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给我们普通人带来的不可忽视的启示
2018年10月28日10时08分,重庆市万州区一大巴车在万州长江二桥桥面与小轿车发生碰撞后坠入江中,车上包括司机在内的15人全部遇难。
11月2日,警方根据车内黑匣子监控视频查明,坠江原因系因一女乘客因坐过站,与司机激烈争执互殴致使车辆失控,导致了惨剧发生。
悲剧已发,生者已逝,我们的关注也会慢慢地从新的热点中转移,但这一悲剧给我们带来的启示还是值得让我们深思的。
学会对冲突事件做出正确的认识
心理学上有一个著名的ABC情绪理论,它是由美国心理学家埃利斯创建,在他的这套理论中:A(Activating event)表示诱发性事件,B(Belief)表示个体针对此诱发性事件产生的一些信念,即对这件事的一些看法、解释,C(Conquence)表示自己产生的情绪和行为的结果。
通常人们会认为,人的情绪的行为反应C是直接由诱发性事件A引起的,即A引起了C,但埃利斯通过大量的事例发现,人的情绪的行为反应C实际上是直接由事件当事人对这一事件的解释和评价所引起的B产生的,即B引起了C 。
简言之,诱发事件A不直接引起人的情绪反应C,人的解释与评价B才是导致人情绪反应的根本原因。
所以埃利斯说: 人不是为事情困扰着,而是被对事情的看法困扰着。
对事情的看法往往指的就是不合理的信念。
对女乘客:
推理到重庆万州的公交车坠江事件上,通过视频我们看到:女乘客因坐过站这一诱发事件A产生了与司机争吵,互殴的过激行为C。
但实际上导致她过激行为的真正元凶是她不合理的信念B:认为即使坐过站,司机也应该立即停车,不能阻拦。
对司机:
同样的,事件中也并不是女乘客一人在唱“独角戏”。视频中,司机因女乘客指责,打骂自己这一诱发事件A产生了与女乘客之间的互相对骂,还击的行为C。
但引发他不良行为反应C的根本原因是他不合理地认为即使开着车,即使手里的方向盘掌握着乘客的生杀大权,当和乘客发生冲突时也必须要以暴制暴,马上反击的错误信念B。
时间倒流,如果女乘客在得知自己坐过站后,得出的正确解释与评价B是正确遵守公交乘车规则,文明乘车,等待公交车在下一站停靠的话;
如果司机在面对女乘客的指责,打骂时,得出的正确解释与评价B是要稳定情绪、耐心解释、冷静操作,以保障车内乘客和他本人的人身安全的话,这场以15人生命的逝去为代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其实在我们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比如
老师对学生:“你迟到了,所以我很生气”
妈妈对孩子:“你不好好学习,所以我很失望”
女友对男友: “你不爱我,所以我很痛苦”
有句话说的好,不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遇到不开心的事情,多想想原因,多想想合理的解决办法,多想想是不是自己的看法也有问题,试着观察自己的感受,安抚自己的不良情绪,调整自己的心态,这样你会遇到一个更乐观,更开朗,更幸福的自己。
所谓: 相由心生,心随境转,命由己造。
真正的幸福就是在于太多与太少之间的一点点。
愿我们都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把幸福的主动权放在自己手上!
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我们都是冷漠的看客
一、
距离10月28日上午10时8分重庆万州22路公交车坠江事件已经整整过去了十天。
但一回想起坠江画面,仍让观者心有余悸:22路公交车在经过万州长江二桥桥面时突然向左侧猛打方向盘,越过中心实线,撞击对面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后冲上路沿,撞断护栏,从垂直距离70米的桥面上直直落入长江江水。
整个过程持续不到五秒钟,所有人都猝不及防。等醒悟过来,只看见江面上浮起一滩油污。85小时之后,救援人员终于打捞起13具罹难者遗体,并证实有2名人员失踪。
事故一发生,顿时引起轩然大波,众多网友热议。
首先,矛头指向大巴车对面撞击的红色小轿车。两个关键词:小轿车“逆行”、“女司机”。有网友po出女司机穿着高跟鞋在桥面痛哭的照片。一时间,骂声无数,女司机成为千夫所指的对象。
如果言语能杀人,那些言论足以让这位无辜的女性死上几百遍。
警方迅速做出反应,公布当时真实情况。
于是,这个论调偃旗息鼓,另一种声音又盯上司机,有说他熬夜唱歌,有说他吸毒,抑郁,也有说他报复性自杀……
所幸,11月2号警方公布了这次事件的真正起因。
大众这才明白,这场骇人听闻的特大公交恶性事件,起因很简单。原来只是一个女性乘客(刘某)错过了自己要去的站点,要求司机(冉某)停车,让自己下车。
因为当时不在公交站点,冉某拒绝了。刘某走到司机驾驶座右侧,与之发生激烈的言辞冲突,期间更是两次用手机击打司机头部。司机也两次脱离右手,格挡还击对方。
10时8分51秒左右,司机脱离右手瞬间,向左猛打方向盘,车速51公里,驶过中心隔离线。在满车的一片惨叫声中,慌乱的司机没有将车刹住,径直撞向对方车辆,冲入江水中。
到此,我们不禁要问:一个人错过一站,两个人情绪失控,凭什么要全车其他13个人用生命为他们的错误买单?
要知道,遇难者中最小的是两个1岁和3岁的孩子,由母亲带着外出游玩,最大的82岁,作为婆婆过江去为媳妇过生日。还有一位打捞队员的父亲也在逝者之列,而他距家只有300米!
随着时间流逝,人们情绪逐渐平息。很快,这则新闻就要被其他更夺人眼球的新闻所掩盖。
那么这则新闻,除了给人们提供茶余饭后的谈资,还能留下什么呢?
二、
我常常想问,如果当时你我坐在这辆车上,我们会怎么做?
a.嫌吵,提前下车。
b.将两人拉扯开。
c.冷漠旁观,事不关己。
据网上调查数据显示,70%以上网民都认为刘某负有主要责任,15%认为司机有责任,只有11%感叹车上其他人太冷漠。
这就不难理解,有人会选择a。事实上,当天确实有两名乘客嫌刘某和冉某争吵激烈,提前下车。
剩下恐怕大部分人都会选择c。事实上,当天的其他乘客也确实这么做的(排除年老体弱)。
伏尔泰有句名言: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觉得自己是有责任的。
套用一下:灾难来临时,没有一个人觉得自己应该出手阻拦这场灾难发生。
其结果就是一车人眼睁睁地看着大车偏离方向,冲向死亡之门。
若干年前,发生过这样一个真事:有一辆公交车在火车铁轨上抛锚,一时间动不了。司机担心火车来了酿成事故,于是招呼大家一起下车推车。只有两位乘客响应,其他乘客认为不关我的事,外面又冷,于是不为所应。
可是,当司机和另两位乘客在外面吭哧吭哧地推车时,却惊恐地发现,不远处一列火车已经呼啸而来。
他们三人拼命呼叫车内乘客逃离,与却拼不过死神的脚步,车内乘客还来不及反应过来,火车瞬间就把公交车撞得粉碎。除了车外三人,无一幸免。
这件事不禁让人联想到一部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车四十四》。
情节很简单:一位大巴女司机载着满满一车乘客在野外行驶,遇到两个假装受伤的劫匪在路旁呼救。好心女司机让他俩上车,谁知这两人一上车就把全车人的财物洗劫一空。不仅如此,他们还要将女司机拉下车施暴。满车人,除了一位年轻的小伙子站起来阻止,并在与歹徒搏斗时被刺一刀。其余人都做漠然看客,旁观之。
结果,受尽侮辱的女司机上车以后,愤然让刚才拼命救她的小伙子下车,他十分不解:明明刚才是我要救你啊!很快,他就明白女司机为什么要赶自己下车的原因了。原来,女孩痛恨满车人冷漠地袖手旁观,把大巴开进山沟里,一车人全部死亡。
三、
我们总认为,那些在公交车上不阻止别人犯罪行为的人,是冷漠的看客。却不知,我们自己才是群体最大最冷漠的看客。
中国人历来有看客心理。
一个世纪以前,鲁迅先生就曾多次在各类文艺作品中写到中国的“看客文化”。
《药》中写刑场上的人们,“那三三两两的人,……潮一般向前进。”“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子,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
在《坟 . 娜拉走后怎样》一文中也写到:“群众,——尤其是中国的,——永远是戏剧的看客。牺牲上场,如果显得慷慨,他们就看了悲壮剧;如果显得觳觫,他们就看了滑稽剧。”。
进入21世纪,我们的物质足够丰富,科技也非常发达。然而,绝大多数人内心仍然是一个世纪以前的“看客”心理:不要凑热闹,看看就好了;面临罪恶时,我保持沉默,不参与,不引火上身,保全自己;事情过了,发发牢骚,写几个文字骂骂人都可以;骂过以后,这件事与我无关。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旁观者冷漠,亦称“旁观者效应”。在群体或社会中,由于责任分散,每个人都觉得此事他人会去做,结果变成人人都该管的事,最终反而没人管的现象。
殊不知,每个人都是在同一辆人生列车上,面临灾难时,谁也逃不掉。
直接的例子如这次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中的其他乘客,间接的例子,如有人自己生产伪劣食品从来不吃,只卖给外人,人人都是这个心理,其实你买进的其他物品同样是另外一个自己生产的有毒有害物品。
骂别人容易,轮到自己,保持沉默就好,其实沉默的大多数同样是犯罪。
面对灾祸,没有一个人能够幸免。少一些看客心理,多一些行动派,这个世界才能更美好。
四、
所幸,这个社会还是有一些人清醒过来,不再做冷漠的旁观者。
2016年5月27日下午,武汉一辆公交车行驶在当地长江二桥中部时,车厢内出现过类似重庆万州公交车事件的情景。一名中年女乘客突然上前疯狂抢夺女司机手中的方向盘,然而,由于一位热心乘客小吴猛冲上前,勇敢一抱,制止了“抢盘女”,为女司机赢得了宝贵的停车时间,保住了一车人性命!
小吴这一抱,当时并未引发多少轰动。
但当今年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发生之后,一位武汉企业家却陷入了深思,试想如果不是小吴两年前那沉着冷静的出手相助,恐怕公交坠江事件要提前两年。因此,这位企业家特意表彰小吴10万元!
虽然迟到了两年,但说明每个人都在反思,都在觉醒。
有一首诗,虽然已经被大家所熟知,但还要一再重温:
“在德国,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
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
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
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
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
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
我保持沉默──因为我是新教教徒;
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出来为我说话了。”
这是一位德国新教牧师墓碑上的墓志铭,至今读来仍振聋发聩。
愿所有人闻者足戒,因为我们都在同一辆车上,没人能够幸免。
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启示:缺失公共道德,还会害死多少人
备受关注的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11月2日原因出炉,据公安机关调查证实,当时车内一名女乘客因错过下车地点,与驾驶员发生争吵,两人的互殴行为造成车辆失控,致使车辆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撞击后坠江。
15个鲜活生命瞬间消逝,教训十分惨痛!
这个消息一公布,大家惊愕不已,就因为这么一件小事,搭上了一整车人的性命,就因为一个人错过了一站,就令这么多人错过了一生。
人们开始怒斥这位女乘客的撒泼打诨、无理取闹,也有指责公交车司机的未做到尽职尽责,还有车上其他乘客的冷漠。
如果女乘客能理智对待过站,不做出这种蛮横的过分之举,如果司机能尽快与女乘客的争执,及时刹住车,如果乘客中有人挺身而出,及时站出劝阻制止,这场悲剧或许就会戛然而止。
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并不是仅有一次的意外。赌一时之气,任意妄为的事例,还远远不止这件,只要留意,网上这类事件报道还有……
10月29日,北京678公交车车内女乘客邓某称自己坐过站,要求司机停车,司机拒绝邓某要求。结果,邓某突然用手提的整箱牛奶击砸司机的手部。公交车司机躲闪中,车偏离正常行驶方向,紧急刹车后,仍与左侧车道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发生剐蹭。
10月14 日,镇江一女乘客,希望公交车司机帮助她将一摞东西带到自己的家人,被司机拒绝了。这位女乘客认为司机故意为难自己,突然跑向前踢车门,与司机抢方向盘,甚至坐到司机身上进行拉扯。司机为安全起见只能停车报警。
除此,还有沈阳一乘客殴打司机致车辆失控5人受伤;
浙江舟山一乘客因上错车怒抢司机方向盘;
安徽蚌埠一乘客中途下车遭拒抢方向盘;
湖南长途大巴上一乘客因坐过站,与司机发生争执,出手抢夺方向盘;
重庆铜梁区一名男子忽然要求下车,遭到拒绝后,抢夺方向盘……
抢夺正在行驶中车辆的方向盘,不仅严重威胁驾乘人员安全,还极易危及到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从各地司法判决来看,乘客抢夺正在行驶车辆方向盘的行为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对这种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我国相关法律中有明确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看是一场情绪失控,冷漠看客的不幸下场。可深究起来,围绕而来的却是关于公共道德的问题。
把公交车当成是自己的私家车,想上就上,想下就下;把公交车司机当成是自家的佣人,要走就走,要停就停;却把身后一个个活生生的同车之人,直接忽略,只顾自己的感受,哪还会想到这是公交车上,是公共场合,哪顾还有他人。
千百年来,人们在共同生活、相互交往的过程中,形成了共同遵守的公共生活基本准则。这些准则也凝结着人类的道德智慧。如在人际交往中尊重他人、信守承诺,在公共场合注重礼貌、互相谦让等。
公共道德,看着高高在上,其实都是落在生活中的小事。
公共场合不喧哗;不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乘公交车,让座老幼;地铁自觉排队……
排队看是简单的一件事情,在日本却随处可见,从老人到小孩,无论在哪里,购物、吃饭、参观、游玩、付费,甚至上厕所,他们都会自觉排队,而且排队时安静有序,更不会出现插队现象。
在日本人很小的时候就接受这样的教育:排队是一种必须遵守的公共道德与习惯。这样的教育不仅在日本学校里经常灌输,还深入到每个日本家庭中。
为何我们很多人却做不到?即便小时候读书时,有接受过这样的教育,等成人步入社会后,却干干脆脆地丢在一旁,完全任着自己的性子来。
也是这样,才会出现:抢购潮、踩踏事件、公共设施损坏、人为堵车……
纵容一己之欲,最终是害人害己。
与其说是个人的自私妄为,不如说是公共道德的缺失。
孔子大力倡导“君子成人之美 , 不成人之恶”,这更是公共道德的最高层次。一个人应当与人方便,不乘人之危,落井下石或见死不救。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成为人的共性要求与意识,完全把自己融入这个社会大团体之中。
逝者已矣,活着的人,感慨之余,更值得反思和警醒。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社会公共生活中,我们能注重这些点点滴滴的日常行为细节中,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小节改起,躬身践行公共道德。
人心齐力,久而久之,必形成附有正能量的社会风气,人为惨剧会越来越少,世间也将越来越温暖。
重庆公交车坠江是否是司机故意导致?
不是。录像已确认是因与乘客争吵互殴造成车辆失控。
2018年10月28日10时08分,重庆市万州区一辆22路公交车在万州长江二桥坠入江中。
2018年10月29日14时20分,经公安机关走访调查并综合接报警情况,初步核实失联人员15人;10月31日0时50分,黑匣子打捞出水并交给当地公安部门;10月31日23时28分,重庆万州长江二桥坠江公交车被打捞出水;11月1日15时,已找到13名遇难者遗体,身份已全部确认,仍有2人失联。
2018年11月2日,公交车坠江原因公布,据车内黑匣子监控视频显示,系乘客与司机激烈争执互殴致车辆失控。
事故经过
2018年10月28日10时08分,重庆市万州区长江二桥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一辆22路公交车在行驶中突然越过中心实线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红色小轿车后坠江。据了解,发生事故的万州区长江二桥道路全宽20米,双向四车道,设有道路中心实线。
记者从重庆市公安部门获悉,从长江二桥冲下坠江的公交车已确定为一辆当地22路公交汽车。
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告诉我们的处事之道
最近大家很揪心的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的原因调查清楚了,仅仅是因为一位女乘客刘某错过了下车地点跟司机冉某发生了争吵,并发生肢体冲突,然后酿成了事故。
仅仅是因为一点小事就产生争执并大打出手,最终害了整车15个人,真是让人痛心!痛心之余,我们更应该做的是反思以后该怎么做,该怎么去避免这些问题,不能“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关于司机室进行隔离等我们普通人无法做到,我们需要思考的是我们的处事之道:
1、学会管理情绪
一个人成熟的标志就是能够管理自己的情绪,我们不能成为情绪的奴隶,要理性的去对待事情,在工作中、生活中都要这样,当我们在气头上的时候,不妨先什么也不干,先冷静冷静,然后再去分析该怎么处理事情,我们在生气时做出的决定大多数都是错的!经常在地铁上看到有人因为拥挤而打架,大玩家以后你们会开心了?难道你们一天的心情不会破坏?为什么不能冷静的忍让一下,避免这种冲突呢?
2、远离垃圾人
社会上就是有那么一小撮人存在,他们不和你去好好讲道理,就是要和你挣个你输我赢,这样的人我们有必要和他们去争个输赢吗?当然没必要了,和这些所谓的垃圾人争输赢带来的可能是你承受不起的后果,即使你是对的,结果对你的伤害可能也会很大,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远离这些人!
3、不要冷漠旁观,因为你是局中人
如果我们以后遇到类似的事情我们一定要及时出手制止,因为乘客与司机发生冲突,抢夺方向盘危害的是一车人的生命安全,在这次的事件中,其他的乘客不仅仅是旁观者,因为在乘客与司机冲突的那一刻起他们的生命安全也遭到了威胁,应该勇敢去制止这件事。所以,以后再遇到类似的情况,希望大家都能勇敢站出来,会有人和你站在一起的!
简简单单的三条做人小道理,多少人能真正的做到呢?希望大家在悲痛的同时能够好好思考,做到这几条,让我们的生活环境更美好!
公交坠江原因公布 乘客与司机互殴所致
近日,《人民日报》记者从重庆万州公交车失事原因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事故全过程,车辆内部监控视频也已发布,为我们还原了事件经过。以下内容为人民日报发布:
10月28日上午10时08分,重庆市万州区长江二桥发生公交车与小汽车相撞事故后,公交车坠入河中。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派员赴重庆指导调查处置。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组织公安、应急、海事、消防、长航、卫生等部门成立现场指挥部,全面开展搜救打捞、现场勘查、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更多精彩视频,均在车载家庭视频频道。
指挥部现场组织专业打捞船70余艘,蛙人救援队、水下机器人、起重船等专业力量围绕大巴车坠河水域全面开展搜救打捞工作。事件发生后,经过仔细调查,确定了15名司机和乘客。同时,克服水域复杂、水深超过70米等实际困难,找回13具遇难者遗体,确认身份。准确定位坠河车辆位置,于10月31日23时28分将坠河客车打捞上岸。目前,善后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公安机关先后采集监控视频2300余小时、行车记录仪视频220余段,对事发前后过往车辆160余辆进行调查,对现场目击者、现场周边车辆驾驶人及乘客、提前下车乘客、公交公司相关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走访132人。10月31日凌晨0时50分,潜水员从水中打捞出车辆行车记录仪和SD卡后,公安机关进行了多次模拟测试,成功恢复了SD卡数据,提取了事发前车辆内部监控视频。
更多精彩视频,均在车载家庭视频频道。
公安机关对22路公交车线路上的36个站点进行了全面排查。通过走访前两站下车的4名乘客,确认当时车上有一名中等身材的女乘客,穿着浅蓝色牛仔裤,因错过下车地点与司机发生争吵。经进一步调查,女乘客为刘。前期综合调查走访与车内提取的视频监控相互印证,还原了事发时的情况。
10月28日凌晨5时01分,公交公司早班车司机冉某离家上班。凌晨5点50分,他从始发站万达广场驾驶22路公交车,沿着22路公交路线正常行驶。事发时,已是冉某第三次离境。9点35分,乘客刘在龙都广场四季花城站上车,目的地为1号家园阁站。因道路维修及改道,22路公交车不再经过1号家亭站。车行到达南滨公园站时,司机冉某提醒1号家亭的乘客在此站下车,但刘没有下车。当车继续行驶时,刘发现车已经过了他的目的站,要求下车,但是没有公共汽车站,司机冉也没有停车。
10点03分32秒,刘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到正在开车的邹的右后侧。他靠在邹旁边的扶手柱上,指责邹。邹多次调头解释,与刘争吵,双方争执逐渐升级,互有攻击性语言。10时08分49秒,当车行驶到距离南桥头348米的万州长江二桥时,刘右手拿着手机打向冉的头部右侧。10点08分50秒,冉右手松开方向盘还击,侧拳打在刘脖子上。随后,刘又用手机打邹的肩膀,邹用右手挡住,抓住刘的右上臂。10时08分51分,冉某收回右手,用右手向左侧猛砸,导致车辆失控,向左偏离并越过中央实线,与对面红色轿车发生碰撞,随后冲向路边,撞破护栏坠入河中。
经调查事发前几天肇事司机冉某的生活轨迹,其行为正常。事发前一天晚上,司机冉与父母共进晚餐,未饮酒,21点回到房间,精神状况正常。事发时天气晴好,路段平坦,没有坑洼和障碍物,行车视线良好。车辆打捞上岸后,经重庆市新道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鉴定。事故发生前,车辆灯光信号、转向、制动有效,传动及驱动系统技术状况正常。消除了导致车辆因故障而失控的因素。
根据调查事实,乘客刘某与正在驾驶的公交车司机冉某发生争吵,并用手机对公交车司机冉某进行了两次攻击,实施了危害车辆行驶安全的行为,严重危害了车辆的行驶安全。冉,作为一名公交车司机,在驾驶公交车时与乘客刘发生了争吵。被刘袭击后,他应该意识到反击和抢夺会严重危及公交车的行驶安全。然而,他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来确保驾驶安全。他用右手放开方向盘对刘进行还击,随后又用右手挡住刘的进攻,一把抓住刘,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公交司机的职业规定。乘客刘与驾驶员冉某发生打斗,导致车辆失控,与正常行驶的汽车相撞后坠入河中,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因此,乘客刘与司机冉的打架行为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其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违反了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涉嫌犯罪。
十五条鲜活的生命瞬间逝去,教训极其惨痛。愿逝者安息,生者警醒。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