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税收(分公司的税收是交到母公司所在地吗)

更新时间:2023-03-02 03:49:17 阅读: 评论:0

分公司的税收怎么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进行缴纳,具体如下:

1、 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2、 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汇总纳税企业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且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机构。

3、 汇总纳税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其中25%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或退库。具体的税款缴库或退库程序按照财预[2012]40号文件第五条等相关规定执行。

4、 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也无法提供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相关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执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因此,除第4条所列情况外,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由总机构统一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并分别由总机构、分支机构按月或按季就地预缴。

分支机构缴纳金额,由总机构计算分配,具体是总机构在每月或每季终了之日起10日内,按照上年度各省市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个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计算分支机构应分摊的企业所得税。


分公司税收优惠政策

一、正面回答
分公司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优惠政策,是因为六税两费的政策范围把小规模纳税人扩大了,增加了个体工商户和小型微利企业的一般纳税人。但是,分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却不在这几个主体范围内,就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二、分析详情
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范围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次出台的减征优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三、分公司可以变更为独立法人公司吗
可以,但分公司不能直接变更为独立法人,性质上,分公司要变成子公司,才是独立法人,需要将目前的分公司重新去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领组织机构代码。分公司和总公司是相对的,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产不独立没有独立的名义,没有独立的责任,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想要分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需要将分公司注销,重新成立一个新的公司。

分公司的税收怎么交

分公司的纳税流程是:1、分公司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2、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3、依法缴纳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增值税纳税地点:(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法律分析:
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是10%,总公司与分公司的所得税按照税收法规,跨地区经营(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不是跨地区经营,不执行“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也不在分支机构(税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所在地缴纳。税款预缴,应根据当期实际利润额,按法规定的预缴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预缴额,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月或者分季就地预缴。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衍生问题:
企业所得税应该怎样计算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5%或20%)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企业所得税是指对取得应税所得、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境内企业或者组织,就其生产、经营的纯收益、所得额和其他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

分公司交企业所得税吗

法律分析: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不需要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其实现的利润或亏损应当并入总公司,由总公司汇总缴纳。子公司是独立法人,不管盈利还是亏损,均不能并入母公司利润,应当作为独立的企业单独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分公司由于不是独立的法人组织,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其生产经营中实现的利润或亏损需要并入总公司,由总公司统一汇总缴纳所得税。如果分公司盈利,总公司就其实现的利润缴纳所得税,不能起到抵减公司整体税负;而如果分公司亏损,其亏损数额可以抵减总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达到降低总公司税负的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

第六条 凡从事生产、经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税务机关规定不需办理税务登记者外,应当在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八条 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应提出申请登记报告和有关批准文件,同时提供有关证件。主管税务机关对前款报告、文件、证件审核后,予以登记,发给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只限纳税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税务登记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以及其它有关事项。

分公司和子公司如何交税

法律分析: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按照税法规定,当总机构享受税收优惠而分支机构不享受优惠时,可以选择总分公司模式,使分支机构也享受税收优惠待遇。如果分公司所在地有税收优惠政策,则当分公司开始盈利后,可以变更注册分公司为子公司,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这样会收到较好的纳税效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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