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的管理制度
一、项目特种设备范围
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列入国家特种设备目录的
设备。
2、特种设备的管理部门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项目部对进入现场的特种
设备建立特种设备台账。
二、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资料
1、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安装
及使用维修说明、基础图纸、监督检验证明文件、安装维修合同等。对于特种设
备的制造厂家、安装、拆卸单位还应保存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
等级证明书等.
2、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项目部应核对其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
范要求,计算设备轨道、基础承载能力是否满足要求,检查安全技术档案是否齐
全。运行的手续、证书等资料不齐全的严禁投入使用.
三、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熟悉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标准,掌握相关的安
全技术知识,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其职责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要求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2、接受并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
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
3、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发现问
题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
负责人。
4、收集、管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5、编制日常安全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
6、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7、提出应急救援演练计划,负责组织救援演练具体工作.
8、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按时参加《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证》复审.
9、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检
验检测和作业人员考核.
10、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
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11、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12、实施对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维保工作的监督。
四、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项目物机部要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易损件磨损程
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修保养计划。
2、项目安质部应随时掌握维修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特
种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3、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建立设备维修保养档案记录,应将
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
4、发现故障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
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5、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要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性能、懂规
程、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
不检验、安全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
五、特种设备安装、拆卸
1、安装、拆卸单位的选择和告知登记
项目部应选择具有相应安装、拆卸许可资格、且有同类设备安拆业绩的单位
进行施工。在安拆工作开展前必须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安全责任。
2、方案评审
项目部应对特种设备安装、拆卸施工单位的安拆方案组织评审,业主、监理
方有要求的,还要报业主、监理方评审.
3、技术交底
特种设备安装、拆卸施工前,项目部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确保交底内容交
到每个参与施工的相关人员手中,并做好记录。
六、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
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
相应的管理工作。
2、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人及主管领导对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项目部培训计划.物资设备部负责协助安
质部门做好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季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到期前3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逾期未申
请复审或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证》应予以注销。
5、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2)特种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该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4)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会议;阅读文件、简报、图片;
事故预测讨论;参加技术座谈;上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1)新设备投产前,同主管该项目的安质人员、物资设备部对该岗位的操作
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2)对违规的操作人员,由物资设备部和安质部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职
业健康安全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
工作。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特种设备一年及以上,必须由使用单位
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是:近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以及设备安全状况等。
8、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七、特种设备检验
1、设备安装后,由项目部向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申请,如合同规定
由设备出售单位或安拆单位申请的,由合同约定单位办理申请,项目部进行协助
和监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受理检测工作后,项目部做好迎检工作,按照特
种设备检验技术要求进行试验检测合格后,检测单位出具试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
格证,项目部存档,并将安全检验合格证复印或制作成金属标牌张贴在特种设备
上。起重设备检验按照《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执行。
2、新购特种设备需要在工地进行型式试验时,由设备制造单位负责邀请检
验检测机构到工地进行试验工作,并负责办理设备安全检验合格证。
八、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
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
相应的管理工作.
2、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人及主管领导对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项目部培训计划。物资设备部负责协助安
质部门做好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季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到期前3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逾期未申
请复审或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证》应予以注销。
5、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2)特种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该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4)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会议;阅读文件、简报、图
片;事故预测讨论;参加技术座谈;上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1)新设备投产前,同主管该项目的安质人员、物资设备部对该岗位的操
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2)对违规的操作人员,由物资设备部和安质部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
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
岗工作。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特种设备一年及以上,必须由使用单位
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是:近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以及设备安全状况等.
8、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九、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制度
1、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对威胁人员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所采取
的一系列抢救救治工作。
2、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使用
单位应当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
3、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
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以上特种
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4、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书记、安全总监
成员:安全质量部、综合办公室、工程技术部、物资机械部、计划合同部、
财务部部门负责人.
各架子队成立事故救援小组。
5、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订、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指挥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3)发布和解除事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4)向上级和邻近单位、社区发报事故情况以及发出应急求援请求.
(5)组织事故调查,总结救援工作经验。
6、抢险(救治)人员和部门职责
(1)组长负责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安质部门负责协助。
(3)物资设备部门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同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4)办公室负责组织事故应急用车辆;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5)设备部门、维修部门负责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6)物资部门负责购买事故应急救援器材。
(7)财务部门负责筹备事故应急救援资金。
十、备案登记
1、特种设备完成检验后,应及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
记。
2、特种设备在检验有效期满前1个月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持检验报告、相关作业人员证件及维修保养合同等资料报审.超过检验周期或检
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3、起重设备的年检周期为2年,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年检周期是1
年。每次异地重新安装、大修后必须重新办理安装备案、验收检验和注册登记手
续,其安全检验合格证标志的有效期重新计算。项目部要按时送检本项目中的特
种设备。
4、建筑起重设备在办理拆卸告知手续时,使用单位应同时向使用登记机关
办理注销建筑起重设备使用登记证明手续。
5、流动作业的起重设备异地使用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检验周期等要求向
使用地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使用单位应当将检验结果报登记部门。
6、进入施工现场的外租、协作队伍自带特种设备,其备案登记、安全检验报
告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十一、定期检查
1、特种设备使用期间,项目设备部门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并做好
记录。对检查中和日常保养时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2、在检查中应当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
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好记录。
3、对外租、协作队伍自带的特种设备均纳入项目部统一检查范围,对发现
的异常情况要责令其及时整改,杜绝放任不管现象。
4、项目对不服从管理、不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无证操作的行为应严加制止,
并制定经济处罚办法。
5、针对安全风险高的大型专用设备,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专门的检查制度和
检查要点,使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设备操作程序和安全状态可控.
6、项目物机部、安质部在项目检查中,发现项目特种设备管理不规范,存在
严重隐患的,有权利要求项目停止使用,直到整改完毕,对于整改不力的,立刻清
理出场。
本文发布于:2023-03-02 16:37:3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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