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香果女孩遇害细节(百香果女孩遇害案细节)

更新时间:2023-03-01 21:55:47 阅读: 评论:0

百香果女孩案是怎么回事 百香果女孩案件

1、百香果女孩案的案件经过是男子对10岁女孩心生歹意,在其回家必经之路埋伏,然后对女孩进行了后续的一系列施暴。

2、男子对女孩的施暴手法可谓是非常残忍,先是事先在女孩必经之路埋伏,当女孩从埋伏处经过时,一把将女孩抱住,顺势脱下女孩的裤子,在女孩反抗的过程中,男子将女孩打晕,装进口袋,把女孩带到偏僻处,对其进行施暴,随后将女孩扔到偏僻处,女孩清醒后企图逃跑,被男子发现后对女孩进行二次伤害,女孩再度陷入昏迷,男子将女生丢到一个小河中浸泡几个小时后,将女生丢到偏僻处。

百香果女孩案是怎么回事?

百香果女孩案的正式名称应该是“10·4灵山奸杀女童案”。

广西灵山女孩晓燕年仅10岁,家境贫寒,父亲早年因抢救落水儿童去世,很小就开始承 担家庭重担,在地里采摘百香果。 2018年10月4日,她独自翻山将百香果送到收购点,在回家路上,被29岁的同村男子光毅 强奸后杀死。

根据一审判决书,犯罪嫌疑人对晓燕实施侵害之前,提前准备了蛇皮袋等物品,期间对受 害人掐颈、刺破眼珠、装入蛇皮袋翻滚、放入水中浸泡,然后将其抛弃在山坡,还拿走了她身 上卖百香果换来的32元钱。

判决

一审法院判处杨光毅死刑,杨以有自首情节和精神障碍为由提起上诉。高院二审没有认定精神问题,但以“自首行为对案件侦破起到重要作用”为由改判杨死缓。这个判决引起受害人家属不满并提起申诉,也引起舆论的轩然大波。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决定对此案调卷审查。

2020年12月28日,百香果女孩案件迎来了转折,法院撤销原二审判决,判被告人杨光毅死刑。判决结果出来后,被害人的母亲放声痛苦,将心中的痛苦,委屈,不甘,统统释放出来。


百香果女孩案被写入最高法报告,百香果女孩案的前后经过是什么?

百香果女孩案,可以说是非常令人痛心的案件。本应该可以过上幸福生活的女孩子,那么懂事,那么可爱。真的真的令人愤慨不已。

一,百香果女孩的家庭背景

百香果女孩家在广西省灵山,上小学四年级,遇害时只有10岁。父亲在早年的时候见义勇为而不幸离世,只剩下母亲独自承担这个失去了顶梁柱的困难家庭。而百香果女孩也非常懂事,从小就帮母亲分担家务,采摘家里的百香果出售,所以大家都叫她百香果女孩。而悲剧也发生在百香果女孩贩卖百香果回家时。实在令人心痛。

二,案件经过

案发当日,百香果女孩采摘家里的百香果去约当地500米的地方贩售,在贩售完32元钱后,百香果女孩便准备高高兴兴的回家了。可是就在这条回家路上,遇到了同村的村民杨光毅,之后便被此畜生强奸,之后残忍杀害后弃尸。这样的家庭出此悲剧真的令人心酸心动。而对畜生的谴责一天也未停息过。但是好在民警们迅速将人渣逮捕归案,之后漫长的时间里,便是对犯罪人渣杨光毅的审判。

三,一波三折的审理过程

犯罪人渣杨光毅的审判一波三折,相信他本人内心也是像过山车一样起起伏伏。不过当把希望留给他,最后又给他夺走的时候。内心就逐渐平复下来,这样的人渣享受这样的待遇最好不过了。先是一审法院判处死刑,后因为考虑到犯罪人渣有自首情节有判处死缓。之后便是舆论的逐渐发酵。在报给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后下达了判处死刑的最后判决。网友们都拍手称快,确实如此,这样一波三折的心理起伏就适合这种人渣。当看见死缓变死刑后的感受,人渣一定很开心。老天不长眼,但是法律长眼!


百香果女童案的案件经过如何?

广西灵山10岁女童小燕(化名)2018年在回家途中被同村男子杨某强奸后死亡,杨某一审被法院判处死刑。具体有关案件经过如下:

2018年10月4日中午,杨晓燕和姐姐在自家地里摘百香果,此后她独自扛着编织袋,到对面山头的百香果收购点售卖。卖百香果获得32元后,杨晓燕在回家的路上失踪了。

根据杨晓燕家属提供的法院判决材料显示,2018年10月4日,杨某看到杨晓燕独自到百香果收购点,便产生了邪念。杨某在杨晓燕返家途中守候,企图对其施暴。杨晓燕反抗并大声哭喊,被杨某用手掐脖致昏迷,随后被装入蛇皮口袋带入某山岭。

杨晓燕醒后被杨某用刀刺伤双眼及颈部,杨某随后对其进行奸淫,拿走其32元钱,并将其装入蛇皮袋,通过滚、搬等方式带下山岭,至一水坑中浸泡,后将其抛弃在一处山坡。

扩展资料

法院判决

针对该案,一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曾于2019年7月作出刑事判决,判决认定,被告人杨某奸淫幼女,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强奸罪。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大,依法应从严惩处。

杨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根据杨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对其不予从轻处罚。

2019年7月12日,法院判处杨某犯强奸罪,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责令退赔32元给小燕的母亲陈礼言。杨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之后,二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作出改判。判决书显示,原判认定上诉人杨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唯根据杨某有自首情节等案件具体情况,原判对杨某量刑不当,依法予以改判:

维持一审判决关于退赔32元给小燕的法定代理人陈礼言的判决,撤销一审法院关于杨某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改判杨某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杨某限制减刑。

对此判决,小燕的舅舅表示,他们将提出申诉,“坚决不服,必须判他(杨某)死刑”。

参考资料来源:新闻晨报-“百香果女孩遇害案”,最高法:再审!家属:必须判他死刑


百香果女孩家属获退32元引热议,凶手没有资产谁来赔?

不知道媒体为啥将这个信息报道出来,让人误解、让人寒心、让人担心。这32元,是凶手抢得百香果女孩卖百香果的钱,现在是“退”,不是“赔”。女孩妈妈能拿到赔偿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只能靠司法渠道救济了!

一、百香果女孩遇害案

“百香果”女孩名叫杨晓燕,是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伯劳镇平心村平心小学板凳教学点小学四年级学生。2018年10月4日中午,杨晓燕在自家地里摘了百香果云收购点卖,换得32元。在回家的路上,被本村村民杨光毅强暴后死亡。一审法院判处凶手杨光毅犯强奸罪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最高法院指令再审后又改判死刑,目前已被执行死刑。

二、关于民事赔偿

2019年8月“百香果女孩”母亲陈礼言,向灵山县人民法院单独提起有关该案的民事赔偿诉讼,后经法院主持陈礼言与杨光毅达成民事调解。据民事调解书,陈礼言要求被告杨光毅应赔偿经济损失28547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

按照民法规定,杨光毅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赔偿就应当由他个人承担,他的父母和亲友没有法定的、帮他代为赔偿的义务。杨光毅被执行死刑后,只能由他的个人遗产进行赔付。杨光毅是一个光棍汉,连房子都没有与父母同住,哪里有什么财产可执行,法院查了杨光毅的银行卡,只有一百多元。如果说他的父亲和亲友不主动代为赔偿,法院是不能强制执行他们的,死者亲属也就不可能拿到赔偿款的。

三、关于这32元

这32元是百香果女孩卖百香果所得,法院依法判决退还这32元是判决义务,法院让死者的妈妈去领取这钱也是执行法院判决结果。这钱是“退”,不“赔”!我感觉在这个新闻事件上,法院和媒体都应当弱化处理,不应该再报道出来,触痛公众的神经。

四、死者妈妈无法获得赔偿怎么办?

从目前情况来看,只能寄希望于司法救助渠道。云南腾冲邵宗其因妻子出轨,枪杀六人。两家死者家属申请法院执行五十多万的民事赔偿款,邵宗其被执行枪决后,法院也无法执行,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放国家司法救助款十多万元了结执行程序。四川省什邡市李祯旭将前女友杀害喂狗案,因凶手被判处死缓,民事赔偿案件也是无法执行,最近死者母亲获得司法救助款二万多元,了结执行。所以说,百香果女孩母亲的只能寄希望司法救助,索赔基本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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