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事件之躲猫猫(躲猫猫事件的最终结果)

更新时间:2023-03-01 22:34:30 阅读: 评论:0

躲猫猫事件的经过

2009年1月28日,李荞明因涉嫌盗伐林木,被云南晋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羁押于晋宁县看守所。
2月12日,经送医院抢救无效的李荞明死亡。晚11时,调查组通报:2月8日下午放风时,死者与狱友在天井玩“躲猫猫”游戏,由于死者抓到同监狱友普某某,而引起普某某不满,最终两人发生争执。争执中普某某先踢了死者一脚,随后又朝其头部击打一拳,死者由于重心不稳摔倒后,头部与墙壁和门框夹角碰撞,最终受伤。
2月19日,云南省委宣传部发布公告,征集网民参与调查“躲猫猫”事件真相。
2月20日,网友调查委员会发布调查报告,称查看监控录像和会见当事人的要求都被拒绝,探寻真相还是要靠司法机关。
2月20日,晋宁县公安局向网友、媒体代表组成的调查委员会公布对“躲猫猫”事件的调查结果,称是游戏中的意外事件。该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韩红兵表示,没有发现公安机关存在严重失职渎职现象。
2月27日17时,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检察机关调查结论:2月8日17时,张涛、普华永等人以玩游戏为名,用布条将李荞明眼睛蒙上,对其进行殴打。其间,普华永猛击李荞明头部一拳,致其头部撞击墙面后倒地昏迷,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09年1月28日,李荞明涉嫌因盗伐林木罪被刑事拘留,并羁押于晋宁县看守所第9号监室,羁押期间,同监室在押人员张厚华,张涛等人以各种借口对李荞明多次用拳头、拖鞋进行殴打,致使其头部、胸部多处受伤。2月8日下午17时许,张涛、普华永等人又以玩游戏为名,用布头将李荞明眼睛蒙上,对其进行殴打,致使其身上有两处骨折,普华永再一次猛烈拳击后,致使李荞明撞墙倒地昏迷,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李荞明于2月12号死亡。法医鉴定的结论是,李荞明系多次钝性外力打击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也就是说,这是一起在押犯罪嫌疑人,以“躲猫猫”为名,殴打,施暴,致使李荞明身亡的事件。李荞明身亡后,张厚华,张涛,普华永等人,为逃避责任,逃避法律的制裁,编造了李荞明在游戏中不慎自己撞墙死亡的事实,而且订立了攻守同盟,对抗侦查。晋宁县公安机关在没有深入调查取证的情况下,公布了李荞明是在游戏中不慎死亡的情况,是极不负责任和极不慎重的。也正因为如此,晋宁县公安机关有关领导和看守所有关领导受到行政处分。
同时,鉴于看守所长期存在管理混乱,不负责任,牢头狱霸的情况以及严重的渎职问题,检察机关当即对看守所有关人员以渎职罪立案侦查。目前已将看守所的两名警察刑事拘留,目前仍然在继续侦查中。检察机关对看守所的活动还有监督的责任,监督不仅仅是法律赋予的权力,更是义务。晋宁县检察院驻县看守所检察室,懈怠职守,没有尽到监督的责任,其驻监所检察室的主任赵泽云已经被免职。
张涛、普华永等人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昆明公安机关正在侦查,他们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看守所有关警察的渎职行为也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过去,在一些地方一旦出现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的恶性事件,有些地方的领导第一反应就是“捂”、“压”、“盖”。殊不知在信息化社会,特别是在互联网得到普及和应用的时代,任何事件在理论上都是捂不住的。“捂”、“压”、“盖”只会让社会公众觉得政府心里有鬼,让真相变得扑朔迷离,并给谣言满天飞创造滋生的土壤。前不久发生的“瓮安事件”已经给各级执政者带来了深刻的教训。从这一意义上说,云南相关部门这次的做法,顺应了时代的发展潮流。
有人说:“不懂网络的领导不是一个合格的领导”。可是,在一些地方,有一些领导干部还是在把网络视为洪水猛兽,看不到互联网已经成为中国民众表达意愿、参政议政的重要平台,看不到网络监督对提升执政能力、促进社会进步的重大作用。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周老虎”事件。“周老虎”事件发生之后,相关部门一直遮遮掩掩、拖拖沓沓,致使社会公众舆论的质疑一浪高过一浪,使一件本来只是少部分人参与的欺诈事件,变成一场轰动全国、时间长达一年的重大公共事件,最终严重损害了当地政府的形象。而这次“躲猫猫”事件发生后,云南省相关部门反应迅速,在第一时间对社会公众做出有效回应,并在引入公众社会监督方面采取了实质性举措。这样,就防止了社会热点事件进一步发酵、升级,加强了调查结果的权威性,压缩了谣言滋生的空间,并有效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从“周老虎”到“躲猫猫”,中国公众通过互联网行使监督权的意识日渐加强,网络民主作为中国公民参政议政、监督政府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正在逐步走向成熟。希望各级政府和党委都能够从“周老虎”和“躲猫猫”中吸取教训,学到经验,在互联网时代,与时俱进,通过官民的网上良性互动,进一步促进中国社会的和谐。


躲猫猫事件真相是怎样在网上传播的

躲猫猫:虐待游戏,各地大致一样,受虐对象都必须蒙上眼睛,有凭经验躲拳脚的,躲过多少拳脚算结束由管理员说了算,有猜拳脚的,猜出谁打的就算结束。

云南玉溪市红塔区北城镇青年李荞明在看守所因“躲猫猫”受伤、不治而亡一事发生后,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云南省官方为此征集网民参与调查“躲猫猫”事件真相,2月20日上午前往具体事发地进行了调查,调查结论是:该事件系在押人员趁民警刚巡视后擅自进行“躲猫猫”游戏时发生的一起意外事件。

云南省检察机关、公安机关 2月27日17时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日前社会极为关注的“躲猫猫”事件检察机关调查结论:晋宁县看守所在押人员李荞明系因同监室在押人员(牢头狱霸)殴打、拳击头部后撞击墙面,导致受伤死亡。

最重要的是 广大网友都十分关心这件事情 所以都很积极参与。转帖 设论坛 开贴吧 等等。。

“躲猫猫”事件是怎么回事?

“躲猫猫”一词迅速在网络窜红,起因是云南省晋宁县看守所发生的一起死亡事件。据当地公安部门通报,24岁男青年李乔明在看守所中与狱友玩“躲猫猫”游戏时头部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这一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在网络上迅速发酵,众多网民纷纷质疑,一群成年男人在看守所中玩小孩子玩的“躲猫猫”游戏听起来非常离奇,而这种“低烈度”游戏竟能致人死亡就更加令人难以置信。于是,一场以“躲猫猫”为标志的舆论抨击热潮迅速掀起。 一个还有4天就要结婚的青年离奇在看守所中死亡,令人痛心。查清事件真相,既是对家属负责,也是任何执政为民、以人为本政府的本分,这既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也体现了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在事件成为网络热点后,云南省委宣传部迅速组织事件真相调查委员会,并公开面向社会邀请网友和社会人士参与调查。根据最新消息,在15人组成的委员会中,有8人是网民和社会人士,其中主任和副主任均由网民担任。 云南省相关部门的这一做法,开邀请网民参与重大敏感问题官方调查之先河,体现了执政者对网络民众舆论的重视与尊重,堪称官民互动的典范之一。 2009年1月28日,李荞明涉嫌因盗伐林木罪被刑事拘留,并羁押于晋宁县看守所第9号监室,羁押期间,同监室在押人员张厚华,张涛等人以各种借口对李荞明多次用拳头、拖鞋进行殴打,致使其头部、胸部多处受伤。2月8日下午17时许,张涛、普华永等人又以玩游戏为名,用布头将李荞明眼睛蒙上,对其进行殴打,致使其身上有两处骨折,普华永再一次猛烈拳击后,致使李荞明撞墙倒地昏迷,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李荞明于2月12号死亡。法医鉴定的结论是,李荞明系多次钝性外力打击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也就是说,这是一起在押犯罪嫌疑人,以“躲猫猫”为名,殴打,施暴,致使李荞明身亡的事件。李荞明身亡后,张厚华,张涛,普华永等人,为逃避责任,逃避法律的制裁,编造了李荞明在游戏中不慎自己撞墙死亡的事实,而且订立了攻守同盟,对抗侦查。普宁县公安机关在没有深入调查取证的情况下,公布了李荞明是在游戏中不慎死亡的情况,是极不负责任和极不慎重的。也正因为如此,普宁县公安机关有关领导和看守所有关领导受到行政处分。 同时,鉴于看守所长期存在管理混乱,不负责任,牢头狱霸的情况以及严重的渎职问题,检察机关当即对看守所有关人员以渎职罪立案侦查。目前已将看守所的两名警察刑事拘留,目前仍然在继续侦查中。检察机关对看守所的活动还有监督的责任,监督不仅仅是法律赋予的权力,更是义务。普宁县检察院驻县看守所检察室,懈怠职守,没有尽到监督的责任,其驻监所检察室的主任赵泽云已经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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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猫猫事件是怎么回事?

曾有网友发出疑问“躲猫猫”会不会又是“周老虎”?现在看来,“躲猫猫”已经开始有别于“周老虎”。昨日,云南征集网民调查“躲猫猫”事件真相。组成了“躲猫猫”舆论事件真相调查委员会,增加了网友名额。这是一个别开生面的创举,它第一次由官方向网民发出正式邀请参与公共事件的调查,无论对于网络历史还是公共空间,都是满足公民知情权的一种尝试,更是丰富公民参与政治的一种新的路径。而真正考验调查委员会和这场别开生面的创举的将是——“成分”复杂的委员会如何协调?如何调查真相?网民代表能否真正履行职责,能否得到广大网民认可?昨日,8名网友及市民代表承载着各界的期望,准时驱车前往晋宁县看守所,等待他们的会是怎样的一个真相…… 8∶30 碰头 调查组车上召开首次会议 “边民”看上去信心满满,作为调查组副主任的他希望他的每一个提问都能代表广大网民的意愿,但他并不认为自己能找到真相。这一点“风之末端”也这样认为,但是他希望相关部门能开放更多的信息源,以便更接近事情的真相。 昨日早上晴空朗朗,8时30分,8名网友各界代表与媒体、检察机关、政法委的代表20多人乘坐云南省委的车赶赴晋宁县。在车上,8名代表召开了第一次调查组的会议,并确定了调查事项和议程。 “我们当中有的人是第一次见面,大家都有着自己的意见,我们就是要通过民主的商议,然后确定下我们的调查议程,还要准备一些关键性提问!”上车之前,作为调查组主任的风之末端一直在强调,整个活动必须有组织,有纪律,在遵守相关法规的情况下尽量接近事实真相。 调查组年龄最大的是47岁的边民,最小的是21岁的学生李宁。场面似乎并不好控制,“我觉得一定要调看监控录像。他们说有人玩‘躲猫猫’,那么我就想知道,躲猫猫是不是经常可以在看守所玩的,如果经常有人玩,那么监控录像一定能够说明。”“我想知道家属前后两次去看李荞明,家属所说的一万元,死者身前有没有收到。”“现场到底有没有能够致一个健康的人,在瞬间重度颅脑损伤的条件。”……风之末端正在统计调查组成员提出的问题。 网民能石匠则自顾自的发着短信,他正在向某网站直播调查组情况;而网民杨之辉和局部都一边说出自己想知道的问题,一边兴奋的拍照记录车上每一个人的表情。 8∶40 讨论 “大胆设想‘内幕’是网友权利” 车准备转入晋宁县城所在地昆阳镇了,车上的争论仍然没有停止。“根据大家提出的问题,我们设置几个调查事项,但是大家一定要注意,首先我们不是法官,更不能情绪激动,不偏袒任何一方,站在一个公正、公平的角度来调查此事。”风之末端说。 在车上,调查组提出这次调查的议题是:制定调查程序,明确调查纪律。 组长“风之末端”建议,调查组向警方提出4个要求:第一、到看守所查看事发现场;第二、查看监控录像资料;第三、与“躲猫猫”事件涉及到的同仓疑犯及看押民警面对面;第四、查看有关值班记录、抢救记录等文书材料。“风之末端”本名为赵立,就职于云南电视网。 副组长由董如彬担任,网名为“边民”。他鼓励其他成员大胆设想其中的内幕,并认为这是网友的权利,但另一方面,他又提醒其他成员,“此次调查不是逛大街、逛超市,要遵守看守所的纪律”,也不要事先设定“我们这群人一定可以破案”。一名成员对董如彬表示支持说:“调查组决不搞‘刑讯逼供’”,众人大笑。 最后,“边民”在车辆即将到达晋宁县公安局之前确定下调查事项。“首先就是听取公安机关对案件的介绍,然后向相关人员提出问题。然后到达看守所看事发现场,询问当事人,并提取关于死者和几个当事人的相关记录,其中包括死者李荞明的病历和其他文字材料。争取看到并记录下事发当时音响材料。” 9∶10 警方 不是“躲猫猫”是“瞎子摸鱼” 上午9点10分左右,着装整齐的民警站在公安局门前等待调查组的到来,会议室内晋宁县副县长、公安局长达琪明和相关部门领导已经到场,等待调查组的询问。 晋宁县公安局副局长闫国栋首先介绍了“躲猫猫”事件发生的经过:经依法侦查初步查明,晋宁县看守所第9号监室内共关押11名犯罪嫌疑人。2009年2月8日17时50许,晋宁县看守所在押人员李荞明和普某、李某、余某等6人趁民警巡视后,在第九号监室放风间内擅自玩起“瞎子摸鱼”游戏。6人以黑白手的方式,决定由李荞明先蒙住眼睛,摸其余5人。 在游戏过程中,普某首先被李荞明摸到。随后,李荞明拉着普某的手,要求换人。普某认为游戏还未开始,与李荞明发生争执,普某用脚踢在李荞明的胸腹部,又一拳打在李头部左侧,致使蒙住眼睛未能防备的李荞明头部猛撞在监室铁门框上受伤。 ...具体的你可以去“百度知道”查,因为实在是装不下这么多字了...

什么是躲猫猫事件

而躲猫猫这个词之所以在网络热议,是因为,日前云南一青年李乔明在看守所因与同监室的狱友玩“躲猫猫”游戏时,因为蒙着眼被狱友踢打后撞到墙壁受伤,不治而亡,此事披露后在网上引发热议,成千上万的网友跟帖,对此纷纷发表看法,指出“躲猫猫”致死人完全超出我的想像力、“躲猫猫”实在太危险了。还有一些网友把这件事和去年的“俯卧撑”、“打酱油”事件联系起来、将俯卧撑、打酱油、躲猫猫称为中国武林三大顶尖绝学、而“今天你躲猫猫了吗”一时成为网络流行语。对此,媒体也纷纷质疑政府公信力、群众知情权等等。 但是,就在昨天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在网络上发布公告,邀请网友和社会人士参与"躲猫猫"事件调查,并让网民任调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昨晚6点左右,由于报名人数太多,省委宣传部临时决定,把参加调查的网友和社会各界代表的人数从4人扩编到10人。 一些网民认为,就此事组成调查委员会并邀请网友及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参加,可算是党委、政府工作的一大进步,说明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受到了高度重视,产生的调查结果也能令人信服。也有网民表示,这是个创举,但效果如何还要看具体的调查过程以及调查结果是否真正做到了透明化、公开化。 云南警方处理“躲猫猫”事件相关责任人 在“躲猫猫”事件调查结论公布之后,云南省公安机关表示,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3人遭撤职,1名民警被辞退。 公安机关发言人杨建萍介绍,目前云南省公安厅已获取同监室在押人员张厚华、张涛、普华永等在李荞明被关押期间对其实施多次伤害、并最终致其死亡的基本证据。 杨建萍说,这起案件暴露出晋宁县公安机关特别是看守所在队伍建设和执法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依照有关规定,对晋宁县公安局局长达琪明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晋宁县公安局分管看守所工作的副局长闫国栋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晋宁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晋宁县看守所所长余成江予以行政撤职处分;对晋宁县看守所分管管教工作的副所长蒋瑛予以行政撤职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晋宁县看守所民警李东明(负责管理李荞明所在监室)予以辞退处理。 上述人员的处分及组织处理已经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同时,根据检察机关查明通报公安机关的情况,对案件进展中发现的渎职线索一查到底;有渎职犯罪嫌疑的,由检察机关依法予以追究。对公安机关在看守所管理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将采取措施,认真整改。 杨建萍表示,在与检察机关共同调查时,发现看守所的监控设施损坏达半年未进行修复,于是才在责任追究中明确了看守所相关领导的责任。可以明确,公安机关在案件中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公安机关将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积极与家属协商处理善后问题。 杨建萍还说,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在监管场所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顿活动。牢头狱霸历来是公安监管场所严厉打击的重点,案件表明在监管场所确实存在拉帮结伙、称王称霸、恃强凌弱的现象。警方对此坚持露头就打、决不让其做大成势。 2月12日,昆明市晋宁县一男子在看守所受伤后死亡。据当地媒体报道,晋宁县公安机关给出的答案是,李荞明受伤是由于其与同监室的狱友在看守所天井里玩“躲猫猫”游戏时,遭到狱友踢打并不小心撞到墙壁而导致。这一答案引发网友强烈质疑,“躲猫猫”立即成为流行词语。 27日下午,云南省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公布了“躲猫猫”事件调查结论:李荞明系因同监室在押人员殴打、拳击头部后撞击墙面,导致受伤、死亡。 此调查结果与先前向媒体公布的初步调查结果有较大出入。对此,检方表示,这是由于涉案人员串供,加上急于向媒体公布,对先前的调查产生了影响。 据杨建萍介绍,案发后殴打李荞明的同监室在押人员张厚华、张涛等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调查。待全案侦查终结后,将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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