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万头野猪成灾(四川2万头野猪成灾一)

更新时间:2023-03-03 01:46:46 阅读: 评论:0

野猪泛滥成灾,猖狂到入侵村庄,农民们该如何应对?

野猪是一种非常凶悍的物种,但是又是野生保护动物,所以一般人在看到野猪的时候只能够避而远之。不过由于野猪被保护的太好,就出现了发展存在的现象,很多生活在山林间的野猪会在夜间偷偷的侵入村庄,或者是侵入到田地中去毁坏田地,对于人们的生活也造成了很大的威胁。对于野猪入侵村庄的现象,农民们能做的只能够是尽量远离,千万不可以设法去逮捕。

人们对这些也是那么保护的越来越好,所以也导致这些动物的繁殖速度越来越快。野生动物一般是不会去影响人们的生活环境的,但是如果真的发展存在了的话,当到达一定数量的时候,相关部门也应该采取一些措施去控制。如果一个地方的野猪超过了当地人可承受的范围,比如野猪在身上的东西不够吃了开始祸害农田的话,对于农作物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也会导致粮食减产。

像我国的有些地区,如果野猪从山上下来破坏庄稼或者是入侵村庄的话,林业局会给一定的赔偿。农民们发现自己的农作物被损坏了,就可以上报到林业局去。而且根据相关的规定,如果野生动物导致农作物出现损失的话,可以补偿60~80%,如果野生动物导致农民的家禽受伤的话,也可以补50~%70左右的医疗费,如果直接导致家禽死亡了的话,可以按照市场的价格补60~80%。

不过大家千万不要想办法设施陷阱去捕捉野猪,因为之前也有过相应的案例,有一位老奶奶看到野猪祸害自己的庄稼就设了陷阱抓了三头野猪,结果就触犯了法律。如果野猪真的破坏了农民的庄稼,农民可以先跟当地的村委会说,村委会在上报到当地的乡政府,然后乡政府在统一的告诉林业局,然后再看具体该如何赔偿。


四川通江2万头野猪成灾,当地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

四川通江出现了2万头野猪,现在已经成为了灾害,当地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一方面是因为我们之前实行了保护这种动物的规定,所以没人会杀这种动物,另外一方面也是因为这种动物的繁殖能力非常强,自己对食物没有什么要求,所以导致野猪越来越多,接下来跟大家具体说明。1.保护法保护了动物不被伤害。
人与自然本身就是一体的,当我们的自然环境受到损坏,那么也会间接影响到人类,所以我们现在保护自然环境,也保护那些将要灭绝的野生动物,因此在四川我们就保护了野猪,想不到这些将要濒临灭绝的野猪,在我们的保护之下,数量越来越多,现在还成为了灾害。2.野猪的繁殖能力强。
野猪不同于其他的濒临灭绝的动物,野猪一方面对食物没有什么要求,他们既可以吃杂草又可以吃肉类,所以在山林里面他们的食物是非常充足的,另外一方面野猪的繁殖能力也非常强,野猪一年可以产下好几窝幼崽,而美国又窄又可以达到6只左右,而他们在一年多的时间就可以成熟,所以他们的繁殖能力是非常强的。相当于拥有了一个食物充足的环境,又加上自己超强的繁殖能力,所以野猪的数量越来越多,而且现在即使人们想捕猎野猪,也非常不容易,毕竟这种动物体重大,力量大,速度又快,很难捉到。总而言之,之所以四川通江会出现2万头野猪,一方面是在我们的保护法保护之下,这些野猪没有人去伤害,所以他们几乎没有天敌,另外一方面也是因为当地的食物充足,野猪的繁殖能力又强,所以随着时间的发展,野猪的数量就越来越多,还成为了灾害。


2万头野猪泛滥,多地遭遇“野猪灾”,对农业的影响有多大?

野猪进庄稼地里祸害玉米,就像是进自家一样,来去自由。

当地的相关人士指出,这些年因为生态环境恢复了,而野猪又是受保护的动物,打不得也不赶捕捉,它们的繁殖能力强,所以在湖北十堰的野猪已经成灾了,一年光是被野猪糟蹋的粮食就有数百万斤。它们不光是祸害玉米,经常拖家带口来玉米地里祸害,而且还吃红薯、蔬菜和一些瓜果等,让村民对野猪十分的痛恨,可惜也没有办法。

拓展资料:

在庄稼的周围,使用木桩,钢丝等材料搭制成篱笆,阻止野猪进入地里。野猪出没的时间段里,组织人员在地里巡逻驱赶,防止野猪肆虐。在地里插上数根竹竿,在上面悬挂酒瓶,利用酒瓶间相互碰撞发出的响声来驱赶野猪。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组织人员对野猪进行猎杀。

一、野猪祸害庄稼怎么办

1、在庄稼的周围,使用木桩,钢丝等材料搭制成篱笆,阻止野猪进入地里。搭制篱笆时,木桩要求粗硬,入土要深,这样才不会被野猪所拱倒,破坏。

2、在地里插上数根竹竿,在上面悬挂酒瓶,一旦野猪碰到竹竿,或者是风吹动竹竿,酒瓶互相碰撞,发出响声,野猪就会被吓走(该方法短时间有效)。

3、野猪出没期间,组织人员在地里进行巡逻驱赶。

4、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组织人员对野猪进行猎杀。

二、怎么抓野猪

1、抓野猪需要取得狩猎证等相关证件。

2、法律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中第22条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第23条规定,猎捕者应当按照特许猎捕证、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进行猎捕。持枪猎捕的,应当依法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持枪证。

3、处罚:未取得狩猎证、未按照狩猎证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保护区域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狩猎证,并处猎获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川通江的2万头野猪成灾,这些野猪该如何处理?

曾经受到国家保护的野猪,现在因为生态环境好转,在很多地方已经泛滥成灾。面对野猪的泛滥,在我个人看来,应该由相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猎杀。减少其种群数量同时,也减少它对农作物的破坏,以及村民的威胁和伤害。

众多野猪泛滥地区,以通江野猪数量最多,2万多头野猪,给当地居民农业种植,带来了很大的损失。虽然组织过专业猎杀,可猎杀的结果却并不太理想,野猪猎杀的难度,超乎了人们的想象。

在我个人看来,这些泛滥的野猪,可以用下面方法来处理。

一、继续节制捕杀

泛滥的野猪,如果不进行捕杀遏制,只会让野猪数量,变得越来越多。这样一来人类和野猪,接触的机会,也就会变得越来越多,出现伤人事件,概率也就会大幅增加。即便是没有伤人,对于农作物的破坏,也让农民朋友心忧不已。

如果能够持续,有计划的捕杀野猪,就能够很好的缓解这种情况。一方面可以将野猪,驱赶到远离人群聚集的村庄;另一方面野猪数量减少,对于农业和村民,能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

二、对部分野猪节育

除了采取猎杀这种方式外,还可以在猎杀的同时,对野猪种群身体健康进行大排查。将其中一些身体亚健康野猪,进行绝育手术,让它们失去生育能力,避免出现过度繁殖的情况。

这样一个方法,已经被运用到了当下城市流浪猫狗管理上,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想用于野猪种群防治,也能够起到一定效果。

农民朋友在种植庄稼时候,也需要注意自身安全,遇到野猪破坏庄稼,千万不要自行驱赶。此举如果激怒野猪,将会引来野猪攻击,让我们身体受伤。


野猪危害增加,拟将从“三有”动物名录中删除

野猪危害增加,拟将从“三有”动物名录中删除

  野猪危害增加,拟将从“三有”动物名录中删除,公开报道显示,野猪目前已成为中国致害范围最广、造成损失最严重的野生动物。野猪危害增加,拟将从“三有”动物名录中删除。

  野猪危害增加,拟将从“三有”动物名录中删除1

  在三有动物名录中,野猪是一种特殊的存在,其致害性远高于其他保护物种,以至于在我国多地引发了“野猪患”。

  但受到《动物保护法》的保护,野猪种群的增长势头一直没能有效遏制,破坏庄稼、妨碍交通、攻击人畜的事件时有发生。不可否认,野猪致害的问题已然演变成了一个“老大难”问题,“三有动物”的保护符反倒成了控制野猪的难点和矛盾点。

  近日,“野猪拟从三有动物名录中删除”的热点引发了社会关注,人和野猪的对峙形式或将迎来转机。12月10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正式开始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在名录征求意见稿的“兽纲”一栏,我们可以看到“野猪”已经被删除,新增物种则包括中国毛猬、喜马拉雅旱獭、海南小飞鼠等兽类。这意味着,野猪的保护级别或将降低!

  事实上,野猪被踢出保护名录早有苗头。2021年9月,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应对野猪危害的相关问题,引起了安徽省林业局、国家林草局的高度关注。在答复函中,国家林草局明确表示:将逐步从根本上解决。

  为控制野猪的数量,我国多地已率先展开试点,以“限额、限度”为前提实施猎捕,多个省区开始对野猪“下手”。

  陕西省将野猪禁猎期的时间调整为每年3月1日~4月30日,比之前减少了6个月,堪称国内最强“猎猪令”;

  四川省通江县被列入野猪致害防控试点县,当地约有2万头野猪,2021年计划猎捕750头;

  河南信阳商城县居民反复受到野猪侵扰,当地狩猎队获批1500头的猎捕额度;

  安徽省金寨县组成了20人的狩猎队,计划在明年1月31日前猎捕200头野猪,当地政府将按照10元一斤的价格回收。

  然而,人为猎杀似乎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甚至有人称其为“赔本的生意”。这是因为组建狩猎队会耗费大量的人力资源,还需要配备武器、猎犬。不久前,四川的一个狩猎队花了两天时间才拿下“首杀”,在狩猎时由于冲突一条价值4万元的猎犬不幸身亡,最终拿到的补助却只有2000元!

  效率低、成本高、风险大,这正是猎捕野猪迟迟难以见效的原因!现在看来,真正要把野猪的数量降低到可控范围内,最根本的方式还是将其从三有动物名录中删除,发动广大群众的力量全面防控。

  对于这一新通知,很多网友也表示支持。有网友留言称:“我们这里野猪泛滥成灾,都跑到市中心的绿化带产仔了”,还有人表示:“好像没有哪种野生保护动物的繁殖能力比它(野猪)强”。

  网友们评论不无道理。事实上,自从2000年我国将野猪列入“三有”名录以来,这一物种便进入了快速繁殖期,野生数量急剧增长。据调查,陕西、四川、江西、浙江等地是野猪致害的重灾区,而在整个中国,野猪的保有量可能多达120万头!

   野猪为啥会局部失控?

   1.野猪繁殖率高,适应性强。

  成年野猪体型较大,体重90~200kg不等,体长1.5~2m。野猪一年能生1~2胎,每胎可产4~12只幼崽,生育能力惊人。作为群体动物,野猪成活率较高,一般以植物饵料为主食,有时也会捕食老鼠、蜥蜴、野兔、鹿仔等等,适应能力很强。

   2.自然状态下,野猪几乎没有天敌。

  在食物链中,野猪的天敌主要是狼、熊、豹、虎等猛兽,但其野生数量很少,根本不足以对付野猪。以华南虎为例。上世纪50年代,野生华南虎曾被列为“四害”之一,遭到多地群众围剿,数量急剧下降。90年代时,野生华南虎基本绝迹,2012年更是被确定为“野外灭绝”。从数千只到野外绝迹,前后只用了30多年!更令人痛心的是,华南虎的悲剧并不是个例!

   3.野猪栖息地扩大,人猪冲突几率加大。

  所谓野猪的失控,其实还是针对人类而言的。随着野猪数量的增多,对食物、空间等资源的需求也逐渐增多,人猪冲突时常见诸报端。

  据调查,野猪一个晚上就能行走2~15km,栖息范围达几十至数百公顷。在甘肃陇南山区,野猪的范围正在由深山区向浅山区扩展;在部分林地边缘,野猪已进入村落周边,和人类活动区域高度重合,正面冲突几率加大,这正是“失控”的直接表现。

  据统计,2016~2020年间陇南地区共发生野猪致人伤亡事件17起,共伤亡19人,其中受伤7人,死亡12人。这类惨剧在江苏、浙江、四川等省区也时有发生,与之相比,“春拱种、夏毁苗、秋啃果”的现象就更加寻常可见了。

  对付野猪又是个“新难题”,我国各地省市也是摸着石头过河,纷纷采取尝试性的应对措施,比如异地搬迁、调整农作物的种植结构、建立野猪的动态预警系统等等。但目前来看,呼声最高的还是“有计划地猎捕野猪”,通过组建专业的狩猎队将野猪种群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但正如前文所言,猎捕野猪的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并不是治本之策。更普遍的方式是采取声、光、鞭炮等驱赶野猪,但也只在初期有效。据野猪受害区的群众反映,在甘肃、陕西等地,驱赶野猪已经失去作用,农田受害情况不但没有减轻,反而越来越严重!

  如今,国家林业局拟将野猪从“三有”名录中剔除,这自然符合大多数城乡居民的意向。因为从往年的容忍度调查来看,多数居民都承认野猪的危害性,并认为有必要采取措施控制数量。

  此类调查有很多,这里就简单举例一例。2016年11月~2017年11月,中科院等研究单位对陕西省西安市秦岭山地的村民进行了走访调查,目标就是为了了解居民对野猪的认知度和容忍度。结果表明,当地84.61%的居民希望野猪种群下降或消灭,赞同捕杀野猪的人数比例高达83.08%。

  秦岭山区分为深山区和浅山区,其中深山区的村民对野猪的容忍度更低,受到的损失也更严重。这些居民是野猪致害的第一见证人,对野猪的危害有直观感受,其态度足以说明问题。当然,新的名录最终能否顺利通过还有待于进一步观察,对此我们拭目以待!

  野猪危害增加,拟将从“三有”动物名录中删除2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近日发布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引发社会关注的是,2000年发布的“三有”动物名录中曾包括在内的野猪,在新发布的名录征求意见稿中被删除了。

  被保护了21年的野猪,终于从“三有”名录中出局了。公开报道显示,野猪目前已成为中国致害范围最广、造成损失最严重的野生动物。因为有法律保护,结果呢,“猪可以抢粮,人却不能伤猪”。更要命的`是,每只野猪几乎都是“战斗猪”,民间早有“打老虎要有豹子胆、打野猪要备棺材板”的说法。

  “三有”动物名录,意在保护与关注。环顾野猪在国内“纵横四海”的光荣历史,当务之急不是保护,而是防控危害、降低损失。一则,野猪之祸,不胜枚举。比如今年11月24日,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一对夫妇因猎杀野猪被判缓刑引发关注。“我实在是没办法了,野猪把我100多亩地吃得70亩都要绝收了”,被告人吴某向法庭这样陈述。人猪矛盾,越发无解。

  二则,野猪之量,触目惊心。有数据称,我国野猪总数早已突破100万头。以致其在不少地方泛滥成灾,不仅“胡吃海喝”,乃至威胁到人类的生命安全,破坏了地方生态系统的平衡。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是个动态平衡的体系。动物过少要保护,过多为害也要控制——这是最基本的辩证法,也是常识化的方法论。在这个问题上,政策法规应该因时制宜、因地制宜,而不能因循守旧或者刻舟求剑。“三有”动物名录将野猪调整出局,体现的恰恰是这个朴素的道理。这些年,退耕还林、天然林防护工程等为野猪生存发展创设了好的环境,这是可圈可点的生态成绩。而今,防控野猪之害,自然也不是要对野猪赶尽杀绝:说到底,还是要把握好防控与保护的度,让人与野猪、野猪与自然和谐共生。

  野猪虽然被“降级除名”,本质上还是野生动物。野生动物不是可以随意捕猎和食用的,这个底线,必须恪守。

  野猪危害增加,拟将从“三有”动物名录中删除3

  12月10日,国家林草局网站发布关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野猪拟从“三有”动物名录中删除。

  这则意味着野猪不再属于保护动物,农民面对野猪的侵害,不再面临进退两难的尴尬。有利于偏远地区财政更好用于民生,有利于更高保障农民生活。

  根据相关资料,“三有动物”,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两回事。“三有动物”相当于三级保护动物,如麻雀,喜雀等。根据世界动物保护协会的统计,上世纪90年代初,中国野猪数量曾骤降至几万头,直到2000年,野猪保护迎来转机。当年,野猪被列入“三有动物”名录,禁止随意猎捕和买卖。

  在食物链上,野猪是豺、狼、虎、豹等顶级食肉动物的主要食物,由于中国虎、豹、狼、豺等食肉动物的生存现状普遍不容乐观,野猪的繁殖率又特别高,导致部分地区野猪种群增长过快,野猪被国家林草局列为致害范围最广、造成损失最严重的野生动物。

  也就说,从动物生态链的平衡来说,过多的野猪已经打破了正常的生态平衡,如果继续保护野猪,财力十分有限的偏远、落后地区,就必须拿出更多资金来补偿农民损失。事实上,一些地方已经无力补偿农民,但又不准农民猎杀野猪,这对农民是不公平的。

  有媒体报道,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法律文书中,与野猪相关且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案件超过百篇,比如今年11月,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一对夫妇在3个月内猎杀了至少8头野猪,不但被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分别判刑,还要交付非法狩猎给国家造成的损失费。很多发网友就表示,尊重法官的判罚结果,但也不能让农民在犯法和保护自已利益面前进退两难。

  野猪从“三有”动物名录中删除,有能力的农民就可以放心猎杀野猪,政府组织的野猪狩猎队,更可以大规模猎杀野猪。农民损失因此减少,政府支出也就减少,偏远、落后地区可以加快实现发展。

  当然也要看到,野猪从“三有”动物名录中删除,并不代表野猪的生态价值可以忽略不计。它们与当地生态系统的关系还是非常密切的,可以帮助多种植物授粉和传播种子,可以增加土壤的透气性,野猪排泄物有助于增加土壤肥力等。这就需要在放心猎杀野猪的过程中,需要科学计算。一个区域应该生存多少野猪,捕杀多少野猪后需要叫停,重新把野猪列入“三有动物”名录。

  总之,只有法治与时俱进,才能更好保护群众利益,更好保护生态平衡。平息“人猪战争”如此,其它事情也是如此。


四川通江2万头野猪成灾,为何连职业猎人也无能为力呢?

野猪泛滥成灾,这样一个情况,我想不仅存在于四川通江,在全国很多地方,也有着同样的情况存在。就我个人看来,泛滥成灾的野猪,之所以连职业猎人也无能为力,很重要一个原因,便是野猪攻击力强,有着厚厚的皮毛。早皮毛的保护下,使得猎人们很难做到一枪毙命。

猎杀野猪是一件极为危险的事情,如果不能够将野猪快速击毙,就会招来野猪疯狂报复。这样一个后果,会让猎人和猎犬身受重伤。此次通江捕杀野猪过程中,就有猎犬因此牺牲。

一、野猪皮糙肉厚,很难做到一枪毙命

随着神态环境变好,外加国家对野猪的保护,使其数量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和恢复。种群数量增加以后,就会对环境造成危害,危及人的安全,毁坏大量的农作物。

野猪伴随体重的增长,还会出现长獠牙情况。皮糙肉厚的情况,使得野猪抗打击能力大幅提升。如果没有丰富经验,外加得力的捕杀工具,即便是专业猎人,也很难做到快速猎杀一头野猪。

二、野猪攻击性强,捕猎过程凶险无比

发情期和看护幼崽的野猪,具有非常强的攻击能力。这种攻击性,就使得野猪,成为了一种凶险无比的动物。农户在劳作过程中,如果遇到了野猪,就很有可能被其伤害;在强大的野猪面前,手持简陋工具的我们,没有任何的胜算可言。

专业猎人在猎杀野猪时候,也会出现没有及时杀死野猪,而受到野猪攻击的情况。受到惊扰和伤害的野猪,非但没有毙命,反倒将其凶性完全激发了出来。

正是这两个原因存在,使得我们当地人在捕猎野猪,成为了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当然了如果有专业人员介入,或者在大型食肉动物面前,野猪的攻击力就变得不值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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