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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特别策划|揭穿这些套路,一眼识破潜伏在你身边的伪装者
导语:你以为的“完美伴侣”可能是居心叵测的伪装者,你以为的“海外学者”可能是秘密间谍,这不是谍战剧,而是真实案例。今天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下面跟随小编一起来戳穿那些常见间谍套路,一眼识破潜伏在你身边的伪装者!
哪些行为属于间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间谍行为是指下列行为:
1.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4.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
5.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你见过如下几种套路吗?一眼识破身边的伪装者!
1.他是关怀备至“完美情人”,也是要搜集涉密材料的间谍
典型套路:伪装为“海外研究学者”,故意接近涉密人员或其亲属,大打“爱情”“金钱”牌,索取涉密材料。
案情回顾:黄某为国外某知名大学的硕士研究生,2002年留学期间,徐某以朋友的身份出现在黄某的身边,称自己是做海外投资政策研究的学者,通过金钱与感情拉拢,要求黄某向其丈夫李某索取我国经济类、政策性文件等涉密资料,通过行李托运的方式携带出境卖给境外间谍人员。
2.他是爱好摄影的城市规划师,也是窃取军事资料的间谍
典型套路:伪装为城市规划设计者,招募兼职人员协助拍摄城市风景照片完成设计任务,实则窃取重要军事设施信息。
案情回顾:2020年4月,来大连务工的赵某找到一份兼职,帮“城市规划设计师”叶某拍摄城市风景照片,辅助她完成设计任务,日薪200元。然而叶某要求赵某拍摄大连港口、造船厂、军舰周边照片,并记录下沿途的地理环境,甚至要求赵某找机会进入造船厂工作为其窃取涉密信息。
3.它是咨询公司,也是窃取航运数据的间谍机构
典型套路:以聘请行业咨询专家之名,与境内大型航运企业等建立“合作”,实则搜集情报,获取飞行、航运数据。
案情回顾:2021年5月,某境外咨询调查公司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频繁联系某大型航运企业、代理服务公司的管理人员,以高额报酬聘请行业咨询专家之名,与数十名人员建立“合作”,指使其广泛搜集提供我航运基础数据、特定船只载物信息提供给该国间谍情报机关。
4.他是不起眼的保洁人员,也是偷拍文件资料的间谍
典型套路:伪装为物业服务公司保洁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盗取、偷拍文件资料。
案情回顾:2016年8月,某涉密单位发生重大失泄密案件。经查,该单位长期将办公大楼物业管理外包给某物业服务公司运营,该公司保洁人员段某主动联系境外情报机构,利用工作之便盗取、偷拍文件资料,先后为境外提供1项机密级、2项秘密级国家秘密及其他6项情报。
5.它是招募摄影爱好者的网站,也是窃取航空数据的间谍组织
典型套路:以免费提供设备、共享航空信息数据等为诱饵,广泛招募志愿者,协助其搜集我国各类飞行器航空数据等信息,并非法向境外传输。
案情回顾:李先生是一名航空爱好者,一日他看到某网站向我国招募航空、无线电、摄影爱好者志愿者,并声称报名加入可以免费提供各国民航客机设备、共享航空信息数据。李先生报名成功后,就收到境外邮寄的一台ADS_B信号接收设备,该设备可以跟踪所有配备该系统的飞机。使用时,只需把天线放在窗边,就可以自动获取一定范围内飞机的数据信息,在设备联网状态下,还可以将这些数据实时传输到境外。其实该设备不仅可以监测民航信息,还能接收我国部分军事频点,并对军机型号和飞行轨迹进行探测监视,直接威胁我军事安全和航空领域安全。
6.它是海洋公益组织,也是搜集数据抹黑我国的间谍机构
典型案例:伪装为公益组织,设立监测点,搜集海洋监测数据。
案情回顾:2019年6月,国家安全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海洋公益组织在我境内设立海洋监测点,搜集海洋监测数据。经调查,该组织在我沿海地区设立海洋垃圾监测点,搜集垃圾种类、重量、分布密度等信息,形成并发布中国海洋垃圾地图和研究报告。该组织有着复杂的境外背景,自2014年以来,持续接受20多家境外机构资助。该组织发布的垃圾监测数据被境外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抹黑炒作我国环保问题,对我国际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同时,该组织设立的22个涉军监测点,已对我海上军事安全构成现实威胁。其收集的经纬度、环境、地质、海洋流量等信息,极易被境外情报军事机构利用,对我国造成潜在威胁。
伪装者将面临什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发现潜伏身边的伪装者应该怎么办?
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拨打举报电话:12339,或者通过网站(www.12339.gov.cn)进行举报。
结语: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我们,应当坚定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及时制止间谍行为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让我们共同做好防范间谍工作,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筑牢国家安全屏障!
文字:何慧敏
本文发布于:2023-02-28 21:24: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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