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用品制度
劳保用品是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所必备的一种防御性装备,对于减少职业危害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如:工作帽子、工作服、防护服、工作手套、棉纱手套、乳胶手套、电焊手套、工作围裙、口罩、防护镜、护膝、头盔等。
法律依据: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的个体防护装备。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是由用人单位提供的,保障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辅助性、预防性措施,不得以劳动防护用品替代工程防护设施和其他技术、管理措施。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劳保用品的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强化员工劳动防护,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安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劳动防护用管理制度,有关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1.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公司为员工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装备。
2.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列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的防护用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并公布),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3.公司财务部门按要求提取安全费用,满足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所用资金。
4.公司供应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采购人员必须到有资质的的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单位或经营单位购买劳动防护用品。
5.采购人员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各种证件齐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有安全标志。 6.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前必须经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7.劳动防护用品验收人员根据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各种证件必须齐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有安全标志,外观合格,不得过期。否则,禁止入库。
8.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填写劳动防护用品验收合格单,仓库管理人员接到劳动防护用品验收合格单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9.劳动防护用品实行专门储存、专人保管。
10.保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劳动防护用品说明书,按说明书要求进行储存和管理,防止劳动防护用品过期或变质。
11.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劳动防护用品在储存过程中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2.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制定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并严格按标准发放。
13.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审批,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账。
14.各单位设专人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领取和发放,并建立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
15.每月15日是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日,各单位按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填写《劳动保护用品人员发放统计表》,到公司人力资部办理领取手续。
16.公司安全部门做好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监督,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情况。 17.公司及各单位必须加强对员工正确配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教育培训,并监督检查员工正确配戴和使用。
18.公司把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用途、正确配戴和使用等做为对新员工及每年全员培训的重要内容进行培训、学习和考核。
19.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正确配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20.公司定期、不定期对员工正确配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的员工,除进行教育外,按“三违”论处,进行罚款。
21.凡属个人保管不当,丢失和损坏劳动防护用品者,一律折价赔偿。 22.劳动防护用品由于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单位出具证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更换手续。
23.对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换或领取,必须以旧换新,对于过期、损坏等报废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集中存放,定期消毁,严防流失。
24.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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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 保 用 品 管 理 制 度
第一条 为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对劳保用品的穿戴作出规定和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劳保用品按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保护员工安全健康的原则发放。不是员工的福利待遇。
第三条 劳保用品的选购与加工要求:必须本着保护员工安全健康为目的,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性能要求,并尽可能兼顾美观、大方。
第四条 劳保用品的选购与加工要求:
1、制冷部负责劳保用品采购计划的编制,参与劳保用品的采购,负责对劳保用品选型提出技术性能要求,并对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及管理实施监督。
2、营销物流部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等业务,并保证有适量的库存。负责建立全公司员工个人劳保卡。
第五条 劳保用品的管理
1、工种岗位变动的员工,按其变动后工种标准领取防护用品。品种相同的防护用品,至原岗位的下个更换期后享受新岗位的防护用品标准。
2、凡发给班组公用的劳保用品由班组指定人员管理。
3、若因主观原因造成的损坏,根据领用年限缴纳成本费的10~80%赔偿:若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则予以更换。新的周期从补发之日起 计算。
4、员工离厂学习,或因病、伤、产假、事假满一个月者,劳保用品按月顺延。
5、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临时增发的,由班组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增发。
6、发放标准的修订,需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7、营销物流部建立全公司劳保用品发放台帐。
第五条 劳保用品的使用
1、员工进入工作岗位及生产、检修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并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2、上班时间穿公司规定的工作鞋和工作服,离开工作室、操作室、办公室去现场时必须戴好安全帽。
3、从事特殊作业时(如进入容器、焊接等)按具体规定穿戴(佩戴)劳保用品。
4、各班组对公司的各类防毒面具必须妥善保管,保持处于备用状态。
5、登高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
第六条 员工因未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而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视其情节按违纪考核给予相应的处罚。
劳保用品发放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x0dx0a 1、目的x0dx0a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各环节的管理,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x0dx0a 2、适用范围x0dx0a 本公司全体人员。x0dx0a 3、制定依据x0dx0a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0dx0a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x0dx0a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x0dx0a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 第352号)x0dx0a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x0dx0a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监总局第1号 令)x0dx0a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x0dx0a 《河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x0dx0a 《河北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x0dx0a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文件x0dx0a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89)x0dx0a 4、工作程序x0dx0a 4.1 采购x0dx0a (1)物资供应科根据各单位上报防护用品计划单进行采购。x0dx0a (2)物资供应科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的选择、采购入库、保管和发放工作,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遵守以下原则:x0dx0a ○1 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x0dx0a ○2 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x0dx0a ○3 采购的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有相应产品合格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有三证一标志即: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安全标志。x0dx0a 4.2 验收x0dx0a (1)入库前由物资供应科告知安全技术科、质检科进行验收。x0dx0a (2)安全技术科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所购特种防护用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x0dx0a 4.3 保管x0dx0a (1)物资供应科应指定专人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入库保管。x0dx0a (2)劳动防护用品的存放仓库必须干燥通风符合存放要求条件。x0dx0a 4.4 发放x0dx0a (1)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严格按《关于调整职工劳保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通知》,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岗位进行发放。x0dx0a (2)凡在我公司生产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均享受相应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待遇。x0dx0a (3)劳动防护用品应按公司规定按时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代替。x0dx0a (4)退休人员不再享受劳动防护用品待遇。员工因事、病、产假等原因离岗的停发各类防护用品。待恢复工作,经安全培训考核进入生产岗位后,即可享受相应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待遇。x0dx0a (5) 超出标准的防护用品由单位提出申请,主管副总经理和安全技术科审批后核发。x0dx0a (6)安全科应备有公用安全帽、工作服等劳动防护用品,备外来参观、学习、检查人员临时借用。公用劳动防护用品应保持整洁,由专人保管。x0dx0a (7)各单位按发放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采购计划,报安全技术科审批,严禁乱领、随意乱发等事件发生,一旦出现将追究其单位领导的责任。x0dx0a (8)物资供应科根据安全技术科审批的各单位编制的劳保计划编制采购计划,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按程序采购发放。x0dx0a (9)对于新分配、调入职工及工种变动的职工,由职工所在单位持证明报安全技术科审批并调整计划,物资供应科根据调整后的计划采购。x0dx0a 4.5 使用x0dx0a (1)公司各部门有责任教育和监督所辖员工按照劳动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凡经过教育和处罚仍不按规定佩戴为蓄意违章,因蓄意违章发生伤害者责任自负。x0dx0a (2)基层各单位要建立并妥善保管个人劳保领用卡,按时记录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办理调、转岗手续,定时核对工种岗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使用期限。x0dx0a (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相应劳动防护用品。x0dx0a (4)各部门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建立维护保养台帐,由专人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期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x0dx0a (5)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要进行必要的检查。x0dx0a 4.6 更换、报废x0dx0a (1)在使用或保管贮存期内遭到损坏、或超过有效使用期,予以报废。x0dx0a (2)防护用品(如安全带、防毒面具、安全帽等)在使用中出现破损或超过使用期限,要以旧换新,方可领用。x0dx0a 4.7 其它管理x0dx0a (1)安全科负责监督各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和使用情况。x0dx0a (2)工会应监督检查劳动防护措施的执行情况,不定期征求员工代表的意见,及时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x0dx0a (3)财务科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经费按规定合理提取的使用。x0dx0a 5、附则x0dx0a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科负责解释。
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防止发生伤亡事故,加强对员工的个人防护,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制定本规定.
一. 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范围和原则
1. 发放范围:
(1) 从事高温、辐射低温操作者.
(2) 从事有烧、烫伤机械伤害危险操作者.
(3) 从事散发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等有害气体粉尘等有害作业的操作者.
(4) 从事腐蚀、潮湿或苦脏岗位操作者.
(5) 从事高空或湿式作业的操作者.
(6) 从事有可能受到电击、电伤等危险的电气操作者.
(7) 从事有强噪声或可能令人窒息作业的操作者.
(8) 从事有磨损和油灰等污染作业的操作者.
(9) 从事露天作业而必须在雨中坚持生产的作业者
(10) 凡是在严寒气候中,从事露天作业边疆时间超过4小时的作业者.
(11) 其他需要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作业者.
2. 发放原则:
(1) 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 严格招待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发放标准, 得任意扩大发主和范围和提高标准.
(3) 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转送、转卖.
二、发放使用标准
1、发放、使用管理标准,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及单位规定的发放标准执行.
2.新工种、新项目需新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结合同类单位发放使用标准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发放使用标准.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
1.劳动防护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定,不搞平均主义,充分发按防护用品的作用,防止浪费.
2.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保证安全.
3.基层干部按管辖的主要岗位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规定标准执行.
4.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
5.实习生、代培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品由实习单位提供,费用按协议规定处理.
6.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7.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按从事本岗位的实际生产时间计算.期满手以旧换新.
8.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专人保管.
9.员工调出时,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一律由单位收回;员工单位内部调动时,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卡片同时转交新单位;工种变动时,原工种和新工种标准之间的差别按实际情况增减.
四、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职责
1.安全管理部门
(1)对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款式、标准招待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根据国家、省、市行业规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3)如发现质量款式等不符合要求,有权指令停止发放和退回。
(4)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领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审批。
2、物资采购部门
(1)必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需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同意方可采购。
3.材料供应部门
(1)要认真按劳动防护用品标准、规格、款式、质量要求对入库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标准不准入库和发放。
(2)发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总是时,要报安全管理部门及时进行处理。
(3)对库内劳动防护用品要认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劳动防护用品损坏。
4.财务部门
(1)按主管部门提出的季度劳动防护用品的预算计划,及时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经费。
(2)建立劳动防护用品专款专用台帐。
5.其他部门
(1)人事劳资部门提供工种及人数,对改换工种人员办理手续,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2)技术部门负责新工艺、新工种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