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承诺书三篇
安全责任承诺书篇1
为了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市相关校园安全工作法规文件精神,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创建“平安校园”,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
杜绝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校园安全“零事故”目标,现就做好校园安全工作郑
重承诺如下:
一、切实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安全管理人
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层层签订安全
责任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把安全教育课和法制安全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
来,预防青少年犯罪。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增强师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
力。严格禁止讽刺、挖苦、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坚决杜绝由此引起的学生出走,
精神失常等事件发生。
三、保障安全经费投入。按规定配备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对电子监控设施,
消防器材等定期检查、更新。
四、学校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教育和活动,经常在校园内进行消毒,做
好校园卫生保洁工作,使校园既卫生整治又无传染源。
五、狠抓安全常规管理工作。校校园安全责任承诺书(园)长要切实履行管
理职责,注重抓好各部门、各环节的日常安全管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六、狠抓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和安全风险预防预测工作。在校园存在
的安全隐患和风险方面要及时排查处置、上报,对危险源和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
位实施有效监测、监控,制定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
园及周边集中整治活动,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
承诺单位(盖章):时间:月日
承诺人(签字):时间:月日
安全责任承诺书篇2
为了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浙江
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
做好气瓶定期检验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本单位特做出以下
安全承诺:
1、已取得有效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证》,有适应气瓶检验的安全管
理需要的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气瓶检验员;具有与申请核准
项目相适应的检验仪器、设备和设施,检验场所必须满足环境保护和消防要求;
检验检测项目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
求》,建立了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运转和执行;能对
签订检验协议的气瓶充装单位气瓶使用登记、建立档案等工作进行指导,对安全
法规和市质监局有关规定进行宣传。
2、建立了满足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要求的气瓶检验数据库系统,及时对
数据库进行更新。加强信息化建设,采用计算机建立检验数据档案,按《特种设
备信息化工作管理规则》的要求,实现检验与监察之间的数据传输。
3、对气瓶检验前的处理应当达到技术规定要求方可检验,检验前对每只钢
瓶进行登记和标识,实施检验前给每只气瓶戴上可靠的标志,发现未使用登记的
'气瓶不予以检验,发现有多个使用登记代码代码的气瓶一律予以报废处理。
4、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果由
技术负责人签署;各类气瓶的检验周期应符合相应规定;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
准;各类气瓶检验的项目和要求,应符合相应国家规定标准,依法检验,不得随
意减少检验项目和内容,保证检验结论真实可靠;对气瓶附件进行更换;对除气
瓶表面的漆色的锈班后重新涂敷;对气瓶标记模糊不清的予以恢复;对充装永久
气体的气瓶补打充装气体的分子式钢印;对超过标准规定使用年限或经检验不符
合安全要求的气瓶出具《气瓶判废通知书》,进行破坏性处理,并通知气瓶充装
单位。
5、气瓶检验员应认真填写检验记录,检验记录内容至少包括气瓶使用登记
代码、气瓶制造单位名称、检验项目、检验结论等,经检验合格的气瓶必须确保
返还原气瓶充装单位。
6、检验机构按由市监局统一规定的检验责任区域从事检验工作,不得跨责
任区域检验。与气瓶充装单位签定检验责任协议,并交市局及相应的县(市、区)
局备案。应协助市局或县(市、区)局查清检验责任区域内的气瓶充装单位气瓶数
量、安全情况,与充装单位协商后制定气瓶检验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7、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等安全制度,加强
检验人员安全教育,从事定期检验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考核,取得气瓶定
期检验资格证书,其中介质置换、瓶内吹扫、瓶阀检验、水压试验、气密试验、
内外部检验、超声波测厚、无损检测、除锈防腐等检验环节必须由持证人员上岗
操作。逾期操作证作废,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8、每月25日前向市质监局及签订协议的气瓶充装单位报送检验气瓶的数
量、各充装站送检气瓶数量、检验工作情况和影响气瓶安全的倾向性问题。
9、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市质监局报告当年检验各种气瓶的数量、各充装
站送检气瓶数量、检验工作情况和影响气瓶安全的倾向性问题。
法定代表(签名)承诺单位(盖章)
安全责任人(签名)年月日
安全责任承诺书篇3
为落实我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保证气瓶的安全使用,保护人身和财
产安全,特做出以下承诺:
一、保证所充装的气瓶全部是本单位自有产权瓶,对气瓶的安全负责。
二、不充装超过检验周期、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报废的气瓶,负责将超期
气瓶和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气瓶送交气瓶检验站检验,对所有报废气瓶送交钢
瓶检验站报废销毁。
三、在用的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做到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验、定期效验。
四、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管理人员
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五、向消费者保证充装的气体质量和充装量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及相关标
准的要求,并向气瓶使用者宣传安全使用知识。
六、严格按照气瓶安全技术规范及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从事充装经营活动。
七、我单位如果违反上述条款将接受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严肃查处。
以上承诺,我们接受社会各界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承诺单位(公章):
年月日
备注: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承诺单位留存,一份溧水质量技术监督局留
存
本文发布于:2023-03-03 00:05:4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67777314011771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安全责任承诺书.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安全责任承诺书.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