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是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专业机构采用市场机制运营,根据基本居住要求限定住房面积和条件,按略低于市场水平的租赁价格,向规定对象有期限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为方便大家更好了解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材料和途径等信息,这份公租房申请攻略请收下→
Q
公租房申请主体是谁?
A
单身人士或家庭可以申请宝山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
单身申请的,本人即为主申请人。家庭申请的,应当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的范围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办理申请、申报等事项的行为,视同申请家庭全体成员的行为。
Q
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A
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并已与本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同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或具有本区常住户口,并已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同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2、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Q
需要哪些申请材料?
A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应当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所有材料均须至受理窗口核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一)上海市宝山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原件);
(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三)本市户籍证明或《上海市居住证》及相关年限证明(原件、复印件),居住证年限协查单可去居住证所属管辖区域的派出所办理;
(四)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复印件);
(五)工作、社会保险费缴费的证明(原件),个人缴纳社保证明可在各街(镇)社区服务中心的多媒体终端服务器上自行打印;
(六)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复印件);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原件、复印件)。
上述申请材料可以在公共租赁住房受理窗口现场提交,也可以按照“一网通办”规定流程在网上提交;其中区运营机构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调取的材料,或者能够通过数据互认共享手段获取的其他单位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供。
Q
如何申请公租房?
A
申请对象可以直接登陆上海市宝山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官方运营平台(www.bsgzf.com.cn)提出申请;也可以按照本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有关规定,进行线上申请。待收到网上申请通过的通知后,至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对象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时,由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当场核对申请材料是否完整、齐全。对材料不齐全的,受理窗口将退还申请材料,并一次性告知补正要求。
咨询受理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1369号(宝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咨询受理时间:周一到周六 8:45-11:30,13:30-16:4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56671727/56753025
Q
配租标准是什么?
A
1、单身可以承租1 套一居室住房,男性满25周岁、女性满23周岁的可承租1套二居室。
2、家庭申请的可承租1套二居及以上住房。
Q
申请一次资格可用多久?过期后要怎样操作?
A
申请人通过全部申请流程后,由区运营机构出具《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确认书》,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资格有效期2年。资格到期后,申请人如需续租或继续排队意向房源项目需重新进行准入资格申请。
申请流程
编辑:徐世恒
资料:宝山安居
本文发布于:2023-02-28 20:00: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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