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教育局电话
邯郸市教育局电话:0310-3019456。
邯郸市教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县级。中共邯郸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作为市委派出工作机构,与市教育局合署办公。单位地处邯郸市人民东路309号。
邯郸市教育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工作。
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全市各类教育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在省、市规定的审批权限内审批公办、民办各类学校的设置。
负责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的宏观指导、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教育系统行政许可项目的行政许可工作,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邯郸市教育局规模:
内设行政机构14个(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财务处、发展规划处、高中教育处、义务教育处、学前教育处、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教师处、语言文字工作处、思政体艺处、法规安全处、督导处、机关党委)。
直属事业处室13个(考试院、教科所、电教馆、仪器站、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卫生保健所、基金会、职成教研、勤俭办、中职资助中心、成教中心、培训中心、校舍维修所,编制181人,现有181人),直属学校34所。
以上内容参考:邯郸市教育局官网--教育局概况
邯郸教育局电话
邯郸教育局电话:0310-6269909。邯郸市教育局 、邯郸市教育局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行政处室19个:办公室、组干处、人事处、财务处、发展规划处、普教处、大中专处、职成处、思政体卫处、勤工俭学处、法规安全处、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语委办、团工委、妇委会、机关党委、纪工委、监察室、老干处。
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三)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四)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贷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国家确定的教育经费增长的原则,监测各区、县(国家)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对全国教育基本建设和局属教育事业单位经费及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指导全国教育系统内部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六)负责全国各类学校网点布局规划调整工作,学校基建、校舍和校产及教育用地的管理。
邯郸市教育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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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教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县级。中共邯郸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作为市委派出工作机构,与市教育局合署办公。单位地处邯郸市人民东路309号。
领导班子为一正三副,另有专职副书记1人、考试院院长1人、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1人、副调研员4人、副县级督学3人。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机关编制54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
邯郸市教育局处室简介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应急、值班、机要、档案、车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务协调、督查督办、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来信来访、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教育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政策拟订和组织协调等工作。承担教育信息化工作。
2、教育基金会
负责市直单位、市对口部门筹资项目的管理;负责全市捐资助教、募集资金工作。
负责安排落实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的各项资助工作:“润雨计划”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滋惠计划”在校高中品学兼优的贫困生资助项目、“励耕计划”和“幼儿教师资助项目”一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资助项目;负责全市新入学贫困家庭大学生的资助工作。
负责市财政对市直普通高中新高一贫困生资助工作;负责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费教科书工作。
邯郸市教育局电话
邯郸市教育局电话热线提供咨询服务:0310-6261890(工作日)0310-3019456(夜间/节假日)。邯郸市教育局建立服务型机关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拓宽人民群众的教育诉求渠道。开通教育服务电话热线提供咨询服务:0310-6261890(工作日)0310-3019456(夜间/节假日)。提供教育咨询、受理投诉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邯郸市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二)承担大中专院校、市属中小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三)指导大中专院校、市属中小学意识形态和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督促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市委做好大中专院校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院校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市属中小学、幼儿园及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五)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指导中小学德育课程教育教学。
(六)统筹管理教育系统人才工作。
(七)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八)负责直属学校和事业单位的巡察工作。
(九)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邯郸市教育局24小时服务热线
本文发布于:2023-02-28 19:51: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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