1、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5、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

响使用等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实行情况)。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单位消防安

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有关部门负责人、员工积极配合落实。

第二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令有关人员

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

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

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发现

人应当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按要求整改并做好

记录。

第三条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接到火灾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

组织核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责任

人和部门,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

应立即采取确保安全的防范措施。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督促落

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物资和组织保障。

第四条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部门应当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

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

第五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验收并做

好记录。

第五篇:防火检查制度、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

防火检查内容

一、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源是否正常;

二、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

应急照明是否工作正常;

三、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五、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七、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现象;

八、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九、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十、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二、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

十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

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娱乐场所有关消防管理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各区域、部门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消除。

二、巡逻保安人员和消防安全经理巡查时发现有任何火灾隐患时,

立即拍照并由消防安全经理详细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于电

子邮件方式发送给责任部门经理,抄送给行政委员会成员;限时整改。

三、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任部门应当场改正并督

促落实:

1.在非吸烟区吸烟的;

2.违章进入化学品仓库和地下油库;

3.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在化学品仓库和地下油库吸烟、使用明火

等行为;

4.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5.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6.防火门被杂物顶住,闭门器损坏等影响常闭功能的;

7.防火防烟卷闸下方堆放物品的;

8.遮挡安全出口标志、应急灯和消防喇叭及消防喷淋系统的;

9.损坏一切消防设施设备行为的。

四、各部门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应积极组织整改,因火灾隐患未能

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按消防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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