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 怀柔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18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啦!其中昌平共招聘21名, 怀柔共招聘42名,大部分岗位不限户籍。报名只在这两天!!千万不要错过啦!!
昌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聘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定向、委培)的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其中非北京市常住户口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审批的进京落户条件,未就业、在校学习期间为全脱产、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2018年7月1日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且硕士研究生年龄30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5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招聘专技岗位教师21名。
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1日至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2.报名地点:海淀区玉泉路66号。
3.报名方式:必须本人现场报名,招聘单位资格初审。
4.报名须持材料(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本次招聘每人限报所有岗位中的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本次公招所有报考资格:
(1)报名表原件(可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请粘贴1寸彩色免冠照片,其中本人签字处须手签姓名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户口在集体户的须提交集体户首页复印件(集体户首页复印件需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原件及本人页复印件,或集体户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户口证明
(4)要求提交毕业学校相关证明材料
①毕业学校校级就业指导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推荐表需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明确写明统招统分或非定向)、专业、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等。如有未明确标注相关事项的,需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指导部门出具并盖章(就业推荐表及证明函所盖公章必须为毕业学校校级就业指导部门公章)的证明函
②学校校级教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5)要求教师资格的岗位报名人员分2种情况提交材料。
①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②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有效期内教师资格笔试及面试各科考试均合格的视为具有教师资格,仅笔试合格的不视为具有教师资格),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网上查询截图打印件
(6)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范围: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2.面试时间:2018年7月13日至7月17日,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要求为准。
3.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形式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成绩分数线为60分。
招聘单位招聘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要求进行面试,内容一般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改革发展情况以及准备教案、说课试讲、自评答辩等内容,对考生仪容仪表、业务知识技能、语言表达、思维能力、敬业精神、心理素质等进行岗位匹配性测评。
(三)资格复审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人员。
2.2018年7月18日至7月20日由教委人事科统一安排复审面试合格人员材料(材料由招聘单位提交,报名人员不参与复审环节)。
3. 面试合格成绩和复审结果于7月20日复审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昌平教育信息网(政务公开)公布。
(四)考察与体检
1.参加考察人员范围: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中小学教师体检标准参照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见教师资格证网中指定医院)。
3.招聘单位负责对拟聘用人选综合考察。
4.招聘单位招聘考察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公示人员名单。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昌平教育信息网(政务公开)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各招聘岗位无替补、无调剂。
(六)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本人须按照招聘单位指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并服从招聘单位管理,聘用单位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新录入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未报到者和不服从管理者,招聘单位有权终止办理相关手续,责任由本人自负。聘用人员上岗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年限一般不低于6年,应届毕业生见习期1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不再签订聘用合同,档案转入人才服务中心或职业介绍中心。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先通过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进京审批后才能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立即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3)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
(4)2018年7月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
(5)提供虚假材料的
(6)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7)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怀柔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
(五)生源不限,非北京生源应届生需符合进京条件。
(六)本次招聘所称“应届生”是指2018年度的应届毕业生。
(七)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的2018年应届统招统分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研究生在读期间无在职工作经历(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聘用或任用关系),学习期间未缴纳社会保险,所修课程无不及格成绩或补考记录。
招聘岗位及人数
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审核资格的方式。
2.须本人亲自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如发现重复报名,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3.报考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
(二)报名时间
2018年7月12日至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三)报名地点
怀柔区教育委员会人事科4005室(怀柔区青春路湖光南街2号)
(四)报名时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一份(可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推荐表原件(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章)及复印件。就业推荐表中未注明培养方式的,需出具由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或教务处出具的培养方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由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大学英语相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的,持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7.获奖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详细简历。
面试安排
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毕业生按报考岗位进行面试。 面试方式为微格教学和答辩 ,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体检安排
区教委组织面试合格的考生,按招聘岗位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名单及相关要求在 怀柔信息网(http://www.bjhr.gov.cn/)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执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本人可申请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体检一次,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及聘用
区教委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在怀柔信息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非北京生源进京手续。面试或考察后出现岗位空缺,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或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调剂。
七、报考须知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者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二)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的审核,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招聘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均做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政策咨询电话:69623205
监督电话:69621039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文发布于:2023-02-28 20:14: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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