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总结(三重一大总结性材料)

更新时间:2023-03-02 02:16:30 阅读: 评论:0

三重一大的范围和内容

法律分析:“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 一、深刻认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重要意义 《实施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阐述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意义,总结了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经验,明确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和基本要求,对于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任,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严重腐败案件时有发生,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还比较严峻。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检察机关的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问题,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还不完善,检察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十分繁重。因此,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既是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迫切需要,也是深入推进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工作的迫切需要。各级检察机关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的高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重大意义,结合检察机关的实际,把《实施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三重一大存在问题和不足

法律分析:通过列席班子会、专项巡查、集中巡视以及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全程监督、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等途径,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有力地促进了“三重一大”制度在本组各单位的贯彻落实。但总结分析两年多来的监督工作实践,我们也感到,各单位在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制定对策,逐步改进。

法律依据:《关于党政机关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目前各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逐步健全,主要领导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得到增强,一些“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基本能够上会集体讨论。但从“民主、制约、监督”这些“三重一大”制度设计的价值层面分析,各单位制度执行的现状还有很多不到位、不深入、不彻底之处,主要表现在:

(一)重决策,轻执行。随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逐步健全和监督工作的逐步强化,目前各单位“一把手”或班子成员个人专断决策的现象明显减少。从本组查阅各单位的班子会记录情况看,近两年各单位研究“三重一大”的议题比以前明显增多,记录也更加详细。但深入分析发现,各单位研究的“三重一大”议题都仅局限于决策环节,普遍缺乏对决策执行环节的通报讨论,集体决策的要求未能贯穿“三重一大”事项的始终。事实上,很多“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执行过程中都会发生调整变更,但调整变更的集体决策过程往往被各单位忽视或漠视。既使决策执行过程没有调整变更,班子成员也应对重大决策事项执行情况享有知情权,决策是否执行、如何执行、执行效果等有必要在班子会上进行反馈和通报,从而更好地保障民主决策和相互监督目标的实现。

(二)重议事,轻议钱。此类现象主要集中在一些涉及资金的大型会议、活动等“三重一大”事项上。一些单位对这些事项虽然能提交班子会集体讨论,但往往以议事替代议钱,只讨论工作方案,不研究资金使用;或者虽然提及资金使用问题,但只简单通报大体支出数额,不研究具体支出事项,导致大额资金使用的集体决策权消弥于无形。此外,在巡视中发现有的单位采买工作权限过于集中,很多发票背书只有采买人和一把手两个人的签字,进一步增大了大额资金使用环节的廉政风险。

(三)重通报,轻讨论。检查发现,有的单位对“三重一大”事项特别是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往往借口时间紧、来不及开会或班子成员工作忙、凑不齐等理由,先斩后奏,先做后议,采取事后通报的形式上会。由于既成事实,特别有的单位对此类事项还经常由“一把手”通报,导致其他班子成员无法发表意见,集体决策制度形同虚设。


建设银行学习三重一大内容总结

但凡总结,一般都包括这么几个部分:一是工作概况,也就是常说的开头;二是具体工作开展情况,这是重点;三是工作分析,什么地方做的好,什么地方做得不够好;四是下步工作打算,总结就是为了今后工作的更好开展,这个一般都该有。没时间写的话,可找。

2018年关于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

2018年关于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

重大决策包括:

1、本地区(本部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制订、调整,年度工作部署、实施和总结;

2、本地区(本部门)重大改革方案、制度和措施的出台、修改和废除;

3、本地区(本部门)年度综合财务收支预算计划的制订、调整及执行;

4、涉及内部机构设置(调整)、人员编制(配备)方案及招聘计划的确定

5、涉及党员、干部和职工的奖惩,收入分配、福利待遇等;

6、国有(集体)资产的运作、处置;

7、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8、其他应由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决定。

重要干部任免包括: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干部的推荐确定、组织考察、讨论决定;

2、向上级和外单位推荐后备干部人选;

3、本地区(本部门)干部交流轮岗;

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

5、其他应由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干部任免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

1、基本建设项目;

2、公共设施建设项目;

3、绿化工程项目;

4、装潢、修缮项目;

5、大宗物资采购项目;

6、涉及征地、动迁项目;

7、合作和对外投资项目;

8、大型集体活动安排;

9、其他应由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项目安排。

大额资金的使用包括:

1、未纳入预算的.资金使用;

2、预算内未列出具体项目的机动资金的使用;

3、涉及养老安置、征地动迁补偿资金的运作和使用;

4、涉及其他专项资金的运作和使用;

5、国有(集体)企业资金的调动和使用;

6、其他应由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资金使用。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的汇报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党委书记 王鸿冰

(2012年10月11日)

教育部检查组:

首先,我代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党委和行政,对检查组各位领导莅临学校指导检查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

中国地质大学的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和唐山铁道学院等院校的地质系(科)合并组建的北京地质学院。60年来,学校历经了创建、发展、搬迁、重建和振兴的曲折办学历程。期间,1975年迁至武汉,1978年在邓小平直接关怀下,在北京地质学院原校址恢复办学。1987年成立中国地质大学,在京汉两地相对独立办学并成为我国首批试办研究生院的33所高校之一。1997年首批进入“211工程”建设行列,2000年由国土资源部整体划转教育部管理。2005年大学总部撤销,京汉两地独立办学。2006年,教育部和国土资源部共建学校,并享有“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以地质、资源、环境、地学工程技术为主要特色,理、工、文、管、经、法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家培养高层次地学人才的摇篮和产出高水平地学研究成果的重要基地。学校现有教职工12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1.6万余人,其中本科生8000余人、研究生近8000人。今年恰逢建校60周年,学校不久将隆重举行成立庆典活动。检查组于校庆前夕莅临我校,不仅对我校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进行检查,更是对学校事业发展和精神风貌的检阅,必将给学校事业发展带来有益的指导和帮助。

一、总体情况

学校党委、行政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直属高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不断加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均通过集体研究做出决定,确保决策效果的民主科学,有力推进了学校各项事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健全

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配套制度的建设,先后修改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33项,清理废除9项。在此基础上,学校认真研究制订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总体要求、主要范围、基本程序和保障机制。

学校建立并实行“三重一大”决策回避制度,印发了《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十不准”的实施意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和《机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制度》,对于涉及相关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情形,参与决策或列席人员均做到主动回避。

学校还建立了“三重一大”决策公开与查询制度,印发了《党务公开实施办法》、《校务公开实施办法》、《关于加强督查工作的通知》,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以及决策报告和决策执行督查制度。除涉密事项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均按规定通过会议纪要、文件、校园网、宣传栏、校报等形式予以公开。

学校重视并发挥工会、教代会在学校重大工作事项中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学校党委专门研究并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的意见》,让广大教职工特别是专家学者参与学校决策过程,确保与群众关系密切的重大决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学校还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把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写进领导干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把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作为年度工作总结及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截至目前,未发现学校领导干部有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

(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规范

学校坚持将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和校务会作为“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形式,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通过全委会、常委会抓大事、把方向,行政通过校务会具体实施并负责教学科研等工作运行。党委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校长依法独立行使职权,领导班子团结共事、共谋发展。

学校重视并不断健全决策程序,制定了《党委全委会会议规则》、《党委常委会会议工作规则》、《校务会会议工作规则》。这些议事规则对学校党政主要会议的职责任务、出席人员、组织工作、会议记录和纪要、决定事项的落实,以及会议文件立卷归档等均做出了详细规定,为健全民主决策机制、规范集体决策程序和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良好

学校坚持“三重一大”事项以会议形式集体研究决策,避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会议决定。会议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坚持与会人数符合规定。党委讨论决定重要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人员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会议表决严格按照规定,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才能形成决定。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根据会议议题内容列席有关会议。

学校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坚持一题一议,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中与会人员的意见并提出结论性意见。会议决定的事项、与会人员及其意见、表决情况、结论等内容,均形成了完整而详细的记录并按规定存档。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学校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共决策事项123项。其中,党委(常委)会决策事项65项,校务会决策事项58项;重大决策事项95项,重要人事任免10项(涉及23名中层以上干部),重大项目安排12项,大额度资金使用6项(涉及金额579.99万元)。

(一)加强学习,提高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认识

学校党委重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学习,把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学习的重点群体,促进领导干部深入理解和主动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学校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作为重要内容列入校、处两级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多种方式组织领导干部学习讨论。学校主要领导在中层干部会、干部培训会等重要场合反复强调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其他领导在部署工作时也都强调有关要求。学校还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多渠道的学习教育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自觉性和执行力,同时也强化了师生员工的监督意识。

(二)民主规范,保障重大事项决策科学合理

学校长期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依据有关规定应当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均被列入重大决策事项范畴。重大事项提交集体决策前,均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论证,广泛听取并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通过教代会或其他形式听取广大师生员工意见和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事先进行专家评估论证,技术、政策法律咨询,提交论证报告或立项报告。一年来,决策与师生关系密切的事项吸纳教职工意见301条,决策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前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8次。

重大事项确定议题前,我和邓军校长先进行充分沟通,再提交会议研究决策。会议研究重大事项时,与会人员充分讨论,提出明确意见并说明理由。这样既发扬了民主,又进行了集中,一旦形成决议即按责任分工抓紧落实。

需要指出的是,学校在“十二五”规划编制过程中对规划的主题主线、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等广泛地听取和征求意见。不仅班子成员通过暑期学习、党委常委会等形式多次进行专题研究,还在全校范围内充分征求教师、学生、各二级单位、民主党派、离退休老等各方面意见,特别是公开征求了全体教授的意见。“十二五”规划经过近一年的起草编制,最终由教代会审议通过,充分体现了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与民主。

(三)严格程序,保证重要人事任免公开公正

学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全面实行处级领导岗位公开竞聘,收到了较好效果。学校干部聘任工作逐步实现程序化、规范化,体现出“四新”和“四强化”特点。“四新”即:一是在教学单位的处级岗位聘任中增加竞聘答辩环节;二是在竞聘答辩环节采用排序计分方法;三是采用函询方式征求纪委对拟任用干部的意见;四是将科级干部作为处级后备干部纳入干部管理工作范围。“四强化”即:一是强化细节,充分酝酿讨论,制定缜密工作方案;二是强化程序,规范操作,保证过程公平、公正和公开,增强聘任工作公开性和透明度;三是强化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充分听取多方意见;四是强化实绩,以素质论人才、以实绩用干部,把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作为衡量干部的主要标准。

2011年上半年,学校集中开展了新一轮处级岗位聘任工作。期间,发布公告8次,发布处级干部拟任职公示7次,召开专题研究干部问题常委会7次。任命的实职处级干部136人,均经过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并在任命前书面征求了纪委意见。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还就干部任免事项书面征求纪委意见18人次。

(四)充分论证,确保重大项目安排科学合理

学校重大项目安排的决策均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保证了决策的科学合理。

在基本建设方面,学校根据“校园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基建项目。基建部门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后提出项目选址、定点等初步意见,报校务会研究决定后进行前期手续办理等工作。在设计方案选择上,学校遵循“尊重设计、准确定位、集体决策”原则,由设计单位出具多套设计方案,由校务会集体研究并最终确定。学校“十一五”期间完成的综合科研楼、逸夫实验楼、交流中心配套楼、综合游泳馆等项目均获“北京市建筑结构长城杯”金奖或银奖,受到广大师生一致好评。

在物资设备采购方面,学校对凡入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信息类产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和网上竞价制度,对其他非通用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资金节约率在10%以上。学校成立了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财经、审计、纪检、资产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开采购领导小组,批量或单价5万~50万元的设备由领导小组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采购,50万元以上由学校委托资质、信誉、服务良好的招标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委托采购。学校在设备采购过程中,重点做好3方面工作:一是关口前移,把好仪器设备入口关。10万元以上设备须经专家集体论证、部门层层把关、主管校领导审批等环节。二是阳光运作,把好仪器设备选择关。资产部门参与采购全过程,其他部门介入,纪检部门全过程监督。三是细致入微,把好仪器设备验收关。近年来,学校物资设备采购工作始终坚持规范运作,未收到任何投诉和举报。

在合作办学方面,学校与境内外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的合作均以互惠共赢为基本原则,紧扣学校实际,确定合作方向和领域。一年来,学校与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国内单位签署了合作协议,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续签教育合作协议并合作开设工商管理(地球科学与商务方向)“2+2”国际班,与英国爱丁堡大学签订教育合作备忘录,与美国内华达大学签署合作协议。这些对外合作事项均经过党委常委会或校务会讨论决定。2011年11月,刘延东国务委员见证了学校与纳米比亚大学、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三方签署合作备忘录以及学校与纳米比亚大学创建孔子学院意向书。

(五)加强监管,确保大额度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学校重视财务管理、预决算制度建设,严把预算关,集体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事项,不断规范大额资金使用程序,先后印发了《财务管理制度》、《资金审批制度》、《内部审计规定》等规章制度,并将财经制度汇编成册。

根据教育部批复的学校年度预算“一下”控制数,校内部门预算编制须经过“两上两下”程序。预算草案提交校务会充分讨论并进行修改,报党委常委会审议后执行。每年年终,校务会均专题审议学校年度决算报告。

对预算调整事项、预算机动费和追加预算的审批,由财经部门根据各部门提出的预算调整内容(包括调整原因、项目情况、调整金额等)进行汇总,按照“三重一大”规定和《资金审批制度》报党委常委会或校务会决策后执行。此外,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认真组织开展了科研经费自查并形成报告上报教育部,校务会还就加强科研经费管理进行了专题研究。

学校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和监督,实施财务信息公开,每年向教代会报告年度财务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另外,学校还加强内部审计,对5万元以上修缮及基建项目均实施审计,确认大额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准确性,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成效与体会

学校党政高度重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提升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权力的阳光运行,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一是形成特色制度体系。学校始终坚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建立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机制、议事规则和监控机制,按照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要求,逐步完善了具有学校特色的“三重一大”制度体系。二是显著提升制度执行力。学校始终坚持把提升制度的执行力作为关键环节,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分工、考核方式和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效落实。三是促进学校事业协调发展。学校始终坚持把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与加强学校科学管理相结合,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相结合,实现了重大决策事项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使学校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四是有效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学校始终坚持依法治校、阳光治校的理念,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维护群众利益,和谐校园建设成效明显。

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际工作中,我们深切体会到:实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教育部党组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着力推进高校科学民主决策、促进高校科学发展做出的重要决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有利于推进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落实、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治校理教能力,有利于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规范权力运行,有利于健全决策和监管机制、保障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是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根本,制度及程序的不断健全是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保障,认真落实决策事项是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关键。

四、不足与建议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学校在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方面与教育部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全面推动校内各二级单位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全校范围内“三重一大”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为进一步推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部属高校深入落实,我们建议:第一,通过此次检查,要及时总结部属高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并加以推广。第二,进一步加强“三重一大”决策配套制度建设,最好能制定下发部属高校二级单位,特别是学院层面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指导意见。

尊敬的检查组各位领导,我们将以此次检查工作为契机,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对党和国家、对高等教育事业、对广大教职员工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做好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执行,为学校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建校60周年和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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