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理 化 建 议 管 理 办 法
一、目的:
为了推动公司持续创新发展,鼓励全体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参与技术革新、质量改善、成本费用节约、管理水平提升、团队凝聚力增强等诸多方面的创新活动,不断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持续发展后劲,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起重机械有限公司的所有员工。
三、术语:
1、快速跟踪建议:是指员工本人围绕自身岗位或所处部门的工作提出可行的、能快速解决的建议,由本部门领导初评,并报公司合理化建议评估小组评定审批后组织实施。
2、常规性建议:是指员工提出的建议比较重要、复杂,并且需要跨多部门合作的建议,由公司合理化建议评估小组给予评定。
3、建议提议人:是指提出建议设想的人。
4、建议参与人:是指帮助提议人在原有建议内容的基础上出谋划策的人员。
5、建议实施人:是指建议内容所涉及的实际操作者。即可能是提议人本人,也可能是建议参与人,或是其他人。
四、职责:
1、各部门领导负责初评本部门的合理化建议并上报审批,并与合理化建议评估小组共同对合理化建议的实施结果予以检查和验收。
2、公司合理化建议评估小组负责合理化建议最终评估及实施结果的检查、验收。
五、建议的划分
1、按照建议内容的大小、重要性以及涉及的范围把合理化建议划分为两大类:快速跟踪建议和常规性建议
2、按照建议的类型划分:建议分为有形建议和无形建议。
2.1有形建议:能直接计算出节约价值或创造价值的建议:
如:节约材料、节约能源、节省工作时间、材料循环利用、减少库存、公司收入提升等。
2.2无形建议:不能直接计算出节约价值或创造价值,但能反映出工作效率、产品质量的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提高安全性、改进作业方法、提高员工的健康、提高产品质量;
提高部门工作质量、提高团队合作、提高精神状态、扩展有形空间;
改进工装夹具、改进物料管理、完善及精简管理程序等。
3、建议应具有创新性,是可行的、有效的,不和以前的建议重复,并有利于:
消除浪费、减少错误和事故;
简化工作程序,根除重复工作;
提高后勤和行政管理效率;
材料循环利用;
节省时间、材料、能源或作业空间;
减少物料库存,增加利润;
改进器具、安全、保卫及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产品质量;
降低设备维修成本和维修时间;
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
4、以下建议属不合格的建议:
公司已经着手考虑的建议.
已被采纳并给予奖励的建议重新做了修改
有关聘用制度的条款及其它在集体性协议中的条款的建议
由公司指派的研究某项专门课题或指定问题的任务组提出的建议
稽核检查部门发现的问题并提出的建议以及在此基础上提出的建议
建议修改或更新已成文材料(例如各种制度及手册)
提出的是员工岗位描述中应完成的职责范围内的建议。
5、建议一经采纳并付诸实施将为公司专有,属于公司财产。
六、建议的评估
1、当员工或团队提出合理化建议后,各主管部门领导首先应根据上述建议评估标准初步判定是否合格,进行筛选,如果认定建议是合格的,报公司合理化建议评估小组进行综合评估并确定奖励等级、金额;如认定建议不合格或不能采纳,应告知提议人未采纳的原因。
2、公司成立合理化建议评估小组,每月评定一次快速跟踪建议,每季度评定一次各部门上报的常规性建议,确定奖励等级和金额。小组成员由公司内部或外聘的权威人士组成,日常工作由总经办负责。
七.建议的提交
1、提交建议需用标准的建议表
2、在提交建议时,请明确说明当前的问题及背景,提出的解决办法或建议内容,以及所带来利益。
3、总经办每月底将经评定的快速跟踪建议记录填写在“合理化建议奖励明细表”上,报到董事会备案及申请奖金;每季度末将本季度评选出的常规性建议进行归纳汇总后报董事会复审。
4、总经办将已采纳的合理化建议编号登记存档。
八、合理化建议的实施
1、对获得批准实施的合理化建议,由公司安排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建议提议人及参与人可以是建议实施的负责人或参与人。
2、合理化建议付诸实施后,公司合理化建议评定小组不定期的抽查各部门评定的准确性、合理性,并对合理化建议的实施组织验收。
3总经办应将评定后的合理化建议的内容和快速跟踪奖励情况通报展示,以便其他员工知晓其建议内容并得到鼓励。
4、总经办应对那些不能马上实施,但对公司有益、重要的建议建立登记档案,待时机成熟后组织实施。
九、合理化建议节约或创造价值的计算
合理化建议节约或创造的价值是指扣除实施费用后净增加价值。其计算时间为合理化建议采用之日起到实际结束之日止,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十、合理化建议奖励的评定标准
1、快速跟踪建议的奖励分为5个等级:ABCDE.
2、常规性建议的奖励分有形建议奖励、无形建议奖励。
2.1有形建议按第五大条规定的项目评定,奖励幅度以建议节约或创造的价值为基数按一定的比例计提。
2.2无形建议按第五大条规定的项目评定,奖励幅度150~500元。
2.3同时具有有形建议和无形建议的建议以有形建议的奖励金额为准。
3合理化建议奖励的发放
3.1 快速跟踪建议的奖励:在建议实施的当月给予奖励.
3.2 常规性建议的奖励:常规性建议的奖励须在公司合理化建议评估小组评定后,季度给予奖励。
3.3 凡合理化建议奖励额超过500元的,奖励程序分两次进行,在实施之初奖励评定额度的40%,在验收效果被证明后再奖励剩余的60%。
3.4 奖励原则上应以建议提议人为主,如奖励的范围涉及到建议的参与人和实施人,各部门负责人应帮助协调并提出具体的奖金分配方案。
4、相关表单由总经理办公室存档,存档期限不少于三年。
作者(本项目辅导老师):张骥老师。
专注企业管理改善,贴心服务实体经济,现场咨询、辅导与培训,助力企业发展。
本文发布于:2023-02-28 21:12: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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