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的四大造字法
形声、象形、会意、指事
一、形声字:形声字的形旁和声旁结合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有的形旁在左,
声旁在右;有的形旁在右,声旁在左;有的形旁在上,声旁在下;有的形旁在
下,声旁在上;有的形旁在外,声旁在内,或者形旁在内,声旁在外。例如:
(1)左形右声:材偏铜冻证骑秧破.
(2)右形左声:攻颈削瓢放鹉雌故.
(3)上形下声:管露爸芳崖宵界字.
(4)下形上声:架案慈斧贡膏凳赏.
(5)外形内声:固病庭阀园匾裹衷.
(6)内形外声:闷问闻辫
(7)形在一角:裁载栽
(8)声在一角:醛渠.形声字
二、象形字:来自于图画文字,是一种最原始的造字方法,图画性质减弱,象
征性质增强。因为有些实体事物和抽象事物是画不出来的,它的局限性很大。
埃及的象形文字、苏美尔文、古印度文以及中国的甲骨文,都是独立地从原始
社会最简单的图画和花纹产生出来的。约5000年前,古埃及人发明了象形文字。
这种字写起来既慢又很难看懂。随着时光的流逝,最终连埃及人自己也忘记了
如何释译。后来经过法国人的译解,才辩认这种文字。中国纳西族所采用的东
巴文和水族的水书,是现存世上唯一仍在使用的象形文字系统。
山,日,月,人、目、口、鼻、手、鸟、雨、鱼、龟、马、牛、羊、鼠、虎、
象
三、会意字:是利用已有的字组合成新字,构成新字的两个(或几个)部分凭
借着意义上的关联,共同提示该字所代表的意义。
比如(1)“驭”就是利用已有的“马”和“又(手)”字会意而成的,表示驾
驶马车。
(2)析甲骨文从木从斤。斤为斧的象形。本义是破木,即劈开木头。
(3)伐甲骨文从戈从人,表以戈刃砍人的头。本义是砍杀。《说文》据小
篆释形为“从人持戈”,非是。
(4)及甲骨文从人从又,表一只手把前边的人抓住。本义是赶上逮住。
(5)光甲骨文从火在人上,表人头顶上有火光照耀。本义是光辉。
(6)只甲骨文从又持隹,表捕鸟在手。本义是猎得禽兽。为后世获字初文。
《说文》释义为“鸟一枚也”,是后起义。
(7)秉甲骨文、金文从又持禾。本义是执持。
(8)疒甲骨文从人从爿。爿象床形,为“牀”之初文。人旁或有数点,象
人有病出虚汗。本义是疾病。小篆人讹作一。
(9)宗甲骨文从宀从示,表示室内置示(即神主)。本义是宗庙。
(10)毓甲骨文从女从倒子,表妇女生小孩,本义是生育。为“育”字之
初文。
(11)男甲骨文从田从力。力象耒形。表示用力在田间耕作的人。本义为
男子。
(12)妇甲骨文从女持帚。表示从事家务劳动,侍箕帚的女性。本义为妇
女。
(13)从甲骨文从二人相随,本义是相听从。
四、指事字是一种抽象的造字方法,也就是当没有、或不方便用具体形象画
出来时,就用一种抽象的符号来表示,例如「上」、「下」、「凶」……等等。
「上」、「下」两个字是用横线「一」为界,在横线上用一点或较短的短线指
出上方的位置,写成「二」,也就是「上」字;而在横线下面画符号为「」,
则是「下」字。「凶」字是指地上有一个深坑,走路的人没看见而踏空掉进
坑里,「ㄩ」代表深坑,中间的「×」符号就是象征掉下坑的那种惊吓的感
觉和危险的情形。
指事字-类型
1、独体指事
凡是独体的文,在形体上没有经过后来的增减或变更,用来表示抽象事类的
叫作独体指事,也就是指事正例。这类独体的文,通常都是以线条符号来指
明抽象事物的意象。独体指事字例:上、一、二、下、│、八、小、ㄔ、ㄐ、
爻。
2、合体指事
当已有的文字形象或符号,不足以表达抽象概念时,就在这成文的形象上,
加些点画以引出概念的方法,亦即以一个文为主体,附加不成文的符号,二
者相合而成的文字,叫做合体指事。合体指事字例:元、示、王、中、屯、
牟、牵。
3、变体指事
为了要表达抽象的意念,往往把一个成文的形象加以变化或减省一个成文形
象的部分笔划,透过这种变化,使人领悟到另一层相关的概念。这种变易,
通常是指位置上的变易,如有的左右相反,有的上下相倒。变体指事字例:
ㄩ、乏、廷、逆、世、臣、幻、夏、巾。
指事字-特点
指事字重在用抽象符号进行提示,是在象形字的基础上加表意的标志;象形
字重在象原物之形,是照样画葫芦。
本文发布于:2023-03-06 05:20:1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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