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砍手门为啥判他爸爸死刑

更新时间:2023-03-03 01:49:08 阅读: 评论:0

长春砍手门事件最后怎么判的?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吴天昊案法院判决:

郝升山、林忠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郭守佳无期徒刑、刘春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吴和举14年;杜夏鹃11年;张纯洁10年;仁术程8年;申立仁5年;陈永哲5年;彭立刚5年;张也3年6个月;赵逊3年6个月;李慎龙3年。中学生郝志鹏判了5年(郝志鹏的父亲死刑,母亲11年)。

扩展资料:

事件始末

2011年10月8日14时许,吉林省实验中学高三学生吴天昊与几名同学相约来到长春市百屹会馆的篮球场内,吴天昊打算报考篮球专业,他想抓紧时间练球。约一小时后,另外几个年龄相仿的学生也来到篮球场,加入了比赛。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让谁都没有想到。

据吴天昊的初中同学小邓介绍,在打球过程中,他和对方一男生发生了身体碰撞。当时小邓被撞了一下,但身体没有大碍,双方继续比赛。没过多久,小邓在一次上篮时,再次与对方发生碰撞。接着双方就厮打在一起。

两伙人的争执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很快就被围观的人劝开。后来对方那伙人中的一名男生就拿出包里的手机,给他的父母打电话。

“看到几十人手里都拿着刀,从面包车里下来冲了过来,我被吓坏了,站在那不敢动。那些人也就打了一分钟左右,然后就走了。他们经过我身旁时,我听到有人说‘快走,手被砍掉了’。”小王说,当时他去楼上取东西,行凶的人才没有注意到他,让他躲过了一劫。

19时许,吴天昊被送到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进行抢救。

吴天昊的家人接到电话后,急忙赶往医院。据吴天昊的二姐吴缺回忆说,弟弟被送到医院后很快就陷入昏迷。虽然当晚就进行了抢救,但是直到次日凌晨,仍然没有脱离生命危险。9日4时许,吴天昊突然清醒过来,对他的大姐吴桐说了几句话,接着再次陷入昏迷。

吴缺说,9日6时许,弟弟的手被接好,但是半小时后突然呼吸困难。8时许,18岁的吴天昊已经没有生命迹象,但是父亲还没有看到弟弟最后一面,家属决定坚持对他进行人工呼吸。直到10时,吴天昊的父亲吴晓波赶到抢救室时,家属才不得不接受吴天昊死亡的事实。

2011年10月10日15时许,记者从死者家属处得知,郝志鹏的母亲杜夏娟于8日晚被派出所带走进行调查,郝志鹏与父亲郝升山(音)于9日晚向公安局投案自首。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长春砍手门


长春打篮球砍手事件的结局

  长春打篮球砍手事件的结局:长春18岁的高三学生吴天昊在篮球场打球时,与人发生口角,对方家长带17人持刀猛砍吴天昊,吴天昊双手被砍伤后被送往医院,后发内脏出血,内脏衰竭,于10月9日上午不治身亡。参与砍人这场事件的人依法判处死刑。

   事件经过

  2011年10月8日,被害人吴天昊在长春市东岭南街百屹篮球馆内打球时,与郝志鹏言语不和,发生肢体冲突。在撕扯过程中,郝志鹏的眼角受伤。随后,郝志鹏的父母纠集17人冲进球场,将吴天昊左右手臂割伤。

  9日上午10点,被害人吴天昊因失血过多,在医院不治身亡。之后吴天昊和郝志鹏各自的校友、同学不断在人人网、“郝志鹏吧”和“吴天昊吧”上发表回忆性文章,透露自己所掌握的信息,引发网友热议。

   处理过程

  长春市公安机关随即成立专案组,抽调警力200多人,分成五个专案组,分线开展抓捕。对犯罪嫌疑人“醒煤”设备个体经营者郝升山、杜夏娟及其儿子郝志鹏进行刑事拘留。


长春砍手案中两人被判死刑是否存在不合理???

长春砍手案中两人被判死刑合理。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起刑为10年,适用死刑。在刑事诉讼事务中,“以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及家属积极作出民事赔偿作为酌定情节在量刑中被充分考虑”已在司法实践中被普通运用。因此,民事赔偿部分的解决将直接影响对犯罪嫌疑人判处实刑的期限。

就故意伤害(致死)的案件而言,如在基层法院提起公诉,则一般对犯罪嫌疑人比较有利,既不会判处无期以上徒刑,如果积极赔偿,则一般在12年左右;如在中院提起公诉,即使积极赔偿,最终也会使用上刑限。

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长春砍手案:

18岁的高中生吴天昊与同学在位于东岭南街百屹会馆内打篮球时,与17岁的学生郝某发生肢体冲突,因言语不和,双方发生撕扯打斗。在扭打过程中郝某眼角受伤,于是给父母打电话求援。郝某父亲郝生山到达现场后,打电话纠集多人来到现场,对吴天昊及其同学进行殴打,将吴双手砍断,后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吴天昊的家人称,吴在送到医院的时候,还意识清醒,他告诉家人,郝某的母亲在医院时,还在不以为然,还从包里拿出好多钱说“你们要多少钱就开口,我家有钱,不够我包里还有。”事发后,犯罪嫌疑人郝某及其父亲郝生山于10月9日向长春警方投案自首,已被刑事拘留。


长春砍手门案件回顾:少年被砍断双手,只因打篮球时口角纠纷! 你怎么看?

2011年10月8日,案发地点长春市东岭南街百屹篮球馆,一名18岁的高三学生吴天昊在打球时,与他人发生口角纷争,对方家长召集17人持刀猛砍吴天昊。吴天昊双手被砍伤,而后内脏出血,衰竭死亡。

究竟为何吴天昊与他人发生口角,对方家长为何如此嚣张并残忍对待少年?请跟随小编走进长春砍手门一案,一起探寻案件背后的真相。


吴天昊是吉林省实验中学的高三学生,准备报考篮球专业。10月8日,吴天昊和朋友约定好下午放学后在百屹会馆5楼的篮球场打球。吴天昊和朋友们到球场时,已经有人正在打球了。

当时打球的是郝志鹏和他的同伴们。由于场地已满,吴天昊和朋友们打算加入郝志鹏,双方一同打球。一开始郝志鹏不同意,但是吴天昊和朋友们还是加入了抢球。

在打球过程中,吴天昊的初中同学小邓向媒体描述,吴天昊和对方一名男生发生了肢体碰撞,双方稍微停顿后继续比赛。小邓之后再一次上篮时,又与对方发生了肢体碰撞,双方最后扭打在一起。


吴天昊起初打了郝志鹏那伙人中的一个,吴天昊的朋友们也围了上来。郝志鹏一伙人体格较弱,估计想跑,示弱求饶认输。吴天昊一伙人不答应,表示一人的球鞋在打架中被弄坏了。

郝志鹏给父母打电话,不一会父母便开着奔驰车过来了,将吴天昊一伙人叫到了百屹会馆外面商量解决办法。很快又来了几辆车,下车后便冲着吴天昊一伙人喊,要收拾她们,一个也别想跑。

吴天昊的母亲还在叫嚣:“给我打,我带钱来的,打坏了我花钱治。”对面忽然冲过来数十名男子,年纪都在20多岁的样子,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把长约30cm的片刀。一人朝吴天昊的头上砍去,他用双手一挡,一只手差点被砍掉。


吴天昊的头部有十多处伤口,左手只剩下一丝皮肉连着,右手腕也有严重的刀伤,吴天昊叫喊着:“你们别打我了,我要不行了”接着那些打人的男子全部跑了,满身是血的吴天昊躺倒在地上。

郝志鹏的母亲见此场景,才将吴天昊开车送往医院。到了医院的郝志鹏的母亲还不以为然,并且炫耀自己的金钱,十分嚣张。10月9日上午6时,吴天昊的手开始被治疗,半小时后开始呼吸困难。

上午8时许,18岁的吴天昊没有了生命迹象,家属决定人工呼吸,上午10时,吴天昊的父亲赶到,才接受了吴天昊死亡的事实。


郝志鹏的母亲于8日晚被派出所带走调查,郝志鹏于父亲于9日晚前往派出所自首,几人被行政拘留。警方将涉案的17人全部抓捕归案。

2013年2月6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郝志鹏父亲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母亲有期徒刑11年,郝志鹏有期徒刑5年,其他涉案人员也依法进行处置。


吴天昊的表姐康凯在微博上发布视频,记录了吴天昊刚到医院时的情况。视频中的吴天昊双手被简单地包扎好,但意识尚未清醒,加上头部的创伤,最终还是不幸身亡。


长春砍手门的最终宣判

此案已于2013年2月6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吴天昊案法院判决:  郝升山、林忠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郭守佳无期徒刑、刘春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吴和举14年;杜夏鹃11年;张纯洁10年;仁术程8年;郝志鹏5年;申立仁5年;陈永哲5年;彭立刚5年;张也3年6个月;赵逊3年6个月;李慎龙3年。  中学生郝志鹏判了5年(郝志鹏的父亲死刑,母亲11年)。  =======================================  声明:本案一审判决消息,分别转自天涯和 百度贴吧并相互印证。转载此信息仅为传播资讯之目的,并不代表转载者观点。


长春砍手门行凶者(郝志鹏的父母)能判死刑还是电椅刑?反正就是一条路,必死无疑!

10月11日,长春警方就“砍手门”表示,指挥殴打砍伤吴天昊并致其死亡的郝生山及其儿子郝志鹏目前已被刑拘。

  近日,一条关于“长春一高中生打球时与人碰撞,被对方父母指挥数十人砍死”的帖子在网络上引起网民的高度关注。长春市警方今天表示,指挥打人者郝生山及其儿子郝志鹏目前已被刑拘。

  这事儿和药家鑫案又不一样,药家鑫有父母陪同自首,如实供述,并且表面上真诚悔罪,属于法律上可死刑可死缓的案子,最后从严判了死刑,大快人心。长春砍手这事儿,我很希望有人被判死刑,但是,很难判死刑。

  1、找不出元凶。

  药家鑫是一人做事一人当,虽然张显炒作黑衣人,暗示药爸杀人,但是公安经查明,与黑衣人无关。张显属于炒作,药爸后来也在电话里请张显继续查黑衣人,张显推三阻四再也不查了。

  长春砍手案,组织者郝志鹏父母没有动手,郝志鹏没有动手,其他十几或者几十人乱刀砍的,谁砍了致命一刀?算谁的?怎么查?枪毙谁?如果是共同几刀致命,那几个人全枪毙?枪毙领头的?领头的是郝志鹏父母,而郝志鹏的父母恰恰没动手。

  2、郝志鹏父母积极救治受害人。

  药家鑫虽不是预谋杀人,但是是故意杀人,没有积极救治,这个很清楚。但是,郝志鹏的父母说的是“我家有的是钱,打残你我能摆平,新来的公安局长我也能摆平,就是打你”;“我今天带钱来的,你们给我砍,只要不砍死就行,留一口气,我拿钱给他们看病”。没有说“给我往死里砍”,“今天就砍死你”,所以只能说是故意伤害至死,不能说故意杀人。而且郝志鹏父母把重伤的吴天昊用车送到医院,而且也确实拿出一大兜子钱用于抢救,虽然在我们看来,开着车带着钱砍人,摆明了不可一世,十分可气、嚣张,但是车、钱确实又用于了积极救治,没有延误抢救。

  3、发生时间地点不一样。

  药家鑫案,发生在深夜,郊区无人处。

  长春砍手案,光天化日,市区,会馆门口。

  4、人数不一样。

  药家鑫案,一人。最后药家鑫一人领罪。虽然张显说“也不知迷雾揭开后,能判几个死刑?”而且张显出于对药庆卫夫妻的同情,一再在微博里暗示药庆卫当晚参与其中,是黑衣人,药庆卫一米八等等。

  砍手案,开始报道说几十人,后来说十几人,反正一大帮人。最后搞不好从里面弄一个未成年的顶罪,说他砍了关键一刀。因为未成年人犯罪不判死刑,所以也就不判死缓(死缓从法律定义上讲只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本身可以说是也是死刑),你也没有办法。

  5、积极赔偿

  郝志鹏家里确实有钱,据说其父是开煤矿的,可以满足死者家属的要求。不像药家鑫家,没有245万,满足不了对方“245万松一把”的要求,于是被张显肆意塑造成“据媒体披露在房价高企的西安市区拥有4套房产”、“军队蛀虫”、“中央下来查一下”、“神秘的姥爷”、“这个姥爷不一般”、“黑手”……等等。这么大势力,拿不出245万,任意由张显造谣,真实好穷好无助的“大势力”。

  但是郝志鹏家有实力,报道称其父自称“我家有的是钱,打残你我能摆平,新来的公安局长我也能摆平”。

  当然,有传言说死者家里也有钱,也有本事,不会稀罕郝志鹏家的赔偿。

  那么,就算不要对方的赔偿,前面我说过,郝志鹏父母是组织者,但没有动手,当时是有故意伤害企图,结果导致故意伤害至死。事后积极救治,有自首,真正致命一刀是谁砍得很难确定。所以,尽管大家义愤填膺,但是,这个案子最后很难判个死刑。

  除非能挖出其他案子,比如如果有黑恶势力团伙命案,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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