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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
《城市供水统计年鉴》统计指标解释
分表一供水与售水
1、生产能力:
(1)能力(万立方米/日):
指按供水设施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实际测定计
算的综合生产能力。不包括供水高峰阶段,超负荷增加的生产能力。
计算时,以四个环节中最薄弱的环节为主确定能力。各个环节的能力
计算方法是:
取水能力:地表水水厂应按取水口、进水管及进水泵房机泵的能力
确定(包括补压井能力),一般以机泵能力为主计算。计算公式:
日生产能力=各台机泵铭牌能力或测定的机泵能力×(1-各台机泵
同时开动后的损失因素)×24小时
有的水厂,如进水管的能力小于机泵能力,且以后各环节的能力又
是按进水管的能力配套的。则可按进水管每小时输水能力×24小时计
算求得。
地下水水厂应按水源井和抽水机泵的能力确定。如机泵能力与水源
能力不一致的,以两者中最小的能力计算。计算公式:
日生产能力=各台机泵铭牌或测定的机泵能力(或水源井枯水期最
大出水量)×(1—各水源井同时抽水后的损失因素)×24小时
(2)水厂(座):
指具有一定的生产设备,能完成制水整个生产过程,水质符合一般
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要求,并可作为公司(厂)内部一级核算的生产
单位。
一个水厂可能有一个或数个水源地,一个生产系统内的各项设施,
如分布在几个地点,只能作为一个水厂,但补压井和加压站不能作为
水厂。
按不同的取水方式,水厂可分为地表水水厂和地下水水厂两种。
按生产不同的水质,水厂可分为非饮用水水厂、饮用水水厂和既生
产非饮用水又生产饮用水混合水厂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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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水量(万立方米)
(1)供水总量:
指报告期供水企业(单位)供出的全部水量。包括有效供水量和
漏损水量。
有效供水量指水厂将水供出厂外后,各类用户实际使用到的水量。
包括售水量和免费供水量。售水量指收费供应的水量。免费供水量指
无偿供应的水量。
(2)平均日供水量:
指报告期供水企业(单位)平均每日的供水量。计算公式:
报告期供水总量
平均日供水量=(报告期日历日数一般按
报告期日历日数365日/年进行计算)
(3)最高日供水量:
指报告期供水企业(单位)最高一天的供水量。
3、售水量(万立方米)
(1)售水总量指收费供应的水量。计算公式:
售水总量=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
水+特种行业用水+其他用水
(2)居民生活用水是指居民住宅中居家用水。
(3)行政事业用水是指党、政、军机关及其所属的事业单位、教
科文组织、社会团体的用水。
(4)工业用水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工矿或商业所需的用
水。
(5)经营服务用水是指为客户提供住宿、饮食、一般性娱乐服务
的用水。
(6)特种行业用水是指以水为主要原料的制造业、特种服务业的
用水(包括纯净水生产企业用水、歌舞厅、保龄球等娱乐场所用水,
桑拿浴等相关业务用水,洗车用水)。
(7)其他用水是指除上述各项用水以外的用水。
4、用水普及率
(1)普及率(%):
指城市用水人口与城市人口的比率。计算公式:
城市用水人口总数
用水普及率=×100%
城市人口总数
3
(2)城市人口(万人):
指市(镇)区(不包括市辖县)有常住户口和未落常住户口的人,
以及被注销户口的在押犯,劳改、劳教人员。城市(镇)人口统计以
公安部门户籍统计口径为准。
(3)城市用水人口(万人):
指由城市供水设施供给居民家庭用水的人口,包括农业用水人口、
非农业用水人口和部队用水人口。
5、人均日用水量(升/人·日)
(1)人均日综合用水量:
指总售水量和城市用水人口之间的比例关系。
售水总量
人均日综合用水量=——————÷报告期日历日数×1000升
城市用水人口
(2)人均日生活用水量
指每一城市用水人口平均每天的生活用水量。
按用水用途可分为生产运营用水、公共服务用水、居民家庭用水
和消防及其它特殊用水四类。
生产运营用水指在城市范围内生产、运营的农、林、牧、渔业、
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单位在生产、运营过程中的用水。
公共服务用水指为城市社会公共生活服务的用水。包括行政事业
单位、部队营区和公共设施服务、社会服务业、批发零售贸易业、旅
馆饮食业以及社会服务业等单位的用水。
居民家庭用水指城市范围内所有居民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包括
城市居民、农民家庭、公共供水站用水。
消防及其它特殊用水指城市灭火以及除居民家庭、公共服务、生
产运营用水范围以外的各种特殊用水。包括消防用水、深井回灌用水、
其他用水。
计算公式:
居民家庭公共服务
用水量+用水量
人均日生活用水量=——————————÷报告期日历日数
城市用水人口
4
×1000升
6、在建水厂
指正在建设的水厂,其供水能力为在建水厂的设计能力。
分表二供水管道
7、管道长度(公里)
指供水设施的取水管道和供水管道长度之和。
合计=取水+供水
取水管道长度指水源地至地表水水厂净化设施(或地下水水厂清水
池)之间所有管道的长度,包括水源井之间的井群联络管道长度。
供水管道长度指从送水泵至用户水表之间所有管道的长度。不包括
新安装尚未使用的管道。在同一条街道埋设两条或两条以上管道时,
应按每条管道的长度计算。
8、漏损总量(万立方米)
漏损水量指在供水过程中由于管道及附属设施破损而造成的漏水
量、失窃水量以及水表失灵少计算的水量。
管道及附属设施漏水量指供水管道、闸井、表井、消火栓及中间加
压设施(水池、水库、水塔)等各种管道及附属供水设施的明漏、暗
漏、溢流、渗漏等损失的水量。
失窃水量指私自开启消火栓及其他供水设施以及私自接管取水等
无法计量和追偿水费的水量。
9、漏损率(%)
指漏损水量与供水总量的比率。计算公式:
漏损水量
漏损率=——————×100%
供水总量
10、管网密度(公里/平方公里)
指一定区域内供水管道分布的稀疏程度。可按城市面积、规划区面
积和建成区面积分别计算。计算公式:
区域内供水管道长度
管网密度=——————————
供水区域面积
供水区域面积指供水管道环通的全部区域,单管供水的地区,按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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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两侧100米范围作为供水区域面积统计。
11、管道材质
根据供水管道材质不同,分设:球墨铸铁管、钢管、铸铁管、预
应力钢筋混凝土管、塑料管、石棉水泥管、其他管材等类。
12、水表数(支)
指报告期末供水企业(单位)已为用户安装并使用的水表数。通
常按结算水费的水表数进行统计。
总数=生活用水户表数+工业用水户表数+其他用水户表数
分表三供水服务
13、管网水水质合格率(%)
(1)管网水水质综合合格率:
指水质常规指标中42个检测项目的加权平均合格率。计算公式:
管网水7项各单项合格率之和+42项扣除7项后的综合合格率
综合合格率(%)=——————————————————————————×100
7+1
35项加权后的总检验合格次数
42项扣除7项后的综合合格率(35项)(%)=———————————————×
100
各水厂出厂水的检验次数×35×
各该水厂供水区分布的取水点数
(2)管网水浑浊度合格率:
计算公式:
浑浊度检验合格次数
管网水浑浊度合格率(%)=————————————×100
浑浊度检验总次数
(3)管网水色度合格率:
计算公式:
色度检验合格次数
管网水色度合格率(%)=———————————×100
色度检验总次数
(4)管网水臭和味合格率:
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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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和味检验合格次数
管网水臭和味合格率(%)=——————————————×100
臭和味检验总次数
(5)管网水余氯合格率:
指管网水中剩余的有效含氯量合格的程度。计算公式:
余氯检验合格次数
管网水余氯合格率(%)=————————————×100
余氯检验总次数
(6)管网水菌落总数合格率:
指管网水样脱氯经培养后,每毫升水中菌落总数达到合格的程度。
计算公式:
菌落总数检验合格次数
管网水菌落总数合格率(%)=——————————×100
菌落总数检验总次数
(7)管网水总大肠菌群合格率:
指管网水脱氯经培养后,每升水中总大肠菌群达到合格的程度。
计算公式:
总大肠菌群检验合格次数
管网水总大肠菌群合格率(%)=————————————×100
总大肠菌群检验总次数
(8)管网水CODMn(管网末梢点)合格率:
计算公式:
CODMn检验合格次数
管网水CODMn合格率(%)=——————————×100
CODMn检验总次数
14、管网压力:
(1)管网压力合格率(%):
指管网服务压力的合格程度。计算公式:
检验合格次数
7
管网压力合格率=————————×100%
检验总次数
合格标准及测压要求按《城市供水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执行。
(2)管网水平均压力值(兆帕):
指供水区域内各测压点各次平均的水压值。计算公式:
Σ各测压点各次压力值
管网水平均压力值=———————————
Σ各测压点测压总次数
15、低压区面积占供水区面积比重
(1)指低压区面积占供水区面积的比率。计算公式:
低压区面积
低压区面积占供水区面积比重=——————×100%
供水区面积
(2)供水区域面积(平方公里):
指供水管网环通的全部区域,单管供水的地区,按管道两侧100
米范围作为供水区域面积统计。
(3)低压区域面积(平方公里):
低压区面积是指在供水区内定期进行全面测压时,所测得的压力低
于规定最低需要压力标准的地区,其面积可根据比例图计算。最低需
要压力标准的地区由各城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一般不低于0.08兆
帕,测压的时间应在一天的用水高峰时间进行。
分表四供水生产经营管理
16、消耗电量
(1)耗电总量(万度):
指报告期内供水企业(单位)在从取水至送(配)水整个生产过程
中消耗的所有用电总量,不包括生活用电量。
(2)制水单位耗电量(千瓦时/千立方米):
指水厂制水平均消耗的单位电量。计算公式:
制水耗电量(千瓦时)
制水单位耗电量=———————————
制水总量(千立方米)
(3)送(配)水单位耗电量(千瓦时/千立方米):
指输配水消耗的单位电量。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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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水耗电量
送(配)水单位耗电量=——————————————
报告期配水千立方米·兆帕水量
17、药剂耗用量
(1)混(助)凝剂耗用总量(千克):
指水厂在制水过程中,为使原水中的杂质、泥沙等物沉淀消除混浊
而消耗混凝剂(如硫酸铝、硫酸亚铁、三氯化铁、聚合铝等)的数量。计
算时按实际使用的品种分列。
(2)混(助)凝剂单位制水耗用量(千克/千立方米)
指水厂每制一千立方米水量所消耗的混凝剂数量。计算公式:
混凝剂耗用总量(千克)
混凝剂单位制水耗用量=————————————
制水总量(千立方米)
18、消毒剂耗用量
(1)消毒剂耗用总量(千克):
指水厂在制水过程中为杀灭水中的细菌、大肠菌群所耗用的消毒剂
总量。不包括利用铁盐做混凝剂时,而投加的作为助凝剂的液氯。凡
使用漂白粉的,应按实际有效含氯量折合成液氯计算。
(2)消毒剂单位制水耗用量(千克/千立方米):
指水厂每制一千立方米水量所消耗的消毒剂数量。计算公式:
消毒剂耗用总量(千克)
消毒剂单位耗用量=———————————
制水总量(千立方米)
分表五供水财务经济
19、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指企业建造、购置、安装、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固定形态时实际
支出的全部货币总额。根据企业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原
价”项填列。
(2)固定资产净值(万元):
指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净额。根据企业会计“资产负
债表”中“固定资产净值”项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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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销售收入(万元)
指企业销售产品的收入和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总额。根据企业会计
“损益表”中“产品销售收入”项填列。
21、利润(万元)
(1)总额:
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包括营
业利润、补贴收入、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以及以前年度损
益调整。(亏损以“—”号表示)。计算公式: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补贴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
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营业利润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利润,即主营业务利润
加其他业务利润,扣除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后的净额。
补贴收入指国家对市政公用企业因价格等政策原因发生一定亏损
(即政策性亏损)从财政预算收入给予的补贴资金。
投资净收益指企业对外投资收入减去投资损失后的余额。
营业外收入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
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收益、罚款净收入。以前年度收益、确实无法
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
营业外支出指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固定资产
盘亏、处理固定资金损失、非常损失等。
(2)净利润:
指企业实现的利润在上缴国家所得税后的剩余部分。
22、单位售水成本(元/千立方米)
指用于每千立方米成本费用。
23、工资总额(万元)
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在岗职工的劳动报
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
资和其他工资。
24、单位从业人员(人):
指在各单位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
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各单位工作的外
方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
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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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职工:
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
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在岗职工中不包括下列人员:
(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2)从单位领取原材料,在自己家中进行生产的家庭工。
(3)发包给其他单位半成品加工、装配、包装等工作使用的人员;
发包给其他单位的拆洗缝补、房屋修缮、装卸、搬运、短途运输等工
作所使用的人员;承包本单位工程或运输业务、其劳动力不由本单位
直接组织安排的农村搬运队、建筑队的人员等。
(4)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有计划从农村就近招用,参加铁路、
公路、输油输气管线、水利等大型土石方工程工作,工程结束后立即
辞退,不得调往新施工地区的民工。
(5)参加单位生产劳动的军工和勤工俭学的在校学生,以及大中专、
技工学校的实习生。
(6)离休、退休、退职人员。
(7)在各单位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等其他从业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指未作在岗职工统计,但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取得劳动
报酬的人员。包括: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各单位中
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从
事第二职业的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与在岗职工之和为该单位全部从业人员。计算公式:
合计=在岗职工+其他从业人员
(3)专业技术人员:
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及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且已在1983年
以前评定了专业技术职称或在1984年以后聘任了专业技术职务的人
员。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具体指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
科研人员(含自然科学研究及实验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教学人
员(含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学、小学)、民用航空
飞行技术人员、船舶技术人员、经济人员、会计人员、统计人员、翻
译人员、图书资料、档案、文博人员、新闻、出版人员、律师、公证
人员、广播电视播音人员、工艺美术人员、体育人员、艺术人员及政
工人员。
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企业、
事业单位下设的职能机构、企业的生产车间的辅助车间(或附属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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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单位)中从事生产、技术、经济管理和政治工作的人员。
按照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统计为专业技术人
员。
分表六供水价格(元/立方米)
25、批准日期
(1)现行价格或标准批准日期:指目前执行水价的批准日期;
(2)原执行价格或标准的批准日期:指上一次调整水价日期;
26、居民生活用水(元/立方米)
见分表一有关说明
(1)现行价格或标准
(2)原执行价格或标准
27、行政事业用水(元/立方米)
(1)现行价格或标准
(2)原执行价格或标准
28、工业用水(元/立方米)
(1)现行价格或标准
(2)原执行价格或标准
29、经营服务用水(元/立方米)
(1)现行价格或标准
(2)原执行价格或标准
30、特种行业用水(元/立方米)
(1)现行价格或标准
(2)原执行价格或标准
31、单位平均售价(元/立方米)
单位平均售价是指自来水的平均销售价格。
计算公式:
自来水销售总收入
单位平均售价=—————————
12
自来水销售总量
其中:现行价格和标准是指当年单位平均售价;
原执行价格和标准是指上一年单位平均售价。
取水量是指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通过工程或人工措施获得的水量,通常包括蓄
水、饮水、提水、调水等;供水量是指各种水源工程为用户提供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
供水量之和;用水量是指用水户所使用的水量,通常是由供水单位提供,也可以是由用水
户直接从江河、湖泊、水库(塘)或地下取水获得;耗水量是指用水过程中所消耗的、不
可回收利用的净用水量;排水量是指用水户向江河、湖泊或其他水体排放的水量。这种水
量一般以沸水或污水形式排放在水体中。
东京是管网漏损控制最优秀的城市之一,漏损率从1955年战后恢复时期的20%降至2007
年的3.3%。英国由于管网建设早、水表安装率低,漏损率一直居高不下,在10年前约为
30%到60%。经过管理和技术改进,如今已下降到30%左右。国内很多相关仪器都是英国
生产,相比之下,我国逐年上升的数字令人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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