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杀妻碎尸案始末
杭州杀妻案嫌犯是什么心理,怎么下得去手,到底是如何作案的啊?
您好。
杀人的因素有很多,而且很复杂,有心理因素,环境因素,人为因素,最新报道说,犯罪嫌疑人曾经掐被害人脖子闹离婚,说明他很早以前就有家暴行为,而且家暴特别容易让一个人心理变态。
心理变态,贪婪,暴怒,很容易导致犯罪的,贪婪到了极致,他会不择手段的占有这一切,而性格暴怒,一言不合就暴跳如雷,行使除法律以外的惩罚,轻者恶语伤人,重者故意杀人,再加上心理变态的因素,只要对方反抗,必死无疑。
现在这个 社会 最多就只有贪婪和色欲,只有贪婪没有其他附加条件还好,就怕贪婪、嫉妒、暴怒在一块,七宗罪里面就占了三样了。
贪婪到了极致,会不择手段的去占有这一切。嫉妒到了极致,不是他的他也会不惜一切代价去占有。暴怒到了极致,一言不合暴跳如雷,丧失理智丧失人性,只要跟三样沾边,没什么是做不出来的。
有真感情的人,通常是不可能伤害对方的,而他是带有目的性去接触对方,或许根本不存在真感情,夫妻之间毫无感情,男的又毫无人性。
有些人只是因为心理失衡,瞬间就会丧失理智,丧失人性,前面菜市场杀人案,就因为互相有矛盾而已,结果瞬间就丧失理智和人性了,有百分之九十的罪犯,都是在一瞬间丧失理智和人性。
而且他之前就有家暴行为,就说明他脾气暴躁易怒,性格暴怒,而且有贪婪,只要对方说的话不合心意,就开始动手了,暴躁易怒的人非常容易丧失理智,有时候只是因为一句话的事情。
杀人其实跟人的欲望,性格,脾气,行为外加环境因素和人为因素有关,正好发生了矛盾和争执,他又贪婪,贪婪就是他的欲望,性格又暴怒,脾气又暴躁易怒,行为举止又极端,这种人很容易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
只要性格,脾气,行为软弱一点,欲望看淡一点,就不可能发生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如果一个人特别贪婪,但是性格胆小懦弱,脾气平易近人,行为举止端正,他肯定不敢做这些事情,正因为所有的因素和条件都结合在一起了,丧心病狂的事情就发生了。
要我说许某的杀妻的心理很简单,主要为了房产和巨额欠款,杀之而后快。但我是从表面上看的,目前警方没有公布细节,所以只能从表面上来分析一下主要两个原因!
第一, 许某夫妻有两套拆迁补偿的房子,许某一心想将另一套正在装修的110平米的房子,作为自己与前妻所生大儿子的婚房,但来女士没有同意!报道称也正因如此,两人才闹矛盾!许某想用自认为天衣无缝的手段蒙混过关,除掉来女士,逃过法律的制裁而得到房子!
第二, 还有一方面就是,许某曾因炒股而向来女士借了160万,而且炒股还亏了钱!因此两人也大闹过矛盾!许某欠钱且亏钱,当然处于下风,可能在争吵中,在来女士的言语中受了刺激,而暗自恨起杀心。
至于,如何作案,现在知道的就是趁来女士熟睡,杀人分尸。关于细节,想想都觉得害怕,我是不敢去猜想……还是等警方的公布吧!在此不再多说,如果屏幕前的你有什么大胆的猜想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最后总结,在我看来,他的心理是极其顽劣,愚蠢,恶毒的。 亏了钱,而且还是别人的钱,他不是应该虚心向来女士道歉,任来女士凭怎么说,作为男人,做了错事就该承担责任!这不该是憎恨来女士的理由! 因为与来女士意见不合,就痛起杀心,以为用自己的残忍的手段,就可以逃过法眼,殊不知在我看来他作案的破绽漏洞百出。但当时对于他来说可能是极其自信的,所以才会行此下策。结果现实的破案进度,验证了他的想法是多么愚蠢。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他就算记恨来女士,也不能用这么没有人性的手段来结束来女士的生命!由此可见,此人的内心有多么恶毒!我是 @户外阿晖 ,欢迎关注,评论交流!
真的不知道怎么去理解这件事,真正的原因,我想没有一个人知道,就像人们常说的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人已经走了,内幕永远不能揭开,现在也只是公说公理。只是这男人的手段太过于极端吧。唉,极端的背后,也许是自卫。但愿人世间少些纷乱,多些安宁。
突然想到“举案齐眉”。《后汉书·梁鸿传》:“为人赁舂,每归,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形容夫妻间互相敬重。
又想到相敬如宾,意思是形容夫妻间相处融洽,互相敬爱,像对待宾客一样。出自《左传·僖位公三十三年》。
这典型的好夫妻,这世世代代流传的佳话,让他一个现代人,糟蹋的体无完肤。常言说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家喻户晓,对他却是充耳不闻,视若无睹。都说最毒妇人心,也许让你忍无可忍,但你的行为又创造了一个新名词,谨防枕边人。希望人世间一切安好,出入皆平安。
许犯杀妻案,从整个过程来讲,他的杀人动机,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毫不夸张的说,在他(她)们开始接合时,许犯就萌生了该念头,目的就一个,房产和钱。他自以为,用粉碎机将尸体碎后到进马桶,用水冲掉,这样就天衣无逢了,殊不知,现在破案的水平,早不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了。这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许某某交代,因为家庭生活矛盾,积压了对妻子的不满。
于是,在7月5日凌晨,将熟睡的妻子杀害。
随后,残忍地对其进行分尸抛弃,扔至化粪池。
关于来女士的案件,有许多细节,不是我们不知道,而是还没到应该公布的时候;当然,有些事,或许我们永远也不会见诸报端,因为说出来对当事家属的伤害太大。
许某某真的太会伪装了,他可以在杀人后,面对四次访谈时,还可以如此从容坦然,大家都不能从外表看出他有何异常,相信用同样的诡计,他骗过了枕边人!
人生的上半场是自我修炼,
而下半场可能就是和婚姻的抗争。
婚姻可能会成就你的未来,
也可能会毁掉你的一切。
来女士的案件,
让许多人直呼“日常恐婚”。
可是我想告诉你们:
婚姻本身并不可怕,
可怕的是你选错了人。
现在来看,已经不能用家庭矛盾导致杀妻来解释!因为许某利把整个作案过程搞得干净利落,而且四处炫耀,表示其妻"智商很低"。从犯罪心理学看,许某利属于纯粹典型的嗜血狂魔!真有点像恐怖片中那些吸血鬼,它们把人看作是一盘人血盛宴,细思恐极!我初步判断,许某利并不完全是瞒天过海,杀人越货,他是要通过这次谋杀,完成人生的最终目标,达到以杀人取乐的极致享受。同时他和那些江洋大盗不同,他还要公开宣扬自已的杰作。这点和白银杀人案有区别,许某利是陶醉自己作案竟然达到毫无破绽的程度。这就是雁过留声人过留名的需要。他已不在乎自己的生命,他在乎的是把自己的完美谋杀公之于众,满足某种炫耀心理。因为他觉得生命在完成谋杀后,已经没有存在必要。
那个朝代到当今,杀人事件就象黄河还澄清时。当今 社会 科学依据,一般论理在手机各方寻踪追迹,除杀人后自己也自杀所聪明反被聪明误,太多为钱而死相随,不会为情杀而也为财,
许某利的心理非常人能比,否则他也做不出这极端凶残,心狠手辣的惊天大案!
许某利在案发后36小时才选择报案,他自以为聪明,说妻子失踪,自以为天衣无缝,面不改色,巧言令色,极度伪装,他自以为可瞒天过海,逍遥法外,殊不知天网恢恢!
其实,许来两夫妻早有矛盾,他炒股失败而负债,还有一套拆迁新房,他属意给与前妻的儿子做新房!而来女士未答应。
他就是为了钱财而残忍地将妻子杀死,自以为得计,自以为惊天阴谋能得逞!
其实,他满可以理智冷静地对待问题和矛盾,寻常正常的途径解决夫妻纷争,而他却悯灭人性,孤注一掷,挺而走险,杀人害命,手段令人发指!
说到底就是人性的自私和贪欲,令他恶念滋生,不计后果,杀人于无形,最后也是自取灭亡!
只可怜他年幼的小女儿,同时失去了双亲!
世人皆应警醒,害人之心不可有啊!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决不会缺席!
许某人是属于谋财害命的心理,当初和来女士结婚,可能是看上她家的房屋,其实他心里并不怎么爱满女士,为了达到目的,不惜和满女士生下一个女儿,可以为自已后路着想。
如果他对二婚妻子恨的话,其间肯定有打骂残暴的动态,他的身子会有伤痕的,但是他杀妻的过程是悄无声息的进行,他这种分尸式的行为,在外人看来惨无人道,其实对他来说那笔巨大的房产,充满了诱惑,金钱迷失了,良知全无了,所以残忍地狠心地把妻子分尸,又不能被别人发现,又不想进牢房的侥幸心理,独享这房产的主人,以后就不会被别人追债,又不用看妻子脸色做人,做出了大逆不道的事情,能瞒天过海吗?贪得无厌变成杀人恶魔,究竟值不值得呢!
自做聪明,报警半夜袭踪,警察是干嘛的,一吊间空没出门当然是他做案,在他心里一定很常时间很这个老婆所以下手的是时候光想着很
杭州案,那么大个尸体,一个晚上嫌犯是怎么处理掉的?
一个人的尸体,其实剁烂切碎,并没有多少了。按照120斤计算,其中包含大约9.6斤的血,大约25%脂肪,包括十来斤的内脏,这些东西容易切碎,可以通过下水道冲走。其他的部件可以剁开,用塑料袋装着分散抛弃。该案件,警方已经在38辆粪水车里找到人体组织,并且提取DNA核对,证实为来某某。
其实,这个案件我只是前两天听朋友说的,我刚一听到时,就开玩笑说:“会不会在冰箱里哦?”
现在确定这是一场有预谋的犯罪行为,凶手一定是考虑了很多方面,尤其是人命案件,从反侦察角度来说,毁尸灭迹是最好的结果!可是当下 社会 ,监控太多,完全有理由排除各种走失的可能性,所以一个大活人就这么凭空消失,那只能“遇害”了。
我虽然不知道,该案件是否是死者丈夫第一个报的案,但面对镜头采访,如此镇定,那可能是事先想好了一套说辞。如果是他报的案,那就是利用“贼喊捉贼”的方法,降低自己的可疑性,对警方而言就是一套障眼法,毕竟一般人不会把一个主动报案的丈夫,设想成为杀害妻子的凶手!
如果警方查不出任何蛛丝马迹的话,估计该案件就会不了了之。但世间的许多秘密,即使瞒了世人百年、千年,始终有一天会在不经意间真相大白。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确实让人捉摸不透,那么大个尸体,一个晚上是怎么处理的,并且还没有惊动家中的女儿和隔壁的邻居 。
案件回顾:
7月4日,来女士最后一次出现在电梯里,她和小女儿拿着蛋糕,有说有笑的回家。
7月5日,许先生称,起夜时发现妻子失踪
7月6日,来女士单位来电告知其没有到岗,来女士家人报警
7月19日,案件移交江干区分局,成立专案组调查
7月23日,警方通报,来女士被遇害,丈夫有重大嫌疑,已被采取刑事拘留。
从上述经过可以看出来女士遇害是在7月5日凌晨,并且女儿还在家中,就算许某某杀害来女士没有声音,在分尸的时候家中小女儿都没有听见吗?着实让人不该相信,应该是许某某提前给女儿吃了安眠药等药物,让女儿无法听见分尸的声音,可以肯定这是一场蓄意已久的谋杀。 经过许某某交代,趁来惠利熟睡之际,以枕头蒙头的方式将其杀害并分尸,后将大部分身体组织通过抽水马桶冲入化粪池、部分骨骼带到室外后分散抛弃。
由此可见许某某蓄谋已久,对自己的妻子凶残,毫不手软,可见对妻子的恨意之深,矛盾之重。
经过“杭州来女士案”也给我们很多警示,夫妻之间应该多沟通,多理解,互相关注,互相爱护,发生矛盾及时处理,不要让矛盾越积越深,及时解决矛盾,才能造成不必要的惨剧发生,夫妻之间才能和谐幸福。
个人看法:
1.熟睡中被害,基本上没有呼救和打斗声音,何况弱女子对壮汉。受害人死亡阶段的声响没有了,这一阶段的动静不大,受害人小女儿熟睡且极可能被催眠。
2.要分尸,绝不是传统的砍、剁之类的手段。个人看法,使用了化学品,用于软组织的销毁,同时配合利器。现在只剩下骨头了。
3.骨头可能是被剔下来后,使用液压工具破碎了,比如液压钳,液压剪这些。怕出现声响,可以泡在较深的水中,这样声音基本被消掉了。
4.此案犯罪嫌疑人属于预谋杀人,且有鱼粉生意经历,肯定对分尸揣摩很久。鱼粉加工,有很多商家也掺入牛骨一类的。这种经历对于分尸手法的启发是全方位的。同时,嫌疑人对于整个过程前期一定做了预演,比如无噪音拆解猪头等等,甚至此人有无其他命案在身都要验证,毕竟在自己家中杀妻分尸,已经是万分残忍,罪大恶极。
5.对这些好奇可以理解,但是警方肯定仔细考虑过,不公布细节好处更多!
就想到这些。
统一回复一下其他疑虑:对于气味,如果是在浴缸之中操作骨肉分离,保持浸泡状态,气味基本上出不来;难的是骨头毛发,肌肉和其他软组织,可以直接冲走的就冲走,不好冲的,上面说了,有利器切割;利器还可以用于剔骨;加上化学品帮助!骨头利用液压工具,在水中破到罪犯理想大小,连骨头破裂的声音都极小!再细致的,想不出来了,只能问许某了。大家结合犯罪嫌疑人拖延报警,故作镇静,他的主要用意大概是拖着拖着,化粪池里能烂的都烂了吧!
作者本人从事环保行业,有处理大批量生活垃圾的工程案例,其中包括农贸市场的各种垃圾,里面肯定有难以处理的大型骨头等等,仅仅从这方面的经验来做一些推断。至于用什么药剂可以融化猪肉,用什么工具破碎牛腿骨,已经超出这个问答的范畴,请好奇宝宝们不要评论追问了。至于警犬,这里的作用机理不太大,警方更专业,大家不要质疑警犬的能力!
一个小时都可以做好多事情,更何况是一个晚上呢?要知道嫌犯可是在三十多个小时后才报警找人的。这其中的三十多个小时里,足够他处理一具尸体了,把人分尸分散抛弃,说难也不难,尤其对他这种曾经做过鱼粉的人来说,更是得心应手。
虽然鱼和人是不同物种,但同样都是尸体,他处理鱼那么多年,速度已经练出来了,处理一具尸体对他来说是小菜一碟。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来女士恐怕到死也没想到,自己会悄无声息的死于爱人之手。只因对她不满,便产生了除掉她的办法。
果然只有吵架以后,才能发现你嫁的人到底是天使还是魔鬼!妻子对他那么好,还为其生儿育女,没想到头来她这个相处了十多年的妻子都比不上丈夫心中的利益重要。
不过嫌犯是如何一个晚上就处理掉尸体的?从杀人到处理尸体,这其中肯定花了不少小时,光是分解肢体就很费时间。也许肢体不是一晚上处理好的,夜间安静晚上处理动静太大,不排除他是白天处理,白天孩子上学家里没人,比较好办事。
而且白天用水多也不会引起怀疑,在加上白天外面环境比较吵闹,也就不容易被发现,这就给他创造了很大的机会。
但是怎么处理掉尸体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做事时是怎么做到不发出响声的,这才是厉害之处,据说小区隔音效果并不好,那他是怎么在邻居和女儿的眼皮底下一声不响将妻子碎尸的?平时走路都有声音,那骨头是硬物,机器在使用的情况下也会发出轰鸣声,他是如何防止发声的?
据报道,来女士的老公之前的工作是屠宰鸭子和做鱼粉,都是比较残忍的工作,因此,他对于这些残忍处理手段很熟悉。
目前警方已经通报,在邻居空房间分尸是假消息,属于谣言。那么大的尸体,是如何处理的呢?
我觉得作案过程可能如下:
首先,杭州那天晚上下着大雨,窗外可能狂风大作,并有雨水不断敲打着防护栏。所以,邻居可能就听不到来女士丈夫的作案声音。来女士的丈夫,在床上用枕头捂死来女士后,可能将其拖去卫生间,用之前屠宰的手段进行处理,完成后,然后用大量的水冲洗作案现场。一些大的骨头之类的被他第二天分散丢弃。
来女士的小女儿当晚可能被来女士丈夫在牛奶或开水里下了安眠药之类的药物,况且她已经11岁,并没有和来女士们睡在一起,所以她才没有发现异常。
来女士丈夫之前做屠宰生意,对生命可能不是那么敬畏,所以才做出这种恶毒的事情。如果不是来女士有个大女儿(报案),那么来女士丈夫可能会一辈子逍遥法外。
说一下自己的看法:
1.回答题主的问题,理论上开说,只要凶手足够凶残和冷酷,一晚上的时间,分尸然后丢弃,对于一个成年男子来说应该是可以完成的,之前国内,就有杀人分尸藏进冰柜的案例。本案中根据警方的资料,凶手并没有出门抛尸,而是选择碎尸后,通过马桶下水道冲弃,所以网上有凶手家一晚上用水两吨的传闻,应该是凶手用来清理现场。
2.说点别的,此案从一开始就引发广泛关注,网络的吃瓜群众们凭有限的常识从一开始就已经能看的出,来女士的丈夫嫌疑最大,是可能的杀人凶手。。那么,问题来了,连网络吃瓜群众都看出来的嫌疑和破绽,专业的警方是怎么可能看不到呢?所以,推测警方一开始也已经锁定了她丈夫作为嫌疑人,之所以没有采取强制措施,可能就是受制于一直为找寻到受害人遗体,这十几天里,警方一直在找寻来女士遗体,直到找到遗体,案情就有了重大突破,疑犯被逮捕。。案情基本清晰。
3.在这十几天的找寻中,笔者认为,警方和群众虽然认定了她丈夫是凶手,但警方个群众得思维和思路还是被前期媒体的各种报道给带偏了,媒体一直报道,失踪,监控探头都没拍到等信息,这给人一种凶手用了一种及高明隐蔽的手段神不知鬼不觉的杀人,然后弃尸到隐秘荒野的假象,这种对手作案手段和抛尸手段很高明的假象,一定程度误导了警方的思路,让警方把凶手的手段和智商严重高估,对遗体的找寻也复杂化。。。然而事实确让人大跌眼镜,这个凶手远没有想象得那么高明,他真的就是简单的在家里半夜杀人,然后分尸,甚至都懒的远走抛尸,愚蠢到直接就冲到化粪池里。。不得不说,严重的高估和复杂化凶手,是本案前期耗时太长得原因,如果没有这样的弯路,一开始就围绕小区搜寻,案子应该早就破了。
3.再说一点,本案再次说明一个道理,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能认准人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提醒正努力脱单的单身狗们,找另一半一定要慎重,慎重,再慎重,比起钱财,相貌,能力等,第一重点看的就是人品,人品,还是人品!因为,其他这些方面没看准,顶多吃点亏,但人品没看好,一不小心,就可能像来女士一样丢了性命。所以,单身狗们切记,多看人品,慢慢来,多看看再决定。万一牛屎糊眼睛,找了个渣子,那认清真面目后,一定果断得一刀两断,别犹豫,果断切割远离,不要将就,保命要紧,一生很长,谁都免不了遇到渣男渣女,迅速逃离,及时离场,永远是最优选择。这种找结婚对象的事情,宁缺毋滥,如果没有合适的绝不将就,就先做个快乐得单身狗也不错。。
4.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任何时候对周遭的人和事,保持足够的警醒和清醒的认知永远是有必要的。来女士的惨案就是深刻的教训。
其实这个事情警方也已经说了,属于是有预谋的呢,这个事儿既然是有预谋的。那么很多之前的事儿都是需要准备的。
首先我们来说,来某某并没有出小区,而是晚上吃完饭就上床睡觉了。那其丈夫是半夜杀害了他的妻子。他们这个时候问题来了,之前邻居说过。回迁房的质量并不好。有的时候,他们家的抽水马桶的声音,他在自己家里面都能听得到。
这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杀死了以后,尸体是需要处理的。首先分尸的情况下,肉体组织好处理,直接剁成小块就可以了,可是人体骨骼呢?虽然我们知道他们家案发那几天用了两吨水,但是只能冲下去肉块儿,可是骨头呢?骨头如果想要处理的话,必须使用刀剁碎那么半夜如果是用刀剁碎骨头,或者说用粉碎机之类的粉碎骨头的话,那必然会有声音。如果要是有声音的情况下,那么他的邻居肯定半夜会听到。
第二个问题就是这么多血水是怎么处理的?我们都知道血是有血腥味的,平时我们自己身上如果流血多一点,就会闻到浓浓的血腥味。何况是一个活人这么多鲜血需要处理,在案发后的两三天,浙江的一些媒体就去他们家去采访他的丈夫了。如果没有经过专业的处理,平常的普通人是很快就能闻到血腥味儿的。所以这一点肯定是用什么其他化学成分得处理掉了,掩盖了气味。
还记得一个细节吗?她丈夫的侄子提供了一段监控录像,也就是半夜。在地下车库露出了一个男人的下半身,当时是看不清楚是谁。但是现在想来必然是她丈夫。
那么我们现在就有一个猜测。就是她丈夫在屋内杀死了来某某。然后进行分尸,把肉分成了很多小块儿,顺着下水道冲走了,可是骨头使用类似的刀具切成小块儿,然后半夜通过地下车库出去小区以后,然后分地方扔掉了。他的邻居有可能说谎了,因为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有可能听到了身影,只是迫于各方面的压力没有说出来而已。
这个问题可能很残忍,却无法回避,按照嫌犯透露出来的细节来看,他只有短短5个小时来处理来女士的尸体,这是一个非常巨大的挑战。
来女士失踪并最终被确定为遇害,犯罪嫌疑人就是她的现任丈夫许某,现已经被警方控制。根据警方从化粪池提取出来的人体组织和DNA分析,来女士被嫌疑人碎尸,并通过下水道冲入了到化粪池。
要处理体重120斤左右的尸体,许某要面临两个问题: 1、碎化;2、清洗。
要分解尸体是个难题,犯罪嫌疑人要将尸体顺利的冲入化粪池,第一步就是碎化尸体。一具尸体直接肢解很轻松,但是要将这些碎块冲入化粪池却异常的艰难,毕竟只有200口径的下水道管道相对尸块来说还是很细了。
犯罪嫌疑人不但要分解尸体,同时还要将尸体处理得足够的小,才能顺利的通过下水道,这个工作想想很恐怖。这个工作其实相当的费时,而且还不能借助声音太大的工具,比如研磨机,绞肉机等等,只能用手动使用刀具进行。
犯罪嫌疑人是在夜间处理尸体,对声音的掩盖就要求很高,除了不能借助机械工具外,同时还要处理掉尸体的血腥味,这需要一段时间和技巧。
如果他顺利的处理完尸体,他其实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进行现场清理工作,这比分解尸体更耗时。因为要清理现场是个细致活儿,任何一滴血液的残留都会引起警方的注意,都能让警犬嗅到味道。
清洗现场对犯罪嫌疑人来说工作量巨大,笔者觉得他处理现场的时间不一定是晚上,因为他根本来不及,极有可能是第二天白天,他一个人慢慢在家细致处理。
从犯罪嫌疑人事后接受媒体采访来看,他有着极强的心里素质,可以想象他在处理尸体和清理现场的过程是如何的镇定,恶魔的心态让人不寒而栗。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死者安息。
处理的时间应该不止一个晚上,从犯案到报案的时间有三十多个小时,还有一个关键性的因素大家可能没有想明白,那就是报案之后,派出所并没有立刻当做刑事案件进行调查,而是帮忙寻找和排查周边,期间也有至少3天的时间了,期间有很多时间可以处理尸体,并且尸体并不是全部都从下水道冲走的,化粪池里面有部分人体组织,另外的一部分可能先存放在冰箱,然后再慢慢带出家里。不过目前警方并没有公布犯案的细节,所以其实还有很多疑问没有得到解答。
第一是犯案现场究竟是在哪里?如果是在家里,那么为什么搜索的时候没有发现任何线索?没有任何血迹?没有任何味道?仅仅几天时间应该很难处理干净,另外就是处理尸体的时候应该会有很大的动静,邻居应该不会一点反应都没有。另外还有一个疑问,在化粪池找到人体组织并不是直接证据,无法证明罪犯就是被害人的丈夫,既然被害人丈夫的心理素质那么好,一点破绽都没有展现出来,那么为什么被逮捕之后立刻就招供了?还是说警方获得了更加关键性的证据?
今天上午,警方召开了通气会,但是透露的信息还是比较少,不过既然已经确认了罪犯,那就代表案件已经结案了,好在这个被 社会 高度关注的案件可以快速结案,要不然会闹得人心惶惶,警方的公信力也会下降。
十几年前的初恋就造就了今天来女士被谋杀。
许某是来女士的初恋。
十年前彼此都还没有离婚,就已经偷情在一起,原因是很早就是初恋,但之后各自都结了婚。所以之后也验证了为什么会给一个男人借钱?
那时候借钱给许某做生意创业,开了个鸭子屠宰厂,没想到后面屠宰鸭子的的技能反噬到了来女士身上。
两人各自的婚姻遇到问题,促成了彼此婚内出轨进行同居。
之后来女士先离婚,徐某之后离婚,和赖女士结婚。许某前婚有一子,来女士前婚有一女。彼此家庭都离婚之后结婚,生有一女,也就是徐某谋杀男女士当天是他们彼此女儿的12岁生日。
徐某和来女之间因为琐事和房产,最主要还是徐某想把来女士的100平米的房子给前妻的儿子做婚房,来女不同意,成为被杀导火索。
来女士一直依恋对方,所以在感情中处于弱势地位,许某觊觎来女士的房产和资产,这两套房产是和前夫在三宝村回迁房,110平米,同时自己前妻也在十几年前离奇失踪,便等来女士离婚之后和其二婚。
许某有过几年的屠宰鸭子的经验,并且他的前妻也是十几年前离奇失踪,这些似乎都和来女士被害有某种冥冥中的联系。
有着剔骨绞肉经验的许某,在处理100斤尸体所花费三天时间搞定是有可能的,但惊奇的就是居然能不留一丝痕迹,头发,骨头,血迹,作案工具。50平米的家中还有女儿在场,浑然不知碎尸剁肉冲马桶一系列动作真是,离奇大案。
由于太过残忍,警方没有公布细节,从曾经的职业人品,为人处事和周边人的反应,应该是一个普普通通。感觉善良,人畜无害的普通市民。但却做出这么残忍的事情。想想就可怕,那我们身边99%都是这样的普通人。
所以为人处事不要把事做绝,我们看了太多刁难别人不尊重的事例最后被惨杀。
但这个来女士的一些行为也注定是自己走向深渊,走进魔鬼。自己初恋的男人为什么结婚了还一一不舍,十年前婚内出轨,现在被绞杀碎尸,是不是对前婚不中的反噬呢?
徐某同样是魔鬼,害了自己,害了妻子,害了彼此的12岁未成年女儿,让小女儿如何面对父亲碎尸母亲,父亲被枪毙,小小年纪父母双亡。
还有徐某也没有得逞让儿子能够得到婚房,反而让儿子失去了父亲。
他们的房子也成了凶宅,连邻居也都搬走了。一个琐事,造成这么多家庭的伤害。居然是十几年前就开始酝酿了的。
杭州女子失踪案那么大个人怎么处理到下水道的呢?
这个当然是早就想好了处理尸体的方式,有非常大的把握才会真正的去执行,所以他其实在杀人之前就已经在想怎么把尸体神不知鬼不觉的处理掉,而把尸体粉碎冲进下水道的做法,当然不是临时想起来做的,肯定是很早之前就已经通过计划和演练过,所以才能在30多个小时里面处理干净。
很早的时候大家就质疑他是嫌疑人,但是质疑没有用,没有任何的证据,找不到证明质疑的证据,找不到尸体就不知道人是死是活,他处理尸体的细节和过程非常的厉害,让人在他家里面找不到任何线索,这可不是临时起意能做得出来的,处理尸体清理现场,这不是小的工作量,肯定是有十足的把握处理尸体才会去做。
其实室内下水道的管道口径很小,拳头大的东西掉进去就会造成堵塞,所以一般只有小块碎物才能通过下水道冲掉,大块的东西根本没办法,那么大一个人如果不碎尸那根本不可能处理的干干净净无声无息,说明了他把尸体的一部分处理成小块碎物,通过下水道冲走,比如说有小块骨头或者没有骨头的部位。
一些拥有大块骨头的部位不好粉碎,所以只能通过其他方式处理,其实通过案件的报道来看,死者其实并不是所有的身体部位都在下水道,而是还有一些被他分批的携带出去扔到别处处理的,通过下水道处理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已,至于他用什么东西粉碎尸体,这个其实不好说了,不过白天处理尸体造成的一些动静其实并不会别人怀疑,晚上处理造成一些动静才是反常容易被怀疑,所以确定他处理尸体都是白天进行。
最让人恐惧的地方就是他杀人碎尸后那种淡定的表现,完全让人看不出他紧张害怕,而是一副副非常冷静的态度,这种在媒体和亲朋好友和警察面前没有漏出异常的表现,这才是让人觉得最恐怖的地方,一个杀人犯杀人碎尸处理尸体完以后和平常人一样若无其事,这内心心机有多重才能做到,想象一下如果自己周围有这种人,你会是什么样的感觉。
谁也没有想到,相濡以沫十二年的夫妻最终却抵不过钱财的诱惑,早已丧失理智的丈夫半夜趁妻子熟睡之际,竟然把罪恶之手伸向妻子,纵观其案发全过程,其心性之狠毒、手段之残忍无不令人发指!
据警方通报:在将重大嫌疑人许某某控制后, 7月23日10时,经连夜审讯攻坚,突破了嫌疑人许某某的口供,据其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对来某某产生不满,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来某某熟睡之际将其杀死,分尸后分散抛弃。
警方表示 ,许某某职业是杭州某公司驾驶员,2018年到杭州工作,此前在绍兴上海做养殖生意。杭州公安同时还表示,以前网上盛传的:许某某是侦察兵、是小区物业、熟悉小区监控、利用隔壁空置房间分尸等等说法,根据警方调查核实和许某某供述,上述说法均与事实不符!
至此案件真相大白,凶手已抓,而且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经过,至于被害人的尸骨的详细处理过程警方并没有公布,考虑理由应该是由两个:一是凶手已抓到,而且如实招供人是他杀的,判死刑是妥妥的啦,同时也出于对被害人的尊重,警方选择了没有公布细节。二是因为凶手犯罪的过程极度恐怖和残忍,为避免引起人们不适、引发 社会 恐慌,故而警方没有公布!
其实细想下来,受害人仅仅只不过才100来斤的体重,全身骨头加起来也只不过十几斤,身上的肉和小的骨头,完全可以轻易的用刀肢解成小块,倒进马桶里用水冲走,最终被冲进化粪池里,而那些大的不易处理的骨头,你比如头骨和腿骨,完全可以分批、少量的装在袋子里,偷偷的带到外面处理掉,这些只要前提经过周密的安排,完全是可以做到人不知鬼不觉的!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也算是给受害人及其家人一个交代,至于对案发的详细经过既然连警方都选择了些许回避,那对于咱们普通人就更没必要去刨根问底了!
咱们只需明白一个道理就行,那就是“人在做天在看,举头三尺有神明,做人千万别丧了良心!”
杀害来女士的过程
嫌犯选择在女儿的生日当天动手,就是因为方便在食物里面动手脚。他预料到当天来女士和孩子肯定要喝饮料、吃蛋糕之类,乘机在饮料里放入妻子买的安眠药,妻子和女儿喝完之后就会越来越困。
在两人昏睡之后,嫌犯用枕头蒙头的方式杀害来女士。 期间来女士基本处在无意识的深度睡眠状态,所以,基本上不会有呼救和反抗。这样,在死亡阶段基本不会出现声响。
即使有轻微的动静,处于昏睡中的女儿也不会听到,再加上外面下着雨,雨声掩盖了一切,邻居和其他人更是听不到任何动静。
处理尸体的过程
为了消除证据,毁灭线索,嫌疑人将来女士的尸体粉碎后冲进了下水道。 一个女性的尸体大概100斤左右,其中血液、内脏、脂肪占到50%以上,尸体被分解之后,大部分都可以通过马桶冲进化粪池,剩余的骨骼部分并没有多少,根据警方通报是分散抛弃。
当然,分尸行为肯定不是在深夜进行的,因为其反侦查能力很强,半夜一直亮着灯,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而且,夜深人静的时候,有点响动很容易被邻居听到,被人怀疑,但白天却不会,所以,可以确定他是在白天其他人去上班之后处理的尸体。
其采取的分尸手段也绝不是传统的砍、剁,粉碎机之类,因为这样做声音太大,他所住的小区隔音效果不太好,容易被邻居听到。
嫌犯在作案前进行了长时间的周密谋划和准备,对所有细节做了严密的预测和演练,想好了尸体的处理方式,提前准备好了分割利器和化学药品,且又有屠宰鸡鸭和鱼粉生意经历,对于分解切割异常熟练。
在他有把握做到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利器分尸后将大部分身体组织用化学药品处理,通过马桶管道冲入化粪池,让警察在他家里找不到任何线索。
至于下水道为什么没堵塞,而且警方在下水道处没找到任何滞留物,这就说明他将尸体分割成小块之后,用化学药品进行了处理,然后再通过下水道冲走。
对于骨头等一些难以分割处理的部位,他是通过其他方式处理的,比如使用液压工具结合化学物品破碎,根据相关报道,来女士的一些尸骨是被带到室外后分散抛弃。
可见,对于难以处理的大块骨头,嫌疑人将其用塑料袋包装之后,通过负一层暗道避开监控,进入地下车库,开车将其抛弃到室外的可能性很大。
嫌疑人在抛尸之后,自认为消除了一切痕迹,而且拖延报警,想着尸体分解之后,警察就找不到一点证据了。之后,他在采访面前镇定自若,没透露出丝毫的紧张,这是非常可怕的,心理已经不是一般的扭曲,实属万分残忍,罪大恶极,一定要严惩。
我的猜测是用刀具,不用任何机器!
杭州公安透露,犯罪嫌疑人许某是趁着来女士熟睡之际,将其残忍杀害,并分尸分散抛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警方最后在化粪池内找到了来女士的人体组织,经过DNA比对,确认是其本人。于是有网友问,来女士是如何被处理到化粪池的?警方已经说了,分尸!至于 具体细节太过血腥,警方不会公布,也不可能公布。
虽然警方没有公布具体细节,但网友们脑回路大开,说出各种各样的答案,什么通过化学或者物理等方式处理,包括采用浓硫酸、化尸水、粉碎机、破壁机、液氮冷冻、电锯等等,更有甚者把化骨绵掌都搬了上来。从杀害来女士到报警,许某有36个小时的时间处理尸体。根据媒体报道,许某在处理尸体前,曾把小女儿支开了,说明处理尸体的时间较长,涵盖夜晚和白天。
说到这里,我想提一个问题,许某某处理尸体一定要用到机器吗?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 其实许某某的刀功非常好 ,十几年前,许某某来到杭州做鸭子屠宰生意,所租门面便是来女士位于江干区的一间民房内。此外,两人结婚后,许某某也会经常下厨。像这种屠鸭无数且经常炒菜做饭的男人,刀功一定不会差!
所以,许某很可能是亲自用刀分解,然后把小碎肉、小碎骨通过马桶冲入化粪池,这就解释了为什么邻居听不到奇怪的声响。而像的比较大的骨骼、头骨等因为难以处理,就被许某带到小区外分散抛弃了。 注意警方用词,是“分散抛弃”,何为“分散抛弃”?肯定是指来女士的人体组织被许某抛洒在了不同地方。
动机,其实早已埋伏在日常生活中,一次口角、一个动作都会引发。不得不说,许某某确实是一个很可怕的人,对相处了十几年的妻子都能下得去手,简直泯灭人性!如今真相大白,恶魔被抓,愿来女士在天之灵得以安息!
这是一件有预谋的故意杀人案,女子丈夫早就想好了处理方式。事发当日他家中用完了2吨水来冲洗,肯定有部分肉体组织或血液经碎尸后,通过下水道冲入了化粪池。
警方通报中,说许某某将其杀害后分尸扔至化粪池中。也就是说,那些无法粉碎的大骨头等不能通过下水道冲走的部分,是由他另行分散带出房子找地方直接扔掉的。而且当天晚上出行太显眼,肯定是次日白天出门时一点点携带出去丢弃。
但是短时间内神不知鬼不觉地处理掉,一人操作确实不容易,而且邻居也说他家房子隔音效果不好,隔壁冲马桶的声音都能听到。不知道到底还有没有其他同伙帮他一起完成?
另外比较奇怪的是,既然是从下水道里处理了一部分,为什么调查案件时,警察带去的警犬都没能发现踪迹。不得不说这个人实在太严密,反侦查能力过强。
然而天网恢恢,他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却没料到媒体曝光了“失踪”案后,引起了全网查案。不少网友都提前猜到了真凶,而且提出了很多有用的查案建议,估计警察肯定也早就有了判断,只是一直在找证据验证。
最恐怖的是这个罪犯心理素质太强大,他在实施恶行后,敢随同家人一起去报警,还能多次坦然接受媒体采访,并对家人允诺:身正不怕影子斜!到了7月22日傍晚,警察已经在调用抽粪车抽取化粪池粪水,事实真相接近突破的时候,他路过抽粪车,也只是侧头看了一眼,完全没有惊慌的样子。
这么强大的心理素质要是用在正道上多好,偏偏在罪犯身上造成了惨无人道的悲剧。
把马桶移开,打开淋浴,先对着管子放血,把肉剔出来,搅成泥,肉泥混着水直接流进马桶管,骨骼白天转移,对于一个曾经干过屠宰的人来说36小时做完这些很难么?
但是怎么处理掉尸体的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做事时是怎么做到不发出响声的,据说小区隔音效果并不好,那他是怎么在邻居和女儿的眼皮底下一声不响将妻子碎尸的?
警方已经在粪水车里找到人体组织,并且提取DNA核对,证实为来某某。这得益于我国的刑事案件侦破手段越来越大,特别是DNA技术日益完善,几十年前的无头案都没破了,凡事做了就会有痕迹。
再加上她丈夫的种种反常行为,想起他面对镜头试图转移方向:她这个智商,一个人出不去的。
还有吊带睡衣,企图把视线引向私情。他以为他的智力能完全控制老婆,但不足以控制所有人和警方。
来女士是会计事务所保洁员,存款有7位数,分得两套拆迁房。现任丈夫要求来女士让出一套房给他与前妻生的儿子将来娶妻用。可来女士不同意,导致双方就有矛盾冲突了。这作案动机表露无疑。
整个事件他以为天衣无缝,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杀人偿命逃避不了,只剩下可怜的孩子。
所以要告诫大家,还是头婚的好,且行且珍惜。
可以说这起案件是丈夫有预谋的作案。在作案之前丈夫已经设计好了自己的作案方法。这个方法也是再三斟酌好的,包括购买作案工具,分解尸体编织袋,以及如何处理尸体等。
家里的下水道一般都不是很大,差不多就有碗口那么大。东西多,东西大的话都容易造成堵塞。所以说分解的尸体应该要非常小才可以冲的下去。警方检查了许某某的家里,当天的用水量尽然达到了2顿。这就足以说明身体的多数皮肉组织是通过下水道冲进化粪池的。对于人身体部位比较大的骨头是很难冲进去的,应该是通过小包装一点一点分散处理到了离家最近的又没有监控的化粪池内。大家猜想一下身体多数部位被冲到下水道,这要把身体分解的多么细才能做到。可想而知这个和来女士同床共枕的人是多么的残忍。
案发后过了36个小时丈夫才报案,可见丈夫处理尸体应该花了好长时间。据媒体报道处理尸体时丈夫支走了孩子。说明丈夫是分时间段把身体组织冲下去的。
在这19天里丈夫显示的极为冷静,可见对自己的作案手法也是非常自信。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狐狸尾巴早晚漏出来了。人在做,天在看呀!对于这么一个手段残忍,没有一丝人情的人,等待他的会是法律的严惩!
说起来有点令人后背发凉,受害者应该是被肢解成非常非常小的块,甚至于是渣滓的程度,这样才能通过下水道而进入化粪池。这个许某真的是一个令人害怕的”恶魔“。
这起案件是一场许某精心设计,精密筹划的案件。他在动手之前,准备了多久我们无法得知,但是时间应该也不会太短,因为他要想好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比如说如何处理来女士的尸体,才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觉呢,处理好之后,该如何面对警方,已经来女士的家属的询问呢,这都是他思考的问题。
当然了,我们专门来说说来女士那么大个人怎么处理到下水道的呢?
首先来说,有点常识的都知道,正常人一个拳头都无法进入下水道。记得我有一次,手机就是掉进马桶里面了,然后慌乱之中就用手去拿,结果还没伸多久呢就无法继续伸了,因为马桶管口太小了。所以说,来女士的尸体,定然被分解成很少的块,不然的话,是没有办法通过下水道管口的,因为有的下水道管口实在小,很容易堵住的那种。而许某,是一个老狐狸,他肯定不想来女士的尸体堵在下水道里面,因为那样警方更容易发现,所以他会将尸体肢解为非常非常小的块。
但是,我到现在也想不通的是,他是什么时候,采用什么东西肢解的,才不会让他人发现呢?
尸体的有些部位,许某是选择将其给扔在一些地方。有的可能会说,为什么不将其也冲入下水道。我觉得可能这些部位并不适合分解成小块,因为可能会引起别人的怀疑,或者在肢解的过程中声音太响了,比如某些骨骼,许某不会冒着这个危险去做这样的事情,所以他选择将其丢弃。
这起案件其实和一些其他的碎尸案比较相同,都是将受害者碎尸之后,然后冲进下水道里面。
许某从一开始的时候敢于接受采访,就表明此人对于自己的作案是相当自信的,但是,人在做,天在看,正义必将到来!许某必将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沉重代价!
不是处理到下水道,是被处理到化粪池了,下水道和化粪池是不同的组织结构。
来女士身高1米58,体重大概50公斤,这么远一个大活人她老公是怎么样把她处理到化粪池里面去的了?
根据嫌疑人口供透露:在作案之前就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利用深夜大家都睡觉的时候下手,趁来女士熟睡的时候采用枕头蒙头的方式致使其窒息死亡,然后把尸体碎尸成小块,通过马桶冲进化粪池,大块无法冲走的尸骨利用送女儿上学的机会装进塑料袋分批丢弃,着也是为什么当天他家用水量达到2吨的原因,利用大量的水冲刷作案痕迹和尸体,二警方也通过一步步调查取证在化粪池找到来女士的人体组织,手段残忍令使细思极恐,是什么仇恨能让一个男人做出如此丧尽天良得举动?
我们一直都有一个期望,期望来女士只是离家出走,期望她总有一天能够平安归来,我们也期望嫌疑人是另有其人,而不是她同床共枕的丈夫,但事实就是这么残酷,
原逝者安息,天堂没有痛苦…
杭州案,那么大个尸体,一个晚上嫌犯是怎么处理到下水道的呢?
01概况7月4日下午,杭州来女士和小女儿一起出现在电梯里,拿着蛋糕回家后,再未见出来。
7月6日下午,来女士单位来电询问来女士没有到岗的原因,来女士大女儿也找上门来,许先生才与来女士大女儿及来女士姐姐报警。
许国利自称,7月5日0:30分左右,起夜时发现妻子还躺在床上,凌晨5点左右发现妻子不见了,家中东西未丢失。
随后,许先生张贴寻人启事,悬赏10万元找人。
在此期间,许先生多次接受媒体采访,显得悲伤、淡定。
7月19日,杭州江干区分局成立专案组调查此事。
7月23日,警方通报因丈夫许先生有重大嫌疑,已被刑事拘留。
7月25日,警方召开发布会通报:
调取大量视频,确认来女士未出小区。
经过25小时,从化粪池抽出38车粪水,筛查找到来女士的人体组织以及穿的睡衣上衣,经DNA比对,确认死者为来女士。
来女士家在7月5日、6日两天,用水量异常,用去2吨多水。
许先生对杀妻碎尸案供认不讳,许先生在5日凌晨趁来女士睡熟后,用枕头将来女士捂死,随后碎尸,冲入下水道,毁尸灭迹,本案结案。
为防止其他人模仿,未公布作案细节。
02疑点1、在夜深人静的情况下,碎尸是如何做到隔音的?
来女士身高1.58米,110斤左右,这么大的尸体,是如何在邻居听不到声音的情况下碎尸的?
据报道,来女士一家住的回迁房隔音效果不好,来女士家冲厕所,邻居都能听到声音。
案发后,调查邻居,邻居反映没有听到任何声音。
小女儿睡在家里,也没有听到任何声音。
处理尸体用了2吨多水,邻居和小女儿为什么没有听到碎尸和冲水的声音?
2、睡衣上衣是怎么跑到化粪池里去的?
卫生间的下水是无法将整件睡衣上衣冲到化粪池里的,会堵塞下水道的,睡衣上衣从化粪池中捞出时,还是完整的。
3、在短时间内,血腥味是如何消除干净的?
碎尸后会有很重的血腥味,这不是一两天就能散失掉的,6日报警后,警方曾到来女士家调查,并未闻见血腥味。
4、血迹是如何消除干净的?
虽然用了大量的水进行冲洗,但是,沾染血迹的地方,即便是清洗后,表面看不见血迹了,在特殊材质下,那个地方还是会显示特殊颜色的,无法彻底消除干净。
5、大骨头是不宜碎尸的,许先生是如何处理干净的?
人体有206块骨头,有些骨头十分坚硬,无法剁碎,许先生是用什么方法在不出声音的情况下弄碎的?
6、如果是将大骨头转移到户外抛弃,需要进出不止一次,路上会有监控视频能找到可疑之处,为什么警方调用了大量的视频资料没有发现可疑之处?
7、处理尸体具体用了多长时间?在两天的处理过程中,又是在7月份的盛夏,是如何将痕迹和气味消除一干二净的?
许先生在5日早上送小女儿上学,然后直接去上班,到中午下班后才回到家中,在短短的几个小时内是如何将尸体完全处理干净的?
从用水量可以看出,5日、6日两天用水量异常,说明在5日中午及晚上下班后,以及6日凌晨,许先生还对尸体进行了处理。6日下午就已经报警了,处理时间只能是5日凌晨至6日中午这段时间内。
5日凌晨并没有完全处理干净,如果没有处理干净,尸体存放在哪里?是冰箱内吗?冰箱内没有留下血迹残留物吗?
03分析许先生将坐便器拿掉,直接用大的塑料漏斗插在下水道管口上,往下灌装碎尸后的混合物,就不会有冲洗坐便器的冲水声了。邻居及小女儿也就听不到声音了。
这样操作,从塑料大盆直接用水舀子舀到塑料漏斗内,就不会有残留物遗留在室内,用特殊材质也不会发现血迹痕迹。
事后将塑料盆及塑料漏斗、塑料水舀子全部砸碎,用包移出扔掉即可彻底消除痕迹。
除非是用洗衣液、洗澡液等家庭常用清洁物品,来掩盖气味,并及时通风,在夜深人静之时就用电风扇将气味吹出户外。
这样通过吹走换气、清洁液体气味掩盖等方法,也是可以消除血腥味的。这也需要提前想到,做好充分的准备才行,难度不小。
04觉成结语大快人心!杭州杀妻碎尸案凶手二审维持原判,知情人首度披露了哪些细节?
闹得沸沸扬扬的杭州杀妻案,终于尘埃落定。杭州杀妻案二审《终审》被告申诉被法院驳回,维持原判判处死刑。听到这个消息后真的是大快人心!足以告慰被害人。法院判定凶手(丈夫)许某因婚姻家庭矛盾,对妻子来某某心生怨恨,故意剥夺其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丧心病狂的杀人犯许某杀死妻子的手法简直闻所未闻,丧心病狂。他是将妻子皮肤肌肉组织切块分割后,再经绞肉机粉碎,通过卫生间马桶冲走。而人体腿骨等骨骼组织,是第二天用电锯切割粉碎,再分头扔到小区垃圾桶内。经公安侦查中发现,(用来粉碎妻子来某某)的绞肉机虽被被洗得很干净,但是在机器左侧的涡轮里面位置,细心的办案人员发现很小一粒人体组织,比米粒还细小,经过提取鉴定后发现就是受害人来某某的。
他所做的一切都是有预谋的许某的杀妻行为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因为他前期做了很多准备。我觉得他杀妻碎尸的目的就是为了得到来女士所有的财产。来女士是许某的第二任妻子所以他们之间的财产并不是共有的,来女士的两处房产都是她自己的拆迁房,这两处房产都与许某无关。有传言说他想给自己和前妻生的儿子要一处来女士的房产,但是来女士不同意,所以他才有了杀妻的念头。
总结
总结本文发布于:2023-02-28 21:37: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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