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基本建设

更新时间:2023-03-05 21:20:42 阅读: 评论:0

青春大学-冲水马桶

农田基本建设
2023年3月5日发(作者:丹巴藏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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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农田建立设计规

1围

本标准规定了根本农田建立的术语和定义、技术指标、耕作田块规划设计、田间排

灌沟渠规划设计、机耕路规划设计、农田防护林设计和路、沟、林、渠、田综合规划设

计。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境平原、低山丘陵地区的洋田、山垄田和梯田三种类型,且面积

小于666.7公顷的根本农田建立规划设计。

2规性引用文件

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但凡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订正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今后这些标准

如有修改、修订的,应按修改后的标准执行。

GB383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50288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

GB/T50265泵站设计规

GB/T16453.1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坡耕地治理技术

GB/T16453.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沟壑治理技术

NY/T309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

TD/T1012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规划设计规

SL18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

SL207节水灌溉技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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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25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灌水标准

SL265水闸设计规

3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根本农田系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对主要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立用地的预

测,长期不得占用或根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不得占用的耕地。

3.2根本农田建立系指对根本农田的田块、土壤肥力、沟、渠、路、林等方面按照本规

的标准进展改造与建立。

3.3洋田:系指分布平原地区各河流的入、陆盆地和河流中、下游的一级阶地的田块。

包括滨海平原田和平洋田。

3.3.1滨海平原田:系指主要由冲、海积形成的洋田,分布于各河流的入。

3.3.2平洋田:系指主要由冲、洪积形成的洋田,分布于陆盆地和河流中、下游的一级

阶地。

3.4山垄田:系指分布在丘陵、山区的丘间和陆山间谷地的田块。

3.5梯田:系指分布在丘陵、山区坡地上沿等高线方向修筑的条状台阶形田块。

3.6灌溉水利用系数:灌入田间的水量〔或流量〕与渠首引入总水量〔或流量〕的比值。

3.7渠系水利用系数:末级固定渠道放出的总水量与渠首引进的总水量的比值。

3.8田间水利用系数:净灌水定额与末级固定渠道放出的单位面积灌水量的比值。

3.9灌溉设计保证率:是以灌溉设施供应灌溉用水全部获得满足的年数占总年数的百分

数,用符号“P〞表示。如P=90%那么表示灌溉设施在长期使用中平均每100年可保证

90年正常供水,其余10年不能完全满足。

3.10机耕路类型与路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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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1干、支道:系指村与村、乡〔镇〕、县、国家公路连接的道路。

3.10.2田间道:系指田块与村庄,乡村道路或其他公路连接的道路。

3.10.3生产路:系指田块与田块连接的道路。

4根本农田建立技术指标

根本农田建立技术指标见表1。

表1不同地貌类型根本农田建立技术指标

项目

类型

平原地区

〔洋田〕

低山丘陵地区

〔山垄田、梯田〕

田块形状格田格田梯田

田地连片(hm2)≥60≥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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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格田面积(m2)≥2500≥2000≥1500

地下水位(cm)≥60≥80

耕层厚度(cm)≥15

障碍因子根本排除〔旱、涝、浅、冷、烂、瘦、酸、锈、污等〕

有机质g/kg≥2020~2525~30

碱解氮mg/kg≥100≥80

有效磷mg/kg≥10≥8

速效钾mg/kg≥100≥80

酸碱度

OpHH

2

5.5~7.5

层耕质地砂粘适中〔轻壤~重壤〕

排灌设施

排、灌、沟、渠、井〔机、电〕配套齐全

田间水利用系数≥0.95、渠系水利用系数≥0.75、灌溉水利用系数≥0.70

排水标准防洪≥10年一遇;排涝≥5年一遇。

灌溉设计保证率%90≥80

行车情况

通行大型农机具、农用车辆

路面宽(m)5~6

行车情况通行农用车辆、农业机械

路面宽(m)3~4

行车情况中,小型农业机械

路面宽(m)2~2.5

水稻产量/季kg/hm2≥7500≥6750≥6000

5耕作田块形状规划设计

5.1耕作田块方向

应保证耕作田块长边方向光照时间最长,受光热量最大,宜选用南-北向;在丘陵、

山区,耕作田块方向应平行等高线设置;在风蚀区,应与当地主害风向垂直或与主害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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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垂直线的交角小于30º方向布置。

5.2耕作田块长度

田块边长应根据作物类型、耕作机械工作效率、田块平整度、灌溉均匀程度以及排

水畅通度等因素确定。

5.3耕作田块宽度

耕作田块宽度应考虑田块面积、机械作业要求、灌溉和排水和防止风害等要求;同

时应考虑地形地貌的限制。

5.4田块的地下水位

耕作田块田面高程应满足农作物排渍的要求,即田面高程E≥E

0

+d〔E

0

为所在田块

最高地下水位的高程,d为设计排渍深度〕。水田设计排渍深度可取d=0.6m,旱地设计

排渍深度可取d=0.8m。

5.5耕作田块形状

5.5.1要求外形规整,长边与短边交角以直角或接近直角为好,形状选择依次为长方形、

正方形、梯形、其他形状,长宽比以不小4∶1为宜。

5.5.2在地形较复杂或具有曲线边界的地段上设计田块时,在不过多减少机组工作单程长

度的情况下,应使田块短边配置在曲线边界上,以保证与田块长边平行的要求,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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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在三角形地段上设计田块时,为保证两个长边平行,便于沿长边进展耕作可将三

角形地段三条中线的交点作平行于各边的平行线,划出三个梯形田块,见图2。

5.6耕作田块对土壤理化性的要求

5.6.1耕层土层厚度应在15cm以上;特殊情况下,耕作层厚度应能保障一般大田作物的

正常生长。

5.6.2耕层有机质含量一般不低于2%;土壤理化性状和土壤肥力满足作物生长发育所需

的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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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耕地pH值一般要求在5.5~7.5之间;耕层含盐量≤0.3%;特殊情况下,可以稍微

放宽,以不影响出苗为限。

5.6.4质地以砂壤至壤土为佳,不宜是极端的砂土或重粘土。

5.7耕作田块细部设计的要求

5.7.1平原地区〔洋田〕设计

平原地区以种植水稻为主,水田宜采用格田形式。格田设计必须保证排灌畅通,调

控方便,并满足水稻作物各生长发育阶段对水份的需求。格田田面高差应在3~5cm以,

长度保持在80~120m,宽度以30~40m为宜。格田之间以田埂为界,埂高以20~30cm,

埂顶宽以15~20cm为宜。

5.7.2低山丘陵地区〔山垄田、梯田〕设计

低山丘陵地区宜修筑梯田为主。根据地形、地面坡度、土层厚度的不同将其修筑成

梯田。

5.7.2.1梯田田坎设计应坚持平安,占地少,用工省的原那么。

5.7.2.2梯田规格及田坎形态宜因地制宜,视地形、地面坡度、机耕条件、土壤的性质和

干旱程度而定。梯田应尽量集中,并考虑防冲措施。土质粘着力愈小或田坎愈高,田坎

外侧应愈缓;一般可选用50~80度,侧可选用65~85度;田坎稳定性要求按土力学方

法进展计算。

5.7.2.3梯田田面长边应沿等高线布设,梯田形状呈长条形或带形。

5.7.2.4田面宽度应考虑灌溉和机耕作业要求,地面坡度5~15度,田面宽度可设计为5~

10m为宜。

5.7.2.5修筑田坎材料可用土料、石料。各地可因地制宜,从稳定性、占地面积、用工量

等方面综合考虑,选用最适合的田坎材料。

6田间排灌系统工程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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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水土资源平衡分析

6.1.1根据片区现有水土资源,对土地利用构造,农作物种植构造,灌溉用水方式,用水量

及片区人、畜用水,工矿企业用水等情况,经分析比拟后,确定工程规模。

6.1.2根据片区地形、地貌,农业生产条件和社会开展需要,对山、水、田、路、居民点、

工矿用地等进展统一规划确定用地比例。

6.1.3根据自然、土壤、种植习惯,土地、劳力等资源条件,按市场经济开展需要,在国

家宏观调控要求,按作物种类及重要性,分区确定各种作物种植面积和复种指数。

6.1.4根据作物种植构造和社会经济开展情况,确定各种作物和生活、工业用水定额和用

水量。根据现有水资源情况进展水量供需平衡分析计算。

6.2灌溉设计要求

6.2.1设计灌溉工程时应首先确定灌溉设计保证率。

6.2.2灌溉设计保证率可根据水文气象、水土资源、作物构成、灌区规模、灌水方法及经

济效益等确定,但不得小于90%。

6.3排水设计要求

6.3.1排涝标准的设计应根据暴雨重现期排水区的自然条件、涝灾的严重程度及影响大小

等因素,经技术经济论证确定,一般可采用5~10年,或参照经国家或相关行政主管部

门批准过的地方性法规。

6.3.2设计暴雨历时和排除时间应根据排涝面积、地面坡度、植被条件、暴雨特性和暴雨

量、河网和湖泊的调蓄情况,以及农作物耐淹水深和耐淹历时等条件,以论证确定。旱

作区一般可采用1~3d,暴雨从作物受淹起排至田面无积水;水稻区一般可采用1~3d,

暴雨1~3d排至耐淹水深。

6.3.3农作物的耐淹水深和耐淹历时,应根据当地或邻近地区有关试验或调查资料分析。

无试验或调查资料时,可按表2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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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几种主要农作物的耐淹水深和耐淹历时

农作物生育阶段耐淹水深,cm耐淹历时,d

甘薯—7~102~3

大豆开花7~102~3

水稻

返青

分蘖

拔节

孕穗

成熟

3~5

6~10

15~25

20~25

30~35

1~2

2~3

4~6

4~6

4~6

6.3.4设计排涝模数应根据当地或邻近地区的实测资料分析确定。无实测资料时,可根据

排水区的自然经济条件和生产开展水平等,选用经过论证的方法计算。

6.3.5设计排渍深度、耐渍深度、耐渍时间和适宜日渗漏量,应根据当地或邻近地区农作

物试验或种植经历调查资料分析确定。旱田设计排渍深度可取0.8~1.3m,水稻田设计

排渍深度可取0.4~0.6m;旱作耐渍深度可取0.3~0.6m,耐渍时间3~4d。水稻田适宜

渗漏量可取2~8mm/d。

6.3.6有渍害的旱作区,农作物生长期地下水位应以设计排渍深度作为控制标准,但在高

度暴雨形成的地面水排除后,应在旱作物耐渍时间将地下水位降至耐渍深度。水稻区应

能在晒田期3~5d将地下水位降至排渍深度。

6.3.7适于使用农业机械作业的设计排渍深度,应根据各地区农业机械耕作的具体要求确

定,一般可采用0.6~0.8m。

6.4排灌沟渠规划布置原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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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排灌沟渠在水源和容泄区水位既定的条件下,尽可能获得最大的自流灌溉和排水面

积。灌溉干渠应尽可能布置在灌区的最高地带或沿分水岭布置,选定较小的纵向比降。

6.4.2沟渠布置应保证工程费用少、渠道输水损失小。布置沟渠时,应充分利用和改造原

有的水利设施,严密结合地形,尽可能避开岗丘、洼地、池塘和高速公路,尽量使沟渠

的比降与地面相近似,以减少工程量。

6.4.3沟渠选线应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在不影响农田用水合理调节下,应做到排灌系统

所占用的土地与其所控制的土地总面积之比为最小,有条件地区应采用地下沟渠。

6.4.4渠道布置应考虑上下级渠系协调配套,应与排水沟道统一规划,并为其他工程规划

的合理布局创造良好的条件。上下级渠道应垂直相交,但根据地形、地势条件,允许有

一定的偏角〔约20~30度〕;支渠以下的渠道应为田间机械作业创造条件,必须同田块、

道路、林带、居民点等规划综合加以考虑。

6.5田间排灌沟渠布置

田间排灌沟渠,包括斗、农级固定沟渠、及其所包围的田块部的临时沟渠〔毛渠、

毛沟及输水垄沟等〕,前者沿田块边界配置,后者设置于田块部,见图3。布局时依自然

条件的不同可采用不同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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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平原地区灌排系统组成

6.5.1平原地区的排灌沟渠的布置:可根据其相对位置和不同作用,有以下三种根本布

置形式。

6.5.1.1灌排相邻布置。浇灌渠道与排水沟相邻布置。这种形式适用于地形有单一坡向、

灌排方向一致的地区。

6.5.1.2灌排相间布置。渠道向两侧灌水,排水沟承泄两侧的排水。这种布置形式适用

于地形平坦或有一定坡降、起伏不大的地形,灌渠道布置在高处,排水沟布置在低处。

6.5.1.3排灌兼用布置。排灌合渠的布置形式,只有在地面有相当坡度的地区或地下水

位较低的地区才适用,因为在这种条件下,不需要控制地下水位,灌排矛盾小。

6.5.1.4平原地区排灌沟渠的控制围:农渠的长度通常为400~800m,间距为100~200m。

6.5.2丘陵、山区田间渠系布置:要开好一套沟渠,健全排灌渠系,实现山、田分开。

6.5.2.1岗田,以岭定向,岗顶分水;山田之间要沿等高线开挖截水沟,使山水归槽不

漫田,到达山田分开,促使实现岭顶平原化。灌溉干渠一般沿岗岭脊线布置,或沿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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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布置,斗渠垂直等高线。排水沟道那么布置在岗嫎之间,将田块按地形上下分片平

整,形成梯田。

6.5.2.2田〔梯田〕的田间渠系布置以解决灌溉为主,适当考虑排水要求。农渠沿等高

线布置,毛渠垂直于等高线,沿梯田短边布置。在上、下层梯田间的分界处,灌溉渠道

用跌水衔接,消能防冲。每层梯田里坎设置导渗沟,深度0.8m左右,底宽0.3m,以降低梯

田地下水位。农渠水进入毛渠后向两边田间灌水,毛渠可以灌排两用。在、冲分界处

〔脚〕开挖排水沟,沟深1~1.5m,底宽0.5~0.8m。排水时田面水经导渗沟进入灌排两

用毛渠再进入嫎脚排水沟。

6.5.2.3冲田〔山垄田〕的渠道布置主要在于扩大排洪出路,排涝防渍、要适当拉直冲

沟、平整土地,合理布置田间排、灌、降与道路系统,适应机耕需要。视冲洼的宽窄而

定。当冲垅的宽度小于100m时,可不开剖腹沟,在左右两侧嫎冲分界处,视排水面积

各开截水沟一条,使冲分开,拦截山坡径流及田面水和地下水。截水沟一大一小,大

的以排洪为主结合降渍,小的为灌排结合两用渠。再垂直于冲的走向,分别开排水沟多

条,呈“月〞字形布置,每隔3~4条排水沟,开一条深1m左右的降水沟,以降低地下

水位。对于冷浸严重的冲田,可沿坡脚开挖环田沟,拦截冷泉水,其沟底低于地面0.8~

1.0m。冲宽超过100m以上,可开剖腹沟,再垂直冲田走向开排水沟多条,呈“用〞字

形或“册〞字形布置,剖腹沟主要排泄田面水和地下水,要求深、窄,其沟深1.2~1.5m,

底宽0.8~1.0m,沟底要低于田面0.8~1.0m左右。

6.5.3沟渠深、宽度参考指标表见表3

表3沟渠深、宽度参考指标表

渠、沟级别深度〔m〕底宽〔m〕口宽〔m〕

干渠1.10.400.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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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渠0.80.250.60

灌排两用渠1.10.401∶0.4〔边坡比〕

干沟10.250.7

支沟0.90.250.65

农沟0.80.250.6

隔水沟0.90.21∶0.4〔边坡比〕

说明:1、沟、渠的断面是以流量和流速确定的,小型灌溉都以窄深式的沧槽为主。

2、土质渠道的深宽指标应通过设计确定。

6.5.4田间排灌沟渠控制围见表4

表4田间排灌沟渠控制围参考值

渠别控制面积〔hm2〕长度〔m〕间距〔m〕布置说明

斗60~2001000~3000

以分渠或引

渠长度为准

400~800。

布置斗渠以自然地形为

主,适当照顾行政区划,如

村界等。

12~20

16最宜

斗渠单面开分

渠400~800;斗

渠双面开分渠

因地而定。

100~200

为斗渠的辅助渠道。灌

溉面积较大的斗渠,需设分

渠,斗渠间距及灌溉面积较

小,可不设分渠。

引〔毛〕

6~12

10最宜

100~500100~300

增加为最末一级固定渠

道。

U型排

灌沟

3~15100~50060~150

一般由支渠引水,垂直于田

埂方向布置,流量20~

25L/s。

顺1~2100~350

单面开腰渠

双面开腰渠

60~100

一般由引渠引水与引渠垂

直,顺田埂方向布置。一条

顺渠可同时开两条腰渠。流

量10~15L/s。

腰〔输

水沟〕

0.2~0.450

为灌水沟或

灌水畦的长

一般垂直埂方向布置。一条

腰渠可同时开1~2个畦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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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4~8条直形灌水沟。流量

10L/s。

6.6灌溉渠道纵断面规划设计

6.6.1渠道纵断面规划设计应包括确定设计水位线、深度线、堤顶线,以及分水口渠系

建筑物的位置。

6.6.2各级渠道在分水都应具有足够水位高程。一般应从灌区距渠道最远且最高的地面

高程,根据沿渠的水头损失〔渠系建筑物水头损失见表5〕,自下而上地推算出各级渠道

的设计水位高程。对地面坡度较陡〔陡于1/1000〕,渠道水位已确定时,参照各渠道纵

断面自上而下逐级确水平线。要求各级渠道水位高出地面0.3~0.5m;对于地面坡度较

缓的灌区,缓于1/10000的灌区可按计算公式⑴如下:

lihHH

0

设⑴

式中:H设——支渠分水口设计水位高程

H

0

——渠道控制灌溉面积参考点高程〔m〕,一般应选具有代表性的地面点;

h——参考点与该处末级固定渠道水位的高差,一般取0.1m—0.2m;

i——各级渠道比降;

l——各级渠道长度;

——水流通过渠系建筑物的水头损失。

表5渠系建筑物水头损失的最小数值表

建筑物农门斗门支渠渠

干渠渠

渡槽公路

倒虹吸

进水

节制

水头损

〔米〕

0.05

0.05~

0.1

0.1~

0.15

0.1~0.20.070.03

0.1~

0.30

0.150.07

-

-

---

注:渡槽倒虹吸为局部水头损失。

6.6.3各级渠道设计水位应相互衔接。一般末级灌溉渠道的水位应高出灌溉围地面

0.05m-0.10m,各级渠道的设计水位应高出下一级渠道水位0.1m,见图4。

图4渠道设计水位推算示意图

6.7流量设计

6.7.1续灌渠道应按设计流量、加大流量和最小流量进展水力计算。轮灌渠道可按设计流

量进展水力计算。

6.7.1.1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各级渠道水力要素应按设计流量计算确定,其平均流速应满

足渠道不冲不淤的要求。

6.7.1.2续灌渠道的岸顶超高和高度应按加大流量计算,并按加大流量验算渠道的不冲

流速。

6.7.1.3续灌渠道的最低控制水位应按加大流量计算,并按加大流量验算渠道的不淤流

速。

-

-

---

6.7.2续灌渠道的设计流量可按公式⑵或⑶计算确定。

s

ss

s

Aq

Q

⑵

LQs1⑶

式中

s

Q——续灌渠道的设计流量〔m3/s〕;

s

q——设计灌水率〔m3/s·hm2〕;

s

A

——该渠道灌溉面积〔hm2〕;

s

——该续灌渠道至田间的灌溉水利用系数;

Q——该渠道分出的总流量〔m3/s〕;

——该渠道工作长度〔km〕。支渠工作长度为L

1

与αL

2

之和,L

1

为支渠引水口至

第一个斗口至最末一个斗口的长度,α为长度折算系数,可视支渠灌溉面积

的平面形状而定〔面积重心在上游时,α=0.85〕;干渠工作长度可取工作渠

段的总长度。

6.7.3轮灌渠道的设计流量可按公式⑷计算确定。

n

s

n

nNq

Q

式中

n

Q——轮灌渠道的设计流量〔m3/s〕;

n——该渠道轮灌组数;

nA——该渠道轮灌组平均灌溉面积〔hm2〕;

n

——该轮灌渠道至田间的灌溉水利用系数;

6.7.4续灌渠道加大流量的加大百分数,可按表6采用,湿润地区可取小值,干旱地区

可取大值。由泵站供水的续灌渠道加大流量应为包括备用机组在的全部装机流量。

表6续灌渠道加大流量的加大百分数

-

-

---

设计流量

〔m3/s〕

﹤11~55~2020~50

加大百分数

〔%〕

35~

30

30~2525~2020~15

6.7.5续灌渠道的最小流量不宜小于设计流量的40%,相应的最小水深不宜小于设计水

深的70%。

6.7.6各级渠道流速由以下公式⑸计算确定。

2/13/2

1

iR

n

V⑸

式中:V——渠道的平均流速〔m/s〕;

R——渠道的水力半径〔m〕;

i——渠道比降;

n——渠床糙率—按有关糙率表选用。见表7-1、表7-2、表7-3。

渠底比降应根据渠道沿线的地形地质条件设计流量和含沙量等因素计算分析确定。

可根据渠道不冲不淤的原那么和路途土质情况,一般土渠缓些,石渠(含衬砌防渗渠)及建

筑物陡些。

表7-1土渠糙率

渠道流量〔m3/s〕渠槽特征灌溉渠道泄〔退〕水渠道

﹥20

平整顺直,养护良好

平整顺直,养护一般

渠床多石,杂草丛生,养护

较差

0.0200

0.0225

0.0250

0.0225

0.0250

0.0275

-

-

---

20~1

平整顺直,养护良好

平整顺直,养护一般

渠床多石,杂草丛生,养护

较差

0.0225

0.0250

0.0275

0.0250

0.0275

0.0300

﹤1

渠床弯曲,养护一般,

支渠以下的固定渠道

渠床多石,杂草丛生,养护

较差

0.0250

0.0275

0.0300

0.0275

0.0300

0.0350

表7-2石渠糙率

渠槽表面的特征糙率

经过良好修整

经过中等修整无凸出局部

经过中等修整有凸出局部

未经修整有凸出局部

0.0250

0.0300

0.0330

0.0350~0.0450

表7-3防渗衬砌渠槽糙率

防渗衬砌构造类别及特征糙率

粘土、粘沙混合土、膨润混

合土

平整顺直,养护良好

平整顺直,养护一般

平整顺直,养护较差

0.0225

0.0250

0.0275

灰土、三合土、四合土

平整,外表光滑

平整,外表较粗糙

0.0150~0.0170

0.0180~0.0200

水泥土平整,外表光滑0.0140~0.0160

-

-

---

平整,外表较粗糙0.0160~0.0180

砌石

浆砌料石、石板

浆砌块石

干砌块石

浆砌卵石

干砌卵石,砌工良好

干砌卵石,砌工一般

干砌卵石,砌工粗糙

0.0150~0.0230

0.0200~0.0250

0.0250~0.0330

0.0230~0.0275

0.0250~0.0325

0.0275~0.0375

0.0325~0.0425

沥青混凝土

机械现场浇筑,外表光滑

机械现场浇筑,外表粗糙

预制板砌筑

0.0120~0.0140

0.0150~0.0170

0.0160~0.0180

混凝土

抹光的水泥沙浆面

金属模板浇筑,平整顺直,外表

光滑

刨光木模板浇筑,外表一般

外表粗糙,缝口不齐

修整及养护较差

预制板砌筑

预制渠槽

平整的喷浆面

不平整的喷浆面

波状断面的喷浆面

0.0120~0.0130

0.0120~0.0140

0.0150

0.0170

0.0180

0.0160~0.0180

0.0120~0.0160

0.0150~0.0160

0.0170~0.0180

0.0180~0.0250

6.8排水渠道纵断面规划设计

6.8.1排水系统的设置应与灌溉渠道系统相对应,可依干沟、支沟、斗沟、农沟顺序设

置固定沟道。根据排水区的形状和面积大小以及负担的任务,沟道的级数也可适当增减。

6.8.2排水系统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6.8.2.1排水沟宜布置在低洼地带,并尽量利用天然河沟。

6.8.2.21~3级排水沟线路宜防止高填、深挖和通过淤泥、流沙及其它地质条件不良地

段。

6.8.2.3排水线路宜短而直。

6.8.2.4排水沟出口宜采用自排方式。受承泄区或下一级排水沟水位顶托时,应设涵闸

相机抢排或设泵站提排。

-

-

---

6.8.2.5排水沟可与其它型式的田间排水设施结合布置。

6.8.2.6水旱间作地区,水田与旱田之间宜布置截渗排水沟。

6.8.2.7排洪沟〔截流沟〕应沿傍山〔塬边〕渠道一侧及灌区边界布置,并就近汇入排

水干沟或承泄区,交汇处应设防冲蚀护面。

6.8.3末级固定排水沟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6.8.3.1末级固定排水沟的深度和间距,应根据当地机耕作业、农作物对地下水位的要

求和自然经济条件,按排水标准设计并经综合分析确定。在增设临时浅密明沟的情况下,

末级固定排水沟间距可适当加大。

6.8.3.2用于排渍和防治土壤盐碱化的末级固定排水沟深度和间距,宜通过田间试验确

定,也可按表8确定

表8末级固定排水沟深度和间距〔m〕

末级固定排水沟深

排水沟间距

粘土、重壤土中壤土轻壤土、沙壤土

0.8~1.3

1.3~1.5

1.5~1.8

1.8~2.3

15~30

30~50

50~70

70~100

30~50

50~70

70~100

100~150

50~70

70~100

100~150

6.8.3.3末级固定排水沟的设置,应满足防治疾病要求。

6.8.4单纯排涝的排水沟,可只按排涝设计流量设计。排涝、排渍两用排水沟,可按排

渍要求确定沟深和间距,按排涝设计流量进展断面校核;兼有防治土壤盐碱化作用的排

水沟,有冲洗要求时,还应按冲洗排水流量进展断面校核。

-

-

---

6.8.5排水沟设计流量和校核工业流量应根据排水面积、排水模数、产流与汇流历时以

及地下水位的控制要求。

6.8.6排水沟纵、横断面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6.8.6.1应保证设计排水能力。排水沟设计水位宜低于地面〔或堤顶〕不少于0.2m。干、

支、斗、沟应按分段流量设计断面。

6.8.6.2排水沟分段处以及主要建筑物上、下游水面应平顺衔接。下一级沟道的设计水

位宜低于上一级沟道0.1~0.2m。

6.8.6.3正常运行时不应发生冲刷、淤积和边坡坍塌等情况。

6.8.6.4占地少,工程量小。

6.8.6.5施工、管理方便。

6.8.7排水沟沟底比降应根据沿线地形、地质条件,上、下级沟道的水位衔接条件,不

冲、不淤要求,以及承泄区水位变化情况等确定,并宜与沟道沿线地面坡度接近。

6.8.8排水沟糙率应根据沟槽材料、地质条件、施工质量、管理维修情况等确定。新挖

排水沟可取0.02~0.025;有杂草的排水沟可取0.025~0.03;排洪沟可比排水沟相应加大

0.0025~0.005。

6.8.9土质排水沟宜采用梯形或复式断面,石质排水沟可采用矩形断面。

6.8.10土质排水沟边坡系数应根据开挖深度、沟槽土质及地下水情况等,经稳定分析计

算后确定。开挖深度不超过5m、水深不超过3m的沟道,最小边坡系数按照表9的规

定确定。淤泥、流沙地段的排水沟边坡系数应适当加大。

表9土质排水沟最小边坡系数

土质

排水沟开挖深度〔m〕

﹤1.51.5~3.03.0~4.0﹥4.0~5.0

-

-

---

粘土、重壤土

中壤土

轻壤土、沙壤土

沙土

1.0

1.5

2.0

2.5

1.25~1.5

2.0~2.5

2.5~3.0

3.0~4.0

1.5~2.0

2.5~3.0

3.0~4.0

4.0~5.0

﹥2.0

﹥3.0

﹥4.0

﹥5.0

6.9排灌系统的其他工程规划设计

6.9.1规划设计要求

6.9.1.1满足渠系输水、分水、泄水等要求,保证渠系正常进展;

6.9.1.2建筑物数量、类型在满足平安运行,便于管理的条件下,做到数量少,工程量省,

应尽量采用联合布置形式;

6.9.1.3应使流量稳定、水头损失小,能控制较大自流灌溉面积;

6.9.1.4保证灌区交通顺畅,满足生产、生活需要。

6.9.2排灌水工建筑物配置

水工建筑物包括控制泄水建筑物,穿插建筑物,联结建筑物,库、井、站引水枢纽,

进、出水池,机房等。进展水工建筑物规划与设计时,应保证排灌水顺利通过各种天然

与人工的障碍和调节水量、工程联结等。

6.9.2.1灌溉泵站设计

灌溉泵站设计应对扬程、流量、泵的规模和配套动力数量进展计算,泵址应根据地

形、地质、水流、动力源等条件确定。灌泵站设计按GB/T50265和GB50288执行。

6.9.2.2水闸

按水闸的功能和位置的不同,可分位于渠首的进水闸、将上级渠道中的水量分配到

下级渠道的分水闸、控制渠道水位和调节流量的节制闸、用以宣泄渠道中局部或全部水

-

-

---

量的泄水闸,以及引水渠道进口砂排洪或渠道中淤积泥沙的冲砂闸,见图5。水闸设计

按SL265执行。

图5水闸位置布置

6.9.2.3渡槽

渠道跨越河流、渠沟、洼地、道路,采用其它类型建筑不适宜时,可选用渡槽;渡

槽轴线应短、直,进、出口应与上、下游渠道平顺连接。按GB50288执行。

6.9.2.4倒虹吸管

渠道穿越河流、渠沟、洼地、道路,采用其它类型建筑不适宜时,可选用倒虹吸管;

倒虹吸管宜设在地形较缓处,应防止通过可能产生滑坡、崩塌及其它地质条件不良的地

段。按GB50288执行。

6.9.2.5涵洞

填方渠道跨越沟溪、洼地、道路或穿越填方道路时,可在渠下或路下设置涵洞;涵

洞轴线宜短而直,并宜与沟溪、道路中心线正交,进、出口应与上、下游渠道平顺连接。

按GB50288执行。

6.9.2.6跌水和陡坡的选择主要取决于当地地形和经济技术条件。渠道落差在1.5m以时,

多采用跌水;落差为1.5~3.0m时,多采用陡坡;落差大于3.0m时,采用陡坡或根据地

形采用多级跌水。

6.9.2.7考前须知

-

-

---

应根据实际需要,配置涵洞、倒虹吸管、桥和渡槽。

6.9.3灌溉水质标准

6.9.3.1以地面水、地下水或处理后的城市污水与工业废水作为灌溉水源时,其水质均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84的规定。

6.9.3.2在作物生育期,灌溉时的灌溉水温与农田地温之差宜小于10℃。

6.9.3.3灌区外农田、城镇及工矿企业排入渠沟的地面水和污水水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GB3838和GB8978的规定;灌溉地下水的水质除应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GB5084的规定。

7机耕路规划设计

7.1机耕道路设计要求

7.1.1机耕道路应保证居民点、生产中心到农田具有方便的交通联系,路线直、距离短。

7.1.2道路坡度、转弯角度等技术指标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

7.1.3机耕道路沿田边布置,应与田、林、村、渠、沟等工程进展综合规划布局,以便于

田间生产的管理。

7.2机耕路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及其附属设施。

7.3机耕路纵坡

最大纵坡:干、支道宜取3~4%,田间道宜取6~8%。

最小纵坡:以满足雨雪水排除要求为准,一般宜取0.4~0.5%。

7.4机耕路布置:工程区机耕道一般与道路相通,布设干道、支道;支道一般垂直于干

道,设于小区边界上;小区设田间道和生产路,地块在200亩以下一般设生产道。200亩

以上设田间道和生产路,生产路一般垂直田间道;田间道设在中部,一般相隔150~200

米,呈十字形或井字形布设,外与干道、支道相通,与生产路相接;生产路一般相隔100

米,供农业机械田间移动和下田作业和人、畜行走。每丘田块要设置下机道,宽度约3

-

-

---

米;田间道间隔200~300米围,在地势较为平坦开阔的地方,要设置错车道,错车道

处路基宽度不小于5.5米,有效长度不小于10米。工程区道路网应尽量与水利工程渠系

一致,沿水利沟渠布局。机耕路上桥梁的设计参照交通部门的相应标准和规执行;涵洞

的单跨跨径应小于5米,多跨跨径总长应小于8米。

7.5路宽选择参见表10

表10机耕路规划指标表

道路类

主要联系

沟渠结

合级别

行车情况路面规格

路面宽

m

高出地面

高度,m

干、支道

村庄与村

庄之间

支沟渠

大型农机

具、农用

车辆

硬化5~60.5~0.7

田间道

村庄与田

块之间

斗农沟

农用车辆

农业机械

硬化或砂

包土

3~40.3~0.5

生产路

田块与田

块之间

农沟渠农业机械

砂包土或

泥土

2~2.50.3

8农田防护林设计

8.1农田防护林设计要求

对闽东南沿海平原地区应因地制宜地考虑农田防护林的建立。实行山、水、田、林、

路、村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在主干沟、渠旁和道路两侧,居民点以及四周闲地栽树种

果,建立农田防护林网。

-

-

---

8.1林带方向:主林带要垂直于当地主害风的方向,沿条田长边布置。副林带垂直于主

林带,沿条田的短边布置。各地沟、渠、路布局已定情况下,林带方向可结合农田沟、

渠配置,使主林带与害风方向偏度较大,有一定的防风效果。

8.2林带间距:林带间距决定于林带的有效防风围,约为树高的20~25倍。具体确定

还要考虑风害程度和当地沟、渠、路、田的布局。一般主林带间距约200~250m,副林

带间距约500~1000m。

8.3林带构造:按照疏透度的大小,可有严密构造、疏透构造、透风构造三种。经研究

比拟,疏透构造由较少行数的乔木,两侧各配1~2行灌木组成。

8.4林带宽度:林带宽度以窄林带的防风效果较好,占地也少,约为2%~3%,可在支、

斗级沟渠与公路、机耕路的两侧或一侧种植,梅花形或三角形排列。主林带宽3~6m,

栽植3~5行乔木,1~2行灌木。副林带栽植1~2行乔木、1行灌木。

9路、沟、林、渠、田综合规划设计

9.1田-沟-林-路-渠

道路处于灌水渠道和排水沟之间,见图6(a)其优点是道路与下级灌排渠系均不相交,

灌溉排水方便。但由于道路进入田间必须跨越沟、渠,需要修较多的涵洞,从而增加了

投资。

9.2田-沟-林-渠-路

道路布置在田块的上端,位于灌溉渠道一侧,见图6(b)采用这种布置方式,位置较

高,不易受水淹;道路另一侧紧靠农田,人、畜、机下地方便。但道路跨越下级渠道〔农

渠〕,必须修建较多的小桥和涵管。

9.3田-路-沟-林-渠

道路布置在田块的下端,位于排水沟的一侧,见图6(c)优点是道路邻沟离渠,路面

枯燥,便于灌溉和人、畜、机下地生产。缺点是道路在斗沟的上游一侧,与农沟相交需

-

-

---

建较多的桥涵,田块排水也要穿路埋管,且多雨季节,田块和道路容易积水受淹,林带

应位于沟渠之间,予以加固。

图6路、沟、林、渠、田综合布置形式

9.4考前须知

可根据各地具体情况研究选用以上方式。在进展田、路、沟、渠、林整体布置时,

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9.4.1要根据规划地区的特点从主要问题入手,进展安排。在地势低洼的平原与圩区,排

涝是首要问题,应先布置排水系统,然后布置灌溉渠系和田间道路。在低山丘陵区,灌

溉是主要问题,配置路、沟、渠、林时,必须先从灌溉渠道着手;

9.4.2要节省工程量与少占耕地。为了节约占地,可逐步开展暗沟,暗管排灌;林带宽度

应小一些。

-

-

---

10

投资与效益

10.1建立投资

10.1.1建立总投资:根据片区根本农田建立总体设计,按各个工程的工程量、定额和单

价〔有关部门现行规定〕分别计算出各个工程所需的投资、劳力、建材和工程年运行管

理体费用等作出该片区根本农田建立总概算。

10.1.2资金筹措:包括各级财政政策性补助、专项贷款、地方配套、引进资金、单位

和群众自筹等项资金。

10.2工程效益评价

10.2.1经济效益:计算出建成后新增加的生产能力、投入与产出的比例;分析各类产

品生产本钱、纯收入、投资回收期限、财务净现值等。

10.2.2社会效益:产品奉献〔总量增长量、商品增长量、调出增长量等〕、劳动生产条

件改善〔机械化程度、技术设备装备〕、生活条件改善〔人均主要农产品占有量、人均

分配收入增长率〕。

10.2.3生态效益:片区建成后对自然环境有哪些有利与不利〔护理措施〕影响进展全

面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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