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饭店人肉叉烧包

更新时间:2023-03-02 19:07:08 阅读: 评论:0

1985年夏天,一只野狗叼着人的手掌,在澳门黑沙海滩奔走而过。

8月8日中午,有惊恐的游泳者报警称,在黑沙海滩上看到被冲上岸的人类残肢。澳门警方出警后,先后找到了8件残肢,都已泡的浮肿发烂,因为其中有四只是右脚掌,所以可以确认,死者至少有四人。两天后,又有3只残肢被发现。

这11只残肢引来了社会的轰动,流言蜚语一时不绝。警方本怀疑是有人偷渡遭遇了鲨鱼,但是在尸检化验后却发现,这些肢体的切口平整,不像是鲨鱼撕咬所为。而且断掌的手指被砸扁,疑似被人毁灭指纹。

看起来,这应该是一起杀人弃尸案,不过警方虽然成立专案组,却迟迟没有取得什么进展。

01

一晃八个月过去,关于黑沙海滩的残肢,已经渐渐被大家所淡忘。

然而澳门和广州警方却忽然收到了一封信件,让案件有了令人振奋的线索。这封信件是由澳门八仙饭店老板郑林的兄弟所写,信中称郑林“于去年八月初突然失踪,而他在澳门的八仙饭店及物业则由另一名姓黄的男子承受。而最近澳门……又发现人体残肢,恐兄一家遇害,望警方竭力帮助找寻余兄的下落。”

八仙饭店位于澳门黑沙环,位置就在如今的维多利亚酒店,店主郑林已经在此经营了二十多年。警方上门寻访发现,八仙饭店的老板果然已经变成了一个叫做 黄志恒的陌生中年人,店内员工全部换新,连黄志恒儿子开的汽车,也是郑林的。

八仙饭店

为防打草惊蛇,警方暗地里展开调查。

郑林的一个邻居鸡鸭商回忆,在去年8月4号下午,郑林还给他电话要进一些鸡鸭肉食,伙计送货时也一切正常。而在第二天早上,伙计再送货时,却发现八仙饭店突然贴出“休业三天”的告示。鸡鸭商觉得奇怪,郑林和自己有着生意往来,要休业的话为何不通知自己一声?于是他上门拜访,门内却有一个陌生男子说,郑林已经举家移民到了珠海。

郑林一家九口及厨师照片

失踪的郑林一家共计10人,包括郑林夫妻,他们的四女一子,郑林妻子的母亲和九姨,甚至还有一名厨师,年龄从7岁到70岁不等。

郑林妻子的九姨陈丽珍,和郑林一家并不住在一起,但也是在8月5号失踪。她的邻居指出,当天清晨,有一个30多岁的男子来找陈丽珍,急匆匆的说郑林的幼子发烧,正要找她帮忙。陈丽珍不疑有它,于是赶紧和这人一起搭出租车离开,此后便人间蒸发。

02

这两份口供清晰指明,郑林一家是在1985年8月4日至5日失踪,而黑沙海滩发现残肢是在同年8月8号,时间上十分吻合。更重要的是,九姨陈丽珍的指纹,与残肢中的一只女性手掌的残余指纹相似。警方有充分的理由怀疑,凶手很可能就是八仙饭店的新主人黄志恒!

就在警方严密监视八仙饭店时,黄志恒却自漏马脚。9月28日下午,黄志恒突然离开八仙饭店,试图返回内地,警方只好收网,将其阻截带回警署调查。警方在黄志恒身上,搜到了郑林的保险箱锁匙、回港证,4名子女的出生证书、学生证副本。

不过,黄志恒却矢口否认自己杀害了郑林全家,他说自己不久前走私赚了一大笔钱,于是购买了郑林的全部家产,此外什么都没有做。被捕当晚,黄志恒宣称自己哮喘病复发,情绪激动,扬言会咬舌自尽。

不久之后,黄志恒又改口,说郑林欠他60万元赌债,所以将全部财产抵给自己还钱,此后郑林一家便移民了。但这两个说法都是漏洞百出,一是警方并未发现郑林有离境记录,二是郑林就算移交财产,为何要将子女的出生证、学生证也交给黄志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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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警方的审讯,黄志恒始终不肯认罪,并且拒绝交代案情。不过,警方又发现了黄志恒身负另一起命案。

早在1973年,黄志恒在香港向一人借款1万元被拒,于是他将此人摁在浴缸中淹死,又将其妻子和姐姐绑在一起,试图用石油气炉纵火杀人,却被他们逃走。此后,黄志恒逃往广东隐姓埋名,后来又偷渡到了澳门。为了逃避警方,黄志恒将左手食指截去一节,并火烧手指头,破坏指纹。

八仙饭店惨案见众之后,当年香港的受害者指证,黄志恒就是当年的凶手!

然而,黄志恒却不打算等到法律的审判。他先是用铁皮垃圾箱割腕,被囚犯发现,经过5小时抢救后得以保命。两个月后,他又用汽水上的拉环割脉自杀,狱警送早餐发现时,黄志恒已然毙命。

在自杀前,黄志恒向报社寄了一封信,承认当年香港杀人纵火的旧案,但对八仙饭店的事情,他却依旧是否认,说自己早已经改过自新,希望媒体相信他的话,为他平反,因为“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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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恒至死没有认罪,但他的狱友却披露,黄志恒私下承认杀了郑林全家。

按照这位囚犯转述,黄志恒和八仙饭店东主郑林夫妇认识多年,且经常一起赌博,通常是打麻将,有时赌沙蟹。1984年的某一晚,郑林夫妇在饭店内聚众赌博,黄志恒和店里的厨师也在,此外九姨陈丽珍也在一旁观战。大家赌的酣畅,黄志恒拿着2000元豪赢了近18万元,这不是小钱,郑林也拿不出,于是答应黄志恒一年内清还赌债,并口头承诺若不能还款,将自愿将八仙饭店抵押给黄。

但没想到,此后黄志恒不管如何讨债,郑林却只是推托,一分钱也不掏。直到案发当晚,黄志恒又上门讨债,却被郑林骂了一通,说没有借据凭什么要还钱。争吵之中,黄志恒凶性大发,敲碎一个啤酒瓶当做利器,抓住郑林的幼子,威胁郑林一家不要妄动。

按照黄志恒的命令,在场众人只好互相捆绑,并用布条塞住嘴。最后剩下郑林妻子,黄志恒要她绑住幼子,郑林妻子却忽然抱着孩子想要逃走,黄志恒连忙冲上去将其杀害。一不做二不休,黄志恒又将郑林全家杀害。郑林幼子遭毒手前向黄志恒说:“九姨婆会报警拘捕你!”

于是,黄志恒之后到九姨陈丽珍的家,假称郑林幼子发烧,把她诱骗到八仙饭店,再将她杀死。黄志恒说自己用8小时将尸体碎尸肢解,然后分多次放入两层的黑色胶袋内,逐袋弃于垃圾箱。

这名囚犯的话中有一个明显漏洞,根据邻居口供,叫走陈丽珍的是一名三十岁左右的男子,而黄志恒却已经年过五旬,显然不是一个人。那么,黄志恒在向狱友讲述时,究竟是有意隐瞒了自己的帮手,还是这个囚犯本身就是在撒谎?

无人知晓。

后来事情越传越玄,说黄志恒将碎尸肢解后,将人肉做成了叉烧包售卖,闹得澳门百姓大为惊骇。1993年的《八仙饭店之人肉叉烧包》电影上映,就是以这一传闻作为原型,据说每当影片上映,叉烧包的生意就会变差。

八仙饭店惨案,随着时间的消磨,传言的扭曲,究竟还能剩下几分真相呢?

素材来源 | 网络综合

文 | 泊南

本文发布于:2023-02-28 21:24: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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