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与宗法制

更新时间:2023-03-02 04:59:32 阅读: 评论:0

宗法制和分封制的区别是什么?

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区别:

1、目的不同:分封制的目的是为了有效地统治辽阔的疆域;宗法制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权力继承的规范有序,保证王权的稳定。

2、内容不同:分封制下,周武王将子弟和功臣分封于各地,建立诸侯国,诸侯在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对周天子定期朝贡并提供军赋和力役,重要的诸侯国有燕、鲁、宋等。宗法制是按照血缘宗族关系分配政治权力,维护政治联系的制度,其核心内容是嫡长子继承制,即嫡长子继承父亲的宗主地位,为大宗,庶子进行分封,为小宗。

3、作用不同:分封制通过分封诸侯以加强中央和地方的政治联系,进而强化对地方的统治,有利于稳定当时的政治秩序;宗法制形成了森严的宗法等级,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强化了王权,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4、结果不同:分封制下,由于诸侯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边疆的开发,诸侯国之间出现了强国兼并弱国的形势,使周天子的权威逐渐削弱,分封制逐渐瓦解;而宗法制在以后的封建社会仍是统治者享受特权的依据,宗法观念和宗法传统在封建社会继续传承,到今天在民间还有影响。

详细介绍:

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王族贵族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其特点是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完全一致。

分封制,是中国古代国王或皇帝分封诸侯的制度。分封的目的是为了巩固奴隶主国家政权,分封的对象和做法是把土地和人民分封给王族、功臣和先代的贵族到各地去做诸侯。


分封制与宗法制

宗法制、分封制与礼乐制是西周的基本政治制度,三者之间相辅相成,共同维护了西周政局的稳定.
宗法制和分封制是互为表里的政治制度,宗法制是通过血缘宗族关系来分配政治权力,维护政治联系的政治制度.嫡长制继承制是宗法制的最大特点,并且,按照血缘关系的亲疏,形成了“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这样的宗法等级.因而,宗法制是维系分封制的血缘纽带,也是巩固分封制的重要手段,更保证了分封制的顺利推行和稳定实施.
分封制,就是周天子把土地和人民,分封给王族子弟、功臣、先代贵族,建立诸侯国,其目的是“封建亲戚,以藩屏周”,受封诸侯在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也可以在自己领地里进行再分封,可以设置官员、建立军队和征派赋税,同时受封诸侯必须绝对服从周天子的命令,对周天子定期进行朝贡,并提供军赋和力役.因而,分封制是建立在宗法制基础之上的,也是宗法制在政治制度方面的外在体现,两者缺一不可.
礼乐制是西周文化的主构架,周礼强调要尊崇上天和先祖,同时规定了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间上下的尊卑关系,不得有所逾越,周礼有吉礼(祭祀礼)、凶礼(丧葬礼)、宾礼(交际礼)、军礼(征战礼)、嘉礼(吉庆礼).每个人从出生到死亡,从人事到祭祀,从日常生活到政治活动,都有与其身份相合适的礼仪规范.乐是辅从于礼的,乐以音乐节奏的艺术美,让等级规范、形式森严的“礼”具有了征服人心的感染力.西周礼乐制作为一种通过礼仪和艺术表现出来的外在文化,本身就体现了分封制、宗法制的内涵.本质上说,西周的礼乐制是保证分封制、宗法制稳定推行的工具,《礼记》中的所谓“礼不下庶人”,《荀子》中的所谓“士以上则必以礼乐节之”,就指出了礼乐制在维系分封制、宗法制方面的重大作用.

分封制与宗法制的区别与联系分别是什么?

宗法制和分封制都是一种继承制度,也就是指皇上去世之后,将由谁来继承皇上的皇位的制度。

宗法制是以血缘亲疏与嫡庶来确定继承关系和名分的制度,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宗法制顾名思义就是以血缘关系和嫡庶长幼来实行的一种继承制度。父亲是天子,那么这个父亲就是天下的大宗,这个父亲的生了几个儿子,除了嫡长子之外全都封为诸侯。诸侯在天子面前是小宗,但是每个诸侯都有自己的封地,诸侯在自己的封地里为大宗。诸侯又生了几个孩子,除了嫡长子之外全都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在诸侯面前是小宗,但是卿大夫在自己的采邑内却是大宗。因此在实行宗法制的时候,谁来继承皇位并不是看个人的才能,而是按嫡庶长幼来继承。嫡长子生下来就拥有特权,他不仅拥有对兄弟的掌控权,还在政治上享有一定的特权。

后来,有人发现宗法制并不适用于皇位的继承。因为万一嫡长子在智力方面有一定的障碍,按章宗法制,他依然可以继承大统,但是这并不利于国家的长久发展。于是各主朝的统治者对宗法制度加以改造,逐渐建立了由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组成的封建宗法制。

封建宗法制经过各种演变就成为了西周实行分封制。分封制与长子世袭的宗法制紧密结合,但是却还是有一定的不同。卿大夫在各自的封地里又是同姓宗族的大宗,其封爵仍然是他的其嫡长子世袭继承,其余庶子作为小宗分封为士。这样,根据宗法制和分封制,便形成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等各级宗族贵族组成的金字塔式等级制机构。各个等级之间的相互关系,既是大小宗关系,也是上下级关系。西周分封制下,土地和劳动者名义上都归天子所有,下一级须对上一级承担缴纳贡物、服军役、军事保卫和述职等义务。


中国古代的分封制和宗法制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分封制是西周王朝巩固统治的重要措施,是周人对被征服土地和人民实行统治的一种措施,也是当时统治阶级内部在权力和财产方面的再分配制度。分封的原则与对象是根据与周王血缘关系的亲疏,功劳的大小(辅佐与同盟)分封,其前提是承认周王的统治,或古帝王之后。在分封中,授民授疆土是分封的核心内容.

宗法制是西周统治者创立的利用血缘关系的亲疏来维护政治关系的上下尊卑贵贱秩序的社会政治制度,是分封制和井田制的基础,是调整统治阶级内部权力、财产继承与分配秩序的原则。

宗法制的基本原则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春秋公羊传》隐公元年)

宗法制是以宗族血缘关系为纽带,与国家制度相结合,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制度。周王为周族之王,自称天子,奉祀周族的始祖,称"大宗",由嫡长子继承王位。其余庶子和庶兄弟大多分封为诸侯,对天子是"小宗",在其本国则是大宗。诸侯也由嫡长子继位,其余庶子和庶兄弟大多被分封为卿或大夫,对诸侯是"小宗",在本家则为"大宗",其职位也由嫡长子继承。从卿大夫到士,其"大宗"、"小宗"的关系与上同。世袭的嫡长子即是宗子,地位最尊。如此层层分封,大宗率小宗,小宗率群弟。大宗、小宗的宗法关系,同时也是政治隶属关系。对于异姓有功的贵族,则通过联姻,成为甥舅,分封为诸侯,也纳入宗法关系。于是,在全体贵族内部,举国上下形成了以周天子为核心,由血缘亲疏不同的众诸侯国竞相拱卫的等级森严的体制,使政权不但得到族权而且得到神权的配合。"亲亲"、"尊尊"在这里获得完备的、严格的体现,成了宗法制的精神支柱,从而也是周礼的根本原则。

按照血统远近以区别亲疏的制度。早在原始氏族时期宗法制就有所萌芽,但作为一种维系贵族间关系的完整制度的形成和出现,则是周代的事情。在宗法制度下,“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左传》桓公二年),形成了系统而完整的制度。宗法制的一个关键内容是严嫡庶之辨,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其目的在于稳固贵族阶级的内部秩序。这一制度依靠自然形成的血缘亲疏关系以划定贵族的等级地位,从而防止贵族间对于权位和财产的争夺。在宗法制度下,从始祖的嫡长子开始传宗继统,并且世代均由嫡长子承继。这个系统称为大宗,嫡长子称为宗子,又称宗主,为族人共尊。宗子有祭祀祖先的权利。若宗子有故而不能致祭,那么庶子才可代为祭祀。和大宗相对应的是小宗。在一般情况下,周天子以嫡长子继统,众庶子封为诸侯,历代的周天子为大宗,这些诸侯就是小宗。诸侯亦以嫡长子继位,众庶子封为大夫,这些大夫为小宗,而诸侯则为其大宗。大夫也以嫡长子继位,为大宗;众庶子为士,即小宗。在宗法系统里,诸侯和大夫实具有大宗与小宗双重身份。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大宗和小宗的区别与贵族等级里的层层封建是完全合拍的。如果说分封制从政治结构方面建立了贵族间的等级秩序,那么,宗法制则以注入了特定内容、贯彻了崭新原则的宗族传统观念使这个等级秩序得到稳固。文献和彝铭记载中屡有“宗周”的记载,《诗经·公刘》说:“食之饮之,君之宗之。”从宗法系统看,周天子乃是地位最高的宗子。周初,宗法制首先在周天子和诸侯间实施,以后逐渐及于中、小贵族,以至士与庶民之间,具有了普遍性质。

宗法制和分封制的关系是什么

分封制与宗法制的关系:宗法与分封制度互为表里,相互联系,都是主要以血缘、姻亲为纽带的政治制度。并严格按照宗法履行对天子的义务。分封制是西周分封诸侯的制度,宗法制是与分封制密切相关的政治制度,分封制与宗法制最突出的特点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宗法制是分封制实行的基础,分封制是宗法制的具体体现。
分封制和宗法制互为表里,相互依存,成为维系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加强奴隶主贵族世袭统治的工具。层层的分封,形成森严的等级,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宗法关系有利于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把“国”和“家”密切地结合在一起
分封制是西周最重要的政治制度。分封制将亲族、功臣、先代贵族分封到各地,建立诸侯国;受封者则必须对周王承担各种义务,并受周王控制。宗法制是与分封制紧紧联系的、以血缘、姻亲为纽带的政治制度。嫡长子继承制是其核心内容,与分封制互为表里

宗法制和分封制的区别

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区别:

1、首先,实施宗法制和分封制的目的是不一样的,实施宗法制的目的是保证王权的稳固并保证规权力继承的规范性。分封制的实施则是为了更好的统治幅员辽阔的疆域。

2、其次,这两者的实施内容也不同。分封制是把功臣、王室子弟分封各地建立诸侯国,而宗法制则是按照血缘、宗室的关系来分配政治权力。

3、最后,这两种制度产生的作用也是不一样的。分封制的实施加强了中央、地方之间的政治联系,有利于稳定政治秩序。而宗法制则强化了王权,使当时统治集团的内部更稳定、团结。

宗法制与分封制的关系:

两者是西周政治制度的两大支柱,互为表里。分封制是建立在宗法制基础上的,宗法制在政治制度上的表现就是分封制,保证了分封制的顺利推行和稳定实施。

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王族贵族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其特点是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完全一致。

分封制,是中国古代国王或皇帝分封诸侯的制度。分封的目的是为了巩固奴隶主国家政权,分封的对象和做法是把土地和人民分封给王族、功臣和先代的贵族到各地去做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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