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个人查询(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

更新时间:2023-03-02 06:03:24 阅读: 评论:0

公积金在哪查询

公积金查询方法:
1、柜台查询:柜台查询指的是查询者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的查询方法,需要携带公积金联名卡和身份证。如果代替别人查询还需要携带被查询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和身份证。
2、网上查询:查询人登录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点击个人住房可公积金查询按钮即可。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查询

通过以下途径可以查询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账户:1、网上查询。直接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网站。账号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上的卡号,密码为身份证的后四位+00,登录后个人可以查询个人的公积金余额、个人公积金明细的余额、个人贷款进程查询、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等。2、拨打查询电话12329自助查询。全国大部分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客服热线是12329。3、凭社会保障卡查询。职工持社会保障卡在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综合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电脑查询终端上,可以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及当年的缴存情况。4、银行卡、存折查询。职工持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卡、存折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柜台查询;在建行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还可以凭龙卡在建行的“账单宝”或者ATM机上查询。

如何查询公积金个人详细信息

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点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

2、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超过近一年半)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
4、支付宝查询公积金(部分城市不支持):点击手机桌面的支付宝钱包按钮,打开进入首页;找到“城市服务”按钮打开进入下步操作;在“城市服务”菜单中,找到“公积金查询”按钮,点击查询。

公积金怎么查询个人账户

个人住房公积金有身份证即可查询,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查询。一、个人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二、用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登入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找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一栏,找到并点击进入;点击后出现登入界面,登入方式选择“身份证号”登入,则输入身份证号码,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以输入公积金账号,密码一般默认为六个1;进入个人账户后,点击公积金明细查询即可看到卡上金额。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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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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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公积金账号如何查询

住房公积金账号可以通过这些办法就可以查询到
1.柜面查询:本人可以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市或区、县公积金业务受理网点进行查询;
2.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
3.可以电话查询;
4.单位查询:本人可到公积金缴存单位或原缴存单位进行查询。

怎样查公积金个人账户

1、先搜索登陆当地的公积金网站,然后点击图示位置中的“网上政务大厅”,点击“我要查询”;然后在图示位置输入你的公积金身份号码,输入登陆密码,默认密码一般都在该页面上有提示;输入完成之后,点击“登陆”,即可查看公积金账户余额。2、微信搜索本地的公积金查询公众号,然后登陆你的账号,进行查询即可。3、打开支付宝,找到其中的城市服务模块选项,点击下方诸多功能模块中的公积金;点击下方右侧的公积金查询的选项;认证操作;认证完成后,自动显示自己在当前城市的公积金预览。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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