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香果案被告获死刑(百香果案为啥不判死刑)

更新时间:2023-03-01 21:54:23 阅读: 评论:0

“百香果女孩被害案”凶手杨光毅被执行死刑

2021年2月2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百香果女孩被害案”凶手杨光毅执行死刑。执行死刑前,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告知杨光毅可以申请会见近亲属,但杨光毅拒绝申请。
杨光毅因犯强奸罪,于2019年7月12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杨光毅不服,提出上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25日作出第二审刑事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杨光毅限制减刑。判决生效后,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该案调卷审查。审查期间,被害人的母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经审查,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3日作出再审决定,指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再审。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再审,于2020年12月25日作出再审刑事判决,撤销二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原审被告人杨光毅为发泄私欲,无视国法,经事先预谋,携带刀具强行劫持同村幼女杨某某至山上,使用残忍的暴力手段实施奸淫,致杨某某死亡。杨光毅的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危害后果特别严重,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案发后,杨光毅在父亲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强奸致被害人死亡的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但综合考虑杨光毅所犯罪行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杨光毅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和自首的具体情况,不足以对其从宽处罚。杨光毅的犯罪行为既违国法,又悖天理,更逆人情,严重突破国家法律界线,严重挑战伦理道德底线,严重冲击社会公共安全红线。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刑事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应予核准。
严厉惩处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是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是我国现阶段的死刑政策。根据法律规定及死刑政策,对于罪行不是十分严重的犯罪分子,不得适用死刑,但是,对于罪行极其严重,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是我国的民情所在,民愿所向,民意所期。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杨光毅执行死刑,彰显了国家法律对性侵害儿童犯罪一以贯之的严惩立场。

“百香果女孩案”再审案公开宣判,对杨光毅改判死刑

2020年12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原审被告人杨光毅强奸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二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本案再审期间,广西高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依法为杨光毅指定了辩护律师,依法对申诉方提交的新证据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12月13日,组织检察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召开了庭前会议。同月15日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整个再审过程充分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
2018年10月4日,杨光毅使用残忍的暴力手段奸淫年仅十周岁的被害人杨某某,致被害人死亡。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广西高院二审改判死缓,对其限制减刑。案件生效后,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调卷审查。期间,被害人母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3日指令广西高院再审。
广西高院经再审认为,杨光毅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杨光毅虽有自首情节,但结合其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其不予从轻处罚,对该案作出上述改判。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被害人亲属及诉讼代理人、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参加了宣判。部分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方面代表七十余人旁听了宣判。

“百香果女童遇害案”被告获死刑,为何会又改判为死刑?

据某社交软件平台报道,有一条消息让人们都觉得非常的开心,这条消息就是在2019年的关于百香果女孩被杀,延安著名犯罪的主要嫌疑人被判处死刑。对于很多关注这个案件的人们来说,这都是一个非常让人欣慰的结果。

而我们都不难知道他被判处死刑的原因,是因为他不仅杀害了那名七岁的贩卖百香果的女孩儿,还对他进行了一些不正当的性行为,这对于一个七岁的女孩子来说,是一个相当可怕,也是一个相当恐怖的行为了。但是这名嫌疑人作为一个正常人,他怎么能够做出如此上丧心病狂的事情,这是作为一个正常人所不应该能够去背的心里,而她之所以产生这种扭曲的心理,是因为他不是一个正常人。

他是一个社会上的人渣,而也只有这种人渣才会干出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情,而你只要做出了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情,你必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而受到法律的惩罚往往是非常严重的,也就是像这个案件一样被判处死刑。他而他之所以被判处死刑的原因,我们也可以猜测,他对一个七岁的小女孩都不放过,可以说他这个人的内心是有多么的扭曲,多么的变态了。而只有死刑才能够对七岁小女孩的家庭做出最好的解释,也能在最大程度上去安抚那个七岁的小女孩,受害的家庭也可以安慰他这个小女孩的在天之灵。

只有这样做,才能够杀鸡儆猴,告诫以后的人都不要在像这个人一样进行相关的一些违法犯罪的行为。社会的稳定是需要我们共同去维护的,而不是说你一直要犯了罪,人们都能够轻易的去原谅你。事实上是只要你只要有罪行法律就会严惩不贷。


百香果女孩案是怎么回事?

百香果女孩案的正式名称应该是“10·4灵山奸杀女童案”。

广西灵山女孩晓燕年仅10岁,家境贫寒,父亲早年因抢救落水儿童去世,很小就开始承 担家庭重担,在地里采摘百香果。 2018年10月4日,她独自翻山将百香果送到收购点,在回家路上,被29岁的同村男子光毅 强奸后杀死。

根据一审判决书,犯罪嫌疑人对晓燕实施侵害之前,提前准备了蛇皮袋等物品,期间对受 害人掐颈、刺破眼珠、装入蛇皮袋翻滚、放入水中浸泡,然后将其抛弃在山坡,还拿走了她身 上卖百香果换来的32元钱。

判决

一审法院判处杨光毅死刑,杨以有自首情节和精神障碍为由提起上诉。高院二审没有认定精神问题,但以“自首行为对案件侦破起到重要作用”为由改判杨死缓。这个判决引起受害人家属不满并提起申诉,也引起舆论的轩然大波。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决定对此案调卷审查。

2020年12月28日,百香果女孩案件迎来了转折,法院撤销原二审判决,判被告人杨光毅死刑。判决结果出来后,被害人的母亲放声痛苦,将心中的痛苦,委屈,不甘,统统释放出来。


百香果女孩奸杀案再审判死刑,死刑是一种救赎吗?

2020年12月28日,据媒体报道,百香果女孩案凶手被改判死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原审被告人杨光毅强奸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二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至此,案件尘埃落定,只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杨光毅的死刑。杨光毅一审被判处死刑,但是在二审时改判死缓从鬼门关奇迹般地活了回来,但最终再审还是被判处了死刑。

杨光毅再审被判处死刑,是符合舆论的期待的。杨光毅案被曝出后即引发了众怒。因为他的行为从道德上来看太过可恶。2018年10月4日,杨光毅使用残忍的暴力手段奸淫年仅十周岁的被害人杨某某,致被害人死亡。


问法网律师观察,本案自从被曝出来之后,即引发了舆论的愤怒以及批判。一方面杨光毅强奸杀害百香果女孩的案件性质十分恶劣,这让每一个有道德感的公民感到不耻。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广西高院在二审时改变了一审判决,一审对杨光毅判处死刑,而二审改判死缓,公众对此十分不解。

其实一二审法院判决的迥异以及最后再审判处死刑都无可厚非的,因为在本案中有一个两难的问题,一方面杨光毅强奸杀人的行为确实十分恶劣,且其奸淫杀害的是一名幼女,刚刚10周岁。另一方面,杨光毅存在自首的情节,一般来说存在自首的情况,能不杀的便不杀。这是因为自首一方面展现了犯罪嫌疑人有悔罪的表现,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我国死刑政策中少杀慎杀的方针。

因此杀还是不杀,在本案中是一个非常难以决定的问题。即使最终再审判处杨光毅死刑,我们也不能说二审法院存在明显的错误。因为本案判处还是不判处死刑,本身就处在一个模糊的地带。最终杨光毅被判处死刑也是有法可依的,也满足了公众的期待。如果从三个效果论的角度来讲,确实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统一。

但是,这个案件也引发了我们对死刑的深思,我们知道刑罚是一种恶,而剥夺生命的死刑是这种恶中最大的恶,正是因为如此,刑罚非是必要,绝不可适用,尤其是死刑,只有在最极端的情况下才能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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