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党员发展计划
2014年党员发展计划一:
《中国共产党章程》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保持党支部的战斗力,使党支部充满朝气和活力,根据本村党支部的实际,特制定2013年度发展党员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吸收一批优秀青年、小能人入党,提高支部整体素质。
二、工作目标:
本年度计划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名。
三、发展标准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党支部要切实按照“坚持标准, 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培养对象要做到: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努力自觉地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政治敏感性强和思想素质好。
2、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廉洁奉公,做到自尊、自警、自励。做本村的遵纪守法先锋模范。
3、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乐于奉献,在农村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4、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关心集体,团结协作。
5、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开拓创新,不自满于现状,不断增强自己的思想文化素质。
6、作执行国家有关晚婚晚育、计划生育和社会综合治理政策的先锋模范,积极担负起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的倡导者、传播者和实践者。
四、工作措施:
1、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决执行发展党员的工作制度,切实把好党员的质量关。
2、加强对重点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的平时联系、培养、考察。
3、重视重点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的党课教育,着重加强他们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学习理解,重点引导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4、坚持做好对重点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汇报工作,及时交流思想,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不足。
5、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党内外对重点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加大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
6、教育重点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严格遵守国法政纪,自觉抵制不良倾向,鼓励他们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行列。
7、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各类文化知识、专业技术培训,努力提高他们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同时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及考核情况,每年对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如何科学合理的分配发展党员计划
(一)把握制定计划的主要依据
一是要依据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依据党的事业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二是要依据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的情况,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和成熟情况进行调查分析,逐级上报,为科学合理制定可行的计划提供准确依据;三是要依据党员队伍的现状,加强党的力量薄弱的地方,解决结构和分布不合理的问题;四是要依据近几年发展党员的实际情况,避免发展党员数量大起大落。
(二)发展党员计划的种类
按时间的长短,可以制定长期计划和短期计划。长期计划管3年或3年以上,主要是对发展党员工作较长时间的方向、目标、主要步骤和重大措施的蓝图设想,对制定短期计划具有指导作用。这种计划由于时间跨度大,情况可能发生较大变化,难以准确预测,因此一般只是提出总体设想,并不是规定各项具体指标、工作步骤和实施办法、措施,一般由县级以上党委来制定。短期计划是指年度工作计划,在长期计划指导下,作出较短时间内的具体工作安排,在发展党员数量、质量、构成比例、工作方法、措施、实施步骤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按照计划的内容,可以制定总体计划和专项计划,总体计划一般是指发展党员工作上有全局性的全面的工作安排,如每年发展党员的数量、结构、分布和工作重点等等。专项计划一般是指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制定解决这些问题和克服薄弱环节的目标要求和措施,如做好在青年、妇女、知识分子、生产一线职工的发展党员工作。
(三)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应遵循的原则
一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始终把保证质量放在第一位。二是统筹兼顾的原则。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一般;既要着力解决党的力量薄弱,党员队伍结构、分布不合理的问题,又要防止把党的力量雄厚的地方的优秀分子挡在党的大门外。三是均衡发展,适度增长的原则。依据党的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以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成长的情况,按照重点和一般各自的比例均衡发展,防止出现大起大落。
(四)掌握制定计划的基本方法
一是自下而上。从党支部开始,全面准确领会上级党组织的宏观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成熟的情况,按照党员标准,实事求是确定计划发展对象,逐级上报初步计划。二是自上而下。上级党组织根据支部上报的初步计划,进行调查研究,经过对形势、任务、党员队伍现状的充分分析论证,进行综合平衡,研究制定发展党员工作总体计划。三是上下结合。上级党组织与下级党组织商量研究,对下级党组织的初步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改和完善,最后确定下来,并与上级党组织的总体计划有机地衔接起来。
如何正确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和计划
正确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首先,要增强执行计划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自觉地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办事,要防止和克服计划是计划,工作是工作的现象,也要防止和克服随意更改工作计划的问题。其次,要加强对执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具体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帮助基层党组织和组织员总结好的经验,落实执行好工作计划。及时发现和解决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本身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反面典型也可以采取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使大家能引以为戒。第三,要坚持数量与质量的统一。在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中,必须以保证质量为核心,数量服从质量,达不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宁可少发展或不发展,也不要为完成一定的数量而滥竽充数。同时要积极做好工作,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发展一定数量的党员,完成发展党员计划的数量要求。第四,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发展变化,不断修订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如果工作计划已经不能适应客观实际了,也不要再生搬硬套,该修订的要修订,该完善的要完善。第五,要防止和克服“分指标、卡比例”的问题。实际工作中,有的党组织把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性工作计划当成指令性指标,按照这个指标硬性规定发展党员的数量和比例,造成一些基层党支部不能从实际出发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把一些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拒之门外。我们要防止和纠正这种机械的、不实事求是的做法。
党员发展流程有哪五个主要步骤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一个申请入党的人,从递交申请书到成为一名正式党员,至少需要2年时间。要经过5大程序25个步骤:
一、申请入党(2个步骤)
第一步,递交入党申请书。要求入党的人,采取书面形式提出入党申请。入党申请书一般由本人书写,且要求为手写稿,不提倡用电脑打印稿。
第二步,党组织派人谈话。党支部收到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与申请入党的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进行教育和鼓励。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4个步骤)
第三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在本单位、本支部所有申请入党的人员中,由党员或群团组织向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根据党员或群团组织的推荐,设支委会的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被推荐对象进行审查,审查被推荐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以及在政治、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第四步,上级党委备案。支部将支委会讨论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及相关情况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写出自己的主要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和现实表现等情况。
第五步,指定培养联系人。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应当由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的锻炼,能够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比较好的正式党员担任。
第六步,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期在一年以上,自支部确定其为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主要采取安排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每半年,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考察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5个步骤)
第七步,确定发展对象。在一年的培养考察期满之前,适当的时候,先由支部负责同拟发展对象人选进行谈话,进一步了解他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等情况,然后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其是否可列为发展对象意见建议。根据谈话情况和培养联系人的意见建议,并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拟发展对象人选的意见建议(公示),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的,召开支委会讨论同意的即确定为拟发展对象。
一般来说,发展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从主体来说,必须是经过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没有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人不能直接确定为发展对象。2.从培养教育时间上来说,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3.从成熟程度来说,应该是基本具备了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党内外群众反映好,近期可以履行入党手续的入党积极分子。4.从程序上来说,必须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公示);必须经过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
第八步,报上级党委备案。经支部讨论确定的拟发展对象,要报上级党委备案,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九步,确定入党介绍人。每名发展对象都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第十步,进行政治审查。《细则》规定“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这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具体措施之一,对于防止政治上有问题的人混入党内,是非常必要的。
第十一步,开展集中培训。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
四、预备党员接收(7个步骤)
第十二步,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之前形成的政审材料、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所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连同所有材料报上级党委预审。
第十三步,上级党委预审。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
第十四步,填写《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必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不能为空。
第十五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经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入党志愿书》填写好后,由支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并进行表决。
会后,支部书记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等)写入《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第十六步,上级党委派人谈话。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之后,上级党组织审批之前,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上级党组织派人谈话,这是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程序。这样做,一方面使党委能直接了解发展对象的情况,保证审批意见准确,防止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进入到党内来。另一方面通过谈话,可以有针对件地帮助发展对象进一步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还可以通过谈话,了解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情况,也是对党支部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七步,上级党委审批。党委根据谈话人的谈话情况汇报,召开党委会,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党委审批意见写入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第十八步,报集团党建工作部备案。入党审批通知下发支部的同时,报集团党建工作部一份。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7个步骤)
第十九步,编入党小组。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并对其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二十步,组织入党宣誓。《细则》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誉仪式的时间,尽可能在上级党委批准预备党贸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总支、支部组织进行。有些党组织为了使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在七一建党节时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也是可以。
第二十一步,继续教育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期内,党组织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第二十二步,提出转正申请。预备党员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组织对预备党员预备期思想、学习、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报告。对考察合格的,党支部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公示),公示期满无意见经支委会审查同意后准备召开支部大会。
第二十三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主要程序为:一是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二是入党介绍人向支部大会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并说明是否同意按期转正的意见;三是由支部介绍培养教育考察及审查的情况;四是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充分发表意见,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会后,由支部书记在《入党志愿书》中认真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写明日期,并将《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一并报上级党委审
发展党员的五个步骤
法律分析:发展党员的五个步骤为,提交入党申请,谈话了解基本情况,确定积极分子,考察合格成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考察通过成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考察期满符合条件的成为正式党员。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
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三十二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发展党员流程五个阶段25个步骤
法律分析:首先发展党员的五个阶段是:1.申请入党;2.入党积极分子;3.发展对象;4.预备党员;5.正式党员。
其次,发展党员的25个步骤是:
1. 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
2. 党组织与申请人谈话,了解申请人基本情况;
3. 党组织开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4. 党组织为入党积极分子指定培养联系人;
5. 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
6. 确定发展对象;
7. 报上级党委备案;
8. 2名党员做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
9. 政治审查;
10.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11. 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
12. 审查合格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13.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14. 把发展对象的相关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15. 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
16.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进行审批;
17. 预备党员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18. 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19. 预备党员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0. 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21. 支部委员会审查;
22. 支部大会讨论、表决;
23. 报上级党委审批;
24. 党委出审批结果;
25. 转正成为正式党员,建立个人党员档案。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