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经典示范文本
第一节招标文件的内容
(一)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1.投标须知前附表
2.投标须知
(1)总那么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的编制
(4)投标文件的提交
(5)开标
(6)评标
(7)合同的授予
(二)合同条款
1.通用条款
2.专用条款
(三)合同文件格式
1.合同协议书
2.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t
3.承包人银行履约保函
4.承包人履约担保书
5.承包人预付款银行保函
6.发包人支付担保银行保函
7.发包人工程款支付担保书
(四)工程建设标准
(五)图纸
(六)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
2.工程量清单表
(七)投标函格式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托付书
3.投标函
4.投标函附录
5.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
6.招标文件要求投标申请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八)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采纳综合单价形式的
1.投标报价说明;
2.投标报价汇总表(表8.1)
3.要紧材料清单报价表(表8.2)
4.设备清单报价表(表8.3)
5.工程量清单报价表(表8.4)
6.措施项目报价表(表8.5)
7.其他项目报价表(表8.6)
8.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运算表(表8.7)
9.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采纳工料单价形式的
1.投标报价说明.
2.投标报价汇总表(表8.1)
3.要紧材料清单报价表(表8.2)
4.设备清单报价表(表8.3)
5.分部工程工料价格运算表(表8.4)
6.分部工程费用运算表(表8.5)
7.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九)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1.施工组织设计
2.项目治理机构配备情形
3.拟分包项目情形表
(十)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
1.资格审查申请书
2.资格审查申请书附表
(1)投标申请人一样情形
(2)年营业额数据表
(3)近三年已完工程一览表
(4)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
(5)财务状况表
(6)联合体情形
(7)类似工程体会
(8)现场条件类似的工程的施工体会
(9)其他资料
第二节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那么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l项~第5项;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
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3.资金来源
3·l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
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纳本须知前附表第lIl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4当采纳资格后审方式时,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后审资料。
4·5由两个以上的施工企业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第4.1、
02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4.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妇;
4·5·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
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5·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
合体投标。显现上述情形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5.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
4.5.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举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
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4.5.6联合体的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同意指令,并负责
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同意本工程款的支付;
4.5.7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也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
5.踏勘现场
5·l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刻,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
踏勘。以便投标人猎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
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
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明白得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承诺,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
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缺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条款
第三章合同文件格式‘
第四章工程规范
第五章图纸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如有时)
第七章投标函格式
第八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九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第十章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用于资格后审)
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刻——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投标人猎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
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那么,由此引起的缺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
应认真批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假设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并依照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4当投标人退回图纸时,图纸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假设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
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地点和单位名称。不管是招标人依照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
澄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刻——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
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
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刻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
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刻,具体时刻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
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语言文字)。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
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采纳资格后审的还应包
括资格审
查文件。
11.2投标函部分要紧包括以下内容:
11.2.1投标函:
11.2.2投标函附录;
11.2.3投标保证金;
11.2.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2.5投标文件签署授权托付书;
11.2.6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11.3商务部分要紧包括以下内容:
11.3.1采纳综合单价形式的:
(1)投标报价说明;
(2)投标报价汇总表;
(3)要紧材料清单报价表;
(4)设备清单报价表;
(5)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6)措施项目报价表;
(7)其他项目报价表;
(8)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运算表;
(9)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11.3.2采纳工料单价形式的:
(1)投标报价说明:
(2)投标报价汇总表:
(3)要紧材料清单报价表:
(4)设备清单报价表:·
(5)分部工程工料价格运算表;
(6)分部工程费用运算表:
(7)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11.4技术部分要紧包括以下内容:
11.4.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要紧施工方法:
(2)工程投入的要紧施工机械设备情形、要紧施工机械进场打算:
(3)劳动力安排打算:
(4)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5)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6)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8)施工总平面图:
(9)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1.4.2项目治理机构配备
(1)项目治理机构配备情形表:
(2)项目经理简历表: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4)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4.3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人情形。
11.5资格预审更新资料或资格审查申请书(如系资格后审)
11.5.1资格审查申请书包括:
(1)投标人一样情形:
(2)年营业额数据表:
(3)近三年竣工的工程一览表;
(4)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
(5)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6)联合体状况表:
(7)类似工程体会:
(8)现场条件类似的施工体会;
(9)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12.投标文件格式
12-l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ll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
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能够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l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纳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ll项所规定的方式。
1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畴及工
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运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3.4采纳综合单价报价的,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
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承诺有一个报价。任何
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同意。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
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3.5采纳工料单价的,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据相应的工程量运算规那么和定额等计
价依据运算报价。
13.6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
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
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截了当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
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13.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形、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
任何其他足以阻碍承包价的情形,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形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
将不被批准。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纳的币种为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
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专门情形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能够依照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
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能够拒绝招标
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承诺修
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
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旧适用。
16.投标担保
16.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
额的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并采纳以下任何一种形式:
16.2.1投标保函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经招标人认可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或具有
担保资格和能力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书。银行保函的格式,应按照担保银行提供的格式提
供;担保书的格式。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所附格式提供。银行保函或担保书的有效期应在投标
有效期满后28天内连续有效;
16.2.2投标保证金
(1)银行汇票;
(2)支票;
(3)现金。
16.3关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按照本须知第15条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
人同意的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5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6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7条
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6如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6.6.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修正标价:
16.6.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7.1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除非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中承诺
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那么替代方案将不予考虑。假如承诺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那么执
行本须知第17.2款的规定。
17.2假如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中承诺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那么投标人除提交正式投
标文件外。还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替代方案。替代方案应包括设计运算书、技术规范、
单价分析表、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施工方案等满足评审需要的全部资料。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
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晰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
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托付代理人签字
或盖章。由托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托付书。投
标文件签署授权托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那么投标文件签署授权托
付书无效。
18.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
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19.2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晰标
明〝正本〞或〝副本〞;
19.3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2)注明以下识别标志:
a.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b.工程名称;
c.——年——月——日——时——分开标,现在间往常不得开封。
19.4除了按本须知第19.2款和第19.3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
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22条规定情形发生时,投标文
件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内层密封袋原封退回。·
19.5假如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9.1款、第19.2款和第19.3款规定装订
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早开
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早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6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
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
20.投标文件的提交
20.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刻前提交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刻
21.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刻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
21.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
止时刻。在此情形下,投标人的所有权益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刻,均以延长后
新的投标截止时刻为准。
21.3到投标截止时刻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
标。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刻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
给投标人。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刻之前,能够书面形式补充修改
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2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
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晰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在投标截止时刻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4.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2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如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投标人须对
其重新更新,以证明其仍能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同时所提供的材料是通过确认的。假如
在评标时投标人差不多不能达到资格评审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标
25.开标
25.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刻和地点公布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
人参加。
25.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
26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5.3开标程序:
25.3.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25.3.2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形,也能够由招标人托付的
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25.3.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
文件的其他要紧内容。
25.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刻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
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5.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6.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6.1开标时。投标文件显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6.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9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6.1.2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8.3款规定加盖投标
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托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托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
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托付书〞原件的;
26.1.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6.1.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
26.1.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一
26.2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六)评标
27.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7.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7.2开标终止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纳保密方式进行。
28.评标过程的保密
28.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判和比
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举荐情形,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严格保密。
28.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举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
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阻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缘故作出任何说明。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形和材料。
29.资格后审(如采纳时)
29.1依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要求采取资格后审的。在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
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
和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进行评审。
30.投标文件的澄清
30.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判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
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纳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
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依照本须知第32条规定,凡属于评
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觉的运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31.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31.1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6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
会进行评审。
31.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第一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
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益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
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
生不公平的阻碍。
31.3假如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同时不
承诺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2.投标文件运算错误的修正
32.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
运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那么如下:
32.1.1假如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2.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
明显的小数点错误。现在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2.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那么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
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假如投标人不同意修正后的报价,那么其投标将被
拒绝同时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阻碍评标工作。、
33.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3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31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
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3.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
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3.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举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照评标委员会提
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举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能够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截了当确定中
标人。
33.4评标方法和标准
33.4.1综合评估法: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判标准,将报价、
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保证、工期保证、业绩与信誉等给予不同的权重,用打分或折算货币的
方法,评出中标人;
33.4.2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选择经评审的最低投
标价格(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33.4.3其他方法。
33.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否决所有投标。
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七)合同的授予j
34.合同授予标准{
34.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3.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5.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35.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
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6.中标通知书
36.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点人民政府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情形的书面报告。
36.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
标人。
37.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7.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
协议。
3"7.2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7.1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
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改正并处以合同金额的——的罚款。
37.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7.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那么招标人将废
止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缺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
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7.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
转让(转包)给他人。
38.履约担保
38.1合同协议书签署后——天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
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须使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格式o
38.2假设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8.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
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缺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
以赔偿。
38.3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时,招标人也将在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
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金额向中标人提供同等数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支付担保可使
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格式。
第三节合同的要紧条款
第四节合同文件格式
例一:
承包人银行履约保函
致:(发包人名称)
鉴于(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已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
〝发
包人〞)就(工程名称)签订了合同(下称〝合同〞);
鉴于你方在合同中要求承包人向你方提交下述金额的银行开具的履约保豳,作为承包人
履行本合同责任的保证。本银行同意为承包人出具本保函。
依照本保函,本银行向你方承担支付〔币种金额单位〕〔小写〕的责任,并无条
件受本担保书的约束。
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资金、技术、质量或非不可抗力等缘故给你方造成经济
缺失时,在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时,本银行于——日内给予
支付,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你方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
本银行舍弃你方应先向承包人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银行提出要求的权力。
本银行还同意在你方和承包人之间的合同条款、合同项下的工程或合同文件发生变化、
补充或修改后。本银行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补充和修改也无须通知
本银行。
本保函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一直有效。
银行名称:〔盖章)
银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日期:月日
第五节工程建设标准与图纸
第六节工程量清单
第七节投标函部分格式
第八节商务部分格式
第九节技术部分格式
第十节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
本文发布于:2023-03-05 22:23:1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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