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主要有室外消火栓、室内
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此外还
应掌握安全出口、电气设备及线路等重点项目监督检
查的基本知识。
一、消火栓的检查方法和要求
1、室外消火栓:应查看消火栓是否被埋压、圈
占,栓体及各部分组件是否完好.抽取至少1具室外消
火栓进行测试,有条件的用消火栓测压计和流量表测
试水压、流量;不具备条件的,目测其水压、流量是
否达到要求。
2、室内消火栓:应查看消火栓标识是否醒目,
是否被遮挡和圈占;消火栓内水带、水枪等组件是否完
好;栓口离地面高度是否为1.1m,其出水方向是否向
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同一建筑物内是否
采用统一规格的消火栓、水枪和水带。选择屋顶消火
栓或最顶层消火栓,有条件的用消火栓测压计和流量
表测试水压、流量;不具备条件的,目测其水压、流量
是否达到要求.
二、灭火器的检查方法和要求
1、查看灭火器瓶体上的标识。标识内容主要包
括灭火器名称、灭火种类代号、灭火级别、使用温度、
驱动气体名称和数量(或压力)、灭火器使用说明(图
形或文字)、灭火器制造厂名称等,手提式灭火器的底
圈或颈圈等部分有该灭火器的水压试验压力值、出厂
年份的钢印。
2、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可划分为以下五
类: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B类火灾:液体火灾或可熔
化固体物质火灾;C类火灾:气体火灾;D类火灾:
金属火灾。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
灾。
3、灭火器主要检查其选型是否正确,数量是否
达到配置标准,是否有锈蚀、超压或压力不足的现象,
是否达到报废年限,是否定期检修.灭火器设置位置是
否明显且便于取用。
4、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宜选用相同类型和操
作方法的灭火器。当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存在不同火
灾种类时,应选用通用型灭火器时。在同一灭火器配置
场所,当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灭火器时,应采用灭
火剂相容的灭火器。
5、设有室内消火栓的场所,可相应减少10%灭火
器配置数量;设有灭火系统的场所,可相应减少30%
灭火器配置数量;设有消火栓和灭火系统的场所,可
相应减少50%灭火器配置数量.
6、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的灭火器不应少于2
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多于5具.灭火器应设置
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灭
火器应设置稳固,其铭牌必须朝外.
7、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
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0m;底部离地
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8、灭火器不应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
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设置在室外的灭
火器,应有保护措施.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
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
9、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
点.
三、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检查方法和要求
1、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
设计、安装规范的要求,必须委托具有资格的施工单
位和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负责安装、检查和维修.严禁拉
设临时线路。
2、照明用电应当与动力、消防用电分开设置。
3、电源开关、插座等应当安装在封闭式的配电
箱内,配电箱应当用非燃材料制作,配电箱下方不得堆
放可燃物品。
4、闷顶内有可燃物时,其配电线路应采取穿金
属管保护。
5、照明器表面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
隔热、散等防火保护措施.
6、超过60W的白炽灯、卤钨灯、荧光高压汞灯
(包括镇流器)等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或可燃构
件上.
7、可燃物品库房不应设置卤钨灯等高温照明器。
8、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应穿管保护.当暗敷
时应敷设在非燃烧体结构内,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
3cm,明敷时必须穿金属管,并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采用绝缘和护套为非延燃性材料的电缆时,可不采取
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井沟内。
四、消防应急照明灯的检查方法和要求
1、公共建筑的疏散通道、观众厅、演艺厅、营
业厅、餐厅、封闭楼梯间、消防控制室、水泵房、自
备发电机房、配电室等部位应当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
具。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疏散走道不应低于
0.5lx,人员密集场所不应低于1。0lx,楼梯间不应
低于5.0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
配电室等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房间应保持正常照明
的照度.
2、事故照明灯应设玻璃或其他非燃烧材料制作
的保护罩,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
间不应少于20分钟.
3、查看消防应急照明灯有无遮挡,按下测试按
钮或切断正常供电电源后,是否迅速转入应急工作状
态;测试两个应急照明灯之间地面中心的照度是否符
合规定。
五、疏散指示标志的检查方法和要求
1、公共建筑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
密集场所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以
利火灾时引导观众顺利疏散.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
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识。沿疏散走道
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
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
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
于10。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2、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他非燃烧材料制
作的保护罩,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
间不应少于20分钟.
3、查看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位置是否符合标准要
求,间距是否符合规定,指示方向是否准确,标志有
无遮挡;切断正常供电电源后,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是否
转入工作状态。
六、安全出口的检查方法和要求
1、对安全出口的监督检查,主要查看疏散通道上
是否有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查看安全出口是否被
封堵、锁闭,疏散门是否向疏散方向开启,安全出口
标志是否醒目、有无遮挡。
2、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的数目
一般不应少于2个。地下、半地下建筑内每个防火分
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一般不应少于2个。
3、建筑中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
建筑中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
水平距离不应少于5米.
4、疏散走道和楼梯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1.1米,
不超过六层的单元式住宅中一边设有栏杆的疏散楼
梯,其最小宽度可不小于1米。
5、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入场门、太
平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宽度不应小于1.40米,紧靠门
口1。40米内不应设置踏步。
6、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室外疏散小巷,其宽
度不应小于3.00米。
7、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
个.当其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时,可设一个疏散出
口,其疏散出口总宽度,应根据其通过人数按不小于
1.0m/百人计算确定。
七、室内装修检查
1、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
棚、墙面和地面采用不燃材料装修;
2、房间、走道的顶棚、墙面、地面使用符合规
范规定的装修材料;
本文发布于:2023-03-03 01:55:2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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