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微博话题“微信支付宝回应追查个人收款码近4年数据”冲上热搜。
记者注意到,近两日有网友在朋友圈发布消息称,“2022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性收款!一旦数额较大须按4.5%补税,并有滞纳金与罚款,还要追查近4年的数据。月底以后公司个人微信和支付宝不再收款。”
对此消息,记者向微信和支付宝方面求证,二者均回应此为谣言。
其中,微信补充道,根据财付通公司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对新规的理解,3月1号之后,个人收款二维码仍可继续使用,其中部分具备明显经营行为的用户需按照规定升级为经营收款码,明显经营行为的标准监管部门将会在近期公布,且平台会在用户升级前保留一段时间作为过渡期。如符合升级标准,微信收款助手将下发消息通知,未收到通知的用户不会受到影响。
综合北京商报、中国基金报
来源: 广州日报
本文发布于:2023-02-28 20:11: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6776602877790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微信支付宝3月1号新规(微信支付宝3月1号新规提现手续费).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微信支付宝3月1号新规(微信支付宝3月1号新规提现手续费).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