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网络上又见到一个久违的名字,方舟子,当年他可是怼天怼地的人物,这么多年了,让我回忆起2012年大学毕业之前,我的大学辩论生涯最后一场比赛辩题:方舟子对韩寒代笔门的质疑是否正当?当时我所在队伍抽签抽到反方(但不代表本方辩手私人就是持此观点),这个辩题在当时校园辩论赛中被认为是个很难很棘手的辩题。作为立论的执笔人,我结合讨论的结果当时写下了以下这篇文章,和大家分享一下。
(由于是辩论赛,必然讨论的是可辩论有对立面的话题,我作为立论人所要做也必须做的就是阐明本方观点和逻辑,支持本方的立场,但是不代表就是笔者个人对辩题的态度,抽到哪一方就持哪一方,希望大家明白这点。这个辩题里面事件的是非对错我想大家也都有自己的判断,可以交流下,但不必杠精。)
图片由今日头条免费提供
把U盘里当年的立论稿件找到,全文如下(三到五分钟立论):
我方的立场是,方舟子对于韩寒代笔门的质疑不正当。
我们知道对于任何一种精神我们需要一个具体的事件进行分析,就好比说坚持是值得倡导的,但是坚持自己的错误就不一定值得大家认同。
那回到今天这个辩题,什么是质疑,质疑就是依靠证据、提出怀疑、请被质疑者解答,于是我们就要对方舟子的质疑本身进行分析,才能得出一个真正有说服力的结论。
我们讲方舟子对于韩寒代笔门的质疑是不正当的,是基于以下几点。
第一,方式。方舟子的质疑居然是先下结论的质疑,先下结论无疑破坏了质疑的程序正义,不仅如此,方舟子还号召社会一起质疑,且不说我们还不知道韩寒有没有找人代笔,先下结论再加上号召社会就已经严重伤害了韩寒,这样的质疑方式正当吗?
第二,内容。方舟子一方面坚持传闻轶事不能作为证据,一方面又把别人杜撰的微博进行语言包装后列入自己的文章,根据小说“求医”的情节对代笔门进行所谓的合理求证。另一方面方舟子称韩寒在被问及自己作品时一概答不记得了,而实际上韩寒只是偶尔这么回答,求医作为一篇韩寒早在99年创作的作品就算不记得了也很正常而不应被方舟子主观臆断地说成是代笔的证据,说实话我三年级时候得满分的作文内容我也不记得了。这里方舟子证据有误、前后矛盾而且主观臆断明显,这样内容不合理的质疑正当吗?
第三,身份。在整个事件中,方舟子一边说萌芽杂志社的主编们不愿谈刚好可以去法院谈,一边说法院不能对学术争论进行判断,最后又说韩寒应该拿出清白的证据交由他自己进行审核,确定证据是否可信。其不谈背后是否有出版业之间的利益问题,也不谈法院是否真的没有能力进行判断,此人自己提出质疑,又要强调只有自己能够判断,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当事裁判的行为,这样的双重身份是否正当,相信各位有自己的判断。
第四,态度。这段时间方舟子的对面不仅有韩寒本人还有广大的韩寒的支持者们。对于前者,他公开调侃为见识远不如北京出租车司机的传奇之韩天才,而对于后者的言论更是称之为除了骂街以外就是胡搅蛮缠,今天方舟子怀着这样戏谑讽刺的态度,其质疑的正当性又从何而来呢?
诚然,质疑是我们每个公民的权利,接受质疑也确实是公众人物无法回避的现实,当我们以尊重且平等的态度和身份进行真正合理且程序正义的质疑时,质疑的正当性无可厚非。但是,今天,方舟子的质疑究竟正当与否,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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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我当年的立论,若您喜欢我的文字,欢迎关注本头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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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可以猜猜当年我参加的这场比赛是输是赢,欢迎留言交流,欢迎理性讨论,拒绝杠精。
本文发布于:2023-02-28 21:31: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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