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视力筛查与眼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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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视力筛查与眼保健
儿童视力筛查的目的
1、通过定期视力检查和屈光筛查,了解儿童视力发育程度,筛查出视力不良和屈光偏离
的儿童。
2、早期发现弱视、斜视和其他眼发育的先天异常,早期干预。
3、消除不利于儿童眼睛发育的环境因素,从小预防近视。
儿童视力筛查对象与要求
1、对象:7岁以下儿童(含流动人口)。
2、要求:
儿童在3岁以前筛查1次,3岁至7岁以内每年筛查1次。
对筛查未通过或可疑的患儿,年龄在3岁以内者在6个月进行复筛,年龄在3岁以上者
在3个月内进行复筛。
儿童视力筛查的方式
在儿童保健门诊进行筛查,或携带筛查仪器到儿童相对集中的医疗机构或幼托机构进行儿
童视力筛查。
儿童视力筛查的设备
1、视力筛查仪(屈光筛查设备):主要用于7岁以下儿童屈光异常的筛查。
2、儿童图形视力表灯:主要用于3岁-4岁以内儿童视力异常的筛查。
3、国际标准视力表灯:主要用于4岁以上儿童视力异常的筛查。
4、眼位检查设备:遮眼板、聚光手电筒或其它眼位检查设备。
儿童视力筛查的流程
1、知情同意。筛查前向儿童家长告之儿童视力筛查的重要性和局限性,征得儿童家长的
同意。
2、筛查操作。具体筛查操作方法按每种仪器的使用方法和要求进行。
3、结果登记。对每位接受筛查儿童的双眼筛查结果做好登记,签署筛查人员姓名,并将
筛查情况在儿童系统管理登记本上作简要记录。
4、结果告知。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告知监护人筛查结果的方式,同时对筛查结果异
常儿童提出医学指导意见。
儿童视力筛查内容和结果判断
一、询问
询问家长儿童视觉行为的发育情况和有无异常现象。如:看东西皱眉、眯眼、向前凑
和歪头等现象。
记录:询问到的异常现象。
二、观察:
在检查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儿童眼部、眼位有无异常现象。
记录:观察到的异常现象。
三、视力检查
(1)视觉发育行为检查:
不同年龄儿童视觉发育行为
1-3个月双眼随移动物体移动180度
3-5个月开始看自己的手,能固定视物;能辨别彩色和非彩色
5-7个月出现眼手协调动作,能看到跌落的木块
7-11个月能看到小的物体
11-12个月区别简单的几何图形
12-18个月区别各种形状,对展示的图片有兴趣
18-24个月随着眼前目标由近到远移动
(2)视力检查
选择观看法
1岁半以前。
检测卡由不同空间频率、对比度大于90%的黑白条纹和与它对应的并列、形状大小
同等的、宽度等同于黑白条纹板平均亮度的灰板组成。
操作:
将条纹卡置于婴儿眼前50厘米处,检查通过中央孔观察,如婴儿表现为头向条纹图
形一侧转动,然后再调换条纹和灰板方向,继续增换不同宽度条纹,直到不出现有规律的
头部转动为止,其前一长条纹,即所测视力。
点视力筛查仪
1岁半至3岁
操作:
将该仪器置于幼儿眼前25—30厘米处,先将最大的一个视标点(序号是1)移到
观察孔的某处,让被测者指出黑点位置,用同样方法继续指下一个视标,直到不能辨认为
止,其视力按最后一个能辨认的视标序号查视力表得出。
标准对数视力表或儿童图形视力表
3岁以后采用
操作注意事项
1、环境:光线充足,必要时使用人工照明。
2、被检查者与灯箱距离5米,若用平面反光镜,视力灯箱与反光镜距离2.5米。
3、灯箱高度使一行与被检查者双眼在同一水平线上。
4、单眼检查。先检查右眼,后检查左眼,一眼遮盖(切勿压迫眼球)。
5、自上而下进行测试,指示棒应点在每个视标的正下方厘米处。
6、每个视标最多查看不多于5秒。通常要求的每行视标都能看清楚,每行视标可以错一
个,每行可以错2个。
7、戴镜者应先检查裸眼视力,再检查戴镜视力(即矫正视力)并分别记录。
8、如果在5米处不能看清视标,应嘱咐儿童向视力表逐渐靠近,直到看清视标,按实际
检查距离(米)换算后记录,换算公式如下:
视力=实际检查距离(米)
*
5
婴幼儿正常视力参考标准
记录:
结果记录到具体的视标,如右+2,左。
四、屈光筛查
屈光不正是引起儿童视力不良和弱视的主要原因,屈光不正包括远视、近视、散光,采
用视力筛查仪或眼瞬息图象筛查仪了解儿童的屈光状况,早期发现屈光偏离的儿童。
正常及可疑需要定期随访
6个月-1岁1-3岁3-5岁
球镜+~+
球镜+~+
柱镜~
两眼球镜差≥~<
两眼柱镜差≥~<
球镜+~+
球镜+~+
柱镜~
两眼球镜差≥~<
两眼柱镜差≥~<
球镜+~+
球镜+
柱镜~
两眼球镜差≥~<
两眼柱镜差≥~<
需要诊治
6个月-1岁1-3岁3-5岁任何年龄段(0-7
岁)
球镜>+
球镜≤+
柱镜>
两眼球镜差≥
两眼柱镜差≥
球镜>+
球镜≤+
柱镜>
两眼球镜差≥
两眼柱镜差≥
球镜>+
球镜≤+
柱镜>
两眼球镜差≥
两眼柱镜差≥
无法检测的(测不
出数据)
出现读数的(超出
可测范围:球镜+~
五、眼位检查
注意儿童双眼的朝向及注视反应,观察眼球位置、运动,采用以下方法进一步判断有无
斜视。
(1)角膜映光法:距病人前33厘米处,将电筒光点照射至双眼角膜上,观察角膜反光点
的位置,光点落于双眼角膜中央为正位眼,如一眼反光点落于角膜中央,另眼偏向角膜鼻
侧,为外斜,偏向颞侧,则为内斜。
(2)遮盖去遮盖法:用遮眼板遮盖一眼,观察未遮盖眼是否移动,去除遮眼板,
观察被遮盖眼是否移动,如移动则为显斜。
(3)交替遮盖法:一般在遮盖去遮盖检查无显斜时,用此法检查隐斜。迅速将
遮眼板遮盖一眼,再迅速移至另一眼,观察原被遮盖眼是否有运动。
干预原则
1、视力不良
(1)祛除病因:应该积极治疗原发疾病,如眼部炎症、屈光不正,或其他儿童眼病。
(2)诊断弱视:若视力低于同龄视标1-2行,应该纠正儿童不良的用眼习惯,3个月复
查一次,复查视力仍低于正常值或首次检查视力就低于2行者,应进行扩瞳验光检查以诊
断屈光不正或弱视,无条件者及时转诊。
(3)弱视治疗:配戴眼镜矫正屈光不正,采用遮盖疗法、视刺激疗法,精细训练等方
法,注意双眼单视功能的训练。
2、斜视
干预原则:斜视合并弱视首先进行弱视治疗,经弱视治疗后,两眼视力相差不足两行
者,可行斜视手术治疗。出生6个月内出现的先天性斜视需要在2岁内手术治疗。有些
内斜视通过配戴眼镜能够完全矫正,不需要手术治疗。
预防指导原则
(1)合理营养,有规律地生活,经常到户外活动,积极预防疾病。
(2)从小培养良好的用眼内卫生习惯,采用正确的看书写字的姿势,保持脊椎正直,身
体不倾斜,不耸肩,不歪头,握笔时拇指与食指之间留有空隙。眼镜与书本的距离保持
30-35厘米,不躺在床上看书,不在暗光或特强光线下看书,持续注视(看书、弹琴或画
画等)时间不宜超过30分钟。
(3)看电视每半小时休息5-10分钟,眼睛与荧光屏距离为屏面对角线的5-7倍,屏幕略
低于眼高。为避免耀眼,室内应有一定照明。
(4)发现孩子有眼睛发红,分泌物多,或眼位不正、眼球震颤、喜欢眯眼、近看等情况
应及时到医院检查。
(5)指导家长对儿童的玩具和毛巾经常清洗消毒,教育儿童不用脏手揉眼睛。发现眼病
及时治疗,预防传染性眼病在家庭中蔓延。保证儿童安全的生活环境,预防眼外伤的发
生。
(6)对家长、儿童、托幼机构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如远离烟花爆竹的燃放等。
儿童视力筛查=视力检查+屈光筛查+眼位检查
三者缺一不可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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